区块链的技术史与技术哲学
导论 研究旨趣与方法论框架
一、研究背景: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与人文学科的使命
2008年10月31日,一位化名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匿名作者,在一个由密码学家组成的电子邮件列表中发布了一篇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这篇仅有九页的文章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技术方案——区块链(blockchain),试图在不依赖任何可信第三方的前提下,实现网络中的价值传递与交易确认。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启动了比特币网络,并在创世区块中嵌入了一条来自《泰晤士报》当日头版的标题:“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这条看似随手拈来的时间戳,点明了区块链技术诞生的历史语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中心化金融体系的脆弱,对替代性制度安排的探索由此被激发出来。
自那以后,区块链已经走过了将近二十年。从最初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架构,到以太坊(Ethereum)智能合约平台的出现,再到非同质化代币(NFT)、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去中心化金融(DeFi)以及“Web3”愿景的相继登场,它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展;经历 2022年市场的深度调整之后,2024年初比特币现货 ETF 在美国获批上市,传统金融机构大举入场,各主要经济体的监管框架也相继落地。这项技术似乎正在从边缘走向主流。但围绕它的评价始终两极:在支持者眼中,区块链代表着互联网精神的回归与升华,是对中心化权力结构的技术性反叛;在批评者看来,它不过是一场精心包装的投机骗局,或至多是一种“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面对这样一个毁誉交加的对象,人文学者通常有两种省事的姿态:要么把它当作纯粹的技术话题敬而远之,要么把它当作纯粹的骗局一笑置之。这两种姿态其实是同一种姿态——都默认了技术“与思想无关”。但马克思早在《哲学的贫困》中就说过:“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技术从来不只是工具,更是社会形态的塑造力量。如果区块链确实有可能重构信任机制、交易方式乃至社会组织形式,那么仅靠计算机科学或金融学来理解它就远远不够了。技术史与技术哲学恰好提供了两件互补的工具:技术史帮助我们追溯区块链的来龙去脉,把它放回更长时段的技术演化脉络中加以定位;技术哲学则帮助我们反思区块链所蕴含的观念前提和价值倾向,揭示隐藏在代码与协议背后的世界观与人生观。
那么,这样的研究是不是已经有人做了呢?情况正在变化。本书第四节将详细说明:国际学界的区块链哲学研究在 2024年前后已渐成气候,但相对于计算机科学与金融学文献的汗牛充栋,哲学的声音仍然单薄;更关键的是,把技术史研究与哲学反思结合起来的系统性专著,无论中外都还付之阙如。本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尝试:从技术史与技术哲学的双重视角出发,对区块链技术作一次系统性的考察与反思。
二、研究对象界定
在进入正式讨论之前,得先回答一个看似多余的问题:本书所说的“区块链”究竟指什么?这个词在当下的公共话语中已经被用得相当含混——它有时指一种特定的数据结构(由密码学哈希函数链接的有序数据块),有时指一类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有时又被宽泛地用来指称整个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及其周边的社会文化现象。本书取其最宽泛的含义:以中本聪 2008年白皮书为起点、以去中心化为核心理念的一系列技术实践及其社会文化影响。这一界定既包含比特币、以太坊等具体的区块链网络,也包含由此衍生的各种应用(NFT、DAO、DeFi 等),还包含围绕这些技术实践而形成的社区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想象。
为什么要取这么宽的口径?因为本书关心的不是区块链的工程细节,而是它作为一种“技术现象”的整体意义。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我关心的不是区块链在“存在者层次”上的技术规格,而是它在“存在论层次”上的意义结构。也就是说,本书追问的不是“区块链如何运作”,而是“区块链意味着什么”——它如何改变了我们对信任、价值、所有权、身份乃至社会组织的理解方式。
当然,存在论的追问必须以存在者层次的理解为基础——不知道区块链如何运作,就谈不上知道它意味着什么。因此,本书的上篇(第一至四章)将首先从技术史的维度梳理区块链的历史源流与发展脉络,为全部哲学讨论提供事实的地基;下篇(第五至八章)再从技术哲学的维度,对区块链所牵动的核心概念和重大问题展开反思。
三、方法论框架
本书的方法,一言以蔽之,是“以技术史为基础,以技术哲学为导向”。具体说来,我将调用四种理论资源。需要预先说明的是:这些哲学家并不是本书研究的对象,而只是提供启发性的视角,所以我不会纠缠于辨析概念细节,而是会更灵活地使用他们的思想。
(一)现象学技术哲学
现象学技术哲学是本书最核心的理论资源。与把技术视为价值中立之工具的流俗观点不同,现象学技术哲学把技术理解为人类存在方式的构成性要素。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中指出,现代技术的本质并非某种具体的器具或装置,而是一种特殊的“解蔽”(Entbergen)方式——他称之为“集置”(Gestell)——它把一切存在者都框定为可计算、可调配的“持存物”(Bestand)。也就是说,关键的不是某一台机器做了什么,而是现代技术让世界以何种方式向我们显现。在本书第六章我们将追问区块链是否在集置的统治之内打开了别样的可能。
在海德格尔之后,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的“技术与时间”理论为本书提供了更直接的支撑。斯蒂格勒把技术理解为“第三持存”(rétention tertiaire),即人类记忆的外在化形式。在他看来,从石器到文字再到数字技术,技术的每一次革命都改变了人类的记忆方式,进而改变了人类的时间经验和存在方式。区块链作为一种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公共账本”,正是“第三持存”的最新形态——它所记录的不只是交易数据,更是一种新的集体记忆和时间秩序。这条线索将通向第六章对区块链“时间偏向”的分析,也通向结论处对“存在之链”的阐发。
(二)媒介环境学
媒介环境学(media ecology)是本书的第二种理论资源。这个名称直译本该作“媒介生态学”,中文学界通行“媒介环境学”的译名,倒是更贴近其本意:媒介不是传递内容的管道,而是人栖居其中的环境。这一传统由尼尔·波斯曼(Neil Postman)命名,思想渊源则可上溯到哈罗德·英尼斯(Harold Innis)和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提出著名的二分法:有些媒介偏向时间的延续(如石碑、羊皮纸),有利于传统和权威的维系;另一些媒介偏向空间的扩展(如莎草纸、印刷品),有利于帝国的扩张和商业的流通。英尼斯的洞见在于:媒介技术绝非中性的信息载体,而是内在地蕴含着特定的社会组织倾向。
更值得一提的是,英尼斯不止于“传播的偏向”这一二分框架,他还提出了一种更具历史动力学色彩的“知识垄断—循环”模式(monopoly-cycle)。在《帝国与传播》中他反复论证:每一种主导性媒介总会与某一阶层的“知识垄断”相绑定——巫师之于口传时代,僧侣之于手抄经卷时代,教士之于拉丁圣经时代;而新媒介技术的兴起,恰恰打破旧的知识垄断、分散其所支撑的权力中心,但新媒介自身又会孕育出新的中心,从而启动下一轮的循环。文字打破巫师的知识垄断,印刷术打破经院的知识垄断,电报与新闻报纸打破文人学者的信息垄断——每一次“革命”的实质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去中心化”,但每一次“去”都不是一劳永逸的终点,而是历史循环中的一环。这一思想资源对本书理解 Web3 之“去中心化”尤为切要:第六章将详论之。
麦克卢汉在英尼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媒介即讯息”——真正重要的不是媒介所传递的内容,而是媒介本身对人类感官比率和社会结构的重塑。波斯曼则把媒介环境学的批判锋芒指向当代技术文明,在《技术垄断》中警告技术对文化传统和人文价值的侵蚀。
为什么这一视角对理解区块链格外关键?因为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记录与交易的媒介——它改变的不是交易的内容,而是信任的建立方式和价值的流通机制。用英尼斯的框架看,区块链呈现出一种在数字时代难得的“时间偏向”:它通过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和链式数据结构,在瞬息万变的数字世界中竖起了一座坚固而独立的时间尺度。这种时间偏向与互联网固有的“空间偏向”(全球即时通信)之间的张力,构成理解区块链社会意义的一条关键线索。这条线索的理论展开在第六章;第七章讨论元宇宙时还将回到这条线索。
(三)科学哲学与科学知识社会学
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范式理论是本书分析区块链革命性的重要工具。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科学的发展并非知识的线性积累,而是“常规科学”与“革命”的交替——当旧范式无法消化越来越多的“反常”时,一场范式转换(paradigm shift)便可能发生。 “范式转换”指评价标准与问题框架的整体更替,新范式不只是改变了旧的答案,更是改变了问题本身。本书第六章将详细论证:区块链的兴起在结构上与科学革命深刻相似——哥白尼革命改变的不只是天文学的计算方法,而是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位置的理解;同样,区块链也不只是一种新的记账技术,它可能预示着一场关于信任、价值和社会组织的范式转换。“哥白尼与中本聪”的结构类比,是全书的重要论证之一。
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则为理解区块链的发展史提供了社会学工具。拉图尔打破了“社会”与“技术”的二元对立,把技术物视为与人类具有同等地位的“行动者”(actant)。在区块链的发展中,代码、协议、矿机等技术物与程序员、矿工、投资者、监管者等人类行动者结成了复杂的网络。有意思的是,区块链技术本身就带有某种“行动者网络”的气质——它以分布式网络取代中心化层级,以算法共识取代权威裁决,与拉图尔的“扁平本体论”形成了结构上的共鸣。我将在第六章借此提出“区块链自然观”:可以借区块链来思考科学哲学,反过来,哲学思考也可能重新建构我们对区块链的理解。
(四)政治哲学与社会批判理论
最后,本书下篇还将借助政治哲学和社会批判理论来衡量区块链的社会影响。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人的境况》中提出的劳动(labor)、工作(work)与行动(action)三分法,将在第七章用于分析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的交汇对人类活动结构的冲击。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对“单向度的人”的批判,将在第七章帮助我们审视加速主义光谱中的同质化倾向。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的《货币哲学》则是第五章讨论区块链价值问题的经典参照 ——齐美尔对货币的社会学分析、对“价值”与“距离”关系的精妙辨析,在一个多世纪后的数字货币语境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我还将用它来解读NFT。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国际学界究竟有没有一门“区块链哲学”?2017年,这个提法还需要一期专刊来为自己辩护;到 2024年,它已经有了自己的专著、综述乃至论敌。本节先勾勒国际研究从奠基到成熟的轨迹,再检讨国内研究的格局,最后交代本书的位置。
(一)国际学界:从奠基到成熟
在 2016—2018年,区块链开始进入主流人文学者的视野(年份断代是我根据文献状况主观划分,仅用于粗略梳理,并不严谨)。英语学界对区块链的哲学探索,可以以 2017年10月《元哲学》(Metaphilosophy)杂志的专刊为标志性起点:时任普渡大学哲学系的梅兰妮·斯万(Melanie Swan)与法学家德·菲利皮(Primavera De Filippi)客座主编了题为“走向一种区块链哲学”的专题研讨,讨论涵盖区块链对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各层面的冲击。其中,奎因·杜邦(Quinn DuPont)援引纳尔逊·古德曼的记谱理论,讨论了区块链上抽象实体的同一性问题;贝拉斯科(Pablo R. Velasco González)则从“政治存在论”的角度审视区块链账本的存在方式,主张一种能容纳政治与技术相互生产的“混合存在论”。再往前追溯,哈尔平(Harry Halpin)与莫南(Alexandre Monnin)2014年主编的《哲学工程》已尝试把网络技术纳入哲学讨论,可算作这场探索的前奏。
同一时期,欧陆哲学的资源也被引入。2018年,时在都柏林城市大学的赖耶斯(Wessel Reijers)与技术哲学家科克尔贝尔赫(Mark Coeckelbergh)借保罗·利科的解释学把区块链理解为一种“叙事技术”:账本以“情节化”(emplotment)的方式配置着金融交易和社会现实。罗马尼亚学者斯费特库(Nicolae Sfetcu)则借助福柯的“异托邦”概念等,对区块链作了存在论层面的探究。
在法学与经济学等其他学科,奠基著作同样出现在这两年。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凯文·韦巴赫(Kevin Werbach)把区块链定位为一种新的“信任架构”,与点对点信任、利维坦式信任和中介信任并列;德·菲利皮与亚伦·赖特(Aaron Wright)在《区块链与法律》中以“代码之治”(the rule of code)概括去中心化技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挑战;克里斯·伯格(Chris Berg)等制度经济学家则提出“制度密码经济学”,把区块链看作一种与企业、市场并列的新型制度技术。批判的声音几乎与辩护同时起步:戈伦比亚(David Golumbia)2016年的小册子《比特币的政治》就断言,比特币软件中内嵌着右翼极端主义的货币观念。
平心而论,这一时期的成果与其说回答了问题,不如说划定了问题域:账本上的对象是什么(本体论),“无需信任”究竟承诺着什么(信任论),代码能否成为法律(治理论)。专刊里的多数论文止步于“宣告区块链值得哲学研究”,这在当时已属可贵,但尚没有更深入的研究。
到了 2019—2023年,相关的研究开始深入了,而且对区块链所涉及的不同子问题有了更具体的讨论。首先是在信任问题上。2020年,德·菲利皮与曼南(Morshed Mannan)、赖耶斯合作发表《作为确信机器的区块链》,把流行的“信任机器”广告语拆开了:按照社会学对信任(trust)与确信(confidence)的区分,算法产生的只是对可预期结果的“确信”,而非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且这种确信归根结底仍依赖核心开发者、矿工等人类行动者的隐性治理——所谓“无需信任”,不过是把信任挪了个地方。这是韦巴赫之后信任研究最关键的一步。此后的讨论大体在这一框架内深化:有学者追问“信任区块链”算不算一种真正的信任,也有学者干脆动用“概念工程”的方法,为被营销话语滥用的“信任”一词正本清源。本书第五章将详论这场争论,并提出自己的三层信任框架。
第二条战线是货币本体论的分析哲学化。沃姆克(Craig Warmke)论证比特币是一个“大规模合著的虚构叙事中的虚构实体”,账本网络自动化地承担了传统出版机构的职能;帕辛斯基(Asya Passinsky)以塞尔式的制度事实理论追问比特币应否归类为货币;贝利(Andrew M. Bailey)、雷特勒(Bradley Rettler)与沃姆克在《哲学指南针》上的两篇长文综述,更是正式把“加密货币的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确立为一个有边界、有问题清单的研究领域。一个领域开始有了自己的综述文献,就说明它正在成为一个成熟的话题域,而不再是个别学者的猎奇探索。
第三条战线来自媒介研究与社会文化史,这恰是与本书亲缘最近的一支。布伦顿(Finn Brunton)的《数字现金》钩沉了从密码朋克到长生主义者的加密货币思想谱系;杜邦转向对加密货币的社会—技术综合考察;斯沃茨(Lana Swartz)的《新货币》直截了当地提出:货币本质上是传播媒介,支付系统是把人纳入或排除出“交易共同体”的符号装置;奥德怀尔(Rachel O’Dwyer)的《代币》则把 NFT 与加密代币放回礼品卡、游戏币的“代币”长史之中,警示平台货币带来的新型监控与规训。斯沃茨“货币即媒介”的判断与本书以媒介环境学解读区块链的思路不谋而合——可惜她止步于社会学的描述,没有把“媒介”推进为存在论的范畴。这一步,正是本书第五、六章要走的。
第四条战线围绕 DAO 与治理展开。哈桑(Samer Hassan)与德·菲利皮为 DAO 给出了被广泛引用的界定;媒介学者内森·施奈德(Nathan Schneider)则发出重要警告:“加密经济学构成对治理的限制”——把治理化约为代币持有者的经济计算,恰恰挤压了政治本身的空间。与此相邻,政治哲学的战场在“退出”问题上摆开:斯里尼瓦桑(Balaji Srinivasan)的《网络国家》鼓吹高度对齐的线上社群最终众筹领土、再造国家;地理学与思想史学者旋即指出,这种自由意志主义的“退出”想象从海上家园到加密城市屡试屡败,且与逃逸民主控制的“碎裂资本主义”一脉相承;莱赫登维尔塔(Vili Lehdonvirta)考察数字平台如何接管国家职能,顺带剖析了中本聪“以代码取代制度”路线走向再中心化的命运。左翼内部同样分化:阿利扎尔(Mark Alizart)从区块链中读出“集体占有货币生产资料”的加密共产主义前景,豪森(Peter Howson)控诉加密企业在全球南方的“加密殖民主义”,达维拉(Joshua Dávila)则主张夺回被资本糟蹋的区块链,将其用于合作社与数字公地;艾希(Stefan Eich)的货币政治思想史则在结语处把比特币判为遮蔽投机实质的“私人货币乌托邦”。
这一时期还有两个动向值得单独记一笔。其一,查默斯(David Chalmers)的《现实+》把虚拟世界问题带进了哲学的正厅——“虚拟实在是真实的实在”,人可以在虚拟世界中过有意义的生活;围绕它的批评与替代方案随即涌现。但查默斯对支撑虚拟产权与持存的区块链着墨不多——虚拟世界的“现实性”若离开账本的担保,恐怕无所依托,这是本书第七章要补充的。其二,严肃的史学叙述在这几年大量积累:以太坊的兴起与 The DAO 事件、链上追踪对“匿名神话”的颠覆、2022年市场崩盘的全景调查,乃至比特币前史的系统钩沉,都已有专书;以太坊创始人布特林的十年文集也由施奈德编注出版,为区块链思想史提供了第一手文本。
然后是 2024年。这一年,四部专著在四家大学出版社同时问世:德·菲利皮、赖耶斯与曼南的《区块链治理》以霍布斯、凯尔森、奥斯特罗姆等政治法律思想资源分析区块链社区的法治、主权与合法性问题;贝利、雷特勒与沃姆克的《抵抗之钱》为比特币作出系统的哲学辩护,从货币政策、抗审查、隐私到能耗逐项论证其净收益;戈伦比亚的遗著《赛博自由意志主义》把对加密货币的意识形态批判扩展为对整个数字技术政治的总清算;桑德伯格与瓦伦斯基主编的《货币与金融哲学》则把加密货币编入牛津版的货币哲学总图谱。据此可以明确论断:2024年,区块链哲学研究走向成熟。
成熟的标志不在共识,而在分裂的体系化。辩护者与批判者都不再打游击:《抵抗之钱》与《赛博自由意志主义》在几乎每一个实质问题上针锋相对,却共享同一批材料和同一个论证水准;治理研究获得了政治哲学级别的概念纵深;货币哲学被整编进学科建制——加密货币与主权货币第一次被并置在同一张概念地图上。换言之,哲学家不再争论区块链值不值得研究,而是径直用它来重做货币、信任与国家这些老问题。
最近两年(2025—2026)的动向有二。一是布特林提出的 d/acc(防御性、去中心化的差异化加速主义)持续发酵:针对硅谷“有效加速主义”(e/acc)的狂飙叙事,布特林主张有差别地加速防御性技术而非进攻性技术,并把加密技术与 AI 安全议程明确地拢在了一起。二是对“去中心化 AI”的祛魅研究:对主要“AI 代币”项目的批判性考察显示,多数平台严重依赖链下计算,“去中心化 AI”名实难副;与此同时,用区块链与 DAO 治理自主 AI 智能体的构想也已成形。两个动向指向同一件事:“去中心化”正在从区块链的自我标榜,变成衡量 AI 产业的规范性标尺——这或许是区块链哲学对更大范围技术哲学讨论最直接的输出。本书第七章将详论这场合流。
纵观国际研究,可以下三个判断。第一,史与哲仍是两班人马:史学有布伦顿与范维尔杜姆的出色叙述,哲学有贝利与德·菲利皮的体系化论证,但哲学家引史书如同查地图,史家用哲学不过作点缀,鲜有人让两者互相照亮。第二,理论资源结构性失衡:分析传统与政治批判强势,现象学技术哲学(海德格尔、斯蒂格勒)与媒介环境学几乎缺席——赖耶斯与科克尔贝尔赫的利科进路是少数例外,而那条路也偏向伦理学而非存在论。第三,问题意识与经验材料几乎全部来自欧美,中国自成体系的监管路径、数字人民币、“数字藏品”等截然不同的经验从未进入哲学视野。这三个缺口,正是本书的着力之处。
(二)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
国内研究的节律与国际几乎相反:政策先定调,然后才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2019年10月,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相关研究随即井喷。此前已有学者讨论区块链对公共决策责任机制的重构,此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密集跟进:区块链如何重塑治理结构与模式、多中心架构能否从“算法民粹”走向“算法民主”、 Web3 如何纳入数字主权叙事,一时蔚为大观。媒介研究领域则有方兴东等人对互联网五十年演进逻辑的长时段考察,为区块链在网络史中的定位提供了背景。但这波热潮的走势同样鲜明:2019—2020年治理类期刊密集发文,2020—2021年“区块链+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社科基金的热点选题,2022年之后,随着元宇宙、大模型话语的迭代,区块链作为独立议题在人文社科期刊上明显退潮,并入“数字中国”“数据要素”的叙事之中。
与治理研究的热闹相比,哲学界对区块链本身——它的本体论与价值论——出奇地沉默。《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等哲学主流期刊,2019年以来几乎没有刊发以区块链为正面主题的专题论文。为什么?流俗的解释是对象太技术化、门槛太高。但这个解释站不住——同样技术化的大模型、脑机接口从不缺哲学论文。更近情理的解释是:在中文语境里,区块链与币价投机和金融风险深度缠绕,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清理整顿是必要的风险防范,客观上也使学者多取“谈链不谈币”的稳妥姿势;而偏偏是“币”——货币、价值、信任——暗含着区块链最有嚼头的哲学问题。链而无币,哲学也就无从下口。
哲学界的注意力倒是投向了元宇宙与大模型等前沿技术。2022年,赵汀阳发表《假如元宇宙成为一个存在论事件》,把元宇宙的“世界化”提到存在论事件的高度,并明确把区块链列为元宇宙的构成技术之一; 《自然辩证法通讯》2023年推出“元宇宙的哲学基础”专题,五文连发,翟振明与陈晓平围绕“虚实对等”针锋相对;刘永谋、高奇琦等则对元宇宙作了批判性的冷思考。我本人在 2023年的文章中已指出,元宇宙应当作为信息革命的“新环境”来理解; 2023年之后,风向又转向大模型与价值对齐。中国哲学界为“虚拟世界是否真实”连开专题,却很少追问虚拟世界的产权与持存靠什么担保。本书第七章将进一步论证:离开区块链所提供的产权与持存机制,“存在论事件”无从落地。舍链谈元,议论便难免有悬空之虞。
当然,沉默不等于空白。直接讨论区块链的中文成果中,至少有三支值得认真对待。其一是高奇琦的“生产关系革命”论:人工智能是生产力革命,区块链是生产关系革命,可与民族国家、股份公司并列为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社会发明。这是中文学界对区块链最有气魄的定位,但它终究是政治学的功能判断——为什么偏偏是链式账本能担起“生产关系革命”,技术本身的哲学结构仍待解剖。其二是社会学与技术伦理学的信任研究:徐延辉等人提出“技术信任+人际信任+系统信任”的数字信任综合模型,闫宏秀团队则辨析“算法信任”的概念构成。这些模型回答了信任“如何构成”,却不问信任“为何物”——哲学的追问还差最后一层,这一层我将在第五章补上。其三是智能科技界对DAO的系统化研究,给出了“组织即代码”的标准陈述。
最后一个对照同样能说明问题。马克思主义学界近年对数字资本主义的批判堪称繁荣——“一般数据”、数字劳动、平台食利者,概念工具层出不穷,却很少直接讨论加密货币。但加密货币恰恰自我标榜为对平台资本主义的反抗——无论这一标榜成色如何,它都该是数字资本主义批判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密货币作为对平台资本主义的回应”这一论题,在中文马克思主义文献中近乎空白,本书第八章正要在马克思的解放论域中检验这一标榜的真伪。同样,数字人民币的研究以金融学、法学为主,货币哲学层面的讨论稀少; NFT 的中文研究集中于“数字藏品”的法律定性,艺术哲学与价值哲学层面的讨论寥寥。把这些对照叠在一起,国内研究的空白就清楚了:缺一部从技术史与技术哲学双重视角出发、敢于直面货币与价值问题的系统性专著。
(三)本书的学术定位
相较于上述研究,本书的独到之处有三。
其一,本书自觉地把技术史研究与哲学反思结合为一体。离开技术史的技术哲学容易流于空洞的概念游戏,离开技术哲学的技术史则容易沦为缺乏问题意识的编年记录。如今国际学界两边的资源都已厚实,可是两边仍然各管各。正如科学史与科学哲学(HPS)的传统所提示的,历史与哲学的互动能够产生任何一方单干都达不到的理解深度。本书的上下篇结构正是要让两者互相照亮,具体的安排见下一节。
其二,本书启用了现象学技术哲学与媒介环境学这两种在既有区块链研究中尚未充分开发的资源。在分析哲学的本体论(虚构实体、制度事实)与政治批判(赛博自由意志主义)之外,这是第三条路:不是把区块链当作一个有待“归类”或“治理”的对象,而是追问它开启的存在理解方式;不是把它当作价值中立的工具,而是揭示它作为媒介所内在蕴含的文化偏向。同时,本书立足中文语境写作——区块链与中华文化传统的呼应(第六章)、中国监管路径与数字人民币的对照(散见各章),都是英语文献从未认真处理的题目。
其三,我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有持续的切身参与。自 2013年起,我持续跟踪这一领域的技术进展与社区动态,不仅阅读了大量技术文献和白皮书,还亲身参与了比特币网络的运行、NFT的铸造与交易以及DAO的治理实践。这种参与不是为行业站台,而是为了避免两种空疏:纯书斋研究的隔靴搔痒,与行业叙事的自卖自夸。
五、全书结构
本书共分为导论、上篇(四章)、下篇(四章)和结论,共十个部分。
上篇“区块链技术的历史源流”从技术史的维度梳理区块链的前世今生。第一章从冷战时期保罗·巴兰的分布式通信方案讲起,追溯互联网“去中心化”精神的起源,以及区块链如何接续了互联网未竟的事业——在分布式网络中实现信任的传递。第二章考察区块链的三条技术前史线索:密码学从古典密码到公钥密码术的发展、开源软件运动的理念与实践、从 DigiCash 到比特黄金的数字货币先驱方案,并在更长时段的货币史视野中为数字货币定位。第三章聚焦比特币的诞生与早期发展,细读中本聪白皮书的技术架构与思想内涵,梳理比特币社区的关键事件(包括硬分叉争议和环境问题论辩),把比特币还原为一个在具体历史情境中生长起来的技术社会现象。第四章考察区块链生态在比特币之后的扩展:以太坊与智能合约平台的兴起、共识机制的演化、ICO与代币经济的兴衰、NFT的崛起、DAO的实验以及Web3愿景的提出。
下篇“区块链技术的哲学反思”从技术哲学的维度对区块链所牵动的核心问题展开分析。第五章讨论区块链的价值哲学:从货币本体论的重审出发,经由哥白尼和牛顿的货币学论述、齐美尔《货币哲学》的当代阐发,到信任概念的重构与区块链价值观的批判性审视。第六章讨论区块链的科技哲学:以英尼斯的媒介偏向理论和库恩的范式理论为主要工具,展开“哥白尼与中本聪”的结构性类比,并探索区块链与中华文化传统的呼应以及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下的“区块链自然观”。第七章讨论区块链与数字世界的未来:元宇宙的技术史定位、链上游戏的自由与解放、人工智能发展的困境与区块链的可能回应(以阿伦特的劳动/工作/行动三分法为分析框架),以及超越加速主义的技术分类学。第八章讨论区块链的社会哲学:从区块链与社会主义理想的交汇、激进市场理论的启发、超人类主义与 Web3 的关联,到斯里尼瓦桑的“网络国家”构想,最终汇聚于数字时代人的解放问题。
这里要特别说明上下篇的关系。它们不是事实和理论简单二分,而是试图交相辉映:史学叙述处处蕴含哲学的问题,哲学分析则呼应具体的历史现实。为此,全书设有几条贯穿上下篇的线索。信任线:第一章清理中心化信任的代价,第五章辨析算法信任与制度信任的分界。时间线:第三章描述区块链“数字石碑”般的媒介性格,第六章以英尼斯的“时间偏向”为它命名。价值线:第二章讲述从比特黄金到比特币的“设计稀缺”之路,第五章追问设计稀缺的存在论地位,并请齐美尔来审视 NFT。范式线:第二章称公钥密码术为“密码学的哥白尼革命”,第五章考察哥白尼本人的货币论著,第六章展开哥白尼与中本聪的结构类比,三处共记同一个母题:秩序不必由特权中心来保证。治理线:从第二章的密码朋克信条、第三章中本聪的退场、第四章DAO 的实验,一路通向第八章的网络国家。读者循任何一条线索,都能从史读到哲,再从哲读回史。
结论以“存在之区块链”(The Great Blockchain of Being)为核心概念,尝试对全书的讨论作哲学的收束。我将论证:区块链技术可以被理解为西方哲学传统中“存在之链”(The Great Chain of Being)观念在数字时代的变奏——它以去中心化的方式重新编织存在者之间的关系,在数字世界中重建某种“现实性”与“公共性”。在肯定区块链之哲学潜力的同时,结论也将坦诚地交代本研究的局限和未竟的问题。
最后需要说明,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区块链的技术史与技术哲学研究”(项目编号:20CZX012)的最终成果。在数年的研究过程中,区块链技术本身也在快速变化——从2020年项目立项之初DeFi的兴起,到2021年NFT的爆发,再到2022年加密市场的深度调整与人工智能的异军突起,直至 2024年以来现货 ETF 获批、各主要经济体监管框架相继落地。本书的写作因此一再调整和延宕。但这未必是坏事。正如黑格尔所言,哲学“总是来得太晚”,“密涅瓦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 ——在黄昏后起飞的哲学家固然难以穷尽一项方兴未艾之技术的潜力,但反过来说,正因为不必追逐每一个热点,我们才能在尘埃略定之后,从容地回顾来路,反思得失,展望前程。
上篇 区块链技术的历史源流
第一章 从分布式通信到区块链: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延伸
区块链是从哪里来的?流俗的回答只有一个年份加一个化名:2008年,中本聪。仿佛这项技术是金融危机之夜从天而降的发明,与此前的技术史没有多少瓜葛。但是,把一项技术的来历归结为天才的灵光一现,正是技术史研究首先要警惕的叙事。要理解区块链,先得理解互联网。区块链并非凭空出现,它的技术基因深植于 20 世纪下半叶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脉络之中,尤其是与互联网共享着同一个核心理念——去中心化。
本章将从保罗·巴兰(Paul Baran)在1960年代提出的分布式通信方案讲起,梳理互联网的诞生与演变,分析互联网在“信任”问题上遭遇的瓶颈,最后说明区块链如何接续了互联网“去中心化”的未竟事业。我们将看到,“去中心化”这个如今被区块链社区奉为信条的词,最初竟是冷战核威慑之下的一项军事课题;而它从军事需求变为技术原则、再变为社会理想的历程,本身就是一部浓缩的思想史。
1.1 冷战背景下的分布式通信方案
一、核威慑下的通信困境
1957年10月4日,苏联成功发射了人类第一颗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 1号”(Sputnik 1)。这颗只有 83 公斤重的铝制球体在美国社会引发的恐慌,远远超出了天文学的范畴——既然苏联能把卫星送入轨道,就意味着它同样有能力把核弹头投到地球上的任何位置。美国在军事技术上的优势地位突然变得可疑,冷战的阴云更浓了。
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国防部面临一个紧迫的问题:如何确保在遭受核打击之后,军事通信指挥系统仍能运转?当时的通信网络——无论是民用的贝尔电话系统还是军用线路——采用的都是“中心化”或“星形”的拓扑结构:所有通信都要经过若干关键的中心节点转接,一旦这些节点在核打击中被摧毁,整个网络便告瘫痪。这不只是一个工程问题,更是关乎国家存亡的战略问题:在核战争的极端情境下,失去通信能力就意味着失去反击能力,而失去反击能力就意味着核威慑的失效。
二、巴兰的分布式通信方案
1959年,一位名叫保罗·巴兰的年轻工程师加入美国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开始研究这一课题。巴兰此前在休斯飞机公司从事雷达数据处理工作,对通信系统的脆弱性有切身的体会。
那么,怎样的网络才打不垮呢?经过数年研究,巴兰在 1964年发表了共 11卷的系列报告,统称《论分布式通信》(On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他首先区分了三种基本的网络拓扑:中心化网络(centralized network)、去中心化网络(decentralized network)和分布式网络(distributed network)。在中心化网络中,所有节点都连着一个中心枢纽,枢纽一倒,全网皆瘫;在去中心化网络中,存在若干个局部枢纽,局部枢纽的失效仍会撕裂一部分网络;唯有在分布式网络中,每个节点都与多个相邻节点相连,不存在任何单一的关键节点——部分节点被摧毁,其余节点之间仍可绕道通信。
巴兰的三分图绝不只是工程图纸。去中心化在其源头处就不是单纯的工程选择,而是一种关于秩序的想象:在没有任何中心的条件下,秩序如何可能?这一追问超出了冷战的语境,也超出了通信工程的边界——本书后面的全部讨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这个问题的不同变奏。
巴兰方案的另一个关键创新是“讯息块”(message block)。在传统的电话通信中,通话双方之间要建立一条持续的、专用的线路连接,这就是所谓的“电路交换”(circuit switching)。这种方式适合语音通话,却极其浪费资源,而且线路上任何一环断裂,通话即告中断。巴兰提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思路:把要传递的信息切成若干标准化的小块,每块附上目的地址,让这些信息块在分布式网络中自主寻路,到了目的地再重新组装。这种后来被称为“分组交换”(packet switching)的通信方式,是互联网最根本的技术原理之一。
当然,巴兰并不是分组交换思想的唯一发明者。几乎同一时期,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PL)的唐纳德·戴维斯(Donald Davies)独立提出了类似的方案,并造出了“数据包”(packet)这个如今更通用的术语。两位研究者互不知情而殊途同归——这件事本身就提示出,分布式通信并非某个天才的独得之秘,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技术发展的内在趋势。
三、从军事需求到技术原则
巴兰的研究在当时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的工程师们对这种颠覆性的方案嗤之以鼻——在一场专门安排的讲解之后,贝尔系统的一位资深工程师反问巴兰:“现在你明白它为什么不可能工作了吧?”巴兰回答:“不明白。”在位者以旧体系的标准断言新架构“不可能工作”——这种本能的拒斥在技术史上并非孤例,后文还将多次看到它。
巴兰的方案最终未能在军方立即付诸实施。然而他提出的两个核心思想——分布式拓扑与分组交换——却在随后的互联网发展中扮演了基石性的角色。从技术史的角度看,巴兰的贡献不止于一套具体的通信方案:他把“去中心化”从应对核战争的权宜之计,提升成了系统设计的一条基本原则——网络的生存不系于任何单一节点的存活,而系于冗余的连接本身,任何一个部分被摧毁,其余部分之间仍可维持通信。这一原则后来被证明具有远超军事通信领域的普遍意义:它成了互联网的设计哲学,也与半个世纪后区块链技术的基本精神一脉相通。
一项为核大战准备的技术,最终成了和平年代亿万人日常生活的底座。技术史上的讽刺莫过于此,但讽刺之中自有逻辑:抗毁性与开放性本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没有中心的网络,既没有可供敌人打击的要害,也没有可供权力把守的关口。
1.2 互联网的诞生与去中心化精神
一、ARPANET:从军事实验到学术网络
1958年,在斯普特尼克危机的直接刺激下,美国国防部成立了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即ARPA,后改名为DARPA)。 ARPA的使命是确保美国在关键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计算机网络技术正是其重点资助的方向之一。
1966年,ARPA 信息处理技术办公室(IPTO)主任罗伯特·泰勒(Robert Taylor)启动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把分散在美国各大研究机构的计算机连成统一的网络,让研究人员能够远程共享计算资源。这一计划后来被命名为 ARPANET——它通常被视为互联网的直接前身。
1969年10月29日,ARPANET 实现了第一次远程计算机之间的通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研究人员试图向斯坦福研究所(SRI)的计算机发送“LOGIN”这个单词,结果才发出“LO”两个字母,系统就崩溃了。这次不算成功的实验标志着计算机网络时代的开端。到1969年底,ARPANET已经连接了四个节点——UCLA、SRI、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UCSB)和犹他大学——构成了最初的网络雏形。
ARPANET 的设计直接借鉴了巴兰和戴维斯的分组交换思想,但在具体实现上多有创新,其中最关键的是“接口消息处理机”(Interface Message Processor,IMP)的概念——一种专门负责网络通信的小型计算机。各研究机构的主机通过 IMP 接入网络,通信功能由此从计算功能中分离出来。 IMP 可以被视为后来路由器(router)的雏形。
然而,ARPANET 的历史定位常常被简化成“从军事项目到互联网”的线性故事。事实上,ARPANET 从一开始就带着浓厚的学术色彩:泰勒和他的继任者拉里·罗伯茨(Larry Roberts)虽然在国防部任职,他们的核心动机却是促进学术研究中的资源共享,而非建造一个抗核打击的军事通信系统。正如互联网史家珍妮特·阿巴特(Janet Abbate)所指出的,互联网的发展史不能被简单地归结为军事技术的民用化,而是军事需求、学术理想和技术可能性之间复杂互动的产物。
二、TCP/IP协议与开放架构
ARPANET在20世纪70年代初迅速扩展,到1973年已经连接了约40个节点。与此同时,分组交换技术也在不同环境中被尝试和发展。夏威夷大学用无线电把分散在各岛上的计算机接入 ALOHANET,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建设了 NPL 分组交换网络,法国的CYCLADES 网络探索了让主机承担更多通信控制的设计,ARPA 还先后推动了分组无线电网络和卫星分组通信网络的实验。再加上Xerox PARC等机构正在发展的以太网和局域网,计算机网络开始呈现出多种技术路线并存的局面。问题也随之变得清晰:如果每一种网络都有自己的硬件、协议和传输方式,那么怎样才能让它们像一个整体一样相互通信?
面对异构网络并存带来的互连难题,最有影响力的方案来自文特·瑟夫(Vint Cerf)和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1974年,他们发表《分组网络互连协议》(A Protocol for Packet Network Intercommunication),提出用统一的网际协议和网关机制,把技术标准各不相同的分组交换网络连接起来。这个方案最初被称为TCP,含义更接近“传输控制程序”,其中同时包含跨网络寻址、分组处理和可靠传输等功能。随后,研究者在多次实验和修订中对它进行分层,把负责跨网络寻址和转发的部分独立为 IP,把负责可靠、有序传输的部分保留为 TCP,最终形成 TCP/IP 协议族的核心。
TCP/IP 的重要之处,不只是规定了一套通信格式,更在于它为不同网络之间的协作划定了简单而稳定的分工。IP 把上层交来的数据封装成相对独立的数据报,根据目的地址在网络之间转发,但不保证每个数据报一定送达,也不负责把它们按顺序交给应用。TCP 则运行在端系统之上,通过编号、确认、重传和流量控制等机制,尽量向应用提供可靠的字节流服务。换言之,网络核心只需尽力转发数据包,复杂的可靠性和错误恢复功能主要由通信两端承担。
这种设计后来常被概括为端到端原则:凡是只有通信端点才能完整判断是否正确完成的功能,就不宜强行做进网络核心;低层机制可以提供帮助,但主要应当作为性能优化,而不是所有网络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正因为共同规则被压缩到较小范围,各种底层网络不必采用同一种硬件、链路技术或厂商标准,只要能够承载 IP 数据报,就可以接入同一套互联体系。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完全不需要地址分配、路由协调或接入管理,而是说TCP/IP显著降低了不同网络彼此互连的技术门槛。
1983年1月1日,ARPANET按计划从原有的NCP 协议切换到TCP/IP协议。这一天常被视为现代互联网诞生的日期。此后,越来越多研究机构、大学和其他网络通过TCP/IP互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间的网络”,也就是Internet,逐步成形。
三、万维网与互联网的商业化
如果说 TCP/IP 回答的是“不同网络怎样彼此通信”的问题,那么万维网回答的则是另一个更接近普通人的问题:当计算机已经连成一张网络,人怎样在其中找到信息、发布信息,并沿着一条线索抵达另一条线索?1989年,在 CERN 工作的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提出了万维网(World Wide Web,WWW)构想;到1990年,他编写了第一个 Web 服务器“httpd”和第一个浏览器兼编辑器“WorldWideWeb”,万维网才从一项设想变成可以运行的系统。他把超文本思想与互联网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统一资源标识符 URI(其中 URL 是最常见形式)、HTTP 和 HTML 等基础技术。URL 像地址,HTTP 像传递文书的规程,HTML 则像排版语言;三者合在一起,才让互联网上的信息不再只是分散在各台主机里的文件,而可以通过链接组成一个可浏览、可扩展的公共文本空间。
然而,万维网真正改变历史的地方,并不只是技术方案本身。许多技术之所以止步于实验室,不是因为不够聪明,而是因为被锁在专利、厂商标准和许可费之中。伯纳斯-李没有把Web 设计成一座收费的私人城堡。1993年4月30日,CERN宣布将万维网软件置于公共领域,后来又以更明确的开放许可发布,使大学、个人开发者和企业都可以自由实现和改进这套技术。我愿意把它类比为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及其规则:正因为基础规则不归某一家私有,公司才能在它之上开店、驾车、修楼,乃至长出整座城市。这种“开放即力量”的信念,与互联网早期黑客文化中的“信息自由”理念一脉相承,也与后来的开源软件运动和区块链社区的精神气质遥相呼应。
这种开放当然有理想主义的一面,也有经济学上的悖论。开放协议哺育了后来万亿美元级的产业,但协议本身的创造者和维护者,往往不像平台公司那样获得直接回报。于是问题反过来了:公共物品越成功,谁来持续供养它,谁来维护它的兼容、安全与长期演进?这个问题在灯塔、道路、水利工程中反复出现,在数字世界里也没有消失。它后来会以开源软件、区块链协议和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等形式,一再回到我们面前。
不过,早期的 Web 还远不是普通人熟悉的样子。伯纳斯-李开发的 WorldWideWeb虽然是第一个 Web 浏览器兼编辑器,但它运行在 NeXT 计算机上,使用范围有限。真正让Web越过专业圈层的是1993年NCSA推出的Mosaic浏览器。Mosaic提供了更友好的图形界面,安装和使用都比早期浏览器容易,并且能够把图片和文字直接显示在同一个网页中。网页因此不再只是由文字和链接组成的技术文档,而开始接近杂志、报纸和广告页面那样的视觉媒介。浏览器也由此从科研人员和技术爱好者的工具,变成普通用户理解和进入互联网的入口。
Mosaic 的成功很快被商业世界捕捉到。Mosaic 的主要开发者之一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离开NCSA后,与硅谷企业家吉姆·克拉克(Jim Clark)等人创办了Mosaic Communications,后来因名称争议改名为Netscape Communications,并推出 Netscape Navigator浏览器。严格说,Netscape Navigator 不是Mosaic本身的简单延续,但它继承了 Mosaic 证明过的方向:用图形化浏览器把 Web 带给更广泛的个人电脑用户。1995年,Netscape 上市并引发资本市场轰动,成为互联网商业化想象力被点燃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同一年,互联网商业化的基础条件也在发生变化。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支持的NSFNET 骨干网退出历史舞台,商业网络运营商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骨干通信。与此同时,Amazon.com在1995年7月作为在线书店开张,皮埃尔·奥米迪亚(Pierre Omidyar)也在1995年9月推出了后来发展为eBay的AuctionWeb。浏览器、商业骨干网、在线零售和网络拍卖几乎在同一时期汇合,标志着互联网从科研和教育网络,迅速转向公众使用和商业应用的时代。
2000年前后的互联网泡沫最终以股市崩盘收场,但它并不是一场什么都没有留下的狂热。泡沫像一场过热的淘金潮:留下了破产的公司,也留下了光纤、数据中心、用户习惯和商业想象力。电子邮件早已成为网络通信的基本工具,搜索引擎和在线购物在 1990年代后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社交网络则在 2000年代进一步重塑人们的线上身份和关系。互联网从此不再只是连接计算机的技术系统,而逐渐成为信息获取、商业交易、公共讨论和日常生活的基础环境。
四、Web 2.0与去中心化精神的消退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经历了从“Web 1.0”到“Web 2.0”的转型。如果说Web 1.0时代的互联网是一个以静态网页为主的“只读”媒介,那么 Web 2.0 则是以用户生成内容(UGC)和社交互动为核心的“读写”平台。博客、维基百科、YouTube、Facebook、Twitter——互联网从信息发布的渠道,变成了全民参与的社交空间。在方兴东等人对互联网 50年历程的分期中,这正是网络从技术精英的实验场走向大众社会、进而走向商业平台全面主导的阶段。
照理说,人人都能发声的网络应当更加“去中心”才对。然而吊诡的是,Web 2.0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并没有增强互联网的去中心化程度,反而加剧了它的中心化趋势。
这场再集中是一步一步发生的。先是搜索引擎的崛起:面对爆炸式增长的信息,用户需要一个入口,谷歌凭借算法优势成了绝大多数人通往网络的大门。继而是社交网络平台的崛起:社交网络的价值随用户数量呈指数增长——经济学家称之为“网络效应”——朋友都在哪儿,你就只能去哪儿,Facebook 由此把数十亿人的社会关系收编进一家公司的数据库。接着是移动终端:智能手机时代,苹果与谷歌的应用商店成了一切软件的必经关卡,“开放的网页”让位于“封闭的应用”。最后是云计算:亚马逊们把全球网站的服务器收拢进自家机房——所谓“上网”,越来越多地意味着访问某几家公司的云设施。
每一步都有充分的理由:更方便、更安全、更高效。但每一步都在把巴兰式的分布结构改写成新的星形结构。少数科技巨头逐渐掌控了互联网的核心基础设施和用户入口,形成了所谓“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的格局。用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获取和社交互动能力,但他们的数据、注意力乃至数字身份,都成了平台的资产。
这里有一个常被忽视的环节:Web 2.0 的商业模式建立在“免费”之上,而“免费”恰恰是中心化的加速器。平台不向用户收费,靠广告和数据变现,这意味着平台的收入与其占有的用户时间和数据规模成正比——规模越大越赚钱,赢家通吃便成了铁律。表面上无偿的服务,实际上以更隐蔽的方式收取了代价:交出数据,交出注意力,交出选择的余地。
牛津互联网研究院的莱赫登维尔塔(Vili Lehdonvirta)把这一格局的终点刻画得更为尖锐:数字平台正在接管传统上属于国家的职能——亚马逊为亿万买卖双方裁决纠纷,苹果为开发者立法并征收“税款”,Facebook 一度试图发行自己的货币。这些“云帝国”不经选举、不受分权制衡,却实际统治着数字经济的日常秩序。互联网没有消灭利维坦,反而孵化出了若干私人的利维坦。
打个比方:早期互联网像一片露天集市,谁都可以来支个摊;Web 2.0则像把集市搬进了几家大商场——更干净、更安全、更方便,但摊位的去留、商品的陈列乃至顾客能看见什么,都由商场说了算。这个比方当然有不贴切处——商场至少要为店铺的火灾负责,而平台对用户数据的泄露往往只道一声歉——但它点出了关键:参与的门槛降低了,参与的条件却被垄断了。
协议与平台的不同命运,是这场消退的另一个注脚。电子邮件建立在开放的 SMTP协议之上,谁都可以架设自己的邮件服务器;而即时通信、社交动态这些后来的交流形式,几乎全部生长在封闭的平台之内。开放的 RSS 订阅协议曾让用户自由聚合全网内容,最终在算法推荐的信息流面前节节败退——不是因为它技术落后,而是因为没有一家公司能靠它独占用户。协议无主而平台有主,这正是两者兴衰的分水岭:开放协议的红利归于所有人,因而无人有垄断性的动力去推广它;平台的红利归于股东,于是有的是资本为它开疆拓土。Web 2.0的胜利者们并没有违背端到端原则——他们只是在“端”的位置上,建起了新的中心。
正如吴修铭所指出的,信息技术的历史呈现出一种“循环”模式:每一种新的通信技术——电话、广播、电影——在初期都是开放和去中心化的,最终都落入少数垄断者之手。吴修铭把这种循环视为令人担忧的规律,但我认为“中心化—去中心化”的循环未必不能是积极的。我将在第六章引用英尼斯的“知识垄断—循环”模式来讨论这个问题:循环究竟是去中心化技术的失败,还是技术演化的常态?把它读作失败,意味着我们要寻找某种“终极的”去中心化方案以打破循环;把它读作常态,则意味着每一次“去中心化”本身已经是有意义的历史成就——不必为下一轮新中心的崛起而否定它。本书后文将多次回到这一区分。
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网络星河》中敏锐地观察到,互联网的技术架构与其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张力:底层协议(TCP/IP)是去中心化的,建构在其上的商业模式和社会制度却日益中心化。我不妨把这种“底层开放、上层垄断”的现象称为“再中心化”(re-centralization)。再中心化不仅是Web 2.0的命运,也将是区块链的发展必须直面的问题。
互联网在通信层赢得的去中心化,在应用层被一寸一寸地收了回去。而区块链试图解决的,正是互联网从通信层向价值层跃迁时遭遇的那个瓶颈——信任。
1.3 互联网的信任困境:通信的去中心化与交易的中心化
一、“双花问题”与数字信任的本质
互联网成功地实现了信息通信的去中心化——任何两台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直接交换信息,无需依赖任何中心化的中介。但是,当人们试图在互联网上交换价值而不仅仅是信息时,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问题的核心在于数字信息的一个基本特性:它可以被零成本地完美复制。当我用电子邮件发送一份文件时,我并没有“失去”这份文件——它被复制了一份发给对方,我手里仍留着原件。“发送即复制”对于信息传播是巨大的优势,对于价值传递却是致命的缺陷。试想,如果我能像复制文件一样复制一张数字钞票,同一笔钱就可以被反复花费,数字货币也就无从谈起——这就是密码学家所说的“双花问题”(double-spending problem)。
中本聪在比特币白皮书的第一句话中就点明了这一问题的实质:“互联网贸易已经变得几乎完全依赖金融机构作为可信任的第三方来处理电子支付。”也就是说,要在互联网上交换价值,至今仍需要银行、支付平台或其他中心化机构充当“可信第三方”,为交易的有效性作保。互联网的去中心化在“信任”问题面前止步了:它实现了通信的去中心化,却未能实现交易的去中心化。
为什么偏偏卡在信任上?信息可以由协议来传递,信任却似乎只能由机构来担保——这个“似乎”是真的吗?信任究竟是一种可以被技术接管的功能,还是一种无法化约的社会关系?这个问题潜伏在本章全部史述之下。此处我们先看清一件事:中心化的信任并不是免费的。
二、中心化信任的代价
为什么必须有一个“可信第三方”?我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假设在一个分布式网络中,A要向B转账100个单位的数字货币。在没有中心化权威的情况下,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保存着一份公共账本的副本。A 发起交易后,需要通知全网节点更新账本:从A的余额中减去100,加到B的余额上。但如果A是一个恶意行为者,他可以同时向两个不同的节点发出矛盾的指令:一条是“把 100 转给 B”,另一条是“把 100转给 C”。由于信息在网络中传播需要时间,不同的节点可能接收到不同的指令,形成不同版本的账本。这就是计算机科学中著名的“拜占庭将军问题”(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的一个实例。
传统的解决方案是引入一个权威的中心节点——例如银行——来裁决哪一条交易指令有效。银行维护着唯一的、权威的账本,一切交易都须经银行确认方能生效。这种中心化的信任机制运转了数百年,总体上行之有效,但它的代价同样真实。
第一是效率损失。每一笔交易都要经过中心化机构的验证和记录,这不仅增加了交易的时间成本(跨境交易尤甚),还须支付手续费来供养中心化机构的运营。第二是单点故障风险。中心化机构一旦出问题——技术故障、人为失误抑或蓄意欺诈——整个交易系统都会受到牵连。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这种风险的极端体现:当人们发现“可信第三方”本身并不可信时,整个金融体系陷入了系统性的信任崩塌。第三是隐私侵蚀。中心化机构掌握着所有交易的明细,这不仅威胁用户隐私,还使机构握有不对称的信息权力。第四是准入门槛。中心化金融体系的服务并非对所有人开放——根据世界银行 2025年《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报告,截至2024年全球仍有约13亿成年人没有银行账户,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
金融排斥不只是发展经济学的一项指标。被挡在信用体系门外,意味着被挡在现代经济生活的基本资格之外——货币问题与解放问题的关联,在此已露端倪。而这四重代价合起来提示我们,“可信第三方”并非一项纯然技术性的安排,而是一整套政治经济秩序的缩影——信任由谁担保、代价由谁承担、谁有资格被纳入信任体系,从来都是权力问题而非工程问题。
三、分布式共识的难题
那么,能否不依赖中心化权威,就在分布式网络中建立信任呢?这个问题在计算机科学领域被讨论了数十年,长期以来被认为极其困难,甚至可能无解。
1982年,莱斯利·兰伯特(Leslie Lamport)、罗伯特·肖斯塔克(Robert Shostak)和马歇尔·皮斯(Marshall Pease)在一篇经典论文中正式提出了“拜占庭将军问题”。问题的场景是:若干支拜占庭军队分别驻扎在敌城周围,各由其将军指挥;将军们之间只能通过信使通信,需要就作战计划(进攻或撤退)达成一致。麻烦在于,其中可能有叛徒——叛徒将军会向不同的将军发送矛盾的信息,破坏共识的达成。兰伯特等人的结论更像一道硬边界:在不引入不可伪造签名的“口头消息”模型下,若要容忍 m 个叛徒,将军总数至少需要 3m+1——换言之,叛徒比例必须严格少于三分之一;一旦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共识便不再可能达成。
把这个问题映射到分布式计算领域:网络中的每个节点相当于一位将军,恶意节点相当于叛徒,“达成共识”则意味着所有诚实节点最终记录的是同一个版本的账本。拜占庭容错(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BFT)算法虽然在理论上证明了分布式共识是可能的,但在实际应用中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 PBFT 为代表的经典 BFT 协议需要节点之间多轮广播,通信复杂度高达 O(n²),节点数量一多,达成共识所需的通信量便急剧膨胀,因此更适合规模受控、成员相对明确的网络,难以直接扩展到大规模的开放互联网。
正是由于这一困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许多人会把开放互联网中的去中心化信任视为不切实际的设想。信息安全专家布鲁斯·施奈尔(Bruce Schneier)的概括很有代表性:“社会依赖信任运转”(Society runs on trust),而现代社会的特别之处在于,“在今天的复杂社会中,我们常常信任系统更甚于信任人”。也就是说,我们敢把积蓄交给素不相识的柜员,不是因为了解她的人品,而是因为信任她身后的银行体系、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在大多数人看来,这种制度化的信任是现代社会运作的必要条件,想用技术手段取代它,无异于乌托邦的幻想。
施奈尔的立场值得记取:这位深谙密码学的专家既承认社会依赖信任运转,又持续怀疑以技术取代制度信任的可行性。他对密码学货币的疑虑,本身就是衡量算法信任之限度的一把尺子,第五章还会与他重逢。
1.4 区块链对互联网的补全:从“讯息块”到“区块链”
一、中本聪的方案
2008年10月31日,中本聪在“密码学邮件列表”(Cryptography Mailing List)上以“Bitcoin P2P e-cash paper”为题发出邮件,附上比特币白皮书,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方案来解决双花问题:不依赖任何可信第三方,仅凭网络中节点之间的协作,就能在分布式环境中维护一本一致的、难以被篡改的公共账本。中本聪将这一方案称为“一种纯粹的点对点版本的电子现金”,其核心技术创新就是后世通称的区块链——白皮书本身并未使用“区块链”(blockchain)一词,而是分别讨论 block、chain、proof-of-work、longest chain等机制。
区块链的基本思路可以这样理解:节点把广播来的新交易收集成“区块”(block),每个区块包含若干条交易记录;区块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通过密码学哈希函数链接成一条“链”(chain),追加到公共账本之上。每一个新区块的区块头都包含前一个有效区块的哈希值;任何对旧区块的篡改都会破坏后续所有哈希链接,使其他节点在验证时拒绝这条不一致的链。换句话说,“不可篡改”并不是说历史绝对不可改写,而是说在诚实算力占多数的前提下,攻击者要让篡改后的历史被网络接受,必须重做该块及其后所有区块的工作量证明,并追上、超过诚实节点维护的最长链——改写成本会随后续区块的增加而迅速上升。
区块链中“块”的概念与巴兰“讯息块”(message block)之间的历史回响,值得特别留意。巴兰把连续的通信信息分割成独立的讯息块,使信息能够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自主寻路;中本聪把连续的交易记录分割成独立的区块,使账本能够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自主维护。正如巴兰的分组交换通过放弃对传输路径的中心化控制来增强通信的鲁棒性,中本聪的区块链通过放弃对记账权力的中心化垄断来实现交易的可信性。二者异曲同工,都是以“分块”和“分布”来实现去中心化。
二、工作量证明与共识机制
仅仅把账本分块并链接起来还不够——还需要一种机制来决定由谁、在什么时候产生新的区块,以及当不同节点产生了不同版本的区块时如何裁决。中本聪的解决方案是“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
工作量证明的核心思想是:要产生一个新区块,节点必须完成一项计算量巨大而验证极易的数学任务——具体而言,是找到一个特定的数字(称为 nonce),使新区块的哈希值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哈希值的前若干位为零)。由于哈希函数的单向性,找到这个数字没有捷径,只能像在黑暗中反复试钥匙那样大量试错,这就迫使节点投入真实的硬件、时间和电力。第一个找到合格 nonce 的节点有权把新区块广播到全网;若该区块被其他节点接收并继续延长,区块创建者就获得新发行的比特币与交易费作为奖励——这个过程被形象地称为“挖矿”(mining)。
工作量证明的巧妙之处,在于把拜占庭将军问题的解决方案从“按节点投票”换成了“按算力投票”。传统的拜占庭容错(BFT)方案依赖节点之间的身份认证和多轮投票,这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中很难实现——恶意行为者可以轻易地创建大量虚假节点来操控投票结果,即所谓“女巫攻击”(Sybil attack)。而在工作量证明中,投票权不再与节点数量挂钩,而是与节点投入的计算资源(即“算力”)成正比;中本聪在白皮书里把这一机制概括为“一CPU一票”(one-CPU-one-vote)。计算资源是有限的物理资源,无法被零成本地伪造;身份可以批量伪造,算力却必须实打实地消耗机器、电力与时间。工作量证明并不是让女巫攻击在物理上不可能发生,而是把“虚假人头数”翻译成难以零成本伪造的硬性成本。
当网络中出现两个相互矛盾的区块时,中本聪给出了一条简洁的规则:哪条链更长——即累计了更多的工作量证明——就采信哪条链;若两个分支几乎同时出现,节点也可以暂时保留双方,等下一个工作量证明落定之后再切换到变得更长的那一支。这条规则背后是一道概率题:只要诚实节点控制着多数算力,诚实节点维护的链在期望上就会比恶意节点的链增长得更快。中本聪在白皮书第 11节给出的数学推导表明,只要恶意算力低于总算力的一半,攻击者从落后分支追上诚实链、撤销已经确认的交易的成功概率,就会随着后续确认区块的增加而指数式下降。
三、区块链作为“信任机器”
2015年10月31日——恰是白皮书发表七周年——《经济学人》杂志以封面专题宣告:区块链是一台“信任机器”(The Trust Machine)。对这份素以持重著称的老牌刊物来说,这是罕见的高调定性,“信任机器”也由此成为区块链最深入人心的标签。
然而,说区块链“消除了对信任的需要”,准确吗?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区块链改变了信任的对象和方式。在传统的中心化模式中,人们信任的是特定的机构——银行、政府、支付平台;在区块链模式中,人们信任的是数学算法和网络共识机制。我不妨把前者称为“制度信任”,把后者称为“算法信任”,这对概念的辨析将在第五章展开。正如韦巴赫(Kevin Werbach)所分析的,区块链并非取消了信任,而是提供了一种新的信任架构:它把对人、对机构的信任,转换为对密码学规则、协议代码与博弈论激励所共同塑成的系统的信任。
区块链社区爱用“无需信任”(trustless)一词来标榜这种特性,但这个词相当误导:真正“无信任”的系统并不存在,所谓 trustless,不过是把信任从可见的机构转移到了不可见的代码与共识之中。学界对“信任机器”叙事的检讨也指向这一点——德·菲利皮等人提出,区块链产生的与其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trust),不如说是对系统行为可预期性的“确信”(confidence),而这种确信归根结底仍离不开开发者、矿工与验证者、节点运营者这些具体的人。 “信任机器”这台机器里,终究坐着人。
把区块链理解为互联网的一次关键性“补全”,在我看来是恰当的。互联网在协议层面实现了信息的去中心化通信,但在价值的转移、清算与结算层面,仍然依赖中心化的信任机制;区块链则在互联网的地基上补全了价值层面的去中心化——它使得价值(而不仅仅是信息)能够在分布式网络中直接登记、转移与结算,无需经过可信第三方的中介。如果互联网可以被称为“信息的互联网”,那么区块链所开启的就是一个“价值的互联网”。
1.5 去中心化的技术史意义
一、去中心化作为技术史的长期趋势
回顾本章梳理的技术发展脉络——从巴兰的分布式通信方案到 ARPANET,从TCP/IP 协议到万维网,再到区块链——可以辨认出一条贯穿始终的技术史主线:去中心化。但这条主线并不是凯歌行进的直线,而是螺旋式的推进:每一次去中心化的技术创新都会引出新的中心化趋势,新的中心化又会催生更深一层的去中心化努力。
互联网史自身就可以拆解为多个连续的“去中心化”环节,这给“螺旋”提供了具体而微的史料。在 Web0 时代(1960—1990),通讯系统从中心化电话网走向分布式数据网,BBS 与早期协作网络兴起,学术信息汇通共享;Web1(1990年代)打破了技术人员对网络制作权的垄断,伯纳斯-李的万维网让普通人也能浏览、生产网页;Web 1.5(1990年代后期)打破了政府与公益机构对互联网骨干的垄断,向民营商业开放;Web 2.0(2004年后)在内容生产的维度上打破了“信息生产者”集中化的格局,普通用户也能借博客、社交网络生产内容;Web 2.5(2010年后)以移动互联网把“知识阶层”对互联网的最后一道门槛拆除,让不识字、不会打字的人也能上网。每一次“去”都瓦解了某种特定的中心垄断,同时也催生了新的中心节点。Web3 只是这一长链中的最新一环。
巴兰的分布式方案打破了电话系统的中心化拓扑,但 ARPANET 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美国为中心的网络格局;TCP/IP 协议实现了异构网络的互联互通,但万维网的商业化又造就了谷歌、Facebook 这些新的“中心”;区块链试图打破平台的垄断,但正如我们将在后续章节中看到的,区块链生态系统自身同样面临再中心化的压力——算力的集中、交易所的寡头化,不一而足。螺旋的每一圈都把战场挪到新的层面:巴兰争夺的是线路,平台争夺的是入口,区块链争夺的则是账本——亦即价值的记录权。
弗雷德·特纳(Fred Turner)在其关于互联网文化史的研究中指出,互联网的去中心化精神深深植根于 1960年代美国的反文化运动(counterculture)。从旧金山湾区的嬉皮士公社到硅谷的技术创业者,从斯图尔特·布兰德(Stewart Brand)的《全球概览》(Whole Earth Catalog)到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一种把技术视为个人解放和社会变革工具的乌托邦信念一以贯之。区块链社区所继承的,正是这一文化传统的最新版本。
当然,这份精神遗产并非没有争议。戈伦比亚在其遗著中下了严厉得多的判词:在他看来,“去中心化”从来不是政治中立的理想,数字技术的话语自始就与反政府的右翼意识形态纠缠在一起,加密货币不过是这种“赛博自由意志主义”的最新表达。当然,这一判词有些以偏概全,但它提醒我们技术理念从来不在政治真空中生长。
二、去中心化的多重面向
那么,“去中心化”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如今用得太顺口,反而显得不言自明了。从译名上看,“去中心化”译自 decentralization;需要指出的是,在巴兰那里,decentralized与distributed本是两种不同的拓扑——前者还保留着多个局部中心,后者才是彻底的网状结构——中文的“去中心化”却往往兼指两者,仿佛“中心”只有“有”和“无”之分。词汇的粗疏遮蔽了问题的层次:去中心化不是一个开关,而是一个有程度、分维度的连续谱。
正如以太坊创始人维塔利克·布特林(Vitalik Buterin)所区分的,去中心化至少包含三个不同的维度:架构去中心化(系统由多少台物理计算机组成)、政治去中心化(系统由多少个不同的个人或组织控制)和逻辑去中心化(系统的接口和数据结构是否呈现为单一整体)。一个在架构上去中心化的系统,在政治上可能是高度中心化的——例如一个由单一公司运营的分布式数据库;反过来,一个在政治上去中心化的组织,在逻辑上可能仍然需要某种统一的规则框架。
从技术史的角度来看,不同时期的“去中心化”技术所侧重的维度并不相同。巴兰关注的主要是架构层面——通信网络在物理上的抗毁性;TCP/IP 兼顾了架构和政治两个层面——技术上采用分布式架构,治理上采用开放标准和多利益相关方的协调机制;区块链则试图在全部三个维度上推进去中心化,尤其是政治维度——以算法共识取代机构权威,把治理权力从少数人手中分散到整个网络。
其实,“中心”与秩序的关系本身就值得重新打量。流俗之见总以为秩序必出于中心:没有指挥,乐队岂不乱套?拉图尔在《科学在行动》中提示过相反的方向:科学的“计算中心”并非先天给定,其支配地位是靠网络中无数联结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中心是网络运作的结果,而不是网络成立的前提。把这个洞见倒过来用:既然中心是网络的产物,那么原则上也可能存在不凝结出中心的网络。去中心化技术押注的,正是这种可能性。
三、去中心化的限度与反思
在肯定去中心化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正视它固有的限度。
首先,完全的去中心化在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实现。即便是比特币网络,算力也多次出现高度集中的状况——2014年6月,矿池GHash.IO一度逼近甚至超过全网算力的51%,引发了社区的严重恐慌。值得琢磨的是这场危机的化解方式:不是协议自动纠偏,而是该矿池公开承诺自限份额——去中心化系统的存续,竟要靠一个中心化行动者的自我克制来担保。莱赫登维尔塔由此把比特币的故事读作一则寓言:以代码取代制度的努力,最终又长出了新的中介和新的权力节点。这一诊断是否成为定论,还要看后面各章展开的更多证据;但它至少表明,再中心化的压力不是外来的污染,而是内生的倾向。
其次,去中心化并不自动等同于民主化或公平化。在一个“按算力投票”的系统中,拥有更多计算资源的参与者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这在某种意义上复制了传统社会中的财富不平等。去掉了旧的守门人,未必就没有新的寡头。
再次,去中心化在带来自由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的分散。当没有任何一个中心化机构为系统的运行负责时,系统出错之后由谁纠错、向谁追责、依据什么程序?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不折不扣的治理问题——一个没有统治者的系统,如何治理自身?这并非杞人忧天:在中心化的世界里,转错账可以请银行冲正,忘记密码可以让客服重置;而在一个彻底去中心化的网络里,转错的币无人能追回,丢失的私钥无人能找回——“没有中心”同时意味着“没有客服”,自由的另一面是无人兜底。中心化信任的种种代价,在去中心化的世界里被换成了另一批代价;这笔账究竟该怎么算,本章只能把它以问号的形式留下。
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来看,去中心化的意义不应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价值追求,而应被理解为对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心化弊端的一种技术回应。海德格尔说道:“技术之本质也完全不是什么技术因素。”追问一项技术,不能停留在它的工程参数上,而要追问它如何安排人与世界的关系。海德格尔以“集置”(Gestell)刻画现代技术的本质——一种把一切存在者都摆置为可计算、可调用之“持存物”的促逼性命运。以此观之,一项技术并不因为去掉了中心就自动逃出集置:倘若去中心化只是把促逼的逻辑从中心搬到每一个节点——人人挖矿、处处算计——那它甚至可能是集置的加密形态。当然,反过来说也成立:去中心化也可能为另一种人与技术的关系保留缝隙,使个人和社群得以在特定领域摆脱对中心化权威的依赖,以更自主的方式参与社会合作。技术本身不会替我们做出这个抉择——这正是哲学必须登场的地方。
本章从巴兰的分布式通信讲到区块链对互联网的补全,勾勒了“去中心化”从军事课题变为技术原则、再变为社会理想的历程。不过,区块链并非只有互联网这一条来路。在下一章中,我们将转向它的另外几条技术前史线索——密码学、开源运动与数字货币的先驱方案。去中心化的理念在那里将与另一个同样古老的追求相遇:隐私与自由。
第二章 密码学、开源运动与数字货币:区块链的技术前史
区块链不是哪一位天才工程师灵光一现的独创。如果说第一章梳理了互联网“去中心化”传统这条主线,那么本章要考察的是另外三条同样不可或缺的前史线索:密码学从古典密码到公钥密码术的演进、以密码朋克运动和开源软件运动为代表的技术文化潮流,以及20世纪末数字货币先驱方案的探索。范维尔杜姆(Aaron van Wirdum)在迄今最详尽的比特币前史研究《创世之书》中开篇便说,比特币并非凭空出现——在中本聪之前的几十年里,一群计算机科学家、隐私活动家与异端经济学家,一直在尝试创造一种能够独立于政府控制而运转的数字货币。本章循着这几条线索回溯,最后再把视野拉长,在货币史的长时段中为数字货币的出现定位。这些看似各行其是的线索,最终在21世纪初汇聚成区块链得以萌发的土壤。
2.1 密码学简史:从古典密码到公钥密码术
一、古典密码学:保密的艺术
密码学的历史几乎与文明史一样悠久。人类自有通信,就面临一个基本难题:如何让信息只被预定的接收者理解,而不被中途截获者读懂?“密码学”的西文名称直白地道出了这门技艺的本性:cryptography 的词源可追溯至希腊语 kryptos(隐藏)与 graphein(书写),本义近于“隐藏的书写”。顺带辨析一句:中文的“密码学”一词常常兼收攻防两面——编制密码的 cryptography 与破译密码的 cryptanalysis,西文较严格的分类中二者合称 cryptology。这门学问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攻防游戏:每一种新密码都在召唤自己的破译者,而每一次成功的破译又逼出更精巧的密码。
如果把“有意变形书写”也纳入密码史,最早的实例常被追溯到古埃及。约公元前 1900年,一位埃及书吏在中王国高官克努姆霍特普二世(Khnumhotep II)墓室的自传铭文中,于若干段落使用了非常规的象形文字变体——密码史家卡恩(David Kahn)据此把它列为已知最早的密码学实例之一。不过它的用意并不确定:它未必是为了向战场或宫廷传递秘密,更可能带有神秘化、装饰化或彰显文辞的意味。换言之,密码学的第一幕未必是战场密令,而更像一种“让可读者迟疑一下”的书写技巧。古希腊斯巴达人的“密码棒”(scytale)则更接近今天意义上的密码工具:它通常被视为最早见诸记载的军事换位密码装置之一,把皮条或羊皮纸螺旋缠绕在特定直径的木棒上沿棒身书写,解下来字序即乱,只有缠上同样直径的木棒才能复原。这里的奥妙不在于把 A 改成 D,而在于让每个字母换一个位置——所以它属于“换位密码”(transposition cipher)。
不过,对西方密码学史影响最深远的古典密码,当属“凯撒密码”(Caesar cipher)。据苏维托尼乌斯记载,尤利乌斯·凯撒在写给西塞罗和亲近者的私信中,遇到机密内容会改变字母顺序——按后世对凯撒密码的标准表述,就是把明文中的每个字母替换为字母表中后移三位的字母。以现代标准衡量,凯撒密码不堪一击,但它所代表的“替换密码”(substitution cipher)原理,在此后近两千年里始终是密码学最耐久的基本范式之一。
密码学的重大进步发生在文艺复兴时期。15 世纪,意大利人阿尔伯蒂(Leon Battista Alberti)——同时也是杰出的建筑师与人文主义者——以密码盘和多表替换思想突破了单一字母表的限制:同一个明文字母不必总由同一个密文字母替代,而可以随着密钥或指示字母切换到不同的字母表中,破译的难度因此大大增加,卡恩据此称他为西方“密码学之父”。到 16 世纪,故事反倒像学术史上的一次“冠名误会”。今天所谓“维热内尔密码”(Vigenère cipher)的重复密钥多表替换形式,其基本思想早在 1553年就已由意大利人贝拉索(Giovan Battista Bellaso)提出;法国外交官布莱斯·德·维热内尔(Blaise de Vigenère)1586年提出的方案则更接近自动密钥,只是后来的传统把这个著名名号归给了维热内尔。这种多表替换密码在此后三百年间赢得了“不可破解的密码”(le chiffre indéchiffrable)的名声,直到 19 世纪中叶,巴贝奇(Charles Babbage)私下找到破法、卡西斯基(Friedrich Wilhelm Kasiski)又在1863年公开发表系统方法,这个神话才真正松动。
从凯撒到维热内尔,整个古典密码学时代其实都站在同一个前提之上:加密者与解密者共享同一个秘密——密钥。这种后来被称为“对称加密”的范式暗藏着一个自相缠绕的死结:通信双方在开始加密通信之前,必须先通过某种安全渠道交换密钥;可是,如果已经有了足以传送密钥的安全渠道,又何必加密?翻过来看,问题恰恰在于:现实中的安全渠道往往稀缺、昂贵、短暂,只够递一把钥匙,却不够搬运一整座图书馆——人们要传输的,从来都是远超一把钥匙体量的信息。两千年来,密码学家们在替换与换位的花样上穷尽巧思,主流实践却几乎无人怀疑这个前提本身。前提的松动要等到20世纪70年代——而那将是一场密码学领域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二、两次世界大战与现代密码学的诞生
20 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极大地推动了密码学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海军部情报系统下的“40号房间”(Room 40)破译了德国外长阿图尔·齐默尔曼(Arthur Zimmermann)发往驻墨西哥公使的密电——这份密电公开后迅速点燃了美国舆论,与德国此时恢复的无限制潜艇战一道,成为推动美国国会对德宣战的关键因素。难道一纸密电真能拨动世界史的齿轮吗?答案并不在纸上,而在纸背后:从那一刻起,密码破译不再只是密室中的手艺,而成了外交、舆论与战争共同转动的一枚齿轮——密码学第一次如此醒目地登上了世界史的前台。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密码学更成为决定战局的关键变量。英国布莱切利庄园(Bletchley Park)的政府密码学校(GC&CS)在波兰密码学家战前突破的基础上,由迪利·诺克斯(Dilly Knox)、图灵(Alan Turing)、戈登·韦尔奇曼(Gordon Welchman)等人与庞大的团队共同推进,借助“炸弹机”(Bombe)等机电设备,持续破译了德军以“恩尼格玛”(Enigma)密码机加密的通信,其中图灵在海军 Enigma 与U 艇通信的破译中尤为关键,他们为盟军胜利做出的贡献,难以估量。图灵的工作还有超出战场的意义。他在战前发表的关于“可计算性”的开创性论文,为“机器能够计算什么”这一根本问题提供了数学语言;战时围绕破译的自动化实践——尽管Bombe本身只是机电设备,真正属于电子计算机这一谱系的,是用以攻破洛伦兹(Lorenz)密文的 Colossus,以及图灵战后在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提出的 ACE 设计——则把这一抽象问题推向了机器工程的现场。换言之,图灵给出了理论火种,布莱切利体系把火种放进了工坊。与其说现代密码学与现代计算机科学由“同一批人”缔造,不如说它们曾在同一个历史工坊里相互照面:保密的需求推动了自动化计算,而计算的困难又在后来反过来成了保密的根据。上一章已经提到,区块链的安全性正是建立在哈希函数、数字签名以及若干计算困难假设之上——这条纽带不必被说成从布莱切利庄园一线直达今天,却确实从那里拐了一个弯,流到了今天。
图灵的名字还将在本书的另一端再次出现。当代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这两股看似分立的技术潮流,在源头上共享着同一位象征性的先知:参与破译恩尼格玛的图灵,与后来追问“机器能否思维”的图灵,本是同一人。计算、保密与智能,从一开始就不是三座孤岛,而像同一座大陆上向外伸出的三条山脉。
战后,密码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视为国家安全领域的战略知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篇论文都要由军情部门逐字审阅,但围绕加密标准(如美国的 DES 选型)、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对密码学项目的资助、IEEE/ACM 学术发表与国际会议邀请、以及美国《国际武器交易条例》(ITAR)对密码算法出口管制的解释,美国国家安全局(NSA)与公开学术界长期处在反复的拉锯之中——整个学科长期活在国家安全逻辑的阴影之下。然而,也正是在这片阴影中,1970年代发生了密码学史上最重要的一场革命——公钥密码术在公开学术语境中的诞生。它不仅是一次技术上的突破,更在社会层面开启了密码学的“民主化”进程。
三、公钥密码术:密码学的哥白尼革命
这场革命的主角之一迪菲(Whitfield Diffie),到关键时刻更像一个从体制边缘出走的“独行侠”。他痴迷于一个问题:数字时代的普通人,如何保守自己的秘密?到 1972年前后,他把研究兴趣彻底转向了密码学;由于 NSA 的垄断,公开文献近乎空白,1973年他索性离开斯坦福人工智能实验室的日常轨道,开着车横穿美国,四处搜罗散落各地的密码学知识。 1976年,他与斯坦福大学的赫尔曼(Martin Hellman)在《IEEE 信息论汇刊》上发表了“密码学的新方向”,开篇便宣告:“我们今天正站在密码学一场革命的边缘。”论文提出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设想:能否让加密与解密使用不同的密钥——一个公开的“公钥”用于加密,一个保密的“私钥”用于解密——而且从公钥推导私钥在计算上不可行?
这一被称为“公钥密码术”(public-key cryptography)、用于加密时也称“非对称加密”的构想,从根本上解开了对称加密最棘手的死结——密钥的分发。在公钥体制下,每个用户生成一对密钥:公钥向所有人公开,私钥自己秘密保管。任何人都可以用某人的公钥加密信息,但只有持有相应私钥的人才能解密。通信双方无需预先交换同一把秘密密钥,就能在公开信道上建立保密通信——前提是,双方得有办法确认手里的公钥确实属于对方。 1977年,麻省理工学院的里维斯特(Ronald Rivest)、沙米尔(Adi Shamir)和阿德曼(Leonard Adleman)公布了第一个公开发表而又切实可用的公钥密码系统——RSA(正式论文于 1978年刊出)。它的安全性,部分系于大整数因式分解的计算困难性:把两个大素数相乘很容易,把乘积分解回素数却极其困难。
公钥密码术的意义远不止于加密通信。迪菲和赫尔曼还提出了“数字签名”的构想:用私钥对信息签名,任何人都可以用对应的公钥验证签名的真伪,却无法伪造它。数字签名使得在数字世界中证明“某个密钥的持有者授权了某项行为”成为可能,而无需借助任何中心化的认证机构——至于这个密钥背后是否站着某个现实身份,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在比特币里,一笔普通转账本质上就是一次签名与验证:持有者用私钥签署交易,全网节点用公钥验证其有效性——中本聪在白皮书中干脆把电子货币定义为“一条数字签名的链”。没有公钥密码术,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便无从谈起。
从技术史的角度看,公钥密码术堪称密码学的“哥白尼革命”。古典密码学建立在“共享秘密”的前提之上,正如托勒密天文学建立在“地球居于中心”的前提之上;公钥密码术拆除了这个前提,正如哥白尼把地球从宇宙的中心移开。更关键的是,公钥密码术使密码学从国家垄断的军事技术,变成了公民可以自由取用的民用技术——正是这一转变,为后来的密码朋克运动准备好了技术与政治的前提。
四、密码学安全性的哲学反思
在转入密码朋克运动之前,有必要对密码学安全性的本质稍作哲学反思。现代密码学并不缺少严格的证明,但它的安全性通常不是建立在数学的绝对保证之上——它很少无条件地宣告“永远无人能破”,而是把安全系在一组“计算复杂性假设”之上:只要某些问题在可行的时间内难以求解,相应的密码体制便被认为是安全的。以 RSA为例,它的安危与大整数因式分解紧紧相连——模数一旦被分解,私钥便可被恢复。严格说来,“破解 RSA”是否完全等同于“分解大整数”至今仍无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在经典计算模型下,人们尚未找到高效的因式分解算法,而一旦这样的算法出现,RSA 加密就会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更根本地说,密码学安全性还与著名的 NP 问题息息相关:数学家们大都猜想 P≠NP,但始终无法证明这一点。如果最终发现 P=NP——即一切能够快速验证的问题也都能够快速求解——那么几乎所有依赖单向函数与计算困难性的现代密码体制都将失去根基。
这种基于计算复杂性假设的安全保证,有着值得玩味的认识论意涵:它提供的是“实践理性”而非“纯粹理性”层面的确定性。我们无法在逻辑上排除密码被破解的可能,但我们有充分的实践理由相信,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好比说不吃饭可能饿死,而吃饭也可能噎死,前一种风险是明确而可规避的,后一种风险相对微不足道。选择信赖密码学而非信赖某个特定的权威机构,本质上也是一种风险权衡,密码学给出的从来不是万无一失的保证。
2.2 密码朋克运动与数字隐私
一、密码学的民主化与“密码战争”
公钥密码术公开发表之后,一场旷日持久的攻防随即展开。一边是学术界的密码学家,主张密码学知识应当自由传播,以促进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另一边则是 NSA、FBI 乃至负责出口管制的政府部门,试图把高强度加密技术死死按在军用出口管制的清单上。一项让普通人也能保守秘密的技术,为什么会让政府如此紧张?答案不难想见:在情报与执法机构看来,强加密一旦普及,监听到的便只剩一串无法还原的密文,几乎等于宣告监听能力的终结;而在对面看来,这恰恰是公民在数字时代保有私域的前提。
这场后来被称为“密码战争”(crypto wars)的冲突,前奏可追溯到 1970年代末,到 1990年代才进入白热化。美国政府长期把高强度加密产品归入“军火”(munitions)出口管制清单,未经许可便不得出口;1993年4月,克林顿政府又力推内置政府密钥托管机制的“Clipper芯片”方案,并在次年2月将其正式批准为“托管加密标准”(Escrowed Encryption Standard,FIPS 185)。这套方案的关键,不在于把密钥交给用户,而在于把每一台设备的解密密钥拆分后交由政府托管:执法或情报机关一旦取得合法授权,便可调取相应密钥,解读以该设备加密的电话、传真与数据通信。这就好比给每一把锁都另配一把“备用钥匙”,统一寄存在政府手里——听上去万无一失,可换个角度想:谁愿意把自家大门钥匙的副本,预先交到警局柜台备查?方案甫一公布,便激起民权组织与技术社群的强烈反弹;1994年,AT&T 贝尔实验室的研究者布雷兹(Matt Blaze)又在该标准的 LEAF(执法存取域)机制中发现了一个协议漏洞:人们仍可借助 Clipper 芯片加密通信,却能让政府赖以解密的密钥托管通道形同虚设。 Clipper计划终于在政治与技术的双重溃败中不了了之。
二、密码朋克宣言与运动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992年9月,休斯(Eric Hughes)、梅(Timothy May)与吉尔摩(John Gilmore)在旧金山湾区发起了一个非正式聚会,邀集二十来位密码学从业者、程序员、黑客与公民自由活动者,每月碰头讨论密码学与隐私问题;聚会随即衍生出一个邮件列表,订户很快数以百计。女黑客米尔洪(Jude Milhon,网名 St.Jude)半开玩笑地送给这群人一个名字——“密码朋克”(cypherpunks)。这个名字戏仿当时流行的“赛博朋克”(cyberpunk)科幻文类,把cyber悄悄换成了cypher(cipher 的异体写法,意为“密码”)。这个文字游戏本身就是一份微型宣言:赛博朋克想象的是高技术与低生活交织的反乌托邦,密码朋克则要用密码学,亲手为个人凿出一条逃出那个反乌托邦的暗道。
1993年3月9日,休斯发表了著名的《密码朋克宣言》(A Cypherpunk’s Manifesto)。他写道:“隐私对于电子时代的开放社会是必要的……我们不能指望政府、企业或其他大型无脸组织出于善意而赐予我们隐私……密码朋克编写代码。我们知道必须有人编写保护隐私的软件,而既然除非我们所有人都这样做,否则谁也无法获得隐私,我们就要自己编写它。”也就是说,在休斯看来,隐私不是乞求来的恩惠,而是动手做出来的事实:法律会更迭,承诺会落空,唯有数学不撒谎。
“密码朋克编写代码”——以代码而非请愿来回应权力。这一姿态日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莱西格那句“代码即法律”(Code is Law),但二者并不能直接等同:在莱西格那里,这首先是一个描述——代码已经像法律一样,在事实上规制着我们的行为;而密码朋克想的,首先是用代码为个人自卫。从防御的姿态到立法的僭越只有一步之遥,这一步的代价要到智能合约的时代才充分显露。在密码朋克这里,代码首先是盾而不是剑:与其说他们相信代码应当统治,不如说他们相信,在政府与企业的双重凝视之下,代码是小人物仅存的藏身之处。
更激进的声音来自梅。早在 1988年,他就写下《加密无政府主义者宣言》(The Crypto Anarchist Manifesto),在当年的密码学会议(Crypto '88)和黑客大会上散发给同道,又在 1992年9月密码朋克创始聚会上当众宣读。宣言开篇戏仿《共产党宣言》:“一个幽灵正在现代世界游荡,加密无政府主义的幽灵。”梅预言,公钥密码术、零知识证明以及种种用于交互、认证、验证的软件协议,“将彻底改变政府监管的性质,改变政府征税和控制经济交往的能力,改变保守信息秘密的能力,甚至将改变信任与声誉的性质”。这些预言在当时近乎呓语,但他点到的诸多技术形态——匿名通信、数字现金、声誉系统——有的在当时已现雏形,有的则要到二三十年后才逐一兑现。
梅所预言的不只是一份技术清单,更是一种新的政治地理:当强加密技术使国家越来越难以将交易纳入领土化的监控与征税时,主权的边界便不再与领土的边界严丝合缝地重合。这一在 1988年近乎狂想的判断,将在三十余年后获得它更体系化的表达。当然,这套政治想象自有其来历与偏向。戈伦比亚就提醒我们,从密码朋克到加密货币的“赛博自由意志主义”,其思想底色是一种美国式的反国家传统,技术中立的外衣之下,往往隐含着特定的政治议程。这一批评不无道理,但若把密码朋克简单归档为某种右翼思潮,又会错过其中真实的问题:在数字时代,个人隐私究竟靠什么来保障?这个问题并不因提问者的立场而失效。自由意志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确实更加强调个人隐私,但这不代表左翼就不需要讨论隐私问题了。
三、密码朋克的技术遗产
密码朋克不只是清谈俱乐部,它催生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技术实践。最富戏剧性的当属齐默尔曼(Philip Zimmermann)的PGP。1991年,这位反核运动出身的程序员赶在一项反加密条款(美国参议院第 266号法案中那段要求安全通信设备为政府预留“后门”的措辞)可能成法之前,写出了名为“相当不错的隐私”(Pretty Good Privacy)的加密软件,由朋友上传到网上任人免费下载——强加密第一次大规模落入普通人手中。软件随即流出国境,美国海关与联邦检方也随之介入,调查所指向的,是 PGP 是否违反了把强加密软件视作军需品的出口管制。齐默尔曼始终没有被正式起诉,却在调查的阴影下悬了三年。支持者们想出了一个漂亮的反击:1995年,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把PGP的源代码排印成书出版 ——软件出口受军火管制,书籍出版却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1996年1月,联邦检方悄然宣布不予起诉。
PGP 案成为密码战争的标志性战役,它把一个原本只在技术圈发酵的问题摆上了公共论坛:代码究竟是武器,还是言论?世纪之交,美国政府终于大幅放松了加密出口管制——至少在出口管制这条战线上,密码战争以密码朋克一方的事实胜利告一段落。此后,强加密逐渐沉淀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今天每一次网上支付的背后,都运行着当年被当作“军火”的算法。
在密码朋克的邮件列表上,数字现金从一开始就是核心议题。在梅等人看来,匿名通信若没有匿名支付来配套,便只有半截自由:言论可以加密,钱包却仍在银行和政府的注视之下。于是,巴克(Adam Back)的“哈希现金”、戴维(Wei Dai,又译戴伟;这位华裔密码学家行事低调,公开信息极少)的“B-money”、萨博(Nick Szabo)的“比特黄金”,这些方案有的直接投进这个列表,有的在周边社群与同一套问题意识中酝酿、发表、争论——下一节将逐一考察。这份发帖人名单本身就像一份未来的预告:巴克、戴维、萨博、芬尼(Hal Finney),这些名字将在比特币的故事里悉数登场。
从公钥密码术到比特币,密码朋克运动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它未必发明了其中每一件工具,却把它们收进了同一只工具箱——公钥密码与数字签名、哈希函数、工作量证明的雏形;更在文化上铸定了后来区块链社区的精神底色:去中心化、隐私优先、对一切中心化权力的戒备,以及“先把代码写出来再说”的行动主义——这一文化基因,是读解区块链日后种种执拗与偏向的一把钥匙。
2.3 开源软件运动的理念与实践
一、从自由软件到开源运动
与密码朋克同处一个时代、彼此呼应的另一场技术文化运动,是自由软件运动,以及后来的开源运动。它的起点看似只是一桩小事。1980年前后,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新到一台施乐激光打印机,程序员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想给它添一个小功能:纸一旦卡住,就让系统通知正在排队等候的人。麻烦不在卡纸,而在源代码——打印机的控制软件只有二进制,没有源码;他辗转找到一位手握源码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研究者,对方却以签了保密协议为由,拒绝把代码交出来。在斯托曼看来,这不是商业惯例的小摩擦,而是一种道德上的堕落:软件本是程序员社群共享的知识,如今却被产权的高墙圈占。1983年,他公开宣布 GNU 计划,要从头写出一套完全自由、兼容 Unix 的操作系统,并在次年正式动手;1985年,《GNU 宣言》问世,自由软件基金会随之成立——“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这面旗帜,就此正式打出。
“自由软件”的“自由”极易误解,斯托曼不得不反复申明:这里的 free 是“言论自由”的自由,不是“免费啤酒”的免费。自由软件完全可以收费出售,关键在于用户必须享有四项自由:运行它、研究它、修改它、再分发它。换言之,斯托曼关心的从来不是价格,而是权力:谁有权支配一段代码——是把它锁进保险柜的公司,还是使用它的人?
斯托曼最具匠心的发明,是“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它运用了一种被称为 copyleft 的巧妙策略:不绕开版权法,反而利用版权法自身的框架建立契约——任何人一旦把基于 GPL 代码的修改版或衍生作品再分发出去,就必须同样以 GPL 发布,提供相应源代码,且不得给后来者添上新的专有限制。copyleft 是对 copyright 的戏仿——right 兼有“权利”与“右”之意,left 针锋相对;中译“著佐权”取“以著作权辅佐自由”之意,颇得神韵。版权说“保留一切权利”,著佐权说“保留一切自由”:一段代码一旦以 GPL 进入公共流通,便永远自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修改它,却谁也无法在再分发时把它重新圈回私产。以彼之矛攻彼之盾,斯托曼以产权制度本身瓦解了产权的封闭性。
1991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学生托瓦兹(Linus Torvalds)受 MINIX 操作系统的启发动手,借 GNU 的编译器等工具,写出了 Linux 内核——它恰好补上了 GNU 系统迟迟没能落地的最后一环。当年8月,他在 comp.os.minix 新闻组里轻描淡写地说,这只是个业余爱好,“不会像GNU那样庞大、专业”。谁也没有料到,这个“爱好”日后会托起世界上数不清的服务器、云平台乃至超级计算机。一群没有老板、不拿工资、散布全球的志愿者,凭什么造出了比商业巨头的产品更可靠的软件?这个问题,在当时的软件工程教科书里找不到答案。
1998年成为转折点。这一年1月,网景公司宣布将开放其浏览器的源代码,3月,代码以 Mozilla 之名正式发布。这并不是自由软件头一回进入商业世界,却是主流商界第一次如此高调地把“开放源代码”奉为一项战略。为了消除“自由软件”一词在商界引起的误解,未来学家彼得森(Christine Peterson)在当年2月初的一次会议上提议改用“开源”(open source)一词,雷蒙德(Eric Raymond)、佩伦斯(Bruce Perens)等人随即采纳推广,并在同月成立了开源促进会(Open Source Initiative)。术语之争的背后是路线之争:斯托曼坚持自由软件是道德议题,开源派则把它改写成工程与商业效率的议题。这一分歧此处按下不表,但“开源”从此成为通行的旗号。
雷蒙德在《大教堂与集市》中,给出了对开源模式最有名的理论概括。传统的软件开发像建造大教堂——少数大师在封闭的工地上精雕细琢;Linux 式的开发则像集市——嘈杂、开放、人人都可以来摆摊。集市凭什么胜过大教堂?雷蒙德的回答浓缩为后来所谓的“林纳斯定律”:“给定足够多的眼球,所有的错误都是浅显的。”(Given enough eyeballs, all bugs are shallow.)也就是说,质量不靠权威把关,而靠大规模的并行审查。这与区块链网络“人人验证、无需裁判”的分布式验证机制,在结构上遥相呼应:信任不再托付给某一个权威中心,而是交给一套公开、可被反复检验的程序本身。
二、开源运动与区块链的精神关联
开源运动与区块链之间的关联是多层次的。最直接的是技术层面:作为现代区块链谱系起点的比特币,本身就是以开源软件的形态登场的——代码自始就以开源许可证发布,任何人都可以审查、复制、修改;中本聪在论坛上介绍自己的发明时,标题用的正是“比特币:P2P 货币的开源实现”。这一选择绝非偶然。一个号称无需信任任何机构的系统,如果代码本身是黑箱,岂不自相矛盾?区块链的安全恰恰不能依赖“以保密求安全”(security through obscurity),而必须依赖公开的可验证性。
这个道理在密码学中早有定论。19 世纪密码学家柯克霍夫(Auguste Kerckhoffs)确立的原则是:密码系统的安全性应当只取决于密钥的保密,而不取决于算法的保密——算法应当经得起完全的公开。朗(Pamela Long)关于欧洲技术文化的研究则提示了更长的历史纵深:技术知识的开放与保密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选择,而是与行会、专利特权、赞助关系等社会权力结构纠缠在一起的。从这一视角看,比特币选择彻底开源,是在“开放与保密”这条古老光谱上的一次鲜明站队。
其次是组织层面。Linux 的开发没有中央计划机构,最初主要靠散布全球的开发者凭兴趣与能力自发协作——尽管后来受企业雇佣的工程师逐渐成为内核贡献的主力,但那套不依赖中央指令、靠维护者体系与同行评审来协调全球投入的机制保留了下来。这种模式后来被区块链社区整体继承:比特币的维护、以太坊的开发、各种链上协议的迭代,都是开源协作的延伸。本克勒(Yochai Benkler)把这种生产形态命名为“基于公地的同侪生产”(commons-based peer production):既非市场的价格协调,也非企业的科层指令,而是以社会动机驱动的大规模合作。托瓦兹自传的书名在此耐人寻味——《只是为了好玩》(Just for Fun):至少在这场协作的早期想象里,驱动它的不是雇佣关系,也不是行政命令,而是兴趣、声誉与同侪的承认。一种并不完全以谋生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在软件领域率先成为大规模的现实。
最后是价值观层面。开源运动的“透明、协作、去中心化”,与区块链社区的核心信条高度重叠:都对中心化权力心存疑虑,都相信分布式协作能够胜过集中控制,都把代码视为公共物品而非私有财产。当然,二者并非一脉单传——开源协作靠维护者的威望与社区惯例运转,区块链则试图把协作规则直接写进协议本身,这是重要的分别。但就大方向而言,区块链至少可以被理解为开源逻辑从软件领域向货币与治理领域的延伸:如果操作系统可以由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共同建造和维护,那么货币体系呢?社会治理呢?比特币和区块链,就在认真回应这个问题。
2.4 电子货币的先驱:从 DigiCash 到比特黄金
一、大卫·乔姆与DigiCash
密码朋克与开源运动备齐了文化土壤与协作模式,而通向比特币最直接的一条路,是电子货币方案自身的试错史。这条线索的开端是密码学家乔姆(David Chaum)。1982年,乔姆在密码学会议上提出了利用公钥密码术实现匿名电子支付的方案,其核心创新是“盲签名”(blind signature):银行可以对一笔电子现金签名以确认其有效,却无从知晓自己签下的究竟是谁的钱、日后又流向何处。打个比方,盲签名就像隔着复写纸在信封上签字:签名透过信封印在了里面的文件上,签名者却看不到文件的内容。交易由此既可验证又不可追踪——其精神与现金交易的匿名性一脉相承。
乔姆的雄心不限于支付技术。1985年,他在《美国计算机学会通讯》上发表了一篇近乎政治宣言的论文,标题就说明了一切——“无需身份识别的安全:让老大哥过时的交易系统”。在乔姆看来,电子支付若没有密码学的匿名保护,将把社会一步步推向全景监控;而盲签名可以让数字时代的交易像现金一样不留行踪。在范维尔杜姆的比特币前史叙事中,乔姆是绕不开的起点人物:此后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数字现金探索,几乎都是在回应他开创的问题。
1989年,乔姆在阿姆斯特丹创立了 DigiCash 公司,将其电子现金方案商业化为eCash 系统。 eCash 在技术上相当超前,是最早实现密码学匿名性的电子支付系统之一;1995年,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马克·吐温银行开始试运行 eCash,一时颇受瞩目。然而好景不长,DigiCash于1998年破产。败因是多方面的:当时互联网商业尚未成熟,商家与用户对电子现金的需求不足,信用卡对普通用户也始终更为顺手;乔姆本人在与大公司的谈判中则被认为过于固执,错失了几次关键的合作机会。
但从技术史的角度看,DigiCash 之死有更深一层的教训:eCash 仍然是一个中心化系统——它的匿名性虽来自密码学,货币的发行与承兑却仍要依赖银行或某个中心化的“铸币厂”(mint),而把这套技术、专利与网络维系起来的,又是 DigiCash 这一家公司。公司一倒,整个支付网络随之陪葬。DigiCash 的命运表明,只要信任的最终担保仍系于某个中心,电子现金就与这个中心同寿。第一章所述中心化体系的单点故障,在此以企业破产的形式重演。这个教训深深刻进了后来者的设计直觉之中——包括中本聪。
二、哈希现金、B-money与比特黄金
DigiCash 的失败并没有终结探索,反而把问题逼得更尖锐了:能否设计一种不依赖任何公司、任何机构的数字货币?1990年代末,密码朋克社群中接连涌现出几个更激进的方案。
1997年,巴克在密码朋克邮件列表上提出了“哈希现金”(Hashcash)。它最初的目标是对付垃圾邮件:发件人必须先完成一定量的计算——找到一个满足特定条件的哈希值——相当于为每封邮件贴上一张用计算时间“购买”的邮票,群发垃圾邮件的成本便陡然抬高。 Hashcash 本身并不是货币,而且“以可验证的计算耗费来证明一份真实付出”这一思路也并非巴克首创;但正是他把“工作量证明”做成了一个简洁可用、得以广泛流传的密码朋克版本,日后成为比特币挖矿机制的直接灵感来源。
1998年11月,戴维在同一个社群中发布了“B-money”方案,设想由网络中的全体参与者共同维护账本,新的货币单位通过完成计算工作来“创造”——这几乎已是比特币的雏形。但B-money终究停留在了纸面上:戴维给出的两套设想,一套依赖一个“同步而不可阻断”的匿名广播信道,现实中根本架不起来;另一套则退回到由一组服务器记账、靠押金与公开承诺来约束作弊——离“不依赖任何机构”的初衷又退了一步。如何让分散的账本保持一致、如何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防止双花,戴维自己也坦承没有给出完整的答案。中本聪后来在比特币白皮书的参考文献中,把戴维的 B-money列为第一条,把巴克的Hashcash列为第六条。
2004年,密码朋克老将芬尼又把工作量证明向前推了一步,发布了“可复用的工作量证明”(RPOW)系统:哈希计算的成果可以铸成代币、转手流通。只是 RPOW 的防伪验证仍绕不开一台中心化的服务器——纵使这台服务器借助可信硬件做到了运行公开代码、可被远程验证,去中心化的最后一公里依然没有打通。
几乎与 B-money 同时,萨博构想了“比特黄金”(Bit Gold)。按萨博本人的回忆,这一构想形成于 1998年,但直到 2005年12月才在博客上将其完整公开。萨博兼具密码学与法学的背景,他的问题意识带着鲜明的货币史色彩:能否在数字世界中再造一种黄金式的稀缺物?在比特黄金方案中,用户通过完成工作量证明来“铸造”货币,每一份工作量证明的结果都带有时间戳,并以链式结构连到前一份之上——这与比特币的区块链结构已经惊人地相似。萨博后来回顾说,中本聪在他的设计上补足了两项关键改进:以工作量证明确权的容错节点网络取代了脆弱的中心环节,以算法化的难度调整取代了他设想的市场定价机制。
在萨博的设想中,稀缺不再只是大自然的馈赠,也可以成为协议的产物。“稀缺可以被设计”——这个念头一旦成立,价值的根基便从地质学转移到了密码学,由此引出的哲学问题远比工程问题深远。
比特黄金之外,萨博还贡献了另一个日后大放异彩的概念——“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早在 1994年他就提出了这个概念,又在 1996年的一篇文章里详加阐发:把合同条款编码为计算机程序,使之像自动售货机一样自动执行。这一构想要等近二十年后才由以太坊平台付诸实践,成为区块链 2.0 时代最具变革性的创新(详见本书第四章)。
三、为什么是中本聪?
回望从乔姆到巴克、戴维、萨博的脉络,一个问题自然浮现:既然这些方案已经如此接近,比特币为什么没有更早出现?范维尔杜姆用十六章的篇幅重构了这段前史,呈现出的图景很有意思:到 2000年代中期,比特币所需的大多数拼图——公钥密码、哈希函数、工作量证明、带时间戳的链式结构、点对点网络——都已经摆在桌面上了,缺的只是把它们拼合成一个能自洽运转的系统的那双手。
那么,这双手为什么迟迟没有出现?技术上,中本聪的创新在于系统集成:把工作量证明(来自 Hashcash)、链式时间戳结构(与比特黄金相通)、点对点网络与数字签名整合为一个完整可运行的系统,并解决了前人悬而未决的难度调整与激励设计。历史机缘上,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为比特币提供了再恰当不过的出场时刻——中心化金融体系的信任崩塌,使“另起炉灶”第一次显得不那么荒唐;中本聪在创世区块中嵌入了 2009年1月3日《泰晤士报》的头版标题(“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他从未解释这一举动,但用意不难索解——它既是一个时间戳,也是对旧体制的一记冷峻讽刺。物质条件上,到 2008年前后,宽带互联网与廉价算力至少在比特币最初依赖的发达经济体与技术社群中已足够普及,一个全球性的分布式货币网络才真正有了运转的土壤。
从科学史的角度看,比特币是典型的“综合性创新”:几乎没有一个部件是全新的,但让这些部件作为一个系统运转起来,本身就是第一流的创造。用库恩转引史家巴特菲尔德的话说,革命处理的往往是同一堆材料,“却通过赋予它们一个不同的框架而把它们置于一个新的关系体系之中”。这一类比的方法论意涵,第六章将以“哥白尼与中本聪”为题展开。
2.5 货币史视野中的数字货币:从金属本位到信用货币
一、货币的本质之争
考察完区块链的直接技术前史,还需要把目光放得更远。货币究竟是什么?我们天天与钱打交道,似乎再熟悉不过,可一旦认真追问,却发现经济学和哲学史上对此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传统。
一种传统可称为“商品货币论”或“金属主义”(metallism):货币的价值最终必须锚定于某种自身有价值的实物,金本位制度是其典范。这一思路可上溯到亚里士多德,近代经洛克等人发挥,并在古典经济学与十九世纪后期的金本位实践中长期占据主流。
另一种传统可称为“信用货币论”或“名目主义”(nominalism/chartalism):货币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约定或国家法令,其价值并不依系于任何物质载体,克纳普与凯恩斯是其代表。人类学家格雷伯(David Graeber)在《债:第一个5000年》中把这一翻转推得更远:在他看来,信用与债务关系早于铸币和现金形态的货币——不是先有一枚枚实物货币再有信用,而是先有可计量、可追索的债务,后来才有被铸成金属、印成纸张的“钱”;教科书里“以物易物苦于不便、于是发明货币”的标准故事,不过是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反复讲述、却缺乏民族志证据的虚构。晚近的思想史研究还提示,这场争论从来不只是经济学内部的技术分歧。艾希(Stefan Eich)把从亚里士多德到凯恩斯的货币理论史重读为一部政治理论史:货币始终是政治共同体自我治理的一项制度,金属与名目之争的背后,是“谁有权定义价值”的政治之争。
两种传统各有洞见,而要把它们之间的张力看清楚,不妨讲一个寓言。这个“代鸡券”的故事是我为说明货币演化逻辑而构想的思想实验;它借用了教科书里的“以物易物”模型,却并不把这个模型当成早期人类社会的史实复原。寓言自然有简化失真之处,但它能把几千年货币史的关节处一口气演完。
设想一个原始的农业村落。在这个寓言里,人们最初以物易物:拿小麦换陶罐,拿布匹换铁器。可是以物易物苦于“需求的双重巧合”(double coincidence of wants)——你有麦子想要锄头,铁匠却不缺麦子只想要布。于是大家渐渐约定用某种人人用得着的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假设这个村子选中了鸡:一只鸡换十斤小麦,一把铁锄换三只鸡。这就是最原始的“商品货币”阶段——货币本身就是有用的商品,它的货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合一的。
但活鸡作货币实在不便:会生病,会死,不能分割,不便携带。于是村里的养鸡大户张三想出一个办法:发行“代鸡券”,每张券代表鸡场里实存的一只鸡,持券人随时可去兑换。从此人们赶集再不用抱着活鸡,揣几张券即可。此时的代鸡券是一种“代用货币”:它的价值仍然一一锚定于鸡场里真实的鸡。
关键的一步发生在不知不觉之间。代鸡券流通日广,人们渐渐发现:几乎没有谁真的去兑鸡。券之所以被接受,不是因为大家想要鸡,而是因为大家知道别人也会接受它。一旦这种信念足够稳固,张三就会发现一个诱人的秘密——他可以发出比存鸡量更多的券,反正不会所有人同时来兑换。这已经是“部分准备金”制度的雏形:流通的券多于栏里的鸡,支撑它的不再是每张券背后都站着一只真鸡,而是张三的兑付能力,以及“人人相信人人相信它”的自我支撑结构。不过,只要券还承诺随时可兑,它就尚未完全离开鸡——它只是从足额准备的代用货币,滑向了主要靠信用支撑的票据。真正的脱钩还要再走一步:当兑换的承诺被悄然悬置乃至取消,鸡彻底退到幕后,券才成为纯粹的信用货币。从商品货币(鸡),到代用货币(锚定鸡的券),再到信用货币(主要由信任与债务支撑的券),货币一步步“虚拟化”,却也一步步成为了它自己。
这一寓言到此只讲了一半:当券与鸡彻底脱钩之后,“真实”与“虚拟”的界限将变得远比直觉所示的更可疑——这张不再由鸡担保的代鸡券,究竟是变“假”了,还是第一次成为真正的“钱”?这条线索将在第五章的货币本体论讨论中接续。此处先记下它的史学含义:货币从商品走向信用,并非堕落或异化,而是其内在逻辑的展开;比特币日后引发的种种“虚拟与真实”之争,早在这张小小的代鸡券上就预演过了。
二、从金属本位到信用货币:一个技术史的视角
从长时段来看,货币形态的每一次重大转变都与技术条件的变化绑在一起:金属冶炼使铸币成为可能,印刷术与造纸术使纸币得以流通,电报使国际汇兑朝发夕至,计算机与互联网则催生了电子支付和数字货币。印刷术在货币史上的这一角色还提示着一个更一般的命题:能够批量复制标准化符号的媒介,既造就了纸币,也造就了别的东西——它同样批量复制着语言、叙事与认同。这一命题的后一半,要到本书讨论政治共同体的形态时才能展开。
这里值得特别讲一讲金本位的由来。1717年,时任英国皇家铸币局局长的牛顿在处置金银比价、白银外流的难题时,促成王室把一枚几尼的法定价值固定为 21 先令——这等于为黄金定下了一个固定的铸币价格:每盎司 3 英镑 17 先令 10.5 便士。这个看似纯属技术性的定价此后维持了两百余年,英国并非靠一纸法令“颁布”了金本位,而是在套利逻辑的推动下事实上滑入了金本位制。牛顿在货币上的作为与他在物理学上的成就之间,存在着有意思的结构类似:牛顿力学为自然界立了一套统一的、可计算的法则,牛顿的货币改革则为经济世界立了一个以黄金为锚的、可计量的价值尺度。二者出自同一种把世界“数学化”“标准化”的现代性冲动。这一主题将在第五章与第六章中详加展开,此处按下不表。
金本位制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开始动摇,在大萧条中名存实亡。二战之后,黄金并未完全退场,而是退居美元身后,充当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最后之锚;直到 1971年尼克松关闭“黄金窗口”、中止美元兑换黄金,1973年前后各主要货币转向浮动汇率,金本位才算真正落幕。此后,全球主要货币都成了纯粹的“法定货币”(fiat money),其价值主要靠政府信用与市场信心支撑。1976年,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提出了一个当时惊世骇俗的主张:允许私人机构发行货币,让市场竞争筛选出最优的货币体系。这一方案当年被讥为自由主义者的白日梦,三十余年后却在加密货币世界获得了迟到的回响。范维尔杜姆的前史研究特别强调这条思想线索:在他看来,比特币的家谱里除了密码朋克,还有奥地利学派的货币思想——维也纳的古典自由主义与湾区的密码朋克,在中本聪那里完成了一次意外的合流。当然,比特币是否真是哈耶克设想的“竞争性私人货币”大可商榷——哈耶克设想的发行者是负责任的私人银行,而非无人负责的算法——但加密货币让“货币竞争”从思想实验变成经验现实,这一点无可否认。
三、数字货币的历史定位
在货币史的宏观视野中,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放在两条长期线索的交汇处来理解:货币的“去物质化”,与发行权的“集中化”。从金属铸币到纸币,再到账户里的电子数字,货币的价值越来越脱离其物质载体;从多家铸币厂并立到中央银行垄断发行,货币的发行权则经历了一个不断集中的过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在前一个方向上走到了极端——作为货币单位,它没有金属或纸张这样的载体,只表现为分布式账本上的一段记账状态;又在后一个方向上来了个急转弯:干脆取消中央发行者。
当然,数字货币的谱系并非只有这一支。不少国家的中央银行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走的是另一条路:充分吸收数字技术的便利,同时保留中心化的发行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人民币就是这条“去物质化而不去中心化”路线的代表。两条路线的并峙恰好说明,“数字货币”之“数字”只是技术形态,真正的分水岭在于货币背后的信任结构。
那么,比特币与传统法定货币果真势不两立吗?事实上二者的差异远不像表面那么绝对:它们都不是“商品货币”,价值都取决于使用者的集体信念,而非任何内在的物质价值。分别只在于信任的对象与机制——法定货币的信用由国家政权与中央银行的制度安排来支撑,比特币则把这份信任托付给了密码学算法与网络共识。与其说比特币颠覆了货币的本质,不如说它对“信任如何建立”这个古老问题给出了一个新的回答。
韦瑟福德(Jack Weatherford)在其货币史的开篇下过一个大判断:货币史上有三次大变革——吕底亚的铸币造就了开放市场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信用银行造就了近代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而电子货币的革命正在我们眼前展开;每一次货币形态的变革,都伴随着社会组织形态的深刻重组。倘若这一历史模式依然有效,那么数字货币的兴起预示着何种新的组织形式?这个问题留给本书下篇,特别是第八章关于“网络国家”的讨论。技术前史至此交代完毕,下一章比特币正式登场。
第三章 比特币的诞生与早期发展
前两章分别梳理了互联网“去中心化”精神的技术史源流,以及密码学、开源运动和数字货币先驱的探索历程。从巴兰的“讯息块”到齐默尔曼的 PGP,从戴维的 B-money 到萨博的比特黄金,一条线索已经浮现:人们反复尝试在数字世界中实现一种不依赖中心化中介的价值转移方式。然而,所有这些先驱方案都没能跨过从理论到实践的那道坎——它们或者解决不了“双花问题”,或者离不开某个中心化的运营者,或者干脆停留在论文阶段。直到 2008年末,一位化名“中本聪”的匿名作者在密码学邮件列表上发布了一篇九页的论文,才把这些散落的拼图拼合成一个完整的、可运行的系统——比特币。本章考察比特币的诞生、技术架构、早期发展与关键争议。我关心的不只是“发生了什么”,更是这段历史在哪些关口提示出真正的哲学问题——信任、时间、治理与价值。这些问题将在本书下篇逐一展开。
3.1 中本聪与《比特币白皮书》
一、金融危机:一个时代的技术背景
2008年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宣告破产,自 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危机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华尔街对次级抵押贷款的过度证券化:高风险住房贷款被层层打包成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担保债务凭证(CDO)等复杂的证券化产品,评级机构给予不当的高评级,全球投资者竞相购入,最终在房价下跌时连锁崩塌。在危机最剧烈的时刻,美国政府出台授权额度高达七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救助计划”(TARP),以公共财政为“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机构兜底——制造风险的机构得到保护,后果却由普通民众承担。现代金融体系的吊诡之处正在于此:它依赖复杂的信用扩张来促进增长,又不可避免地制造系统性风险,而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往往是离金融决策最远的人。
比特币与这场危机是什么关系?流俗的讲法把比特币当作一项纯粹的技术发明,危机不过是凑巧的背景音。但事实恰恰相反:比特币深深嵌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之中——全球金融体系的信任根基在此刻遭到了动摇。人们不仅对华尔街丧失了信心,更对政府监管、央行政策乃至整个信用扩张体制产生了怀疑。比特币的出场正对准了这个信任真空:它提出的不是修补现有体系的改良方案,而是一条绕开整个中心化信任架构的替代路径。
危机暴露的还不只是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更是现代货币制度本身的结构性特征。自 1971年尼克松政府关闭“黄金窗口”、美元与黄金脱钩以来,货币的价值不再锚定任何实物,而主要依赖国家信用与央行的政策调控。货币政策的决定权由此集中在极少数技术官僚手中:基础货币投放多少、利率定多高、何时注入或回收流动性,都凭他们基于宏观模型和政治考量的“管理”。2008年的危机把这种集中管理的脆弱性暴露无遗:决策者的判断一旦出现系统性偏差,后果波及全球,而普通公众既无法预见,也无力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不依赖任何中央机构、发行规则写入代码且难以被单一机构随意更改的货币方案,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吸引力。
二、中本聪其人其事
2008年10月31日——距雷曼兄弟破产不到七周——署名“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密码学邮件列表 cryptography@metzdowd.com 上发布了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论文。 2009年1月3日,他挖出了比特币的创世区块;1月8日又在同一邮件列表上宣布比特币软件第一个公开版本(v0.1)发布。在随后的两年里,中本聪通过邮件列表和论坛与早期参与者保持密集的技术讨论,到 2010年底逐渐淡出,将项目维护权逐步移交给加文·安德烈森(Gavin Andresen)等核心开发者。此后,中本聪便基本淡出了公共视野。
中本聪究竟是谁?十余年来,媒体和研究者先后把这一身份安在多位“嫌疑人”头上:日裔美国工程师多利安·中本(Dorian Nakamoto)、密码学家哈尔·芬尼(Hal Finney)、计算机科学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澳大利亚商人克雷格·赖特(Craig Wright)……其中,赖特漏洞百出的自称已被英国法院判决否定,其余几种说法也都停留在推测而非确证的层面。不过,这个谜的意义远不止满足公众的好奇心。中本聪的匿名首先是比特币去中心化理念的一个绝妙隐喻:这个系统的运行不依赖任何已知的中心人物,连它的创造者本身都是一个身份无从确证的匿名存在。其次,匿名也是一种自觉的技术政治策略——倘若身份曝光,中本聪本人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权力和信任的聚焦点,这恰恰与比特币的设计初衷相抵触。创造者的消失,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个去中心化系统达到完备的必要条件。一个系统因创造者的退隐而臻于完备——这种治理直觉在西方政治思想的谱系中并无现成的位置,倒是在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中早有回声。
中本聪还在创世区块(Genesis Block)的 coinbase 交易里嵌入了一条永久的信息——“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泰晤士报》2009年1月3日: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它至少证明创世区块的生成不早于这一天;但放在 2008年金融危机的余波里,这行字也很难只被读作一枚中性的时间戳,更像是对银行救助政策的一记无声反讽——比特币的诞生由此与一个具体的历史时刻永久锚定,成为刻入链上、难以篡改的“技术宣言”。
从中本聪留下的帖子和邮件中,还能拼出他的基本理念。在一段广为流传的论坛发言中,他写道:“传统货币的根本问题是,它运转所需的全部信任。人们必须信任中央银行不会让货币贬值,但法定货币的历史充满了对这种信任的背叛。”换言之,比特币在中本聪那里从来不只是一个技术方案,而首先是对现代货币制度的一种系统性批判。在另一帖中,他解释比特币的固定供给量设计时说,这个系统里“没有任何人能扮演中央银行或联邦储备的角色来调整货币供给”,因此新币只能“按照有限的、预先确定的数量发行”。把货币规则“预编程化”,体现的是对人为判断的根本不信任:与其把货币政策交给可能犯错或腐败的人类决策者,不如把它写进一旦确立便极难更改的代码与协议规则。我将在本书下篇第五章回到这一论断。
三、白皮书的核心创新
中本聪的白皮书全文只有九页。电子现金的设想此前已有二十年的失败史,凭什么偏偏是这九页纸成功了?
白皮书开篇就点明了问题:互联网上的电子交易长期依赖可信第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银行、支付平台——来防止双花。中本聪指出,这种基于信任的模式有其固有缺陷:中介不仅增加交易成本、压缩小额交易的空间,还要求参与者信任中介不会滥用权力。他的替代方案是“一种基于密码学证明而非信任的电子支付系统”。一句话:用数学和代码取代人和机构,充当信任的基础。
解决双花问题的具体机制是:由一个点对点网络维护一份公开的、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交易记录,再用最长的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链来确立交易的先后、防止已有记录被篡改。这个方案的精妙之处在于,它不承诺从逻辑上消灭欺诈,而是让欺诈在概率和经济上越来越不划算——攻击者若想改写某笔已确认的交易,就必须从该交易所在的区块起重做其后的全部工作量证明,并在诚实节点不断延长主链的同时反超它;而只要攻击者掌握的算力少于诚实节点的总和,它追上主链的概率就会随着后续区块的累积而指数级下降。换言之,被锁住的并不是“历史本身”,而是改写历史的机会。
还有一点常被忽视:白皮书做的并不是从零开始的发明,而是对既有技术的创造性综合。比特币采用的工作量证明,样式直接取自巴克的 Hashcash;时间戳服务器的思想来自斯图尔特·哈伯(Stuart Haber)与斯科特·斯托内塔(W. Scott Stornetta);默克尔树(Merkle Tree)由拉尔夫·默克尔(Ralph Merkle)在1980年前后提出;点对点架构则来自互联网工程早已成熟的老传统。中本聪的天才在于把这些并不新奇的组件组装成一个自洽的系统,让它们在配合中产生前所未有的效果。这与库恩所说的“范式转换”有几分相似:不是某个孤立的新发现推翻了旧理论,而是一个新框架重新组织了既有的知识要素,使旧框架下无解的“反常”——去中心化环境中的双花问题——豁然得解。这一类比的方法论意涵,第六章再详加展开。
白皮书发布后,密码学社区的反应并不热烈。哈尔·芬尼等少数人很快表示了兴趣——芬尼就在邮件列表上称它是“很有希望的想法”;但更多资深密码学家保持着审慎的距离,因为他们见证过太多电子现金方案的失败。邮件列表上的质疑也很快出现:詹姆斯·唐纳德(James A. Donald)担心系统无法扩展到所需的规模;雷·迪林格(Ray Dillinger,署名Bear)则从价值基础发难,认为工作量证明本身并无内在价值,又把计算机算力每年约 35%的增长误读为货币供给的同步膨胀,于是断言这种“高通胀”货币不会有人愿意持有——中本聪随后说明,难度调整机制恰恰是为了让新币产出按预定节奏发生,而不会随算力增长而失控。事后看,这两条批评正好预演了此后十余年争论的两大主题:可扩展性与价值基础。
当然,怀疑挡不住事实。2009年1月,比特币网络从创世区块和 0.1 版软件起进入运行,持续稳定地产出区块,越来越多的技术人员开始认真对待这个系统。前面提到的芬尼,正是已知最早把程序真正跑起来的人之一——当中本聪宣布软件发布时,他立刻下载运行,自认是中本聪之外第一个运行比特币的人。2009年1月12日,他收到中本聪发来的 10个比特币,这是历史上第一笔非挖矿的比特币转账。芬尼本人是资深密码学家、密码朋克运动的早期成员,此前已在可复用工作量证明(RPOW)上做过开创性工作。他后来回忆说,密码学家们面对中本聪的方案“至多报以怀疑的回应”,而他自己的态度要积极得多;随后的日子里,他接连发现并报告多个软件缺陷,成为早期的关键贡献者。2014年,芬尼因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俗称“渐冻症”)去世,没能看到比特币此后的爆发式增长;依其遗愿,他的遗体由 Alcor 基金会接受人体冷冻保存——这位密码学家到最后都是一名彻底的未来主义者。
从那一刻起,比特币从一篇论文变成了运行中的系统。中本聪此后近两年的持续参与——回应问题、修补漏洞、协调讨论——把这个新生系统稳定了下来;及至 2010年末,他的公开发言已接近尾声,网络则已具备自我维持的能力。创造者退场,系统却不衰反盛——如果说中本聪的匿名是去中心化理念的一个隐喻,那么他退场之后系统的照常运转,便是这一设计有效性的第一份经验证据。
3.2 比特币的技术架构解析
一、区块与区块链
让我们暂停历史叙述,进入比特币的技术细节。我们讨论技术架构的目的不是编写技术手册,而是为了理解设计背后的思想逻辑。
有趣的是,“区块链”(blockchain)这个如今家喻户晓的词,在白皮书原文中并未出现——中本聪更多说的是“链”(chain)、“最长链”(longest chain),“区块的链”(a chain of blocks)这样的零散说法只在第十一节讨论攻击者预构造区块时一闪而过;分开写的“block chain”要到稍后的邮件讨论和早期代码注释里才出现,而凝结成“blockchain”这个合成词,更多是社区语言逐步定型的结果。它的基本构造是:交易被打包成一个个“区块”(block),每个区块包含一批交易记录、一个时间戳、指向前一区块的哈希值(hash),以及用于工作量证明的随机数(nonce)。凭借前一区块的哈希值,每个新区块都与前驱建立了密码学意义上的关联,连成一条不可断裂的“链”。任何对历史区块的改动都会改变该区块的哈希值,进而使后续所有区块的链接失效——篡改行为会立即暴露,且要付出重做其后全部工作量证明的代价。
哈希函数在这一架构中扮演关键角色。比特币使用的 SHA-256 是一种单向密码学哈希函数:任意长度的输入被压缩为固定 256 位的输出,相同输入必产生相同输出,从输出无法反推输入,而输入的微小变化会令输出面目全非(所谓“雪崩效应”)。一个区块里哪怕改动一个字节,哈希值就会天翻地覆。
比特币的交易模型同样特别。它采用“未花费交易输出”(UTXO)模型,与我们熟悉的“账户余额”模型截然不同:账本层面并不存在我们熟悉的“账户”,只有一笔笔交易,每笔交易消耗此前交易的“输出”作为自己的输入,再生成新的“输出”供未来使用。打个比方:比特币不像银行账户那样记录“你有多少钱”,而像一沓收据,记录“哪些未兑付的支票归你”。你的“余额”不过是归属于你的地址的全部未花费输出之和。这套模型看似繁琐,却让每笔钱都能被追溯到源头:任何人都可以从创世区块开始逐笔验证全部历史。
从技术哲学的视角看,区块链这种数据结构实现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历史书写”。在传统的信息系统中,历史记录的可靠性依赖维护者的信誉与权力——银行保管账本,政府维护档案,教会登记生死。区块链则把可靠性的相当一部分从制度背书转移到数学与算力的结合上:哈希函数的单向性让任何改动都留下痕迹,工作量证明的计算代价又让改写历史变得越来越不划算,二者共同把已写入的数据牢牢钉在原处。历史的“真实性”不再单由权威机构背书,而更多由整个网络的集体计算来维系。这可以说是一种从“制度性真理”到“算法性真理”的认识论转向,其深远意涵将在下篇展开。
就媒介性格而言,区块链在易逝的数字洪流中竖起了一座“数字石碑”:每一个时间戳都以真实的计算耗费为代价铸造而成,每一个新区块都把当下锚定在全部历史之上。在一个网页可以随时改写、文件可以无痕删除的数字环境里,这是一种罕见的、面向时间的媒介品格。
二、挖矿与工作量证明
“挖矿”(mining)是比特币系统中最富争议也最具创造性的设计。新区块不由任何中心节点发布,而由分散全球的“矿工”(miners)通过竞争性计算产生:矿工要找到一个随机数,使区块头数据的 SHA-256 哈希值满足特定的“难度目标”——直观地说,哈希值须以一定数量的零开头。由于哈希不可逆,除了一个个试,没有捷径。最先找到的矿工获得记账权,把新区块添上链,并获得双重报酬:系统新生成的比特币(区块奖励)与区块内交易附带的手续费。
挖矿硬件的演化史本身就是一部微缩的技术史。最初(2009—2010年),普通电脑的 CPU 即可有效参与;2010年下半年,社区发现 GPU 的并行架构远比 CPU 适合这种大规模重复运算,CPU 挖矿迅速出局;2011年,基于 FPGA 的专用设备登场;2013年初,专用集成电路(ASIC)矿机问世——这些芯片只会算 SHA-256,别的什么都不会,但在这件事上的效率比 GPU 高出几个数量级。ASIC 从根本上改变了挖矿的经济格局:个人单机的独立挖矿退出主流,取而代之的是矿池与大型矿场。这场“军备竞赛”是否背叛了去中心化的初衷?批评者认为算力集中与去中心化理想相矛盾;支持者则辩称算力集中不等于控制权集中,因为矿工的经济利益与网络的健康高度绑定。这桩公案至今未结。
“挖矿”这个比喻形象直观,却也容易误导。物理采矿是从既有矿藏中提取已存在的资源;比特币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工作“铸造”新币,同时维护全网安全。挖矿一身二任:以经济激励吸引算力,增强抗攻击能力;以规则化的发行机制完成新币分配。在传统体系中,这两件事分别由暴力机关(守卫金库)和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承担,在比特币中它们被并入同一个去中心化机制。
工作量证明的精妙还在于它的“非对称性”(asymmetry):找到合格的哈希值要海量计算,验证它却只需一次运算。“证明困难、验证容易”,使任何节点都能独立核验他人的工作成果,而不必信任对方的诚实。纳拉亚南等人的教科书把这一点概括为:工作量证明把信任问题转化成了计算问题——只要诚实节点掌握网络中的多数算力,针对账本的关键攻击就难以在概率上奏效。
三、难度调整与产量减半
比特币内嵌两套精巧的自动规则,使它在没有任何中心化管理者的情况下稳定运行:难度调整(difficulty adjustment)与产量减半(halving)。前者是真正的反馈调节,后者则是一张预先写定的发行日程。
难度调整每 2016个区块(在十分钟出块目标下约合两周)执行一次:系统比较上一周期的实际耗时与两周的目标值,自动调整工作量证明的难度,使平均出块时间回到十分钟左右。算力涌入,下一轮难度便上调;矿工退出,下一轮随之下调。正因有它,比特币网络历经从 CPU、GPU、FPGA 到 ASIC 的多次算力飞跃,长期的出块节奏却始终被拉回同一时间刻度。难度调整可谓比特币系统中最接近“无形之手”的设计——用复杂系统的语言说,一种秩序的涌现:无需任何人临场干预,仅凭数学规则,就让全网算力与出块速度重新匹配。
产量减半则是比特币货币政策的核心。按中本聪写定的规则,每产生 21万个区块(约四年),区块奖励减半:从最初的 50个比特币递减为25个、12.5个、6.25个、3.125个……直至 2140年前后总量无限趋近 2100万的上限。比特币的货币供给由此遵循一条公开、可预测的递减发行曲线:新币的增发速度逐级放缓,通胀率趋于零。产量减半由此重新定义了“货币发行”:它不再是需要专业判断的政策决策,而是一条写入代码的数学规则——无论政局与市场如何变化,发行计划都按预设路径执行,不受任何人的意志左右。
这是否就意味着“更好”的货币治理?且慢下结论——我将在下篇对“算法信任”与“制度信任”的关系做更细致的哲学分析。但有一个事实值得先记下:比特币的算法治理——这里指区块奖励、难度等共识规则的自动执行,须与后文讨论的“链上治理”(社区的链上决策)相区别——在十五年以上的运行中显示了惊人的纪律性。2012年11月28日,第一次减半如期而至,区块奖励降为 25个;2016年7月9日第二次,12.5个;2020年5月11日第三次,6.25个;2024年4月20日第四次,3.125个。不是按日历排期,而是按比特币诞生之初就写入协议的区块高度规则触发,无一例外。几乎没有哪家中央银行能说自己的货币政策十五年不曾偏离过预定轨道。
十五年如一日的发行纪律,使比特币成为一种把“未来”预先写定的货币。它对时间的处置方式——以代码冻结未来的供给曲线——与中央银行相机抉择的“当下主义”形成了两种货币时间观、或者说两种“时间偏好”(time preference)的对峙。颇具意味的是,这种对峙也刺激了被挑战的一方:比特币兴起后,各国央行纷纷启动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中国人民银行在主要经济体中是行动最早者之一。算法的货币与主权的货币将如何相处,是后话。
减半还附带一个有趣的现象:减半时间表完全公开,理论上早该被市场“定价”,可临近减半时,市场的叙事与价格波动往往仍会被重新点燃。一个几乎毫无悬念的技术事件,何以引发如此强烈的市场情绪?这或许触及人类对“稀缺”的深层心理——哪怕理智上知道某事必然发生,当它真的发生时,我们仍会被其象征意义所触动。
四、共识机制的本质
在更抽象的层面上,工作量证明、难度调整与链式结构共同构成一种“共识机制”(consensus mechanism):让分散全球、互不信任的节点,就同一份交易记录达成一致——确切地说,是让它们共同收敛到累计工作量最大的那条有效链上。这可以看作第一章所述“拜占庭将军问题”在开放网络中的变体。中本聪给出的解法与其说是逻辑学的,不如说是经济学的:他不指望在逻辑上证明作恶不可能,而是让攻击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把理论上可能的攻击变成实践中不划算的攻击。诚实挖矿有区块奖励和手续费可拿;恶意攻击却要烧掉巨额算力去重做工作量、追赶并反超诚实链,即便侥幸得手,能改写的也不过是自己近期的付款,还要承担攻击败露后信任受损、反噬自身持币的风险。这种把博弈论、密码学和经济激励融为一体的设计,正是比特币对此前一切去中心化电子现金方案的根本突破——它不指望参与者的善意,而是让理性参与者的自利行为自动汇聚成有利于系统整体的结果。
这里有必要对“共识”一词做个澄清。既然没有会议、没有表决,也没有谁来盖章,它还能叫共识吗?日常语言中的“共识”指人们商量出来的一致意见,预设了交流与协商的过程。比特币的“共识”却不是意见的一致,而是状态的一致——所有节点最终认同同一条链(累计工作量最大的有效链)为“正确的”交易历史。这种共识不靠讨论投票,而从计算竞争和经济激励中自动涌现。更精确地说,比特币实现的是“概率性最终确认”(probabilistic finality):在攻击者算力低于诚实网络的前提下,一个区块之后累积的区块越多,它被推翻的概率就指数衰减,六个区块(约一小时)后通常已可忽略不计。传统的最终确认靠可信机构盖章,比特币的确认靠数学概率与经济成本的双重保障。共识未必出自协商,正如秩序未必来自中心。
3.3 比特币的多重面相:货币单位、钱包、协议与网络
一、理解比特币的多层结构
解析过技术架构,不妨退后一步问:我们说“比特币”时,究竟在说什么?围绕比特币的公共讨论之所以常常一团乱麻,一个重要原因是讨论者在不同层面上使用这个词而不自知。当人们谈论“比特币”时,指的可能是至少四种不同的东西:一种货币单位、一个钱包软件、一套通信协议,或一个分布式网络。四个层面相互关联,又各有各的逻辑;分不清它们,便谈不上把握比特币的本质。
作为货币单位的比特币(BTC)最直观。一个比特币可以细分到小数点后八位(最小单位称为“聪”,satoshi),总量上限 2100万。在这个意义上,比特币首先是一个抽象的数量概念——就像“米”“克”这样的计量单位;至于它的“价值”,则如黄金一样,来自市场参与者的共识。但有一个流俗的说法容易把人引入歧途:“比特币存在钱包里。”严格说来,并没有任何比特币被“存”在任何地方:全部交易记录都摊在分布式的区块链上,钱包里装的只是控制这些记录的私钥。拥有私钥就等于拥有相应比特币的控制权;丢失私钥则意味着永久失去这些比特币——没有任何客服可以帮你“重置密码”。
二、钱包:私钥管理的界面
作为钱包软件的“比特币”,是普通用户与网络打交道的界面。钱包管理用户的密钥对,代用户生成、签名并广播交易。钱包有多种形态:全节点钱包(如 Bitcoin Core)下载并验证整条区块链;轻量级钱包不保存全链,只凭区块头核验与自己相关的交易是否已被收录进区块;硬件钱包把私钥锁进物理设备;托管型钱包则把私钥交由第三方平台(如交易所)掌控。
托管型钱包的流行揭示了一个悖论:比特币的核心理念本是摆脱对第三方的依赖,许多用户却为了省事,把币交给中心化平台托管——在去中心化网络之上,自愿重建了一层中心化的信任关系。社区那句广为流传的警语——“不掌握私钥就不是你的币”(Not your keys, not your coins)——正是冲这一现象来的。这个悖论并非偶然:技术给了人们自主管理资产的可能,但自主同时意味着自担风险,这种“自由的代价”不是人人都愿意或有能力承受的。
由此引出一个更深的问题:比特币的学习门槛究竟意味着什么?批评者说,理解公钥密码学、保管私钥、防范骗局,这些要求远超普通用户的能力。这一批评有道理,但不妨倒过来看:在传统金融体系中,用户之所以不需要理解银行的内部运作,是因为他们把信任——连同控制权——一并委托给了银行。“无需理解即可使用”的便利,本就是以让渡自主权为代价的。比特币把控制权交还用户,而控制权的行使要求理解力。真正的自主从来不是免费的。这与政治哲学中的一个经典命题遥相呼应: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有赖于公民的素养,“当家作主”的前提是具备当家作主的能力。
三、协议与网络:去中心化的基础设施
作为协议的比特币,定义了节点之间如何交换信息、验证交易、传播区块的全套规则。比特币协议本身是公开的;其主流实现(如 Bitcoin Core)的源代码也开源,遵循 MIT 许可证,任何人都可以阅读、审计、复制,并修改自己的代码副本——只不过,一份修改只有被其他节点采用、且不脱离共识规则,才会留在同一个网络里。这意味着比特币的安全不靠保密,而靠公开审查——这正是前文提到的“柯克霍夫原则”的题中之义:系统的安全不应建立在算法的保密上,而应建立在密钥的保密上。正因为代码公开,全球的开发者与安全研究者得以持续审查,漏洞更有机会被发现、复现并修补。这种“开放而可审计”的理念,与上一章所述的开源运动一脉相承。
作为网络的比特币,则不是跑在某一台服务器上,而是由全球数以万计的节点(运行比特币软件的计算机)组成的点对点系统。节点之间没有层级,每个全节点都独立验证交易与区块,无需任何其他节点的许可。安东诺普洛斯有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把比特币称作“互联网货币”。顺着这个类比想下去,关闭比特币就像关闭互联网一样困难——你得同时关掉分布在几十个国家的成千上万台计算机。它难以关闭,不是因为藏得深,而是因为它像互联网一样,把自己摊开在了无数连接之间。
四、四个层面的哲学意涵
区分这四个层面,对哲学分析尤为重要,因为针对比特币的批评和赞美往往各指一处:说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针对的是货币单位;说比特币“容易被盗”,针对的多是钱包与私钥管理层面(往往是托管平台或个人保管之失),而非协议本身被攻破;说比特币“效率低下”,针对的是协议层(吞吐量与确认速度受限);而赞美比特币“无法被关闭”,则是在说网络层面的分布式韧性。把四个层面的账算在一处,正是公共争论各说各话的根源。
不妨借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做一个或许牵强的类比:货币单位(BTC)是比特币的“质料因”,是价值流转的载体;协议是“形式因”,规定系统的结构与规则;挖矿及其激励机制是“动力因”,推动新区块的生成并维持系统运转;而“目的因”——一种不依赖中心化可信第三方的点对点电子现金——则贯穿于所有层面,赋予整个系统以统一的意义。
进而言之,多层结构还提出了一个本体论问题:比特币究竟“是”什么?货币、资产、技术、协议,还是社会运动?分析哲学家克雷格·沃姆克(Craig Warmke)给出过一个有趣的回答:比特币是一个“大规模合著的虚构故事”中的“虚构实体”,而支撑它的账本网络,把传统上交给中心化出版机构的审核、裁定与发布职能自动化、分布化了。这个说法乍听刺耳——说比特币是“虚构”,岂不是说它是假的?其实不然:一个由矿工、节点、开发者与无数使用者共同承认、并接力维护的叙事,恰恰因此获得了难以否认的社会实在性。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早就提醒我们:传播媒介的本质不能还原为物理载体或技术规格——媒介本身的时间偏向与空间偏向,会深刻地重塑知识的垄断、政治的组织乃至文明的均衡。比特币同样如此:把它仅仅理解为“一种电子货币”或“一种投资品”,就像把印刷术仅仅理解为“一种在纸上压字的机器”——字面上不算错,却遗漏了要害。
3.4 比特币的早期社区与关键事件
比特币的意义不只写在白皮书和代码里,更写在它被真实人群接纳、使用和赋予意义的历史过程里。本节回顾比特币从密码学实验成长为全球性经济现象的几个关键节点。
一、从技术实验到经济现实
诞生后的最初一两年,比特币基本上只是密码学爱好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圈子里的技术实验。早期矿工用普通家用电脑就能挖矿,区块奖励是50个比特币;而在2009年10月出现第一个按电力成本折算的美元报价以前,这些币几乎没有可观察的市场价格,也几乎没人愿意拿真实的商品或法币去交换。这一时期的比特币更像一份“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它证明了中本聪的方案在技术上可行,却还没证明它在经济上有意义。
早期社区的构成给比特币留下了深远的文化基因。综合波普尔(Nathaniel Popper)与布伦顿(Finn Brunton)的记述,最早被比特币吸引的人大致可以归为三类:密码朋克运动的精神传人(关心密码学隐私与去中心化技术)、自由意志主义者和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对政府权力和法币体系持批判立场),以及纯粹的技术极客(迷恋精巧的工程设计)。三股力量共同塑造了早期社区的独特气质:高度技术化、强烈的反权威倾向、对个人隐私和自主权的执着。这种气质此后留下了深刻印记——拒绝中心化治理、坚守开源原则、对一切权威声称保持本能的警惕。当然,随着比特币的普及,社区日益多元,早期的意识形态纯度被利益博弈稀释,但那些初始基因至今仍能在社区的争论中辨认出来。
2009年10月5日左右,论坛用户 NewLibertyStandard 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按电力成本估算的比特币价格,当时约1美元=1309.03 BTC。一周之后的2009年10月12日,早期比特币开发者 Sirius (真名 Martti Malmi)把 5050个 BTC 卖给NewLibertyStandard,通过 PayPal 收到5.02美元。这相当于约1 美元买 1006 BTC,或不到 0.001 美元/BTC。从公布实时价格到实际成交,标志着比特币从此有了“汇率”。
2010年5月22日的一笔交易更加受人铭记,被认为是比特币跨入经济现实的标志。佛罗里达程序员拉斯洛·汉耶茨(Laszlo Hanyecz)先在论坛上发帖,愿出10000个比特币换两个比萨;最终,昵称 jercos 的杰里米·斯特迪文特(Jeremy Sturdivant)接受了交易,在 IRC 上敲定细节,他身在加州为对方远程下单付款,让比萨外送到汉耶茨位于佛罗里达的家中——按照片和通行的叙述,那是两份棒约翰(Papa John’s)比萨。这 10000个比特币当时约值 41 美元;而按比特币在 2025年一度突破十二万美元的历史高位计算,这两个比萨的折算价值竟已超过十二亿美元。比特币社区把每年5月22日定为“比萨日”(Bitcoin Pizza Day),纪念比特币第一次可考地作为支付手段,买回了一件现实世界的商品。
比萨日的意义远不止一则趣闻。一个还没有现实商品价格的东西,是怎样开始“像钱”的?严格说,它并不是比特币第一次有价格——前面说过,早在 2009年10月,比特币就有了按美元折算的报价,也有过零星的美元成交。但那些价格更像实验室里的刻度,只说明有人愿意把它换成美元;比萨交易的不同在于,比特币第一次在可考的记录中,被当作支付手段去购买一件现实世界的商品。从“使用价值”(作为密码学实验的对象和挖矿活动的激励)和“观念价值”(信奉去中心化理念的人赋予它的象征意义),到第一次换回一份可以入口的晚餐,比特币这才真正迈出了成为“货币”的第一步。
此后,比特币经历了多轮惊心动魄的价格周期。2010年7月,比特币的消息传到科技博客 Slashdot,引来大量新用户,价格在随后五天内从 0.008 美元升到 0.08 美元;2011年6月,它一度在Mt. Gox交易所冲至约32美元,又在一次交易所安全事件引发的闪崩中短暂跌到 0.01 美元,并在随后数月回落到个位数;2013年,它先从 13美元附近冲上 266 美元后急跌,又在下半年从100 美元附近一路攀至年底的1000美元以上。至于人们常说的“Mt. Gox阴影”,严格说主要落在2014年2月——提款冻结、网站下线、申请破产以及巨额比特币不翼而飞,才把上一轮泡沫拖入漫长的熊市。此后的 2017年、2021年、2024—2025年,这种暴涨暴跌反复重演,成为比特币最受争议的面相。支持者视之为新兴资产价格发现的正常过程,批评者视之为投机泡沫的铁证。无论哪种解读更接近真相,价格波动客观上把比特币从小众项目推向了全球公众的视野。
价格的狂热中还诞生了一个奇特的文化符号。2013年12月18日,一位名为GameKyuubi的用户在Bitcointalk论坛发表题为“I AM HODLING”的帖子,把hold误拼成 hodl——他在帖中自承不善交易,宣布无论价格怎样暴跌都绝不卖出。这个诞生于暴跌之夜的笔误,旋即凝结为比特币社区的精神图腾:HODL,持有不卖,暗示着比特币的储蓄偏向。
二、丝绸之路与比特币的暗面
如果说比萨日代表比特币进入合法经济的循环,“丝绸之路”(Silk Road)则是其早期历史中最具争议的篇章。2011年,化名“恐怖海盗罗伯茨”(Dread Pirate Roberts)的罗斯·乌布利希特(Ross Ulbricht)在 Tor 网络上创建匿名市场丝绸之路,以比特币为唯一支付方式,匿名买卖各类违禁品,尤以毒品为甚。2013年10月,以联邦调查局(FBI)为首的美国执法部门关闭该网站并逮捕乌布利希特,后者于2015年被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2025年1月,特朗普再度就任美国总统后旋即签署完全赦免令,被羁押和服刑累计逾十一年的乌布利希特获释——此举在美国引发强烈争议。
丝绸之路给比特币的公共形象造成了持久的伤害: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主流媒体几乎把比特币与非法活动画上等号,这种印象至今挥之不去。但从技术史的角度,有几点必须澄清。第一,比特币的匿名性常被夸大。它实际上是“伪匿名”(pseudonymous)的:所有链上交易都公开、长期地记录在区块链上,缺的只是地址与真实身份之间的那层映射;而一旦交易所记录、论坛痕迹或设备取证把某个地址同某个人对上了号,公开的链上历史反过来就成了最完整的证据。事实上,丝绸之路案的侦破并非单靠链上追踪——公开帖子、邮箱线索、服务器定位、卧底接触以及现场扣押的开机笔记本,共同织成了证据链;但庭审中对丝绸之路服务器与乌布利希特电脑之间比特币流向的追踪,确实让“匿名货币”露出了马脚。格林伯格对加密货币追踪技术的深度调查由此给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反转:在执法者手里,区块链与其说是罪犯的庇护所,不如说是一份永不销毁的呈堂证供。第二,把一种支付工具等同于用它实施的非法活动,在逻辑上站不住——现金被广泛用于非法交易,并不意味着现金就该被取缔。第三,丝绸之路的兴亡恰好显示了比特币网络的“价值中立”:协议本身不分辨合法与非法,它只是忠实地记录和执行;打击犯罪靠的是网络之外的法律与执法体系。这种技术中立性是否可取,是一个值得严肃讨论的技术伦理问题,但它并不构成否定技术本身创新价值的理由。
三、Mt. Gox事件与中心化风险
2014年2月,当时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 Gox”(原为 Magic: The Gathering Online Exchange 的缩写,中文圈子常昵称为“门头沟”)在接连暂停提现、关闭网站后宣告崩溃:约 85万个比特币(时值约 4.5亿美元)不翼而飞,交易所旋即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对早期比特币世界而言,这是一次极其惨烈的安全事件,币价应声暴跌,“比特币不安全”的论调一时甚嚣尘上。
但这个解读恰恰把问题看反了。Mt. Gox暴露的不是比特币底层协议或共识网络的缺陷,而是中心化交易所在安全管理上的溃败。换言之,被攻陷的不是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系统,而是附加在它之上的中心化服务。这一区别至关重要:比特币生态中最脆弱的环节,恰恰是那些重新引入中心化信任关系的节点——交易所、托管钱包、中心化平台。纳拉亚南等人总结得好:比特币的安全模型建立在“不信任任何单一实体”之上,用户把资产托付给单一实体之时,就是放弃这一安全模型保护之日。
Mt. Gox的教训推动了生态的演进:冷存储(cold storage)、多重签名钱包、储备金证明、去中心化交易协议,都在此后加速发展。从更长的时段看,“中心化服务寄生于去中心化网络”并非比特币独有:互联网的底层协议 TCP/IP 是去中心化的,其上的主流应用——搜索、社交、电商——却高度中心化。此即第一章所述“再中心化”的又一形态。去中心化协议提供中立的、无需许可的底座,用户对便利的需求则必然在其上催生中心化的服务层——对区块链生态的预期应当由此校准。关键的区别在于,比特币世界里用户原则上保有“回归去中心化”的选项——只要提现通道尚未关闭,就能随时把资产从交易所提回自管钱包。这种“退出权”的存在,构成对中心化服务商的一种持续约束。
不过,“退出权”的存在只是结构上的可能;它能否被实际行使,取决于用户是否愿意理解并承担自我托管的全部责任。信任的重量最终落回个体肩头——这是区块链信任结构与制度信任最深刻的分别,其得失尚待哲学的衡量。
四、“庞氏骗局”之辩与去中心化的无限游戏
在比特币的整个发展历程中,“庞氏骗局”(Ponzi scheme)的指控如影随形: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早期持有者靠后来者的买入获利,这在表面上确与庞氏骗局有几分相似。这个指控值得严肃对待,但严肃对待的结果,恰恰是发现它在逻辑上的粗疏。
庞氏骗局的典型特征是:一个居中的操盘手、虚假的回报承诺、不透明的资金运作(拿后来者的本金充作先前投资者的“收益”),以及注定的崩溃终局。逐条对照:比特币没有操盘手——中本聪已经消失,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在“运营”比特币;比特币从未向任何人承诺过回报——白皮书描述的是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不是理财计划;比特币的运作高度透明——每笔交易、每个区块、乃至核心协议的每一行代码都公开可查。最关键的是,庞氏骗局之所以必然崩塌,是因为它有一个中心:操盘手败露或资金链断裂,整个骗局便土崩瓦解。而比特币没有这样一个可以被击垮的中心。
近年来,几位英语世界的哲学家也加入了这场辩论。贝利、雷特勒与沃姆克三人在《抵抗之钱》中系统地为比特币辩护:在他们看来,比特币的要害不在投机,而在于它是一种“抵抗之钱”(resistance money)——在货币贬值、审查和金融排斥面前为个体保留退路的制度装置;对它的评价不应只盯着泡沫,而应把全部收益与代价放上同一架天平。当然,哲学辩护改变不了一个经验事实:比特币市场确实存在投机泡沫的周期,许多后来的购买者确实蒙受了损失。但泡沫与骗局是两回事:在一个开放、透明、去中心化的市场里,价格波动是供需关系的自然表现,而非某个隐秘操控者的蓄意设计。因股市有泡沫就宣布整个股票市场是骗局,没有人会接受这种推理。
从更深的哲学视角看,比特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无限游戏”。美国宗教学者卡斯(James P. Carse)区分过两种游戏:有限游戏有明确的参与者、固定的规则和终结的时刻,目的是赢;无限游戏没有固定的边界与终点,目的是让游戏继续下去。庞氏骗局是典型的有限游戏——它注定有崩溃的终局,操盘手卷款离场即是终场哨。比特币却更接近无限游戏:代码开源,任何人自由进出;没有预设的终结条件;规则不由某个庄家临场改写,却可以在极高的共识门槛下缓慢演化;它的“目的”不是让某一方获胜,而是让系统本身持续运转。“无限游戏”的概念在此先点到为止,游戏与自由的关系——为什么一个系统的目的可以是“让游戏继续”本身——我将在后文讨论数字世界的未来时重新提出。
更重要的是,比特币的“信任”不押在任何单一权威身上,而是分散在协议规则、节点验证与千千万万独立参与者各自的判断之上。说到底,几乎所有货币——包括法定货币——都包含“信心游戏”的一面:美元的价值不来自纸张的物理属性,而来自它的法偿地位、政府的征税能力,以及市场对美国政府与美联储的集体信心;信心一旦严重受损,法币同样会急剧贬值,魏玛德国的纸马克、津巴布韦元、委内瑞拉玻利瓦尔都是前车之鉴。区别在于:法币的信心基础是中心化的,崩塌往往是灾难性的、难以逆转的;比特币的信心基础是去中心化的,波动则表现为剧烈而周期性的起落——它已在若干轮周期中经历超过 80%的暴跌,随后又创出新高,但这并不构成未来必然复原的保证。这种韧性正来自其去中心化的信任结构:没有单点故障可以被一举击穿,千万个分散的判断织成了一张难以一击而溃的信任之网。
3.5 硬分叉:去中心化治理的试金石
前一节讲的是比特币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市场认可、非法利用、安全危机、价值争议。本节转向比特币社区内部:一场关于技术参数的争吵,如何升级为对去中心化治理的根本考验。
一、区块大小之争的由来
2015年至2017年间的“区块大小之争”(Block Size War),是比特币历史上最深刻的一次内部冲突,也为去中心化系统的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无可替代的真实案例。问题出在一个技术参数上:2010年,中本聪在代码中加入了一条规则,把每个区块的大小上限设在 1MB。早期交易稀少,这个限制形同虚设;随着用户增长,1MB 逐渐成为瓶颈——每个区块容纳的交易有限,低手续费的交易排队确认的时间越来越长,手续费也被竞争不断推高。到 2015年前后,如何解开这个瓶颈的争论,把社区推向了分裂的边缘。
一方主张直接提高区块上限(2MB、8MB 乃至更多),代表人物包括前核心开发者加文·安德烈森和企业家罗杰·维尔(Roger Ver):比特币首先应当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手段,区块限制正在扼杀这一前景。另一方则以许多Bitcoin Core的贡献者、维护者以及运行全节点的用户为代表:更大的区块会抬高运行全节点的硬件门槛,全节点减少,去中心化程度随之被削弱;他们主张不通过硬分叉直接抬高区块上限,而是以“隔离见证”(Segregated Witness,SegWit)改变交易数据的存放与计量方式来提高有效容量,再用“闪电网络”(Lightning Network)等第二层方案承接小额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反对“大区块”并不必然意味着反对比特币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货币,也不是认为比特币只有价值储存功能;在他们看来,这件事不应该在追求最大限度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主链上完成。如果真要让主链承载全球买面包、买咖啡等所有小额交易,区块就会膨胀到离谱的大小——闪电网络白皮书算过一笔账:若要达到Visa 级别的处理能力,按每笔交易约 300 字节估算,几乎需要每十分钟产生 8GB 的区块,一年新增的数据超过 400TB,普通家用电脑根本无法实时同步。因此,为了推广比特币作为货币、不断扩大它的应用范围,日常的小额支付反而要被搬到主链之外——既可以是闪电网络这样的非托管二层网络,也可以是交易所、钱包服务商乃至支付宝式的中心化支付层这类托管式离链账本。
二、从技术争论到治理危机
一个参数之争,怎么会升级为全面的社区危机?因为它捅破了比特币治理的根本问题: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系统中,当成员对路线发生根本分歧时,由谁来定夺?传统组织的答案是现成的——企业有董事会,政府有立法程序,开源项目有核心维护者。比特币却从设计上拆除了所有这些位置:中本聪消失了,没有人能以创始人身份裁决;Bitcoin Core 项目维护着最通行的客户端,却无权强迫节点升级;矿工有算力,但算力不是治理权;持币者有利益,却没有投票箱。
争论于是沦为旷日持久的“战争”:论坛、邮件列表、矿工会议乃至人身攻击,各方争夺的是对比特币叙事与方向的控制权。最耐人寻味的插曲,是 2017年5月下旬的“纽约协议”(New York Agreement):来自二十余国的五十余家签署公司——交易所、钱包服务商、矿池等——联署支持后来被称为“SegWit2x”的折中方案:先激活隔离见证,再通过硬分叉把基础区块大小上限提高到 2MB。然而,这个看似稳妥的方案遭到许多Bitcoin Core贡献者和大批普通用户的强烈抵制:少数企业和矿池关起门来达成的协议,凭什么决定比特币的方向?“关门决策”恰恰是比特币所要反对的东西。最终,SegWit2x 的 2MB 硬分叉阶段在预定激活前夕被发起者叫停——这一结局也常被视为“用户主权”对矿工算力与企业影响力的一次关键胜利。
这场争论的深处,各方甚至无法就“比特币是什么”达成一致。分歧不在数据,而在评价数据的标准本身。当一个共同体连“什么算好”都失去共识时,它所经历的就不只是技术路线之争了。德·菲利皮和赖特对“代码之治”的讨论,正好切中这里的关键:去中心化可以消除单点控制,却不能消除冲突——它只是改变了冲突解决的方式,把原本在董事会、法庭和立法程序里的争夺,挪到了代码、节点与社区规范之间。
三、硬分叉的实践:BCH与BSV
当共识无法达成时,比特币的技术架构提供了一种特殊的“退出”机制——硬分叉(hard fork):对协议做不向后兼容的修改,不接受新规则的节点继续遵循旧规则,接受者则在一条新链上运行;只要两边都有矿工与用户继续支持,两条链便从分叉点起各自独立延伸。2017年8月1日,大区块阵营实施硬分叉,创建“比特币现金”(Bitcoin Cash,BCH),区块上限提至 8MB(后增至 32MB);原链按 Core 的路线于同年激活隔离见证。2018年11月,BCH 内部再度分裂,自称中本聪的克雷格·赖特带领支持者分叉出“比特币SV”(Bitcoin Satoshi’s Vision, BSV),上限增至128MB。
结果如何?BCH与BSV在技术参数上实现了大区块的目标,在市值、算力安全与开发者生态上却明显落后:时至今日,BTC 的市值已是 BCH 的数百倍、BSV 的数千倍。当然,这不能简单解读为“大区块方案是错的”——它更准确地反映了去中心化市场的集体判断:在安全性、去中心化程度与可扩展性的权衡中,多数参与者至少在这一轮选择中,更看重去中心化与安全,而非单纯的链上吞吐量。
分叉作为“用脚投票”的技术形式,把退出一个货币共同体的成本压到了历史最低点——不满者无需移民,复制一份代码即可另立门户。退出从未如此容易,而这一特征的政治哲学意涵,远未被当时的参与者充分意识到。
四、分叉:去中心化的特征而非缺陷
硬分叉事件最深层的意义,不在于哪一方在技术上是“对”的,而在于它展示了去中心化系统解决根本分歧的独特方式。
在中心化组织里,根本分歧由权威裁断:董事会表决,法院判决,上级拍板。败诉的一方要么服从,要么净身出户——离开公司带不走公司,退出教会带不走教堂。硬分叉提供的是第三条路:当共同体在“什么是比特币”这样的根本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时,它允许双方各自带着完整的历史副本分道扬镳。分叉的瞬间,两条链共享此前的全部账本,每个自己保管私钥的持币者都在两条链上拥有同样的余额。谁也没有剥夺谁,谁也不必请求谁的批准。
就好比一种语言的分化:没有任何语言学院能阻止一群人按自己的方式说话;分出去的“方言”能否长成独立的“语言”,不取决于哪个权威的认证,而取决于有多少人继续说它。这个类比当然有其限度——语言的分化无需算力护持——但它点出了关键:在没有最高裁判的地方,分歧的裁决权只能交给时间和用法。BCH与BTC之争不是被“判决”的,而是被千万次自发选择累积“裁决”的。
批评者会反问:连比特币都能一分为二,还谈什么“不可篡改”?这个反问其实搞错了方向。不可篡改说的是历史不能被涂改,而比特币的这场分叉恰恰没有涂改任何历史——两条链共享同一个过去,只是各自书写不同的未来。分叉向前分岔,而不向后篡改;它非但没有损害“数字石碑”的品格,反而以分裂的代价保全了它: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对历史或规则的单方面修改。
这正是分叉作为“特征而非缺陷”的含义。去中心化系统不能消除根本分歧,也不假装能够消除;它做的是为分歧提供一个不流血的出口:用分叉替代内战,用退出替代压服。代价当然存在:社区撕裂、算力分散、品牌混淆。但与中心化体系“赢家通吃、输家出局”的解决方式相比,分叉保全了所有各方继续游戏的资格。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无限游戏”。有限游戏以分出胜负而告终;无限游戏的全部目的,是让游戏继续。区块大小之争没有产生通常意义上的赢家——它产生的是两个都还在进行中的游戏。中本聪退场了,社区分裂了,“战争”打过了,而系统还在出块,游戏还在继续——对“去中心化治理”,这或许是最朴素也最有力的注解:它的目标从来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让冲突不至于终结游戏本身。
不过,比特币的分叉哲学很快将面临更复杂的考验。一个更年轻、更野心勃勃的项目即将登场——它要做的不只是点对点的电子现金,而是一台“世界计算机”;它将把“代码即法律”的信条推向极致,也将在一场盗币危机中亲手分叉自己的历史。这就是下一章的主角:以太坊。
第四章 区块链生态的扩展:以太坊、NFT、DAO 与 Web3
比特币证明了一件事:不依赖任何中心化机构的数字货币,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区块链的故事并没有就此讲完。如果说比特币回答的是“能否在没有可信第三方的条件下转移价值”,那么从 2013年起,一连串更大胆的追问接踵而至:去中心化的架构还能承载什么?合约的执行?组织的治理?数字物的确权?乃至一种全新的互联网?
这些追问的展开,构成了比特币诞生之后区块链历史上最富活力也最具争议的阶段。从 2013年以太坊白皮书的发表到 2022年以太坊完成向权益证明的转型,从 2017年的 ICO 狂潮到2021年 NFT 市场的爆发与随后的退潮,区块链生态在十余年间经历了数轮剧烈的扩张与收缩。起伏的行情背后,是一系列深层技术选择与价值取向的碰撞:通用还是专用?能效还是公平?创新还是监管?灵韵还是复制?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塑造了区块链世界里形形色色的技术方案和社会实验。
本章沿着这条线索,依次考察以太坊与智能合约平台的兴起、共识机制从工作量证明向权益证明的演变及其政治哲学意涵、代币发行与金融实验的展开、非同质化代币(NFT)引发的数字物权问题、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理念与实践,以及“Web3”愿景的提出与现实检验。与前几章一样,我们将看到:区块链从来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现象——它始终交织着技术创新、经济激励、政治理想和社会想象。本章也是上篇史学叙述的最后一章,它要把故事讲到当下,并把积攒起来的哲学问题移交给下篇。
4.1 以太坊与智能合约:区块链平台的兴起
一、从数字货币到“世界计算机”
比特币网络在设计上高度专注——它的核心使命就是记录和验证比特币的发行与转账。中本聪确实内置了一种简单的脚本语言(Script),允许用户为交易设定条件(如多重签名),但这种语言被有意做得很窄:它不支持循环或跳转,不具备图灵完备性,能处理若干可验证的交易条件,却无法表达需要持续状态和复杂控制流的通用逻辑。这种“克制”是刻意为之的——表达能力越少,验证过程越可预测,攻击面也越小。但克制也有代价:比特币可以被外部协议借用,却难以原生承载货币之外的复杂应用。2013年末,一位年仅十九岁的俄裔加拿大程序员维塔利克·布特林(Vitalik Buterin)发表了题为《以太坊:下一代智能合约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的白皮书,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向:能否在区块链之上构建一个通用的计算平台,让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上部署和运行去中心化的应用程序?
布特林的构想源自他对比特币社区内部动向的观察。2012至2013年前后,社区里涌现出大量想把比特币区块链借作底层账本、在其上叠加新功能的项目——彩色币(Colored Coins)试图给特定的比特币“染色”,让它代表股票、商品、票据等链外资产,万事达币(Mastercoin)则主张把比特币当作协议层,在其之上搭建新的货币层和更复杂的金融规则。问题在于,这些方案大多仍按用途逐项扩展:每多识别一种需求,就得再增补一套规则,甚至推动协议分叉。布特林后来在访谈中打过两个彼此照应的比方:比特币好比袖珍计算器,把一件事做到极致可靠;以太坊要做的则是智能手机——同一台设备上,计算器只是其中一个应用,音乐、浏览器和别的东西都能陆续装上去。至于 Mastercoin 那样把多种功能预置在一起的协议,在他看来不过是一把瑞士军刀——工具清单列得再长,也挡不住第二十六种新需求突然冒出来;与其把功能一件件焊死在刀柄上,不如索性给开发者一套通用的编程平台。
以太坊白皮书的核心概念是“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这个术语并非布特林的发明——尼克·萨博早在 1994年就造出了这个词,并在 1996年的文章中给出了经典定义:“一组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据以履行这些承诺的协议。”也就是说,合约不再只是写在纸上等人执行,而是可以写成代码、由程序依条件自动执行。萨博以自动售货机作比:投币、选货,机器自动验款、出货、找零——全程无需店员居中处理,也不必让第三方逐笔裁断。智能合约就是把这种自动执行的逻辑从物理机器扩展到数字领域,使合约条款以代码形式写定,条件一旦满足即自动兑现。
可是,萨博在 1990年代提出这一构想时撞上了一个根本难题:在传统的互联网架构中,任何运行智能合约的服务器都是一个中心化的控制点——运营者随时可以修改、暂停或拒绝合约的执行。“自动执行”的承诺看似落地,其实又被托回了中心化信任,没有可靠的落脚处。恰恰是区块链补上了缺失的这一环:它不是让某一家机构替大家保管合约,而是把执行交给一套由全网节点共同验证的状态机,没有任何单一实体能够控制或篡改。布特林的洞见正在于此——他看出区块链不只是一本记账的分布式账本,更可以是一台“世界计算机”:一个由全球成千上万个节点共同维护、其状态转换由全网规则和共识共同约束的计算平台。在这台计算机上运行的程序,其执行结果不由任何个人或组织一键改写,而由网络的验证与共识过程来担保。
二、以太坊虚拟机与Solidity语言
以太坊主网于 2015年7月30日正式上线,其技术架构的核心是以太坊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简称EVM)——一个图灵完备的虚拟计算环境,运行在网络的每一个全节点之上。智能合约部署到以太坊后,用高级语言写成的源代码被编译为 EVM 字节码、以合约的运行时代码形式存储在链上;此后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发送交易来触发合约,而EVM确保所有全节点对执行结果达成一致。这种“全网一致执行”正是以太坊区别于传统计算平台的关键:在云计算模式中,程序跑在某家公司的服务器上,用户只能信任这家公司不作恶;在以太坊上,程序一旦部署,便不再能被某个单一实体悄悄改写或叫停——尽管不少合约仍会预留管理员开关或升级机制,但代码本身的执行已交由全网共识来保证。
为了方便开发者编写智能合约,以太坊团队设计了 Solidity 语言,其语法借鉴JavaScript、C++和 Python 等主流语言,大大降低了入门门槛。然而,图灵完备性——更准确地说,是受 gas 约束的“准图灵完备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极为复杂的应用逻辑成为可能:从多重签名钱包、众筹到投票系统,再到后来的去中心化交易所与借贷协议;另一方面,更复杂的程序意味着更多的潜在漏洞,而智能合约一经部署便难以修改,关键漏洞都可能被恶意利用,造成难以追回的损失。这一隐患将在本章第五节讨论The DAO事件时充分显露。
以太坊的方案也不是当时唯一的选择。同一代的竞争性设计中,比特股(BitShares)的创始人丹尼尔·拉里默(Daniel Larimer)主张用委托权益证明(DPoS)换取更高的交易吞吐量,并在随后几年的 EOS 中把这条“少数出块者、高吞吐”的路线推向极致;而萨博本人最钟爱的智能合约样板,从来不是“世界计算机”,而是前面提到的那台自动售货机——规则简单、输入清楚、结果可预期;这条更强调“简单、可验证”的思路,恰好为以太坊的通用主义提供了一面镜子。这些设计哲学之间的竞争,塑造了此后十年区块链平台生态的基本格局。以太坊最终胜出,除了技术方案的灵活性,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其开发者社区的凝聚力与开放性——围绕公开的改进提案(EIP),以太坊生态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开放、去中心化的治理过程,鼓励全球开发者参与协议演进,这种组织方式与第二章所述开源运动的精神如出一辙。
为了防止恶意或失控的合约无限消耗网络资源,以太坊引入了“燃料”(gas)机制:每一类计算操作都有约定的gas成本,用户发起交易时须以以太币支付gas费用。这一设计把经济激励与计算资源管理结合起来——既堵住了图灵完备性可能带来的无限循环攻击,又让稀缺的计算资源通过价格信号随网络拥堵而动态分配。免费的公共计算势必招致“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免费的公共牧场会被过度放牧,免费的公共算力同样会被过度占用。gas 机制背后是一条更一般的原则——在去中心化系统中,资源分配不能靠行政命令或中心调度,只能靠价格信号和经济激励来协调。这条原则,在此后的DeFi协议设计中被一再重演。
三、从技术史看智能合约的意义
智能合约究竟新在哪里?常见的回答是“合约执行的自动化”——但自动化只是表象。更关键的是它对“信任”机制的重新建构。在传统的合约执行机制中,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就要诉诸法院等第三方裁判,其有效性依赖国家权力的背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智能合约则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执行保障:条款以代码写入区块链,触发条件满足即自动执行,无需一个居中的可信中介来解释或裁断。法学家德·菲利皮和赖特把这种转变概括为从“以法律为基础的信任”转向“以代码为基础的信任”,并称这种新的规制形态为“密码之法”(lex cryptographia)。
当然,对莱西格意义上的“代码即法律”这句口号,我们有必要保持批判的距离。智能合约能够保证代码被忠实执行,但“代码忠实执行”与“合约正义实现”之间横着一道鸿沟:代码可能有漏洞,条款的代码表达可能偏离双方的真实意图,外部世界的变化也未必能被预先编码——而一旦涉及价格、天气、交割这类链下事实,还得靠预言机把外部信息搬上链,新的信任环节于是又被引入。更根本地说,法律制度不只包含规则的执行,还包含对规则的解释、对例外的裁量和对错误的救济——这些功能眼下还没有任何代码能够替代。如果说传统法律的弱点在于执行环节可能被权力和利益扭曲,那么智能合约的弱点就在于它把“法律”简化成了“规则的机械执行”。这个问题将在The DAO事件中以最戏剧化的方式爆发,本章第五节再展开讨论。
以太坊的出现,标志着区块链从“1.0 时代”(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时代)转向“2.0 时代”(以智能合约为基础的应用平台时代)——这种分期并非技术史的自然断代,而是研究者为把握技术重心的转移所作的划分。正如万维网叠加在以国防与科研为主的早期互联网之上、借由浏览器把它推向大众信息空间,以太坊也试图把区块链从单一的货币技术,推进为可供任意第三方编写应用的去中心化平台——本章后面要讲的DeFi、NFT、DAO,大多以它为地基。
从更宏观的技术史视角看,以太坊所代表的“可编程区块链”范式,使区块链从一种偏“专用”的工具,转向一种偏“通用”的基础设施。若借用经济史的说法,“通用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指的是那些具有广泛渗透性、能持续改进并不断诱发互补创新的基础性技术,蒸汽机、电力、半导体与计算机都是最常被援引的例子。比特币是专用的:它被精确设计来实现去中心化的价值转移这一件事;以太坊则志在通用:平台的具体用途不由设计者预先确定,而由全球开发者和用户在实践中摸索。从专用到通用,创新空间被极大地打开,不确定性也随之而来——正如互联网的设计者无法预见社交媒体,以太坊的创建者同样无法预见其平台上将长出什么,无论是奇花还是毒草。
4.2 PoW 与 PoS 之辨:共识机制的技术哲学
以太坊的兴起不仅扩展了区块链能做什么,也重新点燃了关于区块链如何运转的争论——其中最激烈的一场围绕“共识机制”展开。这场争论表面上是工程之争:能耗、吞吐量、最终性。但我们将看到,它深处关涉的是权力的分配、财富的结构与公平的观念。
一、共识机制问题的提出
所谓共识机制,就是在互不信任的节点组成的分布式网络中,就交易的有效性和排序达成一致的办法——亦即第一章所详述的拜占庭将军问题在区块链语境下的工程求解。比特币的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并不是最早的拜占庭容错思路,却是第一个在开放、无许可的网络中经受住大规模运行检验的方案:矿工以消耗算力来竞争记账权,谁要篡改既有账本,就必须重做相应区块及其后的全部工作量、并在算力上持续压过诚实节点,作恶成本因此随确认数的增加而不断攀升。然而,正因为PoW 把安全性系在持续的电力消耗与硬件竞赛之上,随着比特币网络扩张、挖矿日益专业化,它的高能耗逐渐成为争议焦点,并催生了对替代方案的探索——其中最常被拿来与PoW正面对照的,就是权益证明(Proof of Stake,PoS)。
PoW与PoS之争,争的究竟是什么?如果只是“哪个更省电”,争论早该结束了——PoS 在能效上的优势一目了然。争论之所以旷日持久,是因为不同的共识机制对应着不同的“公平”观念和不同的权力分配结构。对这场争论做技术哲学的分析,有助于揭开技术话语之下的政治经济逻辑。
二、工作量证明的逻辑与代价
如前一章所述,比特币的 PoW 要求矿工不停地做哈希运算——不断改变区块头中的 nonce 等字段,直到算出一个低于目标值的哈希;谁第一个找到有效解、把新区块广播出去并被全网接受,谁就获得记账权和区块奖励。这一过程在物理上表现为大量电力的消耗和专用矿机的运转——据剑桥替代金融中心 2025年的行业报告,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估计约为138太瓦时(CBECI网站按当前功率推算的年化口径在高位时段还会更高),与一些中等规模国家的全国用电量相当。
批评者据此把比特币挖矿斥为“浪费”。但这个判断恐怕下得太快。“浪费”隐含着一个价值前提——所耗的能源没有换来相应的价值。而 PoW 的支持者会反驳:矿工烧掉的电换来的是网络的安全——它使 51%攻击(重组交易、双花等)的成本高到难以企及,从而守护着整个网络上数千亿美元资产的可信。正如黄金的开采耗费大量能源与劳动,但没人说金矿是“浪费”——这些耗费正是黄金稀缺性与可信性的物理基础。此外,PoW 的能耗在空间上是灵活的:矿工天然追逐最廉价的电力,这在客观上为部分偏远地区本将废弃的富余水电、弃风弃光提供了被消纳的可能。
从技术哲学的角度看,PoW 的核心特征在于它把数字世界的“共识”扎根于物理世界的“能量消耗”之上。矿工必须付出真实的、不可伪造的物理代价才能获得记账权——这种对物理世界的依赖恰恰是其安全性的根本保证:攻击者纵有巨资,也得把钱变成实际的矿机和电力,而这一转化受制于芯片供应链、电网接入等现实条件,无法像数字资产那样瞬间调集。这一特征还可以从热力学的角度再深挖一层: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在一个开放系统中,局部有序的维持必须以持续耗散能量、向环境输出熵为代价——比特币网络中的“秩序”(可信的交易记录)正是以能量的不可逆消耗为代价换来的,正如生命体维持自身的有序结构需要持续地消耗能量。在这个意义上,比特币的“能源浪费”并非真正的浪费,而是秩序建立的物理学代价。以能量的不可逆耗散来铸造数字世界的秩序——这是区块链全部设计中最具形而上学意味的一点:虚拟之物的可信,最终要由物理之物的燃烧来担保。
三、权益证明的原理与困境
权益证明提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共识逻辑。在PoS系统中,验证者不做耗能的哈希运算,而是“质押”(staking)一定数量的代币来换取参与共识的资格;网络按质押量(在以太坊中即验证者的有效余额)加权,伪随机地选出每一轮区块的提议者,并以代币奖励作为回报。验证者若有可归责的恶意行为——比如对两个相互冲突的区块都签名——其质押的代币会被“罚没”(slashing)。PoS 的理论基础是博弈论:验证者押上了真金白银作“抵押品”,攻击网络等于跟自己的投资过不去——这并不是说理性人就此变成圣人,而是牌桌被重新设计,使诚实在多数情形下成了更合算的选择。这种安全模型与PoW在哲学上的分别显而易见:PoW的安全性主要基于物理世界的约束,PoS的安全性则主要基于经济理性的假设。
以太坊于 2022年9月15日完成了从 PoW 到 PoS 的转型。这次被称为“合并”(The Merge)的升级——将运行多年的主网与此前并行的信标链合二为一,正式终结了以太坊挖矿——使其能耗骤降约 99.95%,可谓区块链历史上最重要的技术转型之一。在不中断运行、不影响用户资产访问的前提下,给一个承载数千亿美元资产的系统更换共识机制,其难度被比作“在飞行中更换飞机的发动机”——工程上这无疑是一次壮举。但工程的成功并没有终结围绕 PoS 的争论,反而使此前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疑虑变得紧迫起来。
最根本的疑虑关乎权力的分配结构。在 PoS 系统中,质押的代币越多,获得验证机会和奖励的期望也越大;当奖励可以继续复投、各方的质押比例又并不均等时,既有的财富优势便倾向于转化为更大的共识权重。这就是“富者愈富”(rich get richer)效应:它并不意味着每一种 PoS 设计都必然走向寡头垄断,但 PoS 确实在制度的入口处留下了一个令人不安的倾向——已经握有更多筹码的人更容易赢得下一轮奖励,而财富与验证权一旦彼此喂养,差距便会自我放大,而非趋向一个更公平的竞技场。
这种结构性倾向值得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再看一眼。质押生息的逻辑,与法定货币体系中的利率机制何其相似——持有资本本身就能产生回报,无需付出额外的劳动。这正是传统金融中备受批评的“食利者”(rentier)现象在区块链世界中的再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生息资本的批判——资本仿佛获得了自我增殖的魔力,掩盖了背后的社会关系——在PoS机制中获得了一种新的技术表达。还有一层分别更值得玩味:PoW 的成本是物理的——电力与硬件都是稀缺的自然物;PoS 的“成本”主要是锁定代币的机会成本与被罚没的风险,它的稀缺更多是协议规则设计出来的虚拟稀缺——疑问的矛头不在“稀缺出自设计”本身(比特币的总量上限同样出自设计),而在于这种稀缺的担保缺少物理世界的锚点。虚拟的稀缺凭什么担保真实的价值?这个存在论的疑问,我在此先记下,要等到下篇讨论稀缺性时才能正面回答。
相比之下,PoW 虽然在能效上落了下风,在权力分配上却有一些不该轻易抹煞的结构性长处。当然,它并非天然免疫于集中化——矿池、ASIC 供应链与廉价电力同样会形成集中化的引力。但PoW的摩擦力毕竟扎根于物理世界:矿工的收益取决于投入的算力,而算力的积累受硬件供应、电力成本、场地条件等物理因素的制约。更重要的是,算力不会自动“复利”:矿工挣到的比特币并不自动变成更多算力,他必须把收益重新投入硬件和电力,才能保住自己的份额。物理约束算不上一道防火墙,却是一层实实在在的摩擦力——正是这层摩擦力,使 PoW 系统中的权力结构多少保有动态性和可竞争性。
四、一个类比:劳动收入与资本收益
要直观地把握PoW与PoS在权力结构上的差异,不妨打个比方:PoW类似“劳动收入”——矿工必须持续投入劳动(算力与电力)才有回报,一旦停工,收入立断;PoS则类似“资本收益”——质押者把资本(代币)投入网络,资本仿佛就能自动生息。说“仿佛”,是因为独立验证并非全无门槛:它需要运行节点、保持在线,并承担因不履职或作恶而被罚没的风险,只不过在流动性质押中,这层运维成本被外包、抽象掉了,才显出“坐享其成”的样子。在一种由来已久的经济伦理直觉里,劳动收入通常被认为比资本收益更具正当性——前者与付出直接挂钩,后者则可能滑向不劳而获。
这个类比还可以再推进一步,但也得在推进处适时刹车。现代银行体系中储户存款生息,给人的直觉同样是“资本带来收益”,与质押收益在“存量资产产生回报”这一点上相似——但两者并不严格同构:存款利率受商业银行经营、竞争与监管影响,并通过央行政策利率被间接牵引,而央行的利率至少在名义上要回应通胀、就业、增长等宏观目标;PoS 的质押收益则不同,它主要由协议规则、验证者数量与链上活动共同决定,并不围绕任何公共政策目标展开。这意味着 PoS 中的“利率”与其说是货币政策,不如说是一套链内的奖励分配机制:新发行的代币流向承担验证职能的质押者,未质押者则相对被稀释。不过也不能武断地说财富“始终”从资本较少者流向资本较多者——大额持币者可以选择不质押,小额持币者也能借助质押池参与;更准确的说法是,独立验证的资本门槛、技术门槛与风险承受能力,使收益机会更容易被资源较好的主体捕获。借用皮凯蒂关于 r>g(资本收益率长期高于经济增长率,便会加剧不平等)的问题意识,PoS的分配结构至少内置了一种向资本集中倾斜的倾向。
当然,这个类比不应被推得太远——任何类比都有牵强处。PoW 同样有集中化的趋势:大矿场凭规模经济在电价、硬件采购和运维上占尽便宜。PoS 也发展出了降低参与门槛的机制——例如Lido等流动性质押协议,允许用户以低于独立验证所需的32 ETH的金额间接参与质押,并换得可在DeFi中流通的质押凭证(stETH)。但缓解机制本身又制造了新的集中:Lido 一度聚合了以太坊总质押量的近三分之一——而在以太坊 PoS 中,三分之一并非一个寻常的比例,它已逼近足以左右交易“最终性”(finality)的安全阈值。于是,原本为降低门槛而设的“便利入口”,反过来成了新的协调中心与风险焦点,与 PoS 的去中心化初衷构成讽刺性的对照。这正是第一章所述“再中心化”逻辑的又一轮上演。
我无意在 PoW 与 PoS 之间下绝对的优劣判断,关键是看清:共识机制的选择不只是技术效率问题,更是关于“谁应该拥有权力、权力应如何分配”的政治哲学问题——而这些预设往往被技术话语所遮蔽。正如温纳(Langdon Winner)在那篇著名论文《人造物有政治吗?》中所论证的,技术制品的设计本身就嵌入了特定的政治安排和权力关系。只盯着能效与吞吐量来评判共识机制,恰恰漏掉了最根本的东西。
五、比特币与以太坊的不同定位
明确了两种机制的结构特征,比特币与以太坊的分野就清楚了。比特币坚持 PoW,强调安全、去中心化与抗审查。需要辨明的是,比特币白皮书的原始定位是“点对点电子现金”,“价值储存”与“数字黄金”是在其后逐渐成形的主导叙事——比特币的不少拥护者,也因此把它放进“健全货币”(sound money)乃至“硬货币”(hard money)的叙事里。而在“数字黄金”的叙事下,PoW 的高能耗便不再只是效率损耗,反被理解为一种安全成本——正如黄金的开采成本并不直接“制造”价值,却参与塑造其稀缺性与供给边界。以太坊转向 PoS,则与其“世界计算机”的定位相称;需要说明的是,这次转向(即前述的“合并”)本身主要降低了共识能耗,并未直接抬高网络吞吐量,真正的扩容另循 rollup 等路线展开。两条路线的分歧,本质上是两种技术价值取向的分歧:比特币押注坚固性(robustness)与不可篡改性,以太坊押注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4.3 ICO 与代币经济:金融创新还是监管套利
共识机制之争关涉区块链如何维护自身的安全与完整,而智能合约平台的出现还催生了另一重深刻的变化:区块链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从比特币时代的“替代性货币”扩展为一种全新的“代币化金融”。这一扩展既展现了区块链在金融创新上的潜力,也暴露了去中心化金融实验中的系统性风险。
一、以太坊催生的代币浪潮
以太坊不仅为去中心化应用提供了技术基础,还催生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融资浪潮——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简称ICO)。这个名称显然是在模仿证券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但两者在制度上判然有别:IPO 须经证券监管机构审批,发行方要披露详细的财务信息,承销商和审计机构要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早期的 ICO 则试图绕开这一切——项目团队只需写一份白皮书,描述技术方案和商业愿景,然后通过智能合约发行自己的代币(token)向公众出售,投资者以比特币或以太币购入,指望项目成功后代币升值获利。在某种意义上,ICO 是金融领域的一场“去中心化实验”:它试图用智能合约和市场力量,替代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
这场浪潮的技术基础是 ERC-20 代币标准。2015年11月,开发者法比安·沃格尔斯特勒(Fabian Vogelsteller)与布特林提出了ERC-20,它定义了一组标准化的智能合约接口,使代币能以统一的方式被钱包、交易所和各类应用识别、调用和转移,也使发行一种新代币变得空前简单。需要说明的是,ERC-20并不是凭空发明了ICO——代币众筹在以太坊之前就已出现,以太坊自己的以太币预售也早于 ERC-20——它真正做到的,是把“发行一种可转让的数字凭证”从手工搭桥变成了调用模板:借助现成的合约库,一个掌握基本 Solidity 编程的开发者,几个小时就能写出一个最简可用的代币合约。技术上的便利,加上监管框架的缺位,为 ICO 的爆发备好了干柴。从技术史的角度看,ERC-20 的意义在于它把“发行货币”这一在历史上几乎完全由国家和金融机构垄断的权力,开放给了任何具备基本编程能力的个人——这种“货币发行权的民主化”既蕴含着变革的潜能,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二、2017年ICO狂潮
2017年是ICO的狂飙之年。按TokenData等机构的统计口径,这一年全球通过ICO筹集的资金近56亿美元,而2016年还不到2.5亿——一年之间增长二十余倍。募资的速度同样惊人:一些项目在数小时甚至数分钟内就售出数千万美元的代币。而几个明星项目的募资总额更是史无前例——EOS 在长达一年的代币发行中筹得约 40亿美元,Tezos 约 2.3亿,Filecoin 约 2.5亿(这些大额募资往往持续数周乃至跨年,并非一蹴而就)。然而在明星项目之外,更多的 ICO 草率乃至欺诈——许多项目仅凭一份白皮书(甚至连白皮书都没有)就募走数百万美元,团队没有任何开发记录,代币除了交易所里的投机价格外没有任何用途。
ICO 中的金融创新成分是不可否认的。传统的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体系壁垒森严: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才能上市,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参与早期投资。ICO 似乎一举拆掉了这些壁垒:任何团队都可以发起融资,几乎任何人——不论国籍、收入或投资经验——都可以参与(尽管并非每个项目都真正不设门槛,有的仍有地域或合格投资者限制)。塔普斯科特父子在其广有影响的著作中,正是把这种方向描绘为金融体系的一场“民主化”:资本的筹集和配置不再是华尔街精英的专利。
但“民主化”的叙事遮住了另一半现实:门槛被拆掉的同时,护栏也往往被一并拆掉——没有了信息披露义务、反欺诈措施和审计要求这些对投资者的基本保护。Satis Group在 2018年的一项研究中认定,2017年的 ICO 项目中约八成是骗局。大量代币上市即破发,许多迅速失去大部分价值乃至归零,投资者血本无归。而从监管的角度看,ICO 究竟算“证券发行”还是“产品预售”,算“捐赠”还是“投资”,各国判断不一——法律定性的模糊,客观上为一些项目提供了监管套利的空间。“金融创新还是监管套利?”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是:两者都是,而且常常在同一个项目身上。
三、代币经济学的理论困境
ICO 热潮让一个新词迅速流行起来——“代币经济学”(tokenomics),它试图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代币的发行机制、分配结构、激励效果和价格动态。在理想的模型中,代币不只是融资工具,更是协调分布式网络中参与者行为的激励机制:持有和使用代币的人,似乎可以把自身利益与网络的整体利益绑在一起,形成自我强化的增长循环。
然而实践给理论出了难题。大多数代币缺乏内在的使用价值——对购买者而言,吸引力往往不是“用”,而是相信将来有人愿意以更高价格接手,代币市场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滑向投机驱动的零和、乃至负和博弈。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代币系统是一个“自指”(self-referential)系统——代币的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其未来价值的预期,而预期又被当前价格牵着走。这种自指结构使代币市场极易陷入正反馈循环:上涨吸引买入,买入推高价格,直到某个临界点触发恐慌性抛售,轰然崩塌。经济学中的“理性泡沫”只能说明预期本身有时足以支撑价格,凯恩斯的“选美比赛”则提醒我们,市场参与者猜的往往不是价值,而是别人会怎样猜价值——二者都能解释一部分,却都解释不了全部。代币市场的波动常常远超传统金融市场,部分原因是它缺少制度性的缓冲:没有央行调节流动性,没有统一的熔断、强制披露和异常交易监测,即便有商业做市商和自动做市商,它们提供的也主要是交易流动性,而非危机时的制度托底。
把代币放进更长的历史里看,它其实不是凭空出现的新事物。奥德怀尔(Rachel O’Dwyer)在《代币》一书中梳理了从礼品卡、平台积分、游戏币到手机话费、再到加密代币的谱系:私人代币始终存在于正规货币的边缘地带,充当着特定共同体内部的价值符号;平台时代的新变化在于,当代币被做成可编程、可追踪、可结算的基础设施,它就不只是价值符号,也成为监控与规训的工具。把ICO放进这个谱系,它的新颖与危险都更清楚了:新颖不在于“私人代币终于出现”,而在于某些数字代币把账本从发行者自有的服务器转移到了公共区块链上,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可转让性;危险则在于,这种“边缘货币”被投机热潮推上了主流金融的舞台,却没有一并获得主流金融的制度装备。
从技术哲学的角度看,ICO 的兴衰揭示了区块链发展中一个反复出现的张力:技术创新与金融投机的共生与冲突。一方面,投机为技术输送了大量资金和注意力——没有 ICO 的热钱,许多基础设施项目根本得不到开发资源;另一方面,过度投机也扭曲了技术的方向,使“能否吸引投机资金”压倒“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成为项目设计的首要考量。这种张力并非区块链独有——互联网泡沫时代的“.com”公司经历过同样的周期——但代币化的便利使它在区块链世界表现得尤为尖锐。韦巴赫在其关于区块链信任架构的著作中,把区块链放回早期互联网的历史类比之中:真正决定它命运的,不是它能否制造又一轮投机性财富,而是它能否在法律、治理与技术标准的配合下,成长为一种可被依赖的“信任层”。
ICO 之后,代币分发机制本身也在演化。“空投”(airdrop)将代币免费分发给早期参与者或社区贡献者,“流动性挖矿”(liquidity mining)把代币奖励给为去中心化交易所提供流动性的用户——这些机制试图矫正 ICO 模式下代币过度集中于早期投资者的弊病。2020年,去中心化交易所 Uniswap 向快照日之前调用过其协议的历史地址空投 UNI 治理代币,每个符合条件的地址至少可领取400 枚、时值约1200美元,一度被誉为“追溯式公平分发”的典范。然而空投随即催生了“撸空投”(airdrop farming)的产业:用户批量制造地址与交互痕迹,以“女巫攻击”的方式套取免费代币,“公平分发”的初衷在实践中大打折扣。这些制度探索的反复,折射出区块链社区在效率与公平、创新与投机之间永无止境的权衡。
四、监管回应与制度演化
ICO 的风险很快促使各国监管机构相继出手。2017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关于The DAO的调查报告,认定The DAO代币在该案事实下构成美国联邦证券法意义上的“证券”,并提示代币发行不能仅因采用了区块链形式就脱离证券法的规制;同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包括 ICO 在内的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此后各国的监管路径逐渐分化:中国、韩国采取了近乎全面禁止的态度;瑞士、新加坡则没有把所有 ICO 一概打入禁区,而是按代币的功能、权利结构和投资者保护需求作个案判断,把其中一部分纳入既有的证券法与金融监管框架。
ICO 的兴衰为理解技术创新与制度演化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全新的技术模式出现时,真正棘手的往往不是旧法完全失灵,而是旧法的接口一时对不上新事物的形态——证券、众筹、软件许可、会员凭证,究竟哪一个才是它?在这段规则尚不确定的时期,创新者与投机者一拥而入,既产生了真正有价值的技术实验,也滋生了大量欺诈。监管的回应注定带着时间差——理解新事物需要时间,而这段时间差里形成的制度边界又反过来塑造技术的走向:ICO 泡沫退潮后受到关注的“首次交易所发行”(IEO)与“证券型代币发行”(STO),与其说是对“去中心化”的简单延续,不如说是代币融资在监管压力与市场自救之间长出的新变体——前者把交易所重新引入发行环节,用平台背书与尽职调查弥补信任缺口,后者则把代币更明确地接回证券法框架。这场制度演化至今没有完结。
更值得深思的是 ICO 所揭示的金融与创新之间的结构性纠缠。熊彼特早就指出,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企业家要把“新组合”从构想变成现实,往往需要信贷先行打开一条通道——没有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创新就很难走出纸面。照此看,ICO 可以被理解为一次把金融中介“去中心化”的尝试:绕开风投和银行,让创新者直接向公众募资。问题在于,传统金融中介的存在不只是历史惯性——它们在信息筛选、风险评估和投后管理上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当这些功能被“去中心化”——也就是被摊派给分散的、缺乏专业能力的个人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不但没有消除,反而被放大了。ICO 的教训不是“金融民主化”的理想错了,而是:没有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制度托底的“民主化”,只会沦为“无序化”的代名词。
4.4 NFT 的兴起:数字物的确权与流通
ICO 虽然以泡沫和欺诈居多收场,但它客观上推动了以太坊代币标准的成熟。在同质化代币(ERC-20)之外,另一种代币标准把区块链的应用从金融拓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数字物品的所有权确认与流通。这就是非同质化代币(NFT)的故事。
一、从同质化代币到非同质化代币
ERC-20 所定义的代币是“同质化”的(fungible)——同一种代币的任何一枚与另一枚在功能上完全相同,就像一张百元钞票等同于另一张百元钞票。fungible 这个词源出法学,本义是“可替代物”——借了一袋米,还另一袋同等的米即可;中文译作“同质化”,强调的是个体之间无差别。然而现实世界中的许多东西恰恰不可替代:每一件艺术品、每一处房产、每一张证书都是独一无二的。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NFT)正是为了在区块链上表征这类独特之物而生。
NFT最流行的技术规范是ERC-721标准(2018年1月提出,同年6月正式定案)。与 ERC-20 不同,ERC-721 中的每一枚代币都带有在同一合约内唯一的标识符(token ID),并可通过元数据指向特定的数字资产——一幅数字画作、一段音乐、一件虚拟物品。值得留意的是,图像或音频本身往往存放在链下,由元数据来引用;链上真正被记录和追踪的,是这枚代币及其归属——由此在特定数字物与其所有者之间建立起一一对应。
事实上,在ERC-721定案之前,NFT的实践已经先行。真正把NFT带出开发者小圈子的,是2017年底上线的CryptoKitties(加密猫):每只虚拟猫都是一个独特的NFT,带有不同的“基因”,玩家可以买卖和“繁殖”。游戏迅速走红,一度把以太坊网络堵得水泄不通——这既展示了 NFT 的市场吸引力,也暴露了以太坊在可扩展性上的短板。今天回看,加密猫不过是一款简单的收藏品游戏,但它的意义在于第一次直观地演示了一件事:一件数字物的归属,可以由区块链来公开记录和追踪。
二、数字艺术与NFT 市场的爆发
如果说加密猫已让 NFT 在加密圈内崭露头角,那么真正把它推入主流大众视野的,是 2021年。这年3月11日,数字艺术家比普尔(Beeple,本名迈克·温克尔曼)的作品《每日:前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拍出6934.6万美元——这是佳士得首次接受以加密货币支付拍品价款,NFT 数字艺术一夜之间成为全球媒体的焦点。此后市场爆炸式增长:据链上数据统计,2021年流入 NFT 相关合约的资金规模已超过 400亿美元,从数字画作、音乐到推文、体育集锦,几乎一切数字内容都被尝试铸成NFT出售。
这股浪潮中涌现出若干文化标志。加密朋克(CryptoPunks)——一万个算法生成的 24×24 像素头像——2017年最初可由以太坊钱包免费认领,到 2021年,个别头像的成交价已突破千万美元,成了加密文化身份的图腾。无聊猿游艇俱乐部(Bored Ape Yacht Club,BAYC)则把 NFT 做成了社交身份:持有特定头像即意味着加入一个排他的“俱乐部”,可以进入社区、获得后续空投与线下活动等额外权益——NFT 由此从“数字收藏品”扩展为“会员凭证”和“社交资本”。这些现象说明,NFT 的价值维度远比“数字艺术品交易”复杂——收藏、投机、社交信号、群体认同,多种社会功能缠绕在一起。
热闹之下,真正的哲学问题是“数字稀缺”。在数字技术的语境里,复制几乎零成本——一个图像文件可以被无限复制,每个副本与“原件”在比特层面完全相同。无限可复制性长期被视为数字内容的本性,也是数字世界建立不起稀缺性和所有权体系的根由。那么,复制无成本的世界里,稀缺从何谈起?我在第二章讲萨博的“比特黄金”时已经指出,“稀缺可以被设计”——比特币把这一构想变成了制度。NFT 则把设计稀缺从同质的货币推广到了独一无二的数字物上:图像文件本身仍然任人复制,但只有持有相应代币的地址,才被区块链记录为这枚代币的“所有者”——至于是否同时取得作品的版权或商业使用权,则要看具体的拍卖条款与项目许可。 “数字稀缺”正是设计稀缺在数字物上的特例——被设计出来的不是物的稀缺,而是所有权凭证的稀缺。
三、数字物权的哲学反思
NFT 建立的“数字稀缺”,对本雅明关于技术复制的经典论述构成了一个有趣的回应。本雅明在 1936年的名文中指出,机械复制技术(摄影、电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削弱了艺术作品的“灵韵”(Aura,王才勇译本作“光韵”,亦有“灵光”“灵晕”诸译,其实也不妨理解成作品的“气场”)——原作在特定时空中独一无二的在场,以及由历史流传与传统所积淀的权威和神圣。在前机械复制时代,一幅油画的价值部分来自它不可复制的物理存在;而到了机械复制时代,“原真性”(authenticity)本身不再是个有意义的标准——当一张照片可以从同一张底片冲印出无数张时,再去追问哪一张才是“原件”,便已经失去了意义。
NFT 似乎在数字领域重建了某种“灵韵”:借助区块链不可篡改的记录,一件可以被自由复制的数字作品,被赋予了一个可验证、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但这种“数字灵韵”毕竟和本雅明想象的东西不一样。本雅明所说的灵韵,根植于原作“此时此地”的独一存在——油画的灵韵,与它的画布、颜料、笔触,乃至它在历史中流传下来的那段身世,都不可分离;NFT 的“唯一性”却不在数字内容本身,而在区块链上的一条元数据记录。持有者拥有的不是图像(任何人都能下载观看),而是一纸链上的“所有权凭证”——而这纸凭证的价值完全依赖社会共识: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拥有NFT等于拥有作品”,它就一文不值。
与其说 NFT“超越”了本雅明,不如说它辩证地印证了本雅明:机械复制确实消解了那种依托原作在场与传统的灵韵,但人类似乎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为独特性赋予价值,为所有权建立凭证——这种需求驱使人们在数字领域重新建构“确权”机制,哪怕其基础不再是物理上的不可复制,而是社会契约和技术协议。NFT 的价值基础归根结底不是技术性的(区块链能记录所有权),而是社会性的(足够多的人认这笔账)。NFT 究竟是在数字世界中重建了“灵韵”,还是只造出一纸依赖社会共识的凭证——这一价值哲学的判断,第五章借齐美尔的价值理论再作分析。
四、NFT的局限与未来
2021年的狂热之后是急剧的降温。到2023年,不少曾以数百万美元成交的NFT跌去九成以上的价值,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市场周期在相当程度上验证了批评者的判断:许多 NFT 的天价反映的是投机热潮和炫耀需求,而非作品本身的艺术或实用价值。泡沫的破裂还暴露了一个结构性的尴尬:许多 NFT 项目的“去中心化”其实只做到了代币归属与交易记录上链,而与之对应的数字内容(图像、视频等文件)往往仍在链外——或存于中心化服务器,或存于仍需节点持续保存的 IPFS 等分布式存储;这些存储一旦失效,NFT 所指向的“数字物”便不复存在,链上的归属记录沦为指向虚无的空壳。
NFT 持有者究竟拥有什么?这个问题在法学界引发了针锋相对的争论。费尔菲尔德主张 NFT 开创了“独一数字财产”,应当按财产法(而非合同法或知识产权许可)的框架来理解数字物的所有权;莫林吉洛和奥迪内则通过考察NFT平台的服务条款指出,NFT 号称“代表”的财产权利大多名不副实——买家拿到的往往只是一个指针,外加一堆平台可以单方修改的合同条款。两造的分歧恰好印证了上文的判断:数字物权不是技术既成事实,而是有待社会(包括法律)追认的制度建构。
当然,市场泡沫的破裂并不等于技术本身没有价值。在投机退潮之后,NFT 的核心能力——在数字世界中建立可验证的唯一性和所有权——依然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数字身份、学历证书、活动门票、游戏道具,凡是需要“无需中心化机构即可验证真伪与归属”的场合,都是它的用武之地。在中国语境下,NFT 还演化出了一条本土路径:以“数字藏品”之名运行于联盟链之上,限制或弱化二级交易、抑制金融化炒作,侧重版权存证与文创发行——这一“去金融化”的改造,与中文法学界对数字藏品财产属性与规制框架的讨论相互呼应。 NFT 的意义不止于让一张小图片卖出天价,而在于为数字世界中的“物”初步搭起了一套确权与流通机制——这套机制在物理世界由不动产登记、知识产权法和各种证书体系承担,在数字世界却长期空缺。
NFT 还激活了关于“创作者经济”的讨论。传统艺术市场上,艺术家只在首次出售时获得收入,作品转手增值与原作者无关;NFT 的智能合约则可以写入“版税”(royalty)条款,让创作者在每次转售时自动分成。这一机制在理论上为数字创作者提供了更公平的分配模式——尽管在实践中,由于版税条款可以被交易平台绕开,理想远未兑现。但“数字创作者如何从自己的作品中持续受益”这个问题一经提出,就再也收不回去了,它已经在重塑数字内容产业的价值分配逻辑。
从技术史的角度看,NFT 的轨迹与许多新技术相似:最初的应用场景(数字艺术收藏)引爆关注与投机,真正持久的应用要等泡沫退去才会浮现。互联网泡沫时代的电商公司大多死于 2000年的崩盘,电子商务本身却在废墟上长成了参天大树。NFT 会不会走出同样的曲线,还要让时间作答。但无论市场如何起落,它提出的问题——数字世界中的“物”如何确权、如何流通、如何稀缺——将随着数字社会的深化而愈发重要。
4.5 DAO 的实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理念与实践
如果说 NFT 把区块链的应用从金融延伸到了数字物的确权,那么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则把区块链的野心推进到一个更根本的领域——人类社会的组织与治理。一种有代表性的界定把 DAO 描述为一种“使人们得以协调与自治、由部署在公共区块链上的自执行规则所中介、其治理不依赖中心化控制的系统”。它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能否利用智能合约和代币投票(乃至更广义的链上治理机制),建立一种不依赖中心化权威和科层结构的组织形式?无管理者的组织,究竟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提出与试错,构成了区块链发展史上最具理论深度也最富戏剧性的篇章之一。
一、The DAO事件: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2016年4月30日,一个就叫“The DAO”的项目在以太坊上开启众筹——这是DAO理念最早、也最著名的大规模实践之一。它的设计极具雄心:一个旨在完全由智能合约管理的投资基金,所有投资决策由代币持有者投票做出,资金的管理与分配全由代码自动执行,没有管理层,没有董事会,没有注册地。在 4月30日至 5月28日的 28天众筹期内,The DAO换得约1200万枚以太币,按当时价格折算约1.5亿美元,吸引了超过11000名投资者,被普遍视为当时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众筹项目之一。
然而,2016年6月17日,The DAO的智能合约遭到攻击。攻击者利用合约代码中的递归调用漏洞——今天通常称为“重入”(reentrancy)——在“分裂”(split)流程中反复回调同一函数,赶在合约更新余额状态之前,多次把以太币转入一个“子DAO”(child DAO);最终约 360万枚以太币被转出,按当时价格折算约五六千万美元。这不只是一次巨额的安全事故,更点燃了关于“代码即法律”原则的激烈辩论。一封据传出自攻击者、但签名真伪存疑的公开信宣称,自己的行为完全“合法”——他不过是按照智能合约代码所允许的方式调用了合约功能;既然智能合约就是“法律”,代码允许的操作就是合规的操作。
以太坊社区的回应,导致了以太坊史上最具治理意味、也是加密货币史上最著名的争议性“硬分叉”之一:多数派支持在第 1,920,000个区块执行一次“不规则状态变更”,把 The DAO 及其子 DAO 中的资金移入退款合约、让原投资者赎回——接受这一规则的新链,就是今天的以太坊(ETH);少数派坚持“代码即法律”、拒绝改写结果,让旧链继续运行——它日后被称为以太坊经典(ETC),并保留至今。这场分裂把“代码即法律”的内在困境摆上了台面:当代码的执行结果与社区的道德判断冲突时,应当遵循代码的字面意义,还是社区的公平感?以太坊社区用行动作答——至少在那一次,社会共识高于代码执行。但这个回答立刻引出新的问题:如果链上状态可以在社区共识下被重置或修正,那么“不可篡改”这一区块链最核心的承诺,又该如何自圆其说?
The DAO事件不只是一桩损失数千万美元的安全事故。它不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些问题,却是第一次以如此高昂的代价,把区块链社区围绕“去中心化系统中的正义”的争论推上公共舞台。支持分叉的一方认为:区块链的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公平,当代码漏洞造成显失公正的后果时,社区有权也有责任干预。反对的一方则认为:区块链的价值恰恰在于中立与不可篡改——“人为干预链上结果”的先例一开,潘多拉的盒子就关不上了:谁来决定哪些交易该撤销?标准是什么?由谁裁定?这些问题一旦由人来回答而非由代码执行,区块链就不再“无需信任”,而是绕回了“信任特定人群的判断”的老路。这场争论至今没有定论——它是区块链治理哲学中最核心也最难的问题。
二、“代码即法律”的哲学剖析
The DAO事件把“代码即法律”(Code is Law)从技术圈的口号变成了一个严肃的哲学命题。这一表述通常被追溯到哈佛法学教授劳伦斯·莱西格——他在 1999年的《代码》一书里作了系统的阐发。必须强调:莱西格的原意首先是描述性的,甚至可以说是诊断性的——在网络空间中,软件代码事实上起着类似法律的规制作用,它规定了用户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但这并不意味着程序员写下的规则就天然具备法律的正当性。正如第二章所述,密码朋克“编写代码”的信条早已预演了这种以代码回应权力的姿态。但在区块链社区中,这个命题悄悄变了性质——从“代码事实上像法律一样起作用”滑向“代码应当被当作最终的法律”,从描述滑向规范。
这一滑动在哲学上站不住脚——问题就出在那一步偷换:把“可执行”误当成了“正当”。法律的正当性不仅在于它是一套可执行的规则,更在于它经过民主程序的审议,体现共同体的价值共识,并包含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智能合约的代码固然有自动执行的“硬约束力”,其正当性来源却远不如经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代码由程序员编写,可能隐含无意的错误或有意的后门;代码的执行是机械的,不会像法官那样顾及具体情境;代码的修改权往往集中在少数开发者手中,又缺乏类似立法程序那样的公开协商与问责机制。把这样的代码奉为“法律”,等于把立法权拱手交给了写代码的人。
德·菲利皮等人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区分:一边是“作为法律的代码”(code as law)——智能合约在事实上的规制效力;另一边是国家法律对区块链活动的管辖——而且后者正呈现出“法律即代码”(law is code)的趋势,即法律规则本身被翻译为可执行的代码来实施。两种规制力量的拉锯,构成区块链治理最核心的理论问题。The DAO事件正是这场拉锯的一次集中爆发:在代码的世界里,攻击者的交易是“有效”的;在社区的道德世界里,它是不义;而在传统法律的世界里,就攻击者借漏洞转移资产的责任而言,这桩公案至今没有等到一个终局的司法定性。“代码即法律”从防御的盾变成立法的剑时所打开的深渊,本书下篇还将正面清算。
三、MakerDAO与治理代币的探索
The DAO的失败并没有终结DAO实验,反而改变了人们对它的期待。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样本之一是 MakerDAO——严格说来,它并非 The DAO 失败之后才出现的补救方案,其构想可追溯到2014年前后,2015年起持续迭代,并在 2017年12月推出稳定币DAI之后,才以一种更稳健的金融协议形态,展示了DAO实验可以如何继续。作为以太坊上最早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协议之一,它的核心产品 DAI 是一种由智能合约管理的“去中心化稳定币”,通过超额抵押与自动清算机制把价值锚定在 1 美元附近;治理则通过MKR代币实现——持有者对抵押率、稳定费等关键参数投票。
MakerDAO 代表了 DAO 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向:从The DAO 那种试图完全用代码替代人类组织的激进路线,转向“渐进式去中心化”的务实路线。它承认复杂的经济系统需要持续的人为判断与参数调整——智能合约提供的是执行框架而非自动决策,最终的决断权仍在持币者社区手中。这个转向有认识论的分量:它实际上承认了哈耶克所说的“知识的分散性” ——在复杂系统中,相关知识散落在无数个体身上,任何想把所有决策规则预先编码进程序的企图,都会败给无法穷尽的情境与变量。MakerDAO的治理模型,正是在“代码的确定执行”与“人类的灵活判断”之间寻找折中。
但治理代币模式自身的毛病也很快显形。持币量决定投票权重——“一币一票”(one token, one vote)本质上是资本加权的治理(plutocratic governance),与“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存在根本张力。何况大多数持币者对治理既无兴趣也无专业能力:实证研究显示,许多 DAO 的治理投票参与率不足 10%,投票权高度集中于少数“巨鲸”,少数活跃者实际把持了决策。研究者称之为“治理剧场”(governance theater):形式上的去中心化,掩盖着实质上的权力集中。施奈德的批评更进一步:DAO 对加密经济激励的依赖,把“治理”化约成了“经济计算”,政治的空间——审议、说服、妥协——被代币的买卖挤掉了。
为了矫正“一币一票”,DAO 社区也试验了多种替代机制。“二次方投票”(quadratic voting)让投票成本随票数的平方上升,集中砸票的代价因此剧增,结构上有利于分散参与——这一机制由经济学家斯蒂文·拉利与格伦·韦尔提出;布特林等人提出的,是与之配套的“二次方资助”(quadratic funding),让公共品项目获得的匹配资金随小额贡献者的广泛程度放大,而非随单笔大额捐款放大。Optimism网络则把代币持有者的“代币之家”(Token House)与一套基于声誉、身份的“公民之家”(Citizens’ House)并置——后者以“一人一票”的逻辑运作,公民通过“公民身份认证”(Citizen attestation)来识别,其思路与不可转让的“灵魂绑定代币”(soulbound token)设想相邻。这些机制的政治哲学来源,本书第八章讨论《激进市场》时再行追溯。总的趋势是清楚的:DAO 治理正从朴素的代币投票走向精细的混合设计——而对这场仍在进行的实验,研究者已经开始用民族志的方法贴身观察,把DAO当作算法化组织的活体样本。
四、DAO与中国文化中的“道”
在中文语境里,DAO 若按“dao”来读,恰与“道”同音——这个巧合引人遐想。我无意把语音的偶合夸大成文化的必然,但 DAO 的治理理念与道家思想之间,确有值得一提的形式呼应:老子描绘的最高治理境界是“太上,不知有之”——不是权力消失,而是治理者退到百姓几乎觉察不到的位置;“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有效的秩序不靠时时发号施令,而在顺其自然中自发生成。 DAO 追求的,也并非现实中绝对没有管理者,而是尽可能降低对中心化管理者的依赖:部分规则写入智能合约,决策经由提案与投票形成,符合规则的执行可由代码触发;理想状态下,创始人与核心团队逐步退场,系统仍能在合约与社区共识下继续运转——这与“无为而治”的直觉,在结构上确有相通之处。当然,老子的“无为”是政治智慧与人生境界,DAO 的“去中心化治理”主要是技术架构与组织机制的设计选择,两者相隔着巨大的历史与认识论距离。DAO 与“道”的同音巧合背后是否存在思想上的深层呼应——以及《礼记·礼运》“天下为公”的古老理想与无国界协作的当代实验之间,能否展开一场隔空对话——第六章讨论区块链与中华文化传统时再详论。
五、DAO的困境与前景
回顾从The DAO到MakerDAO再到各种新型DAO的十年,这场实验留下了什么?在我看来,DAO 最大的贡献不是造出了多少成功的组织——以传统标准衡量,成功者寥寥——而是把去中心化治理的几重根本张力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第一重张力:代码的刚性与治理的弹性。组织生活充满例外、歧义和始料未及的情境,而代码恰恰不认例外。The DAO的教训正在于此:把组织章程一次性焊死在合约里,漏洞便也焊死在里面;最后出来收拾残局的,恰恰是代码之外活的东西——社区争议中的多数共识、临时的动员、道德的直觉,以及最终那场把资金赎回的硬分叉。此后的许多 DAO,尤其是较成熟的协议,纷纷内置了升级机制、时间锁与紧急权限,等于承认:规则需要解释者,章程需要修订程序。但每开一道“人为干预”的口子,“自治”的纯度就稀释一分。代码与弹性,至今没有两全之法——这不是工程的暂时缺陷,而是“规则”与“判断”之间古老张力的链上重演。
第二重张力:链上规则与链下权力。DAO 的章程写在链上,DAO 的权力却长在链下。实证研究反复证实:投票权集中于巨鲸,提案入口与议程设置也常落在核心团队、基金会或大代表手中,真正的合谋与说服发生在论坛和聊天群里——链上投票往往只是给已成之局盖章。杜邦的民族志观察正点在此:The DAO并非只由代码治理,从众筹宣传到危机救援,代码始终嵌在链下的话语、信任与人际网络之中。何况链下还有更硬的权力——法律:监管者与法院并不因“自治”之名而止步,链上组织终究活在链下的法权世界里。形式的去中心化非但没有消灭权力,反而可能让权力躲进“没有权力”的话语里逃避问责——这是DAO实验最该被记取的政治学教训。
第三重张力:退出自由与共同体维系。区块链给了参与者前所未有的退出自由——卖币走人,或者干脆分叉另立门户,第三章已述及这种“用脚投票”如何把退出成本压到历史最低。但一个共同体若退出毫无成本,忠诚与责任又从何沉淀?资本可以在一夜之间涌入一个 DAO,也可以在一夜之间抽干它;成员对组织的认同,往往随币价的曲线同涨同跌。传统组织靠退出之难来逼出内部的“呼吁”与改良,DAO 则时刻面临“散伙比改革容易”的诱惑。去中心化治理要成熟,恐怕不在于把退出变得更容易——这一点它已经做到了极致——而在于学会在来去自由的前提下编织出可以持续的纽带。
当然,困境不等于死刑。把 DAO 看作失败的乌托邦,不如把它看作一座治理的实验室:人类历史上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条件——成千上万个组织实验并行展开,章程公开、账本透明、每一次投票都留下可供研究的数据。合作社运动摸索了近两百年的问题——集体所有如何运作、民主决策如何不流于形式——如今在链上以前所未有的密度重演。这些实验对“组织还能是什么”的探问,与一条更古老的思想传统遥相呼应,本书下篇讨论区块链的社会哲学时还会回到这里。而眼下,DAO 的故事提示着一个更大的叙事——DAO、NFT、DeFi这些各自为战的实验,在2020年代初被归拢到同一个名字之下:Web3。
4.6 Web3 愿景: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
一、“后斯诺登时代的网络”:Web3概念的提出
“Web3”这个词如今人人会说,但它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一个很具体的年份和语境。2014年4月,以太坊联合创始人、黄皮书作者加文·伍德(Gavin Wood)发表博文《去中心化应用:Web 3.0的样子》,首次系统阐述了这一概念。这篇博文有一个常被忽略的时代底色:斯诺登事件刚过去不到一年。伍德开宗明义:把信息托付给互联网上的任意机构,本就是一个“根本上已经破产的模式”——斯诺登之后,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大型组织和政府会习惯性地越权。他给出的处方是:把系统设计成用数学来强制执行我们的预设,“因为没有任何政府或组织能够被合理地信任”。他把这种重新设计的互联网称作“后斯诺登时代的网络”——公开的信息径直发布,需要共识的信息记入共识账本,私密的信息绝不泄露,通信一律加密、端点只是匿名身份。
这里需要一点词义辨析。“Web 3.0”这个标签其实早被用过——万维网发明人伯纳斯-李曾用它指“语义网”:让机器读懂网页内容的更聪明的网。伍德的 Web3(后来的拼写逐渐去掉了“3.0”的版本号意味)与此无关——它要的不是更聪明的网,而是更不需要信任的网。两个“Web 3.0”的分别,恰好标出了互联网想象的两个维度:一个向着智能,一个向着主权。历史选择了让后者继承这个名号——这本身就说明,2010年代互联网的痛点已经从“机器不够聪明”转移到了“平台不可信任”。
有意思的是这个概念的休眠与复活。2014年提出时,Web3 应者寥寥;它真正成为流行语要等到2020—2021年的牛市——DeFi、NFT、DAO各自爆发之后,市场需要一个总的名号把这些零散的实验装订成一个“时代”,风险投资则需要一个对标“下一代互联网”的宏大叙事来支撑估值。Web3 于是从一份技术蓝图变成了一面旗帜——而旗帜的功能从来不只是描述现实,更是动员人心。
二、“读—写—拥有”:一个叙事及其批评
这面旗帜最雄辩的展开,是风险投资家克里斯·迪克森 2024年的《读·写·拥有》。迪克森把互联网史分为三幕:第一幕(约 1990—2005)是“读”的时代——开放协议主导,人人可以浏览;第二幕(约 2005—2020)是“写”的时代——平台让人人可以发布,但用户写下的一切都归平台所有;第三幕就是“拥有”的时代——区块链让网络的参与者通过代币真正分有网络本身的所有权,开放协议的公共性与企业网络的功能性由此可以兼得。换言之,迪克森诊断的互联网病灶与第一章所述吴修铭的“循环”一致——开放让位于垄断——但他开出的药方是产权:用户之所以任平台宰割,是因为他们在网络中一无所有;让用户“拥有”,激励就顺了,垄断就破了。
这套三幕叙事干净利落,批评也随之而来。技术研究者莫莉·怀特的书评最具代表性:她指出,迪克森通篇举不出一个在规模上成功提供了非投机服务的区块链项目;书中标榜的“草根网络”样板,细看之下用户寥寥、收入与估值之间隔着天文数字;更要命的是,作者所在的风投机构既是 Web2 平台垄断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又是 Web3代币最大的做市者之一——“拥有”的真实含义,在批评者看来不过是“持有可供炒作的代币”。现实也确实没有站在叙事一边:普通用户通过中心化交易所买币、用托管钱包存币、在中心化平台上交易 NFT——Web3 的日常实践大量寄生在中心化服务之上,吴修铭的循环在“反循环”的旗帜下照常运转。
那么,Web3 叙事是完全虚假的吗?那也并非如此。叙事与现实的落差是所有技术愿景的常态——第一章讲过,互联网自己的“开放”叙事也曾被现实反复打脸,但叙事仍在为后来者标定方向。关键是分辨:Web3 叙事的哪一部分是结构性的洞见——比如“协议应当属于使用者而非运营者”,哪一部分是利益相关者的修辞——比如把投机性的代币升值包装成“所有权的回归”。把这两者混为一谈的诱惑,对热情的拥护者和激烈的批评者同样存在。
三、价值互联网与所有权互联网之辨
分辨工作可以再进一步。第一章结尾曾提出:互联网实现了信息的去中心化传递,区块链补全了价值的去中心化传递——如果互联网是“信息互联网”,区块链开启的就是“价值互联网”。乍看之下,这与迪克森的“拥有”是一回事,细看却不然。“价值互联网”说的是传递:让价值像电子邮件一样点对点流动,无需经过可信第三方——比特币是它的原型,其核心关切是媒介——传递什么、如何传递。“所有权互联网”说的则是登记:把网络本身的产权切成代币分给参与者——NFT 与治理代币是它的原型,关切的是制度——谁拥有、凭什么拥有。前者改造的是货币与支付,后者改造的是产权与组织;前者已经被比特币部分地证明,后者的成败则远未分晓。与其说 Web3 是一种技术,不如说它是一张把这两种异质的追求——还有 DAO 的治理实验——装订在一起的叙事封皮。装订得太紧,以至于人们常常以为押注其中之一就等于押注全部。
这一分辨在中国语境中尤其有用。中国的政策与学术话语对 Web3 的接纳,恰恰是沿着“剥离投机、保留架构”的路径展开的。时任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2022年撰文指出,Web3.0 将是“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其要义在于分布式的基础设施、用户自主管理的数字身份与数据所有权,关乎国家的数字主权与技术竞争力。与英语世界把Web3与加密资产深度捆绑不同,中国语境下的Web3.0讨论更强调“数据要素的确权与流通”“可控的分布式架构”——前文述及的数字藏品的去金融化改造即是一例。这条路径能否在剥离代币激励的同时保住去中心化的实质,是一个开放的问题;但它至少提示:Web3 叙事并非铁板一块,“价值互联网”的基础设施与“代币经济”的金融游戏,原则上是可以拆开来取舍的。
四、去中心化的螺旋与哲学的接力
Web3 的故事讲到这里,上篇的史学叙述也到了收官之时。回望第一章的起点:1964年,巴兰为核战阴影下的通信网络画出三张拓扑图,“去中心化”在那里还只是一道军事工程课题。此后六十年,这个词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弧线:在 TCP/IP 那里成为技术原则,在密码朋克那里变成政治理想,在中本聪那里凝成货币实践,在以太坊那里长成平台生态,最后在 Web3 这里化作一面商业与社会想象交织的旗帜。每一站都伴随着同一个反讽:去中心化的成果不断被新的中心收割——ARPANET 之后有电信巨头,开放 Web 之后有平台资本主义,比特币之后有矿池与交易所,以太坊之后有质押巨头与风投。在去中心化和再中心化的循环中,我们究竟赢得了什么?留下了什么?改变了什么?
历史提供了事实和案例,但不回答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由此,我们将进入哲学的反思:货币凭什么是货币?被设计出来的稀缺凭什么承载真实的价值?信任真的可以交给算法吗?区块链带来的是工具的更新,还是范式的转换?无管理者的治理是古老理想的实现,还是新瓶装旧酒的幻觉?这些问题在史学的叙述中一再现身,却不是史学所能裁决的——编年与考据只能告诉我们事情如何发生,无法告诉我们它们意味着什么。
下篇将不再按时间叙事,而是分头展开哲学的追问:第五章从货币与价值入手,第六章转向媒介与范式,第七章望向数字世界的未来,第八章落在社会与解放。上篇结束在 Web3 这个未完成的愿景上,恰如其分——区块链的历史本来就没有讲完,而哲学的工作,从来不是等历史讲完才开始。
下篇 区块链技术的哲学反思
第五章 货币、价值与信任:区块链的价值哲学
如果说上篇的任务是沿着技术史的线索弄清区块链从何而来,那么从本章起,我们要换一种问法:区块链究竟动摇了什么?它引发的震荡之所以远远超出技术圈,并不是因为分布式账本这种数据结构有多精妙,而是因为它把几个人类社会最古老的问题重新摆上了桌面:货币是什么?价值从何而来?信任如何建立?比特币迫使人们重新审视货币的本质,NFT 挑战了人们对数字物品之价值的直觉,“无需信任”(trustless)的技术承诺则直指社会组织的根基。本章围绕“价值”展开:先重审货币的本体论地位,再借哥白尼与牛顿考察现代货币的符号化进程,继而追问稀缺性与价值的存在论关联,用齐美尔的货币哲学解读 NFT,分析信任架构的重构,最后对区块链的价值观做批判性的审视。上篇讲过的史实——减半机制、Mt. Gox 事件、The DAO——将在本章一一返场,不过这一次,它们不再是叙述的对象,而是论证的证人。
5.1 实在与虚拟:货币本体论的重审
一、“虚拟货币”之名的遮蔽
在公共话语中,比特币最通行的称谓是“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这个称谓在中文官方语汇里也有确定的位置: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所谓“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就金融监管而言,这一定性自有其现实考量与正当性;但对哲学来说,“虚拟货币”这个名称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追问的对象。它看似中性的描述,实则暗含一个强硬的本体论判断:虚拟的,因而不是真正的;数字世界中的幻象,缺乏现实世界的“真实”价值。
那么,“虚拟”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日常用法中,virtual 大致等于“非真实的”“仅存于计算机中的”。但这个词在西方思想史上的履历远比日常用法复杂。它源于拉丁文 virtus——力量、效能;中世纪经院哲学用它指一种潜在的、尚未现实化却具有实效力量的存在方式。德勒兹沿着柏格森的思路做过一个严格的区分:“虚拟”(virtual)与“现实”(actual)相对立,却并不与“实在”(real)相对立——虚拟之物完全可以是实在的。当代分析哲学家查默斯则更直接:虚拟对象是真实的对象,而非虚幻的对象。把这一辨析带回货币问题,一个结论便浮现出来:“虚拟货币”的说法在哲学上近乎自相矛盾——如果比特币确实在作为货币发挥功能,它就是实在的货币,哪怕它的存在方式是数字化的。“虚拟”之名所遮蔽的,恰恰是货币本质中最值得深思的部分。
二、纸老虎与纸币:“虚拟”的相对性
为了把这一点说透,不妨借一个日常的类比。一只纸糊的老虎,我们叫它“纸老虎”。纸老虎是“虚拟的老虎”——它看起来像老虎,却不具备老虎的功能,不能咬人,不能捕猎。但它同时是“真实的纸”:作为纸制品,它完全实在。换言之,“虚拟”从来是相对于某个参照系而言的——相对于“老虎”,纸老虎是虚拟的;相对于“纸”,它千真万确。
现在把同样的分析用到纸币上。一张百元钞票,作为“纸”完全真实:有重量,有质地,可以触摸和折叠。但作为“钱”呢?细想之下,纸币恰恰是一种“虚拟的货币”——面值与物理材料的价值毫无关系,几角钱的印刷成本被赋予了一百元的购买力。这个落差说明,纸币的“货币性”不来自物理实在性,而来自社会约定:法律的强制力、央行的信用、全体成员的集体信念。一旦约定崩塌,纸币就退回“真实的纸”——魏玛德国恶性通胀时期,人们用成捆的马克糊墙、生火,纸币作为“纸”的存在反倒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
比特币的情况恰好相反。它没有物理实体,“存在”不过是分布式账本上的记录;但作为钱,它的运作不依赖任何单一主体的信用背书——供给由算法预先写定,规则由开源代码与共识机制保障,没有任何政府或机构能把它“注销”。只要还有节点在运行协议,这个网络就不会消失。在这个意义上,比特币作为钱的存在方式比纸币更“坚硬”:它不靠权力的许可而存在,而靠数学与网络的相互锁定而存在。当然,“坚硬”不等于“不灭”。比特币的存续依赖电力、网络与持续参与的人,这些都不是永恒不灭的。准确地说:纸币的存在系于一个主权者的意志,比特币的存在系于一个分布式网络的惯性——前者可以被一纸政令作废,后者只会随参与者的流失而缓慢蒸发。两种脆弱性是类型不同,而非程度有别。
这里需要一个关键的哲学区分:存在的“物质性”与存在的“实在性”不是一回事。西方形而上学的主流倾向于把实在等同于物质——只有可触可感的东西才算真正存在。但塞尔对“蛮力事实”(brute facts)与“制度事实”(institutional facts)的区分早已松动了这个成见:石头的重量不依赖任何人的信念,而“这张纸是一百元”的成立完全依赖集体的接受。货币——无论纸币还是比特币——都属于制度事实。二者的分别不在一真一假,而在所依赖的制度不同:一个依赖国家法律与央行体系,一个依赖密码学协议与分布式共识。晚近的分析哲学已经把这个问题推上了前台:帕辛斯基在牛津版《货币与金融哲学》文集中专章追问,加密货币究竟应归入商品货币论还是信用货币论的框架——它像商品一样被“开采”出来,不构成任何人的负债,却又像信用货币一样没有丝毫使用价值。第二章梳理货币本质之争时曾区分“金属主义”与“名目主义”两大传统,比特币的微妙之处正在于:它卡在这对范畴的缝隙里,迫使两边都重新解释自己。
当然,还有一个流行的反驳必须正视:比特币真的在“作为货币发挥功能”吗?它价格剧烈波动,日常支付中罕有人用,看上去更像投机资产而非货币。这个反驳有分量,但它预设了货币的三种职能——计价单位、交换媒介、价值储存——必须一次到位、缺一不可。历史的实情是,货币的诸职能常常分离运作:殖民地时期的北美用英镑记账、用烟草和西班牙银元支付;布雷顿森林时代各国以美元结算、以黄金储备。比特币眼下主要承担的是价值储存职能,支付职能则在恶性通胀经济体中局部实现(5.5节还会谈到)。说它是“尚不完整的货币”,比说它“不是货币”更准确——而完整与否,要由它所嵌入的社会网络的演化来决定,不能靠定义一锤定音。
三、商品货币与信用货币之间的本体论断裂
第二章 2.5节曾以“代鸡券”寓言勾勒货币的演化:从商品货币(鸡),经代用货币(锚定鸡的券),到信用货币(与鸡脱钩的券)。这里要继续追问这一演化的本体论意涵:当代鸡券与鸡彻底脱钩时,它究竟是变得更“假”了,还是第一次成为了真正的“钱”?
流俗的直觉倾向于前者:没有鸡作担保的券,岂不就是空头支票?但从本体论上看,事情恰恰相反。脱钩之前,券的存在是寄生性的——它只是鸡的符号,价值是从鸡那里借来的;脱钩之后,券的价值由流通网络本身支撑,靠的是“人人相信人人相信它”的自我指涉结构。这不是符号的堕落,而是一次本体论的相变:货币从“指称某物的记号”变成了“自我支撑的制度事实”。它不再受制于任何特定商品的物理属性,而成为纯粹的社会关系的结晶——正是在“虚拟化”的过程中,货币才成为了它自己。这个寓言也并非凭空悬设:历史上金匠银行的存单走的就是同一条路,存单先是金子的凭证,继而在流通中获得独立的生命,部分准备金制度由此而生。格雷伯的人类学研究走得更远:信用与债务关系远早于铸币,“先有以物易物、后有货币”的标准叙事不过是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的虚构(第二章已述及)。货币从一开始就是信用关系,而不是某种“有内在价值”的商品的自然延伸。
这一断裂还可以换个角度看。在商品货币的世界里,“这是不是钱”是一个关于物的事实问题——掂一掂成色便知;在信用货币的世界里,它变成了一个关于信念的社会问题——取决于明天还有没有人收。前者的极限案例是窖藏千年的金银依旧是财富,后者的极限案例是魏玛的纸币一夜变回废纸。比特币的微妙正在于两头沾边:它像商品一样要被“挖”出来、总量有限,又像信用货币一样全凭共识支撑。上文说它卡在金属主义与名目主义的缝隙里,根源即在于此——它用信用货币的材料,仿造了一件商品货币的性状。
从这一视角看,比特币并非“虚拟货币”对“真实货币”的僭越,而是货币虚拟化进程的最新一站。金本位时代的货币系于黄金的物理存在,信用货币系于国家的政治信用,加密货币则系于算法的确定性与网络的集体共识。韦瑟福德的货币史早已描绘了这条轨迹:到电子货币时代,货币变得日益抽象、几乎脱离一切形体。货币的实在性不取决于它由什么物质承载,而取决于它是否被一个足够大的社会网络认可和使用。
这里还可以补上媒介哲学的视角。麦克卢汉的名言“媒介即讯息”提示我们:一种媒介的意义不在于它传递了什么内容,而在于它作为媒介如何重构了感知与社会关系。货币正是这样一种媒介——价值交换的中介,社会关系的传导装置。从贝壳到金属,从金属到纸币,从纸币到账户里的电子数字,再到链上的加密代币——载体不断更替,而计价、交换、储值的媒介功能一以贯之。每一次载体更替都不是对货币之“真实性”的损害,而是货币媒介的一次技术迁移。正如印刷术没有使文字变得不真实——尽管手抄本的爱好者曾这样担忧——电子化也没有使货币变得不真实。比特币只是这部媒介演化史上最彻底的一章:一种纯粹以信息形态存在的货币。
货币虚拟化的最后一幕,是符号反过来当家作主。这正是下一节的主题。
5.2 从哥白尼到牛顿:现代货币的符号化与“反客为主”
一、哥白尼的货币论著
第二章曾以“哥白尼革命”比喻公钥密码术对“共享秘密”这一两千年前提的拆除。那一次是借喻,这一次哥白尼本人登场——以货币思想家的身份。
在天文学上名垂青史的哥白尼,较早系统写作的领域之一却是货币。1517年前后,他写下一份分析普鲁士货币贬值问题的初稿;此后屡经修订、陈述,至 1526年前后扩充成《论货币的铸造》(Monetae cudendae ratio)这一成熟论著,用以回应普鲁士等级议会关于币制改革的现实争论。在这篇论著中,哥白尼阐述了一个后来以“格雷欣法则”闻名的原理——劣币驱逐良币:当成色不同的铸币被法律或官方比价视作同等支付手段时,人们会窖藏、熔化乃至外运成色高的良币,而把成色低的劣币留在日常支付中,良币最终退出流通。
刘旺鑫对哥白尼货币理论的专题研究还原了这一论述的语境:16 世纪初的波兰—普鲁士地区多种铸币并行,成色混乱。哥白尼以数学家的头脑剖析了贬值的机制——铸币当局出于财政压力或铸币收益而降低含银量,名义面额却照旧维持;市场随即把较足值的旧币熔化、窖藏或外运,劣币留在流通之中,货币质量持续下滑。物价与金属价格被推高之后,当局若再以降低成色求一时之便,恶性循环就此锁死。哥白尼甚至把货币贬值与内乱、高死亡率、土地贫瘠并列为导致王国衰败的大患。
货币论述成文早于天文学巨著的出版,这并非轶事一桩。在我看来,哥白尼在两个领域共享着同一种姿态:不信任表象。在天文学中,太阳绕地球转是感官与传统宇宙图景共同给出的表象,哥白尼却论证应当倒过来看;在货币中,面值仿佛就等于价值,是流通呈现给人的表象,哥白尼却区分了货币的“估值”与金属的“价值”,论证当面值、官方比价与含银量彼此脱节时,表象便会系统性地欺骗所有人。此外还有方法上的平行:他用精确的比例和计算去描述含银量、面值、金银比价与兑换关系,而不像同时代的政论家那样止于道德谴责。这种从“质”的思辨转向“量”的描述的倾向,正是文艺复兴知识世界的大势所趋——克罗斯比把 1250 至 1600年间西欧这场静悄悄的革命称为“对实在的测量”:从机械钟、地图、复式簿记到音乐记谱与透视绘画,量化精神改变了人们把握世界的方式。同一种量化精神,既孕育了近代自然科学,也孕育了现代经济学。
二、牛顿与铸币局
第二章 2.5节已述及牛顿 1717年为黄金定价、并事实上把英国推向金本位的深远效应,史实无需复述。此处关键的是把第二章末尾按下不表的问题接过来:这位为自然立法的人,为何同时也为货币立法?
先补上第二章未及的几笔。1696年,功成名就的牛顿出任皇家铸币局督办(Warden),1699年转任局长(Master);连同督办任期,他在铸币局一直供职到1727年去世,前后三十余年。他到任时,英国正深陷货币危机:经年累月的剪边(clipping)使旧时手工打制的银币严重减重,不少银币的实际含银量已不足面值之半——这正是哥白尼近两个世纪前剖析过的那台贬值机器在英国的重演。大重铸(Great Recoinage)在牛顿到任时已由议会立法启动,他真正做的,是以一贯的系统性把它变成一套可执行、可审计的工程:把旧时手工打制的银币回收、改铸为带滚花边缘的机制银币,使剪边再难隐藏,并以账簿、检测与分局监督压住混乱。与此同时,他以近乎侦探的执着追捕伪币犯——著名伪币制造者查洛纳(William Chaloner)最终被他亲手编结的证据链送上法庭,并于1699年在泰伯恩走上绞架。
那么,为自然立法的人为何也来为货币立法?切不可把这看成大科学家屈尊俯就的杂务。“自然哲学”与“政治算术”二者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如何在纷乱的现象背后找到可靠的尺度。力学需要统一的时间与空间度量,货币需要统一的价值度量;剪边的银币之于经济秩序,恰如不准的时钟之于天文观测。牛顿在铸币局所做的,本质上与他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所做的是同一件事——为一个领域建立标准化的、可计算的秩序。第二章曾说这出自同一种把世界“数学化”“标准化”的现代性冲动,现在可以把那句话坐实了。
把哥白尼与牛顿并排放在一起,便得到一幅“科学家治币”的双联画:哥白尼在纸上解剖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机制,牛顿则在铸币厂里为它在英国的一次恶性发作止了血。这幅双联画提示的不是科学家跨界的趣闻,而是一个更深层的思想结构——下面就来把它摊开。
三、天文学革命与货币革命的平行结构
先从天上说起。在托勒密体系中,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一切天体运动的参照——地球是“主”,天体是“客”。哥白尼革命把地球从中心移开,降格为绕日运行的普通行星,主客易位。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进一步完成了这一转换:一切天体服从同一套数学法则,宇宙不再有价值等级意义上的特权位置——秩序不由中心保证,而由普遍规律维持。
现代货币的演变呈现出惊人相似的结构。金属本位时代,黄金是货币体系的中心,一切价值的最终参照;纸币不过是黄金的“代表”,正如代鸡券最初只是鸡的替身。然而主客关系逐渐逆转:第二章已述及,1971年尼克松关闭黄金兑换窗口,暂停了美元与黄金的官方兑换,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黄金—美元轴心从此失去支点——其制度性瓦解还要经历两年后转向浮动汇率,但方向已不可逆。黄金从货币体系的中心退居为一种普通的贵金属商品——正如地球从宇宙的中心退居为一颗普通的行星。“客”(纸币、符号)反客为主,取代了原本的“主”(黄金、实物)。
这一平行还可以再推一层。从伽利略到牛顿,近代力学用数学方程取代了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质性描述,自然从一个充满目的的有机整体,变成一架由法则驱动的机器——胡塞尔正是把这一“数学化”进程视为欧洲科学危机的源头。现代货币体系经历了同构的“符号化”:货币不再是有使用价值的实物,而成为纯粹的数字符号,由会计规则与金融算法驱动。比特币把符号化推到极致——连纸币这最后一层物理外衣也剥掉了,成为由协议规则、密码学证明与点对点网络共同定义、验证和维护的货币。在这个意义上,比特币不是对现代货币制度的颠覆,而是其符号化逻辑的完成式:它是货币领域的“牛顿力学”,要用数学的确定性取代政治的任意性。
四、“反客为主”的哲学意涵
“反客为主”的逻辑在思想史上一再上演,并非巧合。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是其经典表述:主人通过奴隶来确证自己,但塑造现实世界的恰恰是奴隶的劳动,主人反而落入对奴隶的依赖,主奴关系于是反转。货币的演化展示了同型的辩证运动:金属货币是主,纸币是它的奴仆;但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符号获得独立的力量,反过来支配了金属的命运。这种“手段吞噬目的”的逻辑,也正是齐美尔货币哲学的核心命题——5.4节再展开讨论。
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在此也获得新的回响。在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商品仿佛获得了神秘的自主力量。以拜物教的眼光回看货币史:金本位时代崇拜黄金之“物”,信用货币时代崇拜国家之“符号”,加密货币时代则崇拜算法之“代码”。每个时代各有其拜物对象,“反客为主”的辩证运动不过是拜物对象的更替——从物质崇拜到符号崇拜,再到代码崇拜。
把“代码崇拜”与前两种崇拜并列,不是修辞上的顺势滑行。拜物教的要害在于:人造之物被当作了自足之物,关系的产物被当作了关系的前提。金、币、码,三者都是人类协作的结晶,又都反过来被奉为协作得以可能的根据。区别只在遮蔽的深浅——黄金的拜物教被马克思揭穿用了一卷书,法币的拜物教被 1971年的一纸公告戳破,而代码的拜物教(“数学不会说谎”)至今仍是加密世界的官方神学。揭穿它,是5.5节与5.6节的任务。
当然,比特币把这场辩证运动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法定信用货币虽脱离了黄金,却仍依附于国家权力——离开了课税权、法偿规则与央行的管理,法币体系便无法运转。比特币的主张更激进:货币不仅可以脱离实物,还可以在发行与清算的核心规则上脱离国家。它的“主”不再是政府与央行,而是协议规则、工作量证明与网络共识;传统上充当货币主人的国家机构,在它的账本内部被降为不相干的旁观者——尽管一出协议,监管、税收、交易所与现实支付场景又会把国家重新请回舞台。这究竟是货币解放的新阶段,还是技术乌托邦的危险幻觉?且把这个问题压到本章最后一节。
5.3 “物以稀为贵”的存在论基础
一、常识的追问:为什么稀少的东西更贵?
“物以稀为贵”是一条妇孺皆知的常识。黄金昂贵,因为地壳中含量极低;钻石珍贵,因为天然产量有限。经济学用供需关系来解释:需求不变,供给越少,价格越高。这个解释在描述的层面没有错,但它回避了更根本的问题:为什么人类如此执着于稀缺之物?为什么“难以得到”本身就构成吸引力?“物以稀为贵”的背后,是否潜藏着某种关于人类存在的更深结构?
中本聪显然意识到了稀缺性对货币的分量。比特币的总量上限为 2100万枚。第三章已详述这套减半机制此后十余年间四次准点执行的纪律。这一设计使比特币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总量绝对有限的货币——黄金其实是随着采掘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增加供给的,比特币的稀缺却由数学与代码担保。这不只是对通货膨胀的技术对策,更是对价值之存在论基础的一种隐含回答。
不过先把概念修剪干净:稀缺是价值的充分条件吗?显然不是。我随手画的一张涂鸦举世无双,比黄金稀缺得多,却一文不值。稀缺只在欲望已经在场的地方才点石成金——它放大价值,却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价值。严格地说,“物以稀为贵”的“物”必须先是被需要之物;稀缺性改变的不是“要不要”,而是“多想要”。这个修剪对后文很重要:比特币的稀缺设计之所以有效,前提是已经有一个相信它、需要它的网络存在——稀缺性是锦上添花,网络效应才是那块“锦”。
二、海德格尔的“器具”分析与价值的涌现
要理解稀缺性与价值的深层关联,海德格尔对“器具”(Zeug)的现象学分析提供了一个意外合用的视角。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指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之打交道的东西首先不是作为“客观对象”呈现的,而是作为“上手之物”即在使用中被把握的器具。一把锤子在被使用时,人们并不“注意”它;它退隐到背景之中,成为活动的透明中介。只有当锤子出了问题——断裂、丢失或不趁手——它才从“上手”跌落为“现成在手之物”,变成一个被注视和审视的对象。海德格尔细分了这种扰乱的三种样式:器具损坏时的“触目”、器具缺失时的“窘迫”、器具碍事时的“腻味”。
这一分析的深刻之处,在于揭示了一个悖论性的结构:事物的存在恰恰在其缺席中最为彰显。一切顺利运转时,器具隐而不见;缺失、损坏、不足时,它的存在才突然变得显眼。推而广之,稀缺性之所以产生价值,正是因为稀缺意味着某种程度的“不可得”——正是不可得,使事物从无差别的背景中凸显出来,成为欲望与注意力的焦点。水在日常生活中廉价到无人在意,因为它无处不在;在沙漠中,水成了最珍贵的东西——不是水的物理性质变了,而是它的缺席使其存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分量。顺带一提,区块链世界为这种“缺失的现象学”提供了一个极端样本:第三章述及,丢失私钥即永久失去比特币,没有任何客服可以找回——再没有什么比这种绝对的不可挽回,更能让人“看见”自己原本视为理所当然的数字资产了。
这种分析也照亮了经济学中著名的“水与钻石”悖论——水攸关生存却廉价,钻石近乎无用却昂贵。古典经济学长期无法妥善解释,直到边际效用理论才给出形式上的解答。但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分析给出了更根本的提示:价值不是事物的内在属性,而是在人与事物的特定关系中涌现出来的——稀缺性改变了这种关系,把事物从被忽视的背景转化为被关注的对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从另一个方向佐证这一点:商品的价值不由物理属性决定,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价值是社会关系的表达,不是物质实体的固有性质。马克思看生产,海德格尔看存在结构,二者从不同方向指向同一结论:价值是关系的产物。把这个结论用到比特币上:它的价值既不完全来自挖矿耗费的计算劳动,也不来自物理属性(它没有物理属性),而来自它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占据的位置——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储值与交换媒介的功能性地位。
三、“自然稀缺”与“设计稀缺”
传统语境中,稀缺性通常是自然的:黄金稀缺是地壳中金元素分布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比特币的稀缺却是设计出来的——2100万这个数字本可以是任何别的数字,或者干脆不设上限。“设计稀缺”并非比特币的临时发明:第二章所述萨博的“比特黄金”已明确以在数字世界中再造黄金式稀缺为目标——“稀缺可以被设计”这个念头一旦成立,价值的根基便从地质学转移到了密码学。本节要追问的正是这一制度的存在论地位(本书以“设计稀缺”为术语定名;NFT 语境中常说的“数字稀缺”可视为它的特例)。那么,设计的稀缺配得上与自然的稀缺同等的价值论地位吗?
如果稀缺性创造价值仅仅在于“供给有限”这一形式特征,那么二者在功能上并无本质区别——重要的不是稀缺的来源,而是稀缺的可信度。黄金的稀缺可信,因为有自然规律担保;比特币的稀缺可信,因为有算法与全网共识担保。共同点在于:担保稀缺的力量都超出了任何个人或机构的控制。第四章在比较工作量证明与权益证明时已指出这种担保的物质面相:虚拟的稀缺终究要由真实的耗费来铸造,或由质押的资本来抵押。
当然,设计稀缺与自然稀缺之间确有一个不容抹平的差异。自然稀缺有一种本体论上的“厚度”——黄金之稀缺是物理宇宙存在方式的一部分;比特币之稀缺则是一项约定,纵然极难更改,毕竟始于一个人为的设计决策。但这一差异并不意味着设计稀缺更不“真实”。毋宁说它提示了一个更大的事实:在技术时代,“自然”与“人工”的边界本身正在消融——气候变化使自然环境日益成为人类活动的产物,基因工程使物种的“自然”定义趋于模糊。比特币以设计稀缺顶替自然稀缺,不过是这个时代又添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价值的基础不再是自然的给予,而是集体的约定加技术的担保。
这里有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先例可作对照。20 世纪的钻石市场长期由戴比尔斯公司垄断,它通过控制开采量与销售渠道人为维持钻石的稀缺与高价——钻石的“稀缺”在相当程度上不是天然的,而是商业垄断精心维护的结果;“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句 20 世纪最成功的广告语背后,是一整套稀缺性叙事的营造。比特币的设计稀缺与戴比尔斯的人为稀缺形式相似,分别却是决定性的:戴比尔斯的稀缺由一个中心化实体单方面维持,可以随时变卦;比特币的稀缺由一套分布式的、公开的、任何单一行为者都无法操控的协议保障。在某种意义上,比特币把“设计稀缺”从私人垄断手中解放出来,使其成为一种公共的、可验证的技术属性。拿一家钻石垄断商来比一个开源协议,自然有牵强之处——戴比尔斯有股东、有董事会、有可以被反垄断诉讼追究的法人,比特币的“稀缺政策”却连一个可以被起诉的主体都找不到。但这个不对称恰恰是类比的价值所在:它显示出“设计稀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实现方式——藏在保险柜里的稀缺,与摊在阳光下的稀缺。
四、通货紧缩的哲学:比特币的“反凯恩斯”性格
固定供应量的设计招来了经济学家的普遍批评。主流经济学认为,总量固定的货币必然导致通货紧缩:随着经济增长,每单位货币越来越值钱,人们便倾向囤积而非消费,经济活动随之萎缩。凯恩斯主义尤其反对通缩,视适度通胀为经济的润滑剂——凯恩斯本人留下过著名的权衡:“通货膨胀有失公正,通货紧缩有失权宜。”
比特币社区的立场恰好相反。在他们看来,通货膨胀本质上是一种隐性征税,借稀释购买力把财富从持币者转移给发币者,道德上并不正当;固定供给正是对“通胀税”的技术性反抗。这一立场与奥地利学派一脉相承——第二章已述及哈耶克 1976年《货币的非国家化》对国家货币垄断的挑战。晚近最系统的辩护来自三位分析哲学家合著的《抵抗之钱》:他们把比特币界定为“抵抗之钱”,从货币政策、抗审查、隐私与金融包容诸方面逐项论证其净收益——无论是否接受其结论,这部著作表明比特币的货币哲学已经成为严肃的学术辩题,而不再只是论坛上的口水仗。
我无意在此裁判凯恩斯主义与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是非,但想指出,比特币的通缩设计有一层超出经济学的哲学意涵。从存在论的角度看,这套减半纪律的实质是对“时间偏好”(time preference)的重新设定。通货膨胀意味着货币随时间贬损,它系统性地折价未来——既然明天的钱更不值钱,理性的选择就是赶紧花掉今天的钱,这与消费主义不停替换、不停追新的逻辑一拍即合。通货紧缩则抬升未来的权重——等待变成理性的选择,“持有”(第三章述及的 HODL 文化)由此从怪癖变成了制度所奖励的姿态。这种“反消费主义”的设计是否可取,姑且不论;但它至少迫使我们反思一个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前提:为什么货币必须贬值?为什么“适度通胀”竟成了经济健康的同义词?一项技术设计能把这样的问题重新变成问题,本身就是哲学的功劳。
当然,把通缩奉为美德同样可疑。通缩货币奖励持有,也就奖励不作为:若躺着不动就能增值,谁还去投资真实的生产?凯恩斯当年正是目睹通缩冻结经济活动之弊——从战后英国到大萧条——才主张用温和的通胀逼出窖藏的货币。通胀派担心未来吞噬现在,通缩派担心现在透支未来——任何货币制度都内嵌着一种时间观,“中性的货币”从来不存在。比特币的贡献不在于给出了正确的时间观,而在于用一个运行着的反例,逼迫主流的时间观第一次不得不亮出自己的根据。
5.4 齐美尔《货币哲学》视野下的 NFT 价值
一、齐美尔的价值理论:“距离”与价值的产生
齐美尔(Georg Simmel)的《货币哲学》(1900)是20世纪社会哲学的奠基之作。齐美尔在其中提出了一个颠覆直觉的价值理论:事物之所以有价值,不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内在属性,而是因为它们与欲望主体之间存在某种“距离”。他写道:“客体不因为它们有价值就难于获得,但我们称那些拒绝我们想占有它们的欲望的客体是有价值的。”一句话:不是因为有价值才难得到,而是因为难得到才被称作有价值——价值的发生顺序,与朴素实在论的想象恰好相反。
朴素实在论以为价值是事物的固有属性:钻石“本身”珍贵,黄金“本身”值钱。齐美尔则把价值理解为关系性的现象:它产生于主体的欲望与对象的抵抗之间的张力。唾手可得之物不会被赋予高度的价值,因为它与主体之间没有距离;只有当获取需要付出努力、克服障碍或作出牺牲时,距离才转化为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稀缺性之所以创造价值,正是因为稀缺构成了一种距离——它使对象不那么容易得到,从而抬高了它在欲望结构中的地位。上一节的存在论分析与齐美尔的社会学分析在此合流了。
齐美尔进一步指出,交换是价值得以客观化的基本形式。在交换中,我为得到某物而放弃另一物,所弃即所得之“代价”——正是这种“有所牺牲”的结构,赋予被交换之物以客观的价值。用齐美尔自己的话说:“价值在愿望及其满足之间的障碍、放弃与牺牲的间歇中插入。”货币则是交换关系的极致抽象:它把一切具体的交换化约为统一的数量关系,使本不可通约的事物变得可以比较——一幅画与一吨小麦在物理上毫无共通之处,货币却为它们给出共同的尺度。
二、“纯粹手段”的悖论:货币的目的化
齐美尔最深刻的洞见之一,是对手段与目的之辩证关系的分析。货币本是交换的手段——人们追求货币,是为了换取真正需要的东西。然而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吊诡的转变发生了:货币从“纯粹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人们不再为购买什么而积攒货币,而是为积攒货币而积攒货币——桥梁变成了目的地。齐美尔甚至专辟一节,称货币是“手段变为目的的最极端的例子”。
他把这一现象与守财奴的心理联系起来:守财奴痴迷于积累,正因为货币作为纯粹手段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一千块钱意味着无数种商品的可能,而一旦花掉,可能性就坍缩为某一种现实。守财奴迷恋的正是这种永不兑现的可能性——它比任何具体的满足都更诱人,因为它永远不会因兑现而耗尽。
这一百多年前的诊断有着令人吃惊的当代对应物。第三章述及的“HODL”文化——从一个暴跌之夜的论坛笔误演变为社区图腾——结构上与齐美尔笔下的守财奴如出一辙:许多比特币持有者并不打算用它购买任何东西,他们持有的是一种对未来购买力的承诺,一种尚未兑现的可能性。比特币从交易媒介蜕变为“数字黄金”(第四章曾述及这一定位之争)——即纯粹的价值储存——的历程,恰是“手段目的化”的链上重演。一种货币的使用者以不使用它为荣,这件怪事到了齐美尔这里,竟成了理论的注脚。
有人或许会替持有者辩护:他们不是守财奴,而是投资者——等待的是升值,不是什么抽象的可能性。但这个辩护恰恰落入齐美尔的彀中:升值预期本身就是“可能性”的定价。守财奴数金币时感到的并非对面包与马车的渴望,而是“我随时可以”的全能感;持币者刷新币价时感到的也不是对任何具体商品的需要,而是同一种全能感的数字版。变的是介质,不变的是欲望的结构。
三、NFT的齐美尔式解读:数字稀缺与价值的创生
第四章已从技术史的角度记述了从加密猫到比普尔(Beeple)佳士得拍卖的 NFT兴衰,并初步触及本雅明的“灵韵”概念。本节不再重述史实,而是要为这种新的价值形态提供系统的理论说明——在我看来,齐美尔的“距离说”比“灵韵”提供了更精确的分析工具。
先把公众的困惑摆出来:一张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无损复制的数字图片,仅仅因为在区块链上登记了一条所有权凭证,就能卖出数十万乃至数千万美元——这难道不是荒唐的泡沫吗?按齐美尔的距离说,NFT 的价值确实不来源于它所“包含”的数字内容——复制品与原件在比特层面毫无区别。它的价值来源于它所制造的距离:在一个数字内容可以零成本无限复制的世界里,NFT 通过链上的唯一性标记,人为地创造了一种“不可得性”。所有人都能看到那张图,但只有一个人拥有链上认证的“原作”——正是这种“人人可看、唯我独有”的结构,制造了齐美尔意义上的距离,一种横亘在欲望与满足之间的张力。
这与传统艺术品市场的逻辑一脉相通。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提出“灵韵”(Aura)概念:原作区别于摹本,不在于物理上不可复制,而在于它的“即时即地性”——它的存在与特定时空历史不可分离;“在对艺术作品的机械复制时代凋谢的东西就是艺术品的灵韵”。 NFT 试图在数字领域重建灵韵:借助链上不可篡改的时间戳与所有权链条,一件数字物品获得了自己的“即时即地性”——它在某个特定时刻被某个特定的人铸造,经历了特定的流转,留下不可抹去的历史痕迹。在这个意义上,NFT 是对本雅明“灵韵凋谢”之诊断的技术性反驳——或者说,是在复制的废墟上重建独特性的一次尝试。
但要小心,这场重建偷换了一样东西。本雅明的灵韵植根于物质载体的独一无二——油画的灵韵与画布、颜料、笔触的物理存在不可分离;NFT 的“唯一性”却不在数字内容之中,而在关于内容的一条元数据记录上。持有者拥有的不是那张图(谁都可以下载),而是“拥有那张图”这件事的链上证书。换言之,NFT 重建的不是对象的灵韵,而是所有权的灵韵——独一无二的不是作品,是凭证。这一错位解释了 NFT市场的不少怪象:图像存放的服务器下线后,链上凭证依旧完好而“作品”无处可寻。凭证与对象的分离,正是5.6节要批判的金融化逻辑的内在隐患。
当然,艺术品真正独一无二的地方,既不是其物理载体,也不是其数字凭证,而是其创作行为。本雅明把灵韵定义为“在一定距离之外但感觉上如此贴近之物的独一无二的显现”,在根本上说,“灵韵”并不是某种依附于实体之上的特殊物质,而是创作者打动欣赏者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也许“气场”或“氛围”才是更好的翻译。独一无二的东西并不是实体,而是“显现”——“创作者的精神借助作品向欣赏者显现”这件事情才是独一无二的,这种显现并不必须依赖某一独一无二的实体。事实上本雅明强调的“艺术品的即时即地性”,指的就是艺术家在某个独特时间独特地点发生的独一无二的创作行为,本雅明认为这个独一无二的行为通过“历史证据”留存于物,最终打动欣赏者。
复制品的泛滥让人们更重视观赏行为(大众的、复数的)而非创作行为(精英的、独一的),因而造成了灵韵的危机。拯救灵韵并不是要保护物理意义上的“原作”,而是要重新发扬创造性活动的独一无二性。NFT 的乱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咎于炒作者过分专注于买卖凭证,炒高售价,而忽略了对创作活动的尊重和欣赏。但 NFT 其实提供了某种保存创作活动“历史证据”的新方式,这一点是至今尚未被充分发扬的。
在实际炒作中,像加密朋克、无聊猿这样的头像类 NFT 最为流行,这些图像常常被用作社交身份的标志,而超出了传统艺术品的范畴。如果跳出艺术品的范畴,从身份凭证的角度说,NFT 也并不像它的鼓吹者和批评者共同想象的那样史无前例。奥德怀尔的《代币》把 NFT 放进一个长得多的谱系:从礼品卡、赌场筹码、游戏币到平台积分,“代币”这种受限的、由发行方规则约束的准货币从未离开过真实经济——NFT只是这个古老家族在区块链时代的新成员,而代币始终承载着发行方的权力。这个谱系提醒我们对“去中心化”的修辞保持清醒:链上代币究竟解除了平台的规训,还是换了一种形式延续它?
当然,必须指出齐美尔式分析的限度。距离说解释了价值为什么能在看似“空无”之处产生,却不能证明一切人为制造的稀缺都合理或可持续。当一个 NFT 项目靠喊单、虚假名人背书和操纵性的稀缺把价格推高时,他们制造的“距离”与正当的价值创生在形式上并无区别——若止步于解释,齐美尔的理论就有沦为投机辩护词的危险。社会学家多德正是沿着齐美尔的线索对比特币的货币想象提出批判的:货币归根结底是社会关系,幻想一种与社会脱钩的“纯粹货币”,本身就是病症而非药方。对投机问题的清算,见5.6节。
四、齐美尔论货币与个体自由
齐美尔对货币的分析还有一个关于自由的维度。他指出,货币经济在客观上促进了个体解放:前货币时代的人身依附与实物义务把个人钉死在特定的共同体关系中;货币使义务可以折价支付、关系变得非人格化——买卖双方无需了解彼此的身份与人品,只须完成金钱的交割。这种非人格化削弱了共同体的温情,却也松开了它的束缚。
区块链在某种意义上把这个进程又推进了一步。如果说传统货币经济把个体从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加密货币则试图把个体从对金融机构与支付中介的依赖中解放出来。这正是密码朋克的纲领——第二章引过休斯《密码朋克宣言》:隐私不是乞求来的恩惠,而是用代码亲手做出来的事实。齐美尔“货币使人摆脱人身依附”的命题,在密码朋克那里被改写为“密码学使人摆脱机构依附”,并由比特币付诸实践。这条线索还可以再向深处追一步。齐美尔说货币经济用“对物的依赖”替换了“对人的依赖”,而对物的依赖较少屈辱,因为物不带恶意、不挟恩图报。区块链社区的口号“不要信任,去验证”(Don't trust, verify)说的几乎是同一件事:把交往的根据从他人的善意挪到任何人都可检验的程序上。两者相隔一个多世纪,针对的是同一种焦虑——把命运交到他人手里的不安。
然而齐美尔同时警告过一个悖论:货币在解放个体的同时,使个体更深地依赖于货币本身——自由的代价是一切关系的货币化、一切价值的量化。依附的对象从具体的人变成了抽象的媒介,依附本身并未消失。那么区块链呢?它打破了一种依附,是否又在制造另一种依附——对代码的依附、对密钥的依附、对币价的依附?这个问题悬在这里,5.6节再来讨论。而它的另一半——我们对算法的“信任”究竟是什么——则是下一节的正题。
5.5 信任的重构:从制度信任到算法信任
一、信任问题的重新提出
“信任”是区块链话语中最核心也最容易被误解的概念。第一章首次提到“无需信任”(trustless)一词时已指出它的误导性:真正“无信任”的系统并不存在。韦巴赫在《区块链与信任的新架构》开篇便把话挑明:“区块链并没有消除对信任的需要。毋宁说,它代表着信任以一种新形式的重现。”
第三章曾引中本聪的论断——“传统货币的根本问题是,它运转所需的全部信任”。这句话的吊诡之处现在可以看清了:中本聪要消除的并非信任本身(这不可能),而是信任的某种特定组织方式。回顾第一章对中心化信任之四重代价——效率损失、单点故障、隐私侵蚀与金融排斥——的清理,便能更准确地界定“无需信任”承诺的真实所指:它针对的不是信任,而是中心化信任架构的特定成本结构。
为什么信任如此重要?因为人类社会的几乎一切合作都以信任为前提:在餐馆点菜,我们信任厨师不会下毒;遵守交规,我们信任对向司机也会遵守。没有信任,每一次互动都须从头验证一切,而这在实践中根本不可能。正如卢曼所言,信任是一种“简化复杂性”的机制:它使人可以在不完全了解情况的条件下行动。
信任研究中历来有两种取向。一种是理性选择取向:信任是基于概率计算的决策,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则信之。另一种是社会文化取向:信任是嵌入在长期互动、习俗与制度中的态度——不是算出来的,而是处出来的。区块链的设计哲学显然偏向前者:用可验证的计算取代不可验证的承诺。但下文将看到,信任的社会性维度并不因此消失,它只是被挤到了系统的边缘,并在危机时刻整体返场。
这里还需要一个词义辨析。英文有 trust 与 confidence 之分,中文却都笼统说“信任”“信心”。trust 是把自己交托给他人的善意,因而内在地包含被辜负的可能;confidence 则是对系统如期运转的把握——我们对明天太阳照常升起的态度是confidence 而非 trust。德·菲利皮等人 2020年的论文正是用这对概念给“信任机器”的流行说法做了校准:区块链与其说是信任机器,不如说是“确信机器”(confidence machine)——算法生产的是对可预期结果的确信,而非人际信任;而且这种确信归根结底仍依赖核心开发者、矿工等具体的人,治理问题由此而生。第一章曾顺带提到此说,此处可以看清它的分量:它为第三章埋下的“算法信任”概念提供了内部解剖——所谓算法信任,严格说来是以机器般的确信为内核、以对专家共同体的剩余信任为外壳的混合物。这一层剥离,下文还要用到。
二、信任的架构:从韦巴赫的类型学说起
韦巴赫区分了三种既有的信任架构。其一是点对点信任:基于个人关系的直接信任,只能在小规模熟人社会中运作。其二是“利维坦信任”:以国家强制力为最终后盾——我们敢与陌生人签约,是因为法院站在合同背后。其三是中介信任:由银行、平台这类居间机构担保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区块链所代表的,则是第四种新架构,韦巴赫称之为“无需信任的信任”(trustless trust)。为论述方便,本书把利维坦信任与中介信任合并称作“制度信任”,把新架构称作“算法信任”——第一章已预先采用了这对术语。
制度信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它使陌生人之间的大规模合作成为可能;但它的限度同样真实。第二章所述 DigiCash 的覆灭可为佐证:乔姆的盲签名技术并无缺陷,倒下的是承载制度信任的那家公司——在算法信任出现之前,密码学再精巧,也只能依附于制度信任的旧基底而存活。算法信任的新颖之处在于换掉了“基底”: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当一切中间环节失效时,最终的后盾是国家权力;在区块链体系中,最终的后盾是数学与代码。用韦巴赫的话说:“账本背后必须站着某个人或某个东西。无需信任的信任之妙,在于可以谁都不站。”
但关键是:三个层次是叠加而非替代的关系。即便在区块链世界里,用户仍须信任钱包软件没有后门、交易所不会跑路、开发者有足够的能力与善意。算法信任可以在制度信任薄弱处充当替代——韦巴赫举证,阿根廷、委内瑞拉等恶性通胀经济体正是比特币支付采用最活跃的地区 ——也可以在制度健全处充当补充,但它从未单独运作。第三章所述的托管悖论与 Mt.Gox 事件,为这种叠加提供了代价惨重的实例:85万枚比特币的失窃与比特币协议无关,被攻破的是用户自愿重建的那层中心化信任。“不掌握私钥就不是你的币”——这句社区警语说的正是算法信任无法代行制度信任与自我责任的道理。
三、算法信任的优势与限度
算法信任的优势可以概括为三条:透明——代码开源,逻辑可审计,没有黑箱;一致——算法不疲劳、不徇私、不受贿,对所有交易一视同仁;全球——制度信任止步于主权边界,算法信任却不识国境。
然而限度同样根本:信任的转移不等于信任的消除。当一个人说“我信任比特币的算法”时,这种信任以什么为基础?绝大多数用户并不具备审查区块链源代码的能力,他们的“信任”实际上是对技术专家群体之判断的间接信任——这在结构上与制度信任并无本质区别,只是被信任者从银行家换成了程序员与密码学家。把这一关键挑明的,正是第一章末尾出现过的那位施奈尔——早在比特币诞生之前,他就断言制度化的信任不可替代;十余年后他对区块链的批评与旧说一脉相承。一位深谙密码学的专家对密码学信任的持续怀疑,比任何外行的指责都更有分量。他写道:“区块链所做的,是把对人和机构的部分信任转移为对技术的信任。你需要信任密码学、协议、软件、计算机和网络,而且你必须绝对地信任它们,因为它们往往是单点故障之所在。”在他看来,银行至少还受声誉、法律与监管的多重约束,而技术系统一旦失败往往无处申诉。
施奈尔的质疑击中了要害,也印证了前文“确信机器”的剖析:算法只能生产确信,确信的外壳处仍是老式的信任。围绕“对区块链的态度究竟算不算信任”,哲学界近年已形成一个细分的争论,有人主张它是指向算法实现的真信任,有人主张应当用概念工程把这个被营销滥用的词校准回去。无论站在哪一边,结论的底色是一致的:“无需信任”的理想在严格意义上不可实现。真正值得问的不是抽象的“信任还是不信任”,而是一系列具体的比较:在哪些场景下信任算法比信任机构更可靠?在哪些场景下制度信任不可替代?
顺着施奈尔的话还可以多走一步。“单点故障”本是第一章介绍中心化体系时的关键词,如今却回到了去中心化技术自己身上:协议代码、核心开发组、占主导地位的客户端实现,哪一个不是潜在的单点?去中心化消灭了机构形态的单点,却在技术栈的纵深处留下了新的单点。这不是说二者毫无分别——开源代码的失败模式毕竟比机构的腐败更可审计——而是说,“有没有单点”不是非此即彼的判断,而是程度与位置的问题。
四、信任与社区:区块链的社会性维度
信任问题终究不能只从技术角度理解。韦巴赫强调,即便最“去中心化”的系统也依赖一个活跃的社区——开发者、矿工、用户——的持续维护;比特币值得信任,不仅因为代码安全,更因为有一个全球社区在不间断地照料这个网络。 2016年的The DAO 危机(第四章已详述)把这一点暴露得再清楚不过:代码信任失灵的极端时刻,最终靠社区的集体决策——一次充满争议的硬分叉——来收场。算法信任在边界处仍要回到社区信任,亦即一种放大了的点对点信任。这其实不难理解:算法只能执行已写定的规则,而危机的定义恰恰是规则未曾预料之事的发生。规则之内,代码说了算;规则之外,还是人说了算。区块链没有改变这条铁律,它只是把“人说了算”的时刻推迟、压缩到了极端情形——而极端情形虽然罕见,却往往决定一个系统的命运。
弗格森的金融史给出了更长程的参照:从银行、债券到股票、保险,每一次金融创新都是信任架构的一次重构,每一种新架构都带来新的承载形式,也带来新的脆弱性。区块链并不例外。它没有超越信任的基本逻辑,只是为这个古老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方案——评估这一方案,需要的不是对“无需信任”乌托邦的信仰,也不是条件反射式的怀疑,而是对具体场景下利弊得失的审慎权衡。
最后不妨给这场重构一个技术哲学的定位。斯蒂格勒把外化于技术物中的集体记忆称为“第三持存”:人类的记忆从来不只装在脑子里,还刻在工具、文字与制度上。区块链这部“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正是一种新型的技术化集体记忆:交易史被固化为任何个体都无法单方涂改的客观存在,信任由此获得了新的物质基础。在传统社会,信任挂靠在人的记忆与承诺或制度的档案与法规之上;在区块链世界,信任挂靠在密码学保障的分布式记忆之上。记忆的载体变了,信任的形态随之而变——这恰是媒介环境学的基本句式,第六章将沿这条线索继续推进。
5.6 区块链价值观的批判性审视
一、批判的必要性
前文的分析多在阐释区块链提出的新命题,但学术的本分不止于阐释。如果只正面铺陈区块链的哲学意涵,而回避其内在的紧张与矛盾,那既辜负了批判的精神,也给不出完整的图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提醒我们:对技术进步的无条件赞颂本身就可以是一种意识形态——它把技术发展等同于社会进步,从而预先取消了质疑的资格;马尔库塞所谓发达工业社会的“总体性”,正在于它能把一切反对力量整合为自身运作的一部分。区块链社区盛行的“技术解放”叙事面临着同样的风险:用技术的可能性顶替政治的判断力。还须说明:以下的批判并非出于对技术创新的敌意,也不针对区块链技术本身的研发与应用——技术的潜力与技术的神话是两回事;恰恰是为了珍视前者,才必须清算后者。以下分五个方面展开。
二、投机泡沫与价值的扭曲
第一个问题是投机泡沫的反复发作。从2017年的ICO热潮到2021年的NFT狂潮,再到各色“模因币”的炒作,加密货币市场一再重演 17 世纪郁金香狂热式的非理性繁荣与崩溃。 5.4节借齐美尔解释了 NFT 价值的可能性,但那里已经指出分析的滑坡:如果价值只是“距离”的函数,那么任何能制造距离的手段——包括喊单与操纵——都能制造“价值”。哲学分析不能止于解释框架,还须建立评价标准,把正当的价值创造与纯粹的投机操控区分开来。
从社会效果看,泡沫的代价并不是均摊的。区块链社区标榜的“金融民主化”,在实践中常常沦为内部人士与早期参与者收割信息劣势者的工具;实证研究也表明,进一步采用比特币的收益将不成比例地落入一小批早期参与者手中。这里有一个辛辣的悖论:第三章讲过,中本聪在创世区块里刻下《泰晤士报》的头版标题——“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以抗议传统金融的贪婪与不负责任;而此后加密市场的投机狂热,在某些方面恰恰复刻了传统金融最坏的一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它连传统市场那套虽不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都没有。2022年 Terra/Luna生态崩盘,数十万投资者血本无归,其中不乏把加密货币当作脱贫希望的发展中国家普通人。当“民主化”的实际后果是把风险从专业投资者转嫁给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人时,它就不再是解放,而是另一种形式的剥夺。为投机辩护的人常说:泡沫是新技术的学费,铁路与互联网当年也曾泡沫滔天。这话有一半道理——技术革命与金融狂热的纠缠确实是历史的常态。但另一半道理是:铁路泡沫破灭后留下了铁轨,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留下了光缆,模因币的泡沫破灭后留下了什么?区分“有沉淀的泡沫”与“无沉淀的泡沫”,比笼统地为泡沫翻案要诚实得多。
三、“代码即法律”的危险:The DAO事件的教训
“代码即法律”(Code is Law)的思想谱系,可以上溯到第二章所述密码朋克的“编写代码”信条,中经莱西格的描述性命题(第四章已详述:莱西格的原意是代码事实上起着规制作用,而非应当取代法律),最终在以太坊社区被部分人奉为规范性原则。第四章已详述2016年The DAO事件的经过,此处只须记取一个事实:攻击者抽走五千万美元资产的每一步操作,都完全符合智能合约代码所定义的规则。如果代码就是法律,攻击就是“合法”的;如果社区认定这种行为不可接受,就必须承认代码并不等于法律——法律包含着代码无法捕捉的伦理维度。以太坊社区最终以硬分叉回滚历史、追回资产,拒绝回滚的一支延续原链而成“以太坊经典”。
这一事件暴露了“代码即法律”的根本困境。法律从来不只是一套规则,它还包含解释、裁量与纠错的机制——法官可以依据立法意图、公平原则与具体情境适用法律,而不是机械执行字面条文;哈特所谓规则的“开放性结构”,正是为不可预见的情形留出的判断空间。代码没有这种弹性:它只能按预设逻辑运行,不理解“意图”,更不理解“正义”。把代码径直等同于法律,是把僵硬的形式主义强加给一个本质上需要判断力的领域。德·菲利皮与赖特由此警告:人们可能日益受制于一种不受任何一方控制、也未必符合法治原则的“代码之治”(rule of code)——一种脱离法治约束、比国家法律更难抗辩的统治形式。
四、金融化与“万物代币化”
区块链生态的另一个趋势是强烈的金融化倾向:艺术品、游戏道具、社交内容、个人声誉乃至人际关系,几乎一切都有被“代币化”的冲动。这是把齐美尔诊断的“货币化”推向极端:一切定性的差异被简化为定量的差异。齐美尔在赞美货币解放个体的同时,深忧货币经济对价值世界的夷平——“本质不同、个性独特”的万事万物在金钱浪潮中漂浮,彼此的区别只剩尺寸大小。代币化把这一倾向推到新高度:当艺术家把作品铸成 NFT 出售,作品的价值便越来越取决于二级市场的价格与投机潜力,而非审美品质与文化意义;当用户为治理代币的升值预期而参与一个项目,公共参与便蜕变为投资行为。把一切社会关系简化为金融关系——这是多德沿齐美尔进路对加密经济提出的核心指控,也是本书认为最值得认真对待的批评之一。
代币化的辩护者会说:定价不等于贬低,给一件作品标价并不妨碍它同时被热爱。单看一件作品,这话不错;但齐美尔的批判针对的是整体氛围而非单个行为——当定价成为默认的价值语言,不可定价之物就要不断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在一个什么都可以代币化的世界里,“无价”不再是崇高的形容词,而成了“尚未上市”的同义语。这不是任何人的阴谋,而是媒介自身的偏向:货币这种媒介所到之处,万物自动列队等候报价。第六章将把这种“媒介的偏向”作为正式的理论问题展开。
五、环境代价与技术伦理
第四章已从热力学的角度为工作量证明的能耗给出过一种辩护——秩序的建立必然伴随能量的耗散——并罗列了社区的几种常见回应。本节不重复这些论点,而要追问辩护的伦理边界。先看现状: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的最新估算,比特币网络年耗电约 138 太瓦时,约占全球用电量的 0.5%,超过许多中等国家的全国用电量;其中约 52.4%来自可持续能源。问题不在数字本身,而在这笔交易的性质:PoW 把现实世界的物理资源(能源)转换为数字世界的制度资源(安全与信任)。即便承认能耗确实买到了安全,在一个气候危机的星球上,这笔交易的定价权应当归谁?这不是工程问题,而是需要在伦理与政治层面公开议决的价值选择。比特币的支持者(包括我本人)通常认为自由市场的自发平衡本身具有合法性,但我也必须承认市场并非万能,完全依赖自由市场并不能有效解决气候危机。
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分配正义的侧面:挖矿的收益归矿工与持币者,碳排放的代价却由全人类分摊——典型的收益私有化、成本外部化。可持续能源占比的上升缓解了总量的焦虑,却没有触动这个结构:哪怕比特币明天就用上百分之百的绿电,这些绿电本可以去替代别处的火电。机会成本不会因为账面干净而消失。
不过,这场争论也意外照亮了一个常被遮蔽的真相。数字技术惯于把自己想象成“轻盈的”“非物质的”——代码在虚拟空间运行,数据在“云端”漂浮。PoW 以近乎粗暴的方式戳破了这层幻觉:虚拟的信任需要真实的电力来支撑,服务器要电,网络要光纤,硬件要稀土。数字世界不是悬浮于物理世界之上的独立王国,而是深深扎根于物理基础设施之中。区块链以其夸张的能耗,把这条“数字—物理”的脐带拽到了无法忽视的前台。
六、财富集中与“去中心化”理想的背离
最后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加密货币领域的财富集中程度不低于、甚至高于传统金融。Makarov与Schoar的链上实证研究显示,截至2020年底,最大的约一万名个人持有者——约占持有者总数的 0.01%——控制着约 500万枚比特币,约占流通量的 27%。挖矿算力同样向大型矿池集中,个人电脑早已无缘参与;而在权益证明系统中,质押越多、出块概率越高,财富的集中直接转化为权力的集中。
这与“去中心化”“人人平等”的叙事构成刺眼的反差。社会学的“马太效应”——默顿借《马太福音》“凡有的,还要加给他”为科学界的累积优势命名——在加密领域表现得尤为赤裸:巨鲸可以影响价格、获取先机、参与早期轮次,散户只能被动承受波动。强者恒强并非区块链独有,它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扎心之处在于,区块链宣称自己正是要克服这种权力不对等,结果却复制了它所批判的结构。施奈德的诊断一针见血:去中心化是描述技术架构的词,不是描述社会结果的词——架构的去中心化并不自动兑现为权力与财富的平等分配,“去中心化”更多时候是一种未完成的抱负,甚至只是修辞。技术的去中心化是社会的去中心化的必要条件,但绝非充分条件——这一命题第六章还将从技术哲学的层面重述。
七、小结:辩证的审视
本节的批判并不意在推翻前几节的阐释。投机泡沫、代码之治的困境、金融化、环境代价、财富集中——这些不是可以靠版本升级修掉的 bug,而是深植于区块链设计哲学与社会实践之中的结构性挑战。区块链既不是包治百病的灵药,也不是一场纯粹的骗局;它是一种复杂的技术-社会现象,真正的创新与严重的风险在其中纠缠不清。对它的哲学评估,须同时拒绝两种省力的姿态:无条件的技术乐观主义,和先入为主的技术悲观主义。
回望本章,一条线索贯穿始终:区块链在价值问题上的根本动作,是把价值的保障机制从人(权威、机构、政府)转移到技术(数学、算法、协议)。比特币的真实性不靠国家背书,NFT 的唯一性不靠权威认证,链上交易的安全不靠银行中介。这一转移是深刻的;但它是否算得上进步,取决于一个更根本的判断:我们应当、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应当把价值与信任的最终保障托付给技术?这已不是技术分析能回答的问题,而牵涉人类社会自我理解的核心。接下来的三章将分别从科技哲学、数字世界的未来与社会哲学的视角,继续追问下去。
第六章 技术的偏向与范式革命:区块链的科技哲学
上一章从价值哲学的视角讨论了区块链对货币本质、稀缺性与信任架构的重构。本章把视野从经济哲学转向更一般的科技哲学: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现象本身,向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发起了挑战——技术究竟是中性的工具,还是内含特定“偏向”的力量?一种技术的出现,能否构成一场“范式革命”?区块链与人类文明传统之间又有怎样的呼应与张力?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将依次借助海德格尔的技术追问、英尼斯的媒介偏向理论、库恩的范式学说与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不过,这一章并不是给区块链找几个哲学“靠山”。本书前文出现的几个意象——第三章的“数字石碑”、贯穿第二章与第五章的“哥白尼”、中本聪的退场——都将在本章获得它们的理论命名。哲学在这里不是事后的装饰,而是历史叙述自身的延长线。
6.1 去中心化时代的哲学风貌:从海德格尔到区块链
一、“集置”与现代技术的本质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对现代技术的追问,是二十世纪技术哲学最深刻也最具影响力的论述之一。在 1953年的著名演讲《技术的追问》(Die Frage nach der Technik)中,海德格尔指出,现代技术的本质不在于机器、装置或生产流程这些工具性的东西,而在于一种特殊的“解蔽”(Entbergen)方式。古代银匠制作银杯,是在“引导”质料走向一种形式,这种解蔽尊重材料自身的可能性,海德格尔称之为“产出”(Hervorbringen)。现代技术的解蔽却是另一种性质:它把自然万物“摆置”(stellen)为随时可供调用的“持存物”(Bestand)。莱茵河不再是荷尔德林诗中流淌着神性光辉的河流,而是水电站的水力资源;森林不再是栖居之所,而是木材工业的原料储备。海德格尔把这种无所不在的“促逼”(Herausfordern)方式命名为“集置”(Gestell),并视之为现代技术的本质——一种把一切存在者框定为可计算、可调配、可储存之资源的总体性力量。
“集置”概念的关键在于:现代技术不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更改变了人理解自身的方式。在集置的统治下,自然被还原为资源,人自身也被还原为“人力资源”——一种可以被培训、调配、优化和替换的功能性存在。海德格尔警告说,集置最大的危险不是某种具体的技术危害(如污染或核威胁),而是它遮蔽了其他一切解蔽方式的可能性——当一切都被纳入可计算性的框架,人便丧失了以另一种方式看待存在者的能力。
然而海德格尔并没有彻底绝望。他在演讲的后半引用了荷尔德林的诗句:“但哪里有危险,/哪里也生长着救渡。”也就是说,技术之本质并非纯然否定性的——它终究是一种解蔽,一种让存在者显现的方式。问题不在于拒绝技术,而在于技术是否可能以一种不同于集置的方式运作——一种不把一切都框定为可计算资源的解蔽方式。海德格尔晚年把这种可能性寄托于艺术和“诗意地栖居”,但对于技术本身能否承载这种替代性的解蔽,他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二、区块链是否构成一种不同的技术模式?
把海德格尔的追问引入区块链的语境,一个问题随之浮现:区块链是否代表了一种不同于“集置”的技术模式?或者说,在被集置统摄的现代技术世界中,区块链是否展现了某种异质性——一种抵抗总体化控制的技术倾向?
表面上看,区块链完全属于集置的范畴。它建立在密码学算法和分布式计算之上,其核心功能是生产一种“可计算的信任”——把信任这种本来属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制度的东西,转化为可以被算法验证和保障的技术产品。挖矿的耗能更是“促逼”的典型案例。第三章曾记述挖矿硬件从CPU、GPU、FPGA到ASIC矿机的四代演化:到了ASIC时代,芯片除了计算 SHA-256 哈希之外什么都不会做,电力与硅片被纯粹地摆置为算力的持存物。这部“军备竞赛”史为海德格尔的“促逼”提供了一个再具体不过的技术史形象。照此看来,区块链不过是集置在数字时代的又一次延伸——连“信任”也被纳入了可计算性的框架。
然而,细看区块链的技术结构,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集置的特征是把一切纳入中心化的计算和调配体系——水电站把莱茵河纳入电力生产的统一规划,现代金融体系把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央行和商业银行的信用调配网络。第一章所述互联网的命运同样如此:一个以开放协议起家的网络,在 Web 2.0 时代被少数平台重新圈占——再中心化的历史提示我们,集置的捕获能力丝毫不因技术的“数字化”而减弱。而区块链恰恰在结构上抵抗这种总体调配:它没有中央控制节点,没有统一的管理者,没有可以关闭系统的总开关。比特币网络的运行不是被某个中心“促逼”出来的,而是由数以万计的独立节点通过自愿参与和经济激励自发维持的。区块链不是把分散的存在者聚拢到中心化的框架之下,而是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让秩序“涌现”。
当然,区块链并没有逃出集置的笼罩——它仍然是建立在现代计算技术之上的数字系统,仍然以可计算性为前提。但它至少在一个关键维度上与集置形成了张力:集置趋向集中控制,区块链趋向分散自治。这意味着技术内部出现了一种自我分化——技术用自身的手段对抗技术的集中化倾向。正如第一章所讨论的,巴兰设计分布式网络的初衷就是用技术对抗技术的风险——用分布式结构对抗核打击下中心节点的脆弱性;区块链同样是用密码学和分布式共识对抗金融体系的中心化垄断。集置并非铁板一块——这或许是区块链带给技术哲学的第一个消息。
三、斯蒂格勒的“药学”:技术之毒与药
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 1952—2020)在继承海德格尔技术之思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更为辩证的技术理解。他借用柏拉图《斐德罗篇》中关于文字之“药”(pharmakon)的讨论,把技术界定为一种“药学”(pharmacology)的对象——技术既是毒又是药,既是问题又是解药,既是使人堕落的力量又是使人超越的可能。
斯蒂格勒的核心论点是:技术是人类“后种系生成”(epiphylogenesis)的方式——人通过技术把个体的经验和知识外化、物化为工具和符号,从而实现跨代际的传承。在这个意义上,技术不是人类本质的外在附属物,而是人类本质的构成性条件——没有技术,就没有人所特有的那种“时间性”的存在方式。然而同一种技术既可以增强人的能力(药),也可以使人退化(毒)。文字使知识得以保存和传播,但也使记忆力退化、使人失去与知识的活生生的联系——这正是《斐德罗篇》中埃及神祇特乌特(Theuth)向国王塔姆斯(Thamus)献上文字发明时,后者所提出的批评。
把“药学”框架应用于区块链,便能更平衡地理解这项技术的双重性质。作为“药”,区块链通过去中心化的架构把权力从中心化机构重新分配给网络参与者,通过不可篡改的记录保障历史的完整性,通过透明的规则降低对人际信任的依赖。作为“毒”,区块链的匿名性为非法活动提供了便利,能源消耗给环境造成压力,“无需信任”的技术承诺可能加剧人际信任文化的萎缩,而投机狂热更是把一种旨在促进公平交换的技术异化为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
更进一层,斯蒂格勒晚期对“注意力经济”与“象征的贫困”(misère symbolique)的分析,也为审视区块链文化提供了批判的尺度。在他看来,当代数字技术的主要危险之一是对人的注意力的工业化开采——社交媒体、推荐算法通过不断刺激短期注意力,蚕食了人们深度思考和长期规划的能力。加密货币市场的极端波动所催生的“盯盘文化”、社交媒体上关于币价的无休止争吵、“一夜暴富”叙事对年轻人价值观的塑造——这些难道不正是斯蒂格勒所警惕的“注意力的工业化捕获”吗?答案恐怕是肯定的。区块链的药性并非静态地内在于技术本身,而取决于人们如何使用和理解它——同一种技术,既可以成为重建社会信任的基础设施,也可以沦为投机赌博的新型赌场。
四、去中心化时代的哲学特征
综合集置批判与药学思想,我们可以尝试勾勒去中心化技术时代的哲学风貌。这个时代并非对现代技术时代的简单否定,而是在现代技术内部生长出来的一种反向运动。如果说现代技术的主导逻辑是“集中—控制—优化”——把分散的资源集中到中心化体系中统一调配,那么去中心化技术的逻辑则是“分散—协调—涌现”——在没有中心控制的条件下,通过协议和激励让秩序从分散的行动中自发产生。从这一秩序观回望第一章,巴兰的分布式网络正是它最早的工程蓝图——“秩序未必来自中心”,在那里第一次获得了可计算的形态。
当然,这两种逻辑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去中心化技术本身仍建立在中心化工业文明的基础设施之上——没有芯片制造业、电力网络和光纤,区块链无从运行。去中心化系统在运行中也不断滋生新的中心化趋势——矿池的算力集中、交易所的市场垄断、核心开发者对代码方向的影响力,此即第一章所述“再中心化”在区块链世界的重演。去中心化不是一个可以一劳永逸达到的状态,而是一个需要持续维护和捍卫的过程——一种始终处于与中心化趋势之拉锯中的技术政治实践。
在哲学气质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许可以概括为:从追求“确定性”转向接纳“不确定性”。现代技术文明以牛顿力学为范本,追求“拉普拉斯之妖”式的控制理想——知道了系统的全部初始条件和规律,就能精确预测和控制它的一切未来。(第五章曾以“牛顿力学”喻指比特币规则的数学确定性,这里所取的则是同一范本的另一面——中心全知、全局可控的理想;两个取譬并行不悖。)中心化的制度设计正是这一理想的社会形态:把信息和决策权集中到一个全知的中心节点(无论是央行还是计划委员会),实现对整个系统的最优调控。去中心化技术体现的则是另一种秩序观:秩序不是被设计和强加的,而是从参与者的局部互动中自发涌现的——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哈耶克的“自发秩序”、复杂系统理论的“涌现”,说的都是这件事。工作量证明正是这种涌现秩序的一个技术实现:没有人指挥矿工何时出块,没有人规定节点该接受哪条链,但全网最终自发收敛于同一条最长链——一部稳定可信的交易历史,从看似混乱的竞争中涌现出来。
6.2 技术的偏向:英尼斯、媒介环境学与区块链
一、英尼斯的“传播的偏向”
如果说海德格尔和斯蒂格勒从存在论的高度追问技术的本质,那么加拿大学者哈罗德·英尼斯(Harold Innis, 1894—1952)则从历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同样根本的问题:不同的传播媒介是否内含特定的“偏向”(bias),从而在根本上塑造了使用它的文明之性格?先做一点词义澄清:“偏向”不是“偏见”——它说的不是观念的偏颇,而是媒介物质形态的结构性倾向,正如船有吃水的深浅、刀有开刃的方向。
英尼斯在晚年的两部著作《帝国与传播》(Empire and Communications, 1950)和《传播的偏向》(The Bias of Communication, 1951)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分法:传播媒介按其物理特性,可分为“时间偏向”(time-biased)与“空间偏向”(space-biased)两类。时间偏向的媒介——石头、黏土板、羊皮卷——坚固耐久,适合在时间中保存信息,却不便在空间中传输。空间偏向的媒介——莎草纸、轻质纸张——轻便易运,适合在广阔地域传播信息,却容易损毁,不利长期保存。
英尼斯的核心论点是:一个文明所依赖的主导媒介的偏向,塑造了这个文明的政治结构和文化性格。依赖时间偏向媒介的文明——如倚重石碑与象形文字的古埃及——倾向于发展出强调传统、宗教权威和时间连续性的组织形式;依赖空间偏向媒介的文明——如倚重莎草纸与行政文书的罗马帝国晚期——倾向于发展出强调行政管理和领土扩张的帝国结构。一个文明的健康,有赖于两种偏向之间的某种平衡:过于偏向时间导致僵化保守,过于偏向空间导致浮躁不稳。
二、区块链:数字世界中的“时间偏向”媒介
第三章在解析区块链的数据结构时,曾以“数字石碑”喻指其时间戳序列——每一个时间戳都以真实的计算耗费铸成,每一个新区块都把当下锚定在全部历史之上。本节的任务,是为这个比喻提供理论根据。在英尼斯的框架中,石碑与莎草纸的对立不是修辞,而是文明性格的分水岭。现在,我们可以给第三章描述过的那种媒介品格一个正式的名字了:时间偏向。
整体而言,数字技术——互联网、社交媒体、即时通讯——是高度空间偏向的:信息在几毫秒内跨越大洋传遍全球,但数字信息也极其脆弱——网页可以随时改写,文件可以无痕删除,信息如潮水般涌来又退去,极少有什么真正“留存”。数字世界的默认模式是即时性和可变性,一切都是流动的、暂时的、可修改的。在这片易逝的洪流中,区块链是罕见的例外。这一判断基于三个结构性特征。
其一,不可篡改性(immutability)。区块链上一旦写入的数据,在实践上几乎不可能被修改或删除——正如刻在石碑上的铭文一旦完成便成为永久的记录。在一个一切皆可编辑、一切皆可撤回的数字环境中,区块链创造了一种不可撤回的、具有历史确定性的记录方式。
其二,时间戳机制(timestamping)。区块链的每个区块都带有时间戳,区块之间经由密码学哈希形成严格的时间顺序。这种时间结构不是可以事后重排的“元数据”,而是被编织进密码学结构中的不可分离的要素。区块链的时间不是抽象的钟表时间,而是经工作量证明“铸造”的、具有物理成本和不可伪造性的“厚时间”——每个时间戳都凝结着大量计算工作,伪造历史在经济上不可行。
其三,链式结构(chain structure)。每条新记录都以前一条记录为前提——当下总是建立在历史之上。这与时间偏向媒介的逻辑高度一致:重要的不是当下的瞬间信息,而是不断累积的历史链条的完整。删改链条中的任何一环,都将破坏此后所有环节——正如从古建筑中抽走一块基石,将危及整个结构。
从英尼斯的框架看,区块链在功能上更接近石碑和黏土板——耐久的、权威的、面向时间的,而非莎草纸——轻便的、可运输的、面向空间的。这不是表面的修辞游戏。第三章曾把区块链的历史书写方式概括为从“制度性真理”向“算法性真理”的转向;借助英尼斯的框架,这一转向的媒介学含义可以表述为:真理的担保者,从机构的权威变成了媒介自身的物理性格。
这一分析的深层意涵,在于英尼斯的文明诊断。英尼斯晚年反复批评现代文明“对当下的执迷”(present-mindedness)——信息传播得越来越快、越来越远,却越来越留不住;他为此专门写下“时间的诉求”一文,呼吁在空间偏向泛滥的媒介环境中重建时间的维度。波斯曼后来对电视时代公共话语之碎片化的批判,延续的正是这一诊断。当代数字文明正呈现出过度空间偏向的症状:假新闻泛滥,因为信息传播的速度远快于事实核查的速度;集体记忆碎片化,因为热点更替的速度远快于社会消化反思的速度;“后真相”(post-truth)政治兴起,因为情绪化的即时传播压倒了经过审慎检验的持久论证。在这个诊断框架中,区块链的时间偏向获得了超出纯技术讨论的文明意义:它不只是一种数据管理方案,更是数字文明中重建时间深度和历史可靠性的一次尝试。比特币创世区块中嵌入的那条《泰晤士报》标题——永久地、不可篡改地铭刻在第一块“数字石碑”上——正是这种媒介品格的象征性宣言。
近年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另一个方向支持了这一定位。雷耶斯和库克尔伯格把区块链刻画为一种“叙事技术”(narrative technology):如同文本通过“情节化”(emplotment)把人物和事件组织成可理解的故事,区块链通过链式记账把分散的交易组织成一部公共的、不可改写的“情节”——它不只是记录社会现实,而且在配置(configure)社会现实。换言之,区块链书写的不是普通的数据,而是带有时间结构的“历史”。这与本书把区块链理解为时间偏向媒介的思路殊途同归。
这一分析顺带解释了为什么区块链在许多应用场景中显得“笨重”和“低效”:正如石碑在信息传输速度上远逊于莎草纸,区块链在交易处理速度上也远逊于传统数据库。但石碑的价值本不在传输速度,而在耐久与权威;区块链的价值也不在处理效率,而在记录的不可篡改和历史的确定。以处理速度评判区块链,就如同以运输便利性评判石碑——指出的劣势是真的,但完全错失了这种媒介的价值所在。
三、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与区块链
英尼斯的学生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 1911—1980)把老师的媒介理论推向了更激进的方向。他的名言“媒介即讯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上一章考察货币载体的更替时已借用过——意味着:一种媒介之所以重要,不在于它传递了什么内容,而在于它作为媒介本身如何改变了人的感知比率、社会组织和生活方式。铁路的重要性不在于它运了什么货,而在于它造就了全新的城市与时空经验;电灯的重要性不在于人们在灯下读书还是打牌,而在于它消除了黑夜对人类活动的限制。
照此追问区块链,值得问的就不是“区块链上传输了什么信息”或“比特币买了什么商品”,而是区块链作为媒介本身“对我们做了什么”——它如何改变了人们感知信任、价值、时间和权力的方式。至少有三个层面。
首先,区块链改变了人们对“信任”的感知。在前区块链时代,信任是一种人际关系或制度关系——我信任某个人,或信任某个机构。区块链使“信任算法”成为可能:我不需要信任任何特定的人或机构,只需要信任协议的数学正确性和网络的分布式结构。信任由此从一种主观的心理状态和社会关系,部分地转化为一种可验证的技术属性。媒介研究者斯沃茨的工作恰好从侧面印证了这种转变的媒介学性质:货币本身就是一种传播媒介,每一种支付系统都在划定一个“交易共同体”——谁能加入、谁被排除、交易的记忆由谁保存。区块链改变的正是这个共同体的构成方式:进入它,不需要任何机构的批准。
其次,区块链改变了人们对“所有权”的感知。数字物品本来可以被无限复制,数字领域的“所有权”只能靠版权法这样的法律手段维护;NFT 通过链上的唯一性标记,使数字物第一次获得了技术层面的稀缺性和可拥有性——上一章已借齐美尔和本雅明对此做过分析,此处不赘。
再次,区块链改变了人们对“透明性”的期待。公开账本使所有交易对所有人可见,这种激进的透明性正在渗入人们对其他制度的期待:如果货币交易可以公开透明,为什么政府财政不能?如果代码可以开源,为什么法律的制定过程不能?区块链作为媒介所传递的最深层“讯息”,或许正是这种对透明性的新期待。
四、波斯曼的警告与区块链的多重偏向
麦克卢汉对技术的态度是描述性的,甚至不无乐观;而媒介环境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尼尔·波斯曼(Neil Postman, 1931—2003)——他继承了麦克卢汉的问题,却几乎倒转了他的语调——要警觉得多。波斯曼在《技术垄断》(Technopoly)中提出了一个严厉的警告:当一种技术从“工具”上升为“文化”乃至“技术垄断”时,它将不再服务于人类既有的文化目标,反而把人类文化重塑为服务于技术自身逻辑的形态。在技术垄断的状态下,人们不再追问“这种技术是否有助于实现我们的价值目标”,而是无条件地把一切技术创新当作进步的标志。
这一警告对区块链文化尤为切中要点。在加密货币社区中,“去中心化”有时不再被理解为一种技术架构的选择,而被抬升为近乎宗教性的信仰;“代码即法律”也不再是莱西格意义上的描述性命题——如第四章所辨析的,它本是对“代码事实上约束着行为”的描述——而被奉为规范性的治理信条。当技术理念取代了对技术后果的审慎反思,波斯曼所说的“技术垄断”便不动声色地降临。
在英尼斯、麦克卢汉与波斯曼之后,我们可以再向前走一步:区块链作为一种媒介,不止有一种偏向,而是同时怀有几种相互冲突的偏向。技术的偏向从来不是单数的——研究算法社会的学者也指出,同一种规则技术嵌入不同的制度语境,会长成全然不同的“技术—社会”形态。具体而言——
区块链有一种潜在的“威权主义”偏向:不可篡改的记录和完全透明的交易历史,为监控和追踪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基础。一个控制了区块链基础设施的政府,可以对每一笔交易实施精确追踪——这正是某些央行数字货币(CBDC)方案引发担忧的地方。
区块链同时有一种潜在的“无政府主义”偏向:去中心化、抗审查和匿名交易,为个体规避国家管控提供了工具——这正是比特币最初吸引密码朋克和自由意志主义者的原因。
区块链还有一种潜在的“资本主义”偏向:代币经济把一切——注意力、社区贡献、治理权——都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万物代币化”在本质上是一种极端的市场化逻辑。
区块链又有一种潜在的“社会主义”偏向: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理念——以代码实现集体所有、民主治理、利润共享——在精神上与合作社运动和社会主义传统有着深层的亲缘。
这些看似矛盾的偏向并存于同一种技术之中,恰恰印证了斯蒂格勒“药学”的洞见:技术不是预先确定的善或恶的力量,而是一种悬而未决的可能性——它的社会后果取决于它被嵌入的制度语境和文化实践。区块链本身不是威权的也不是自由的,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它是一块多面的棱镜,不同的社会力量透过它折射出不同的政治光谱。这并不是退回“工具中性论”——偏向是实在的,只是复数的:关键不在于区块链单独“是”什么,而在于它的哪一种偏向在何种制度环境和文化条件下被现实化。这也从技术哲学的层面重述了上一章的命题:技术的去中心化是社会的去中心化的必要条件,而绝非充分条件。
五、英尼斯的“垄断—循环”理论:“去中心化”的轮回
前面几节展开的是英尼斯的“传播的偏向”理论——媒介的物理形态如何在时间或空间维度上塑造文明。但英尼斯思想中还有一条同样重要、却在中文学界讨论较少的脉络:“知识垄断—循环”模式(monopoly-cycle)。回到本章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去中心化”究竟是技术史中一劳永逸的目标,还是不断循环的历程?这条脉络给出了一个截然有别于流俗看法的回答,并恰好与本书第一章悬而未决的吴修铭论题形成正面对话。
在《帝国与传播》中,英尼斯把“知识垄断”作为帝国结构的命脉。每一种主导媒介,都会与一个掌握读写、解释或传播权的特定阶层相绑定:象形文字的繁难成全了埃及僧侣的垄断,楔形文字之于美索不达米亚的祭司,拉丁圣经之于中世纪罗马教会,皆如此。媒介的偏向规定了知识能在何处保存、能向何方扩散;知识的可达性则决定了哪一阶层有资格成为“中心”。但这种垄断从来不是稳态的:当一种新媒介出现并以更低门槛传递知识时,旧的知识垄断便被打破,与之相系的政治结构也随之松动。文字打破了仅口耳相传的巫师阶层的垄断,铁器打破了铜器时代少数贵族的武力垄断,活字印刷术打破了经院神职对《圣经》解释权的垄断,新闻报纸打破了文人士大夫对时事议论的垄断。每一次新媒介的扩散,都伴随着一场“去中心化”——旧中心被瓦解,权力沿新的媒介通路重新分布。
然而英尼斯并不浪漫化这种解构。他敏锐地指出,新媒介在打破旧垄断的同时,又会催生新的中心——印刷机本身被国家与早期资本家掌控,新闻报纸最终向商业广告资本集中,电报与广播则被国家邮电与少数运营商垄断。新中心的崛起不否定旧中心的瓦解,但它确实预告了下一轮循环。文明的健康正在于这种循环不被冻结——某一种媒介的垄断越是根深蒂固,文明就越僵化;新媒介的不断出现,把潜在的“去”再三启动,使社会结构始终保持着流动与可重组的可能。换句话说,对英尼斯来说,循环本身不是去中心化运动的失败,而是它真正的形式:“去”是一个否定性的过程,针对的总是当下正在固化的中心,而不是一劳永逸的乌托邦终点。
把这条“垄断—循环”理论应用于互联网史,可以为第一章 1.2节描述过的 Web演进给出一个清晰的命名。Web0 时代(1960年代到 1990年前后),分布式数据网打破了中心化电话交换网的通讯垄断,BBS 与早期协作网络打破了广播媒介对信息发布权的垄断,学术网络则以共享精神打破了科研信息的机构垄断。Web1(1990年代)打破了技术人员对网络制作权的垄断——伯纳斯-李的万维网与图形化浏览器让一个普通人不需要懂 TCP/IP 便可发布网页。Web 1.5(1990年代末)打破了政府与公益机构对互联网骨干的垄断,使其向民营商业开放。Web 2.0(2004年后)打破了“信息生产者”集中化的格局,博客、维基、社交平台让所有用户都成为内容生产者。Web 2.5(2010年后)以移动互联网与算法推荐打破“知识门槛”对上网人群的筛选,让不识字、不善打字的人群也涌入数字空间——网民学历分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沉。每一次“去”都精确针对一个具体的“垄断”,每一次也都不可避免地长出新的中心:万维网造出了搜索引擎与门户网站,商业互联网造出了平台公司,Web 2.0造出了几家跨国寡头,Web 2.5造出了把全部注意力收割殆尽的算法集团。
现在,Web3 的“去中心化”指向的是何种垄断?回望前面的序列,答案并不神秘:它针对的是 Web 2.0和 Web 2.5 之上长出的那个新中心——平台公司对数字资产、数字身份与价值传递的垄断。区块链所要解构的,是被云帝国掌控的产权与货币、被中心化交易所与社交平台掌控的身份与社群、被大科技公司掌控的信任担保与数据持存。从英尼斯的“垄断—循环”视角看,Web3 不是凭空发动的乌托邦计划,而是这条历史循环链上有迹可循的一环:它响应的不是一切中心化,而是当下这一代特定的中心化——平台资本主义的中心化。
这一定位让我们能够兑现上文的预告,正面回应吴修铭论题。吴修铭在《总开关》中观察到,电话、广播、电影等通信技术都遵循“开放—集中—垄断—下一轮开放”的循环,并把它视为令人不安的规律;循其逻辑,人们自然担忧 Web3 也将重蹈覆辙。但用英尼斯的眼光看,吴修铭所观察到的循环本身并不是去中心化技术的失败——恰恰相反,循环正是技术史保持其生命力的方式。问题不在于循环是否会重新出现新的中心(一定会),问题在于:每一轮去中心化是否成功地解构了它所针对的那个具体的旧中心?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循环的发生本身就证明了“去中心化”的成功,而非其失败。
由此还可以厘清一个常被混淆的论点。旧中心的去除与新中心的崛起并不矛盾,因为新崛起的中心并不是被打破的中心。被印刷术打破的是经院神职的《圣经》解释权,新崛起的中心是世俗的国家与早期出版商;被报纸打破的是文人对议政话语权的垄断,新崛起的中心是商业广告资本——它们之间没有同一性。把“总会出现新的中心”等价于“去中心化失败”,是混淆了两件事:一是旧中心是否被瓦解(这是去中心化运动的本职),二是新的、不同种类的中心是否会出现(这是任何活的社会结构都会发生的事)。同样,Web3 即便最终也会长出某些新的中心节点(这几乎是必然的),但这并不等于它没有解构平台资本主义对产权与价值的垄断。两者评价的对象根本不同。
这一框架背后还隐含着一种更深的社会本体论判断:人类社会的理想形态既不是尖塔型的(一切由顶端中心调配),也不是绝对扁平型的(所有节点完全等同),而压根不是静态的。一个永恒稳定的“无中心”社会,只在抽象概念中可能存在;任何现实的社会都会在运行中不断分化出局部的中心。理想的社会形态是“能够不断运动、不断流变”的——技术革命的不断发生使社会结构保持活力,让任何即将固化的中心都有机会被下一轮新媒介所撼动。在这个意义上,“去中心化”不是技术工程的最终配置,而是技术史的常态运动;其价值不在抵达某个“无中心”的终点,而在不让任何一种中心的统治变得永久。
因此,Web3 不是第一次“去中心化”,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把它视为一场孤立的“革命运动”——无论是欢呼它将彻底终结中心化,还是嘲讽它必将重蹈所有去中心化技术的覆辙——都偏离了英尼斯所揭示的历史动力学。区块链的真正历史位置,是这条由文字、铁器、印刷术、新闻报纸、Web0—2.5 一路延续下来的长链之最新一环;它不必负担“一次性解决一切中心化问题”的虚妄重负,但它确实承担着这一具体环节的具体任务——把数字时代被平台资本主义攫取的产权、身份、信任与价值,重新分散到普通人手中。它若能完成这一具体的“去”,便已经是历史循环中一次有意义的位移;至于在它之后再涌现出何种新中心、再被怎样的新技术撼动,那是下一轮的事。
把这一定位带回本章前几节的讨论:第一节中区块链“在集置的笼罩内打开缝隙”的判断、本节前面区块链作为“数字石碑”的时间偏向命名,以及下一节将展开的“哥白尼与中本聪”范式类比,都可以在这条循环线上获得它们的恰当位置。海德格尔的集置不会被一次技术革命彻底破除,但每一次去中心化都在集置内部撕开一道裂缝;英尼斯所说的知识垄断不会消失,但每一次新媒介都把垄断的内容与边界重新洗牌;库恩的范式不会终结,但每一次范式革命都让既有的中心标准不再是唯一的。这三层洞见汇聚在一点:技术哲学不应承诺一个静态的、终极的“去中心化”乌托邦,而应当持续追问每一轮具体的“去”——它针对的是哪一种垄断、解构得是否彻底、催生的新中心又将面对怎样的下一轮挑战。
6.3 哥白尼与中本聪:范式革命的结构性类比
一、库恩的范式理论
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 1922—1996)在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了一套影响深远的科学发展理论。库恩挑战了此前占主导地位的“累积主义”科学观——科学知识通过不断积累新发现而线性进步——给出了一幅更复杂的图景:科学的发展经历着“常规科学”与“革命”的交替循环。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家在共享的“范式”(paradigm)框架内从事“解谜”(puzzle-solving);当反常现象不断积累、旧范式始终无力消化时,科学便陷入危机;而危机并不必然导向革命——只有当它无法在旧范式内部被化解,才会升级为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科学革命,一种根本性的世界观转换。
库恩理论中最富争议也最深刻的概念是 incommensurability。这个词的中译本身颇有意思:金吾伦、胡新和的旧译作“不可通约性”,张卜天的新译作“不可公度性”——后者更贴近这个词的数学出身:正方形的边与对角线之间没有公度单位,无论用多小的尺子去量,都不可能同时量尽两者。新旧范式之间也是如此:它们并非只是在同一把尺子上分出“更好—更差”,而是连尺子的刻度、要量的对象、什么算“量得准”都发生了变化——这并不意味着两者无从比较,而是说没有一把中立的尺子能径直裁定高下。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与牛顿力学不仅在具体理论上不同,连“什么算作好的物理学解释”都不同;两个范式的拥护者看着同一组数据,会读出不同的世界。
库恩讲的虽然是自然科学,但其基本框架早已被用于理解各种领域的根本变革——从经济理论到政治制度,从艺术风格到社会组织。我在此要做的,是用它来分析区块链的出现,并提出一个结构性类比:中本聪的比特币革命与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之间,存在着多达八条的结构性平行。这个类比并非心血来潮——“哥白尼革命”一词在第二章已被用来命名公钥密码术对“通信双方必须预先共享秘密”这一前提的拆除,本节则在知识变革的一般层面展开。
二、八条结构性平行
第一,两场革命都始于实际问题的压力,但这种压力并不等于单线因果。哥白尼重新安置宇宙秩序,当然不只是出于抽象的理论好奇: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儒略历与复活节推算的误差已经迫使教会寻求更精确的太阳、月亮运动参数,哥白尼在《天球运行论》的献辞中也把这一任务同自己的研究相连。不过更稳妥的说法是,历法改革为天文学的重建提供了现实入口,而哥白尼对托勒密体系——尤其是对“匀速点”(equant)违背匀速圆周运动原则——的不满,才构成他改造行星天文学的内在技术动因。同样,中本聪白皮书提出的问题也高度实际:如何在互联网上实现不依赖可信第三方的电子现金,如何不借助中心化的铸币厂也能防止双花。白皮书本身并未讨论 2008年金融危机;但它恰好发表于危机最深处,后来比特币的创世区块又嵌入了一则银行救助的新闻标题,使这项纯技术命题很快获得了鲜明的时代回声。两场革命都不是“纯理论”的自我繁殖,而更像是在现实压力与概念不满的交界处被点燃的。
第二,革命者的核心思想并非全新发明,而是对已有要素的重新组合。“地球在运动”并不是哥白尼首先想到的:阿里斯塔克斯(Aristarchus of Samos)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便提出过日心假说;库萨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虽未提出成熟的日心体系,却已动摇了地球作为绝对中心、绝对静止点的观念;图西(Nasir al-Din al-Tusi)、伊本·沙提尔等伊斯兰天文学家大多仍在地心框架内工作,却发展出消解托勒密“匀速点”的数学工具。哥白尼的创新不在于凭空发明“太阳居中”这一观念,而在于把古代设想、经院宇宙论的裂缝与前人积累的数学工具,组织成一套完整的、可计算的行星天文学体系。中本聪的情形惊人地相似:白皮书中的每一项关键技术——链式时间戳、工作量证明、哈希函数、默克尔树、点对点网络——都能在此前的文献或工程实践中找到出处。中本聪的天才不在于逐项发明这些零件,而在于把它们综合为一个自洽、可运行的系统:此前的电子现金方案总要回到某个可信的铸币厂,而中本聪把“谁先把钱花出去”的问题,改写为“哪条工作量证明链代表了共同的历史”,双花困境于是既换了战场,也换了解法。革命者不是凭空创造的发明家,而是重组已有知识要素的综合者。
第三,革命最初只在一个小规模的专家圈子里传播。《天球运行论》1543年出版后,并非无人问津,也并非立即成为公众事件;更准确地说,它首先在数学家、天文学家和大学课程内部被阅读、摘取和改造。这里要把顺序写准:莱蒂库斯(Rheticus)并不是出版后的第一波读者,而是出版前的关键促成者——他 1540年发表的《第一叙述》已经先行介绍了哥白尼体系,并最终推动《天球运行论》付梓。此后,少数数学天文学家开始使用他的模型与历表,却未必接受其宇宙论;要到迈斯特林、开普勒、伽利略这一代,日心说才被更明确地推向物理实在论。教会也并非一开始就抱有统一的敌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它更多被当作一部难读的数学技术书,而不是立刻引爆的神学宣言——尽管这种相对的容忍到 17 世纪初便不复存在。比特币的传播几乎复刻了这一节奏:白皮书最初只发布在密码学邮件列表上,早期参与者不过是很小的技术共同体;此后经技术博客、极客论坛和开源开发扩散到更广的技术社区,再经媒体报道和价格波动进入公众视野。从专家圈层向公众视野的扩散模式,在两场革命中确有可比之处。
第四,新范式在初始阶段未必在旧标准上胜出。这是两场革命之间最具启发性的平行。若以当时的天文预报精度来衡量,哥白尼体系并没有立刻压倒托勒密体系。它仍然坚持匀速圆周运动,仍然保留本轮,只是试图用更合乎原则的圆周组合,去取代托勒密体系中那个令他不安的“匀速点”;结果并不是取消了复杂性,而是把复杂性重新分配。问题恰恰在这里:日心说的力量,并不在于“马上算得更准”,而在于它把行星的顺序、周期和距离,放进了一个更统一的宇宙结构。
比特币的处境与此高度类似。作为基础层支付系统,比特币确实笨重:网络吞吐量通常只有每秒约七笔交易;一笔交易得到一个确认平均需要约十分钟,高价值场景往往要等六个确认、约一小时;手续费平时可以很低,却在网络拥堵期一度冲到数十美元。相比之下,VisaNet 公开宣称的处理能力高达每秒六万五千余笔交易消息,用户感知到的授权也近乎瞬时——当然,这里的“授权”并不等于最终清算。若只以“支付效率”衡量,比特币相对于现有体系的优势几乎为零,正如哥白尼体系相对于托勒密体系,在“旧式预测精度”上的优势也并非一开始就一目了然。但日心说的价值本不只在于更准地预报行星位置,而在于提供了一种无需地球占据特权中心的宇宙架构;比特币的价值也不只在于更快地处理支付,而在于提供了一种无需中心化机构占据特权位置的信任架构。新范式的革命性,不在于它在旧标准上表现更好,而在于它更换了标准本身。第三章详述的区块大小之争,正是两套标准的正面冲突:以“支付效率”衡量,大区块有理;以“去中心化程度”衡量,小区块有理——争论无法收敛,因为标准本身就在争论之中。
第五,革命改变的是世界观,而不只是技术。哥白尼革命之所以被称为“革命”,并不是因为它立刻改进了历法计算——历法改革真正落地,要等到 1582年格里高利历的颁行。它更根本的意义,在于改变了人类对自身宇宙位置的理解:地球不再是静止的中心,而成了一颗绕太阳运行的行星。这里也要谨慎:至于“太阳不过是一颗普通恒星”“宇宙根本没有中心”这类更彻底的去中心化,并不宜直接算在哥白尼本人名下,而是布鲁诺、开普勒、伽利略乃至现代宇宙论继续推进的结果。所谓“哥白尼式降格”(Copernican demotion),最初的冲击力正在于此:人的居所先被从宇宙的特权中心挪开,此后整个思想史才不断追问——这个“中心”还能不能在别处重建。洛夫乔伊在《存在巨链》中关于“充实原则”与新宇宙观的讨论,所补强的也正是这一层:新宇宙图景的力量,不在于历表算得更准,而在于把世界的想象重新排列。区块链引发的世界观转变在结构上与此类似:它的革命性不在于提供了“更好的数据库”或“更快的支付系统”——在这些指标上它很难胜出——而在于改变了人们对信任、价值、货币、组织等基本概念的理解:信任不一定需要中心化机构来保障,价值不一定需要国家信用来背书,组织不一定需要层级结构来运转,货币不一定需要央行来发行。无论这些观念在实践中能走多远,它们作为“思想可能性”被提出来,本身就已经构成世界观层面的变动。
第六,革命过程中会出现危机与众说纷纭的阶段。库恩理论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危机”:当反常积累到一定程度,旧范式不再能安静地消化所有问题,学科共同体便会涌现出多套修补方案与竞争性方案。哥白尼革命时期的天文学正是如此:第谷提出折中体系,让行星绕太阳转、太阳再绕地球转;开普勒抛弃完美的圆形,以椭圆轨道重写行星运动;伽利略则把望远镜里的观测,变成反托勒密、反亚里士多德宇宙的一组证据。这些学者并不是简单地站在“旧派”或“新派”的两端,而是在同一场危机中试探着不同的出口。区块链领域近十年同样呈现出这种众说纷纭的危机期特征:比特币社区围绕“支付工具还是价值储存”的争论,最终导向 2017年的区块大小之争与比特币现金的分叉;以太坊围绕“去中心化还是性能”的争论,则催生了第二层扩容方案与各类替代公链的竞争;“区块链究竟最适合做什么”这一基本问题,至今没有定论。如第三章所示,那场区块大小的危机最终以分叉告终——共同体以分裂为代价,保全了各自的范式承诺。在库恩的框架里,这种多元分裂、缺乏共识的局面,恰恰是范式革命尚在进行之中的典型标志。
第七,革命的先驱者常常先被边缘化,再被后来人重新解释。哥白尼本人未及受难——1543年《天球运行论》出版时,他已在弥留之际。这种来自旧阵营的抵抗,甚至无需等到区块链时代便已可见:第一章曾述及 AT&T 的工程师们面对分组交换时的断言——“分组交换根本行不通”。旧范式的守护者总是以旧标准否定新架构,而新架构的要害,恰恰在于更换标准本身。区块链的先驱者当然不至于受火刑,类比到这里必须降温;但他们同样面对既有权力体系的压力:中本聪长期匿名并最终退出,较稳妥的说法是他有意让协议脱离个人身份,至于是否出于人身安全的顾虑,材料不足,不宜径直写成事实;早期的开发者和推广者也确曾面对监管审查与法律风险。丝绸之路的创建者罗斯·乌布利希特(Ross Ulbricht)2015年因运营非法交易平台被判两项终身监禁另加四十年,2025年1月获美国总统“完全而无条件的赦免”后出狱。此案本身并非因开发比特币而获罪,而是因经营非法交易平台;但在自由意志主义者和部分加密货币支持者那里,它长期被讲述为国家权力与加密自治冲突的象征。在范式革命的历史中,先驱者的边缘化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旧范式的既得利益者面对新范式威胁时的本能反应。
第八,范式的完全接受常常需要代际的更替。量子物理学的奠基人普朗克曾辛辣地指出:“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并不是通过说服其反对者、使他们看到光明而获得胜利的,而是因为它的反对者终于死了,而熟悉它的新一代人成长了起来。”这条后来被称为“普朗克原理”的格言,颇能描摹哥白尼革命的漫长进程:从 1543年《天球运行论》出版,到 1687年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完成理论综合,中间隔着 144年、好几代人的思想接力。区块链革命同样呈现出代际特征:最早理解比特币的密码朋克,与相当一部分主流金融界之间,横亘着巨大的认知鸿沟,后者至今仍习惯以传统金融的范式来评判区块链。但对于在数字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来说,“去中心化”“加密货币”“数字所有权”并不比“银行账户”“信用卡”“股票市场”更陌生——它们只是金融与技术世界里不同的组织方式罢了。当这一代人成为社会的中坚,区块链所代表的范式或许不再需要“说服”任何人,而是自然成为人们理解世界的默认框架之一。
三、结构性类比的方法论意义
至此,“哥白尼”已是第三次进入本书的论证:第二章曾以“哥白尼革命”命名公钥密码术对“预先共享秘密”前提的拆除;第五章曾考察哥白尼以数学家的头脑分析劣币驱逐良币的货币论著;本节则在知识变革的更一般层面上,把哥白尼与中本聪并置考察。三度出场并非修辞的巧合——它们分别在密码学内部、货币思想内部和知识结构的一般层面,记录着同一个母题:秩序不必由特权中心来保证。
提出八条平行,不是要论证“中本聪就是当代的哥白尼”这种戏剧性命题——两者所处的领域、影响的范围和历史地位都根本不同。这个结构性类比的目的,是揭示一种更一般的“革命动力学”:当一个新范式挑战既有的知识和制度秩序时,它所经历的传播、抵抗与最终接受(或失败)的过程,呈现出跨领域的结构性相似。这种相似并非偶然,却也不是简单的等同。库恩的核心洞见——科学知识不是事实、理论与方法的线性堆叠,而会在危机中经历根本性的断裂与重组——本就蕴含着超出自然科学的潜能;哈金在为《结构》第四版所作的导读中,也审慎地讨论过这一框架越界应用的可能与限度。在自然科学中,范式是指导研究的理论框架、方法论规范和本体论承诺;在金融和货币领域,范式可以理解为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框架、信任机制和价值观念。当比特币提出用算法信任取代制度信任、用分布式共识取代中心化决策时,它挑战的不是某个具体的金融产品,而是整个金融体系赖以运行的范式基础。
中文学界对这场变革有一个不同语汇的命名。高奇琦提出过一个很有概括力的判断:人工智能是生产力的革命,区块链则是生产关系的革命。这个马克思主义语汇的判断与本节的库恩式分析可以相互发明:说区块链革的是“生产关系”的命,等于承认它改变的不是生产某物的效率,而是人与人协作的结构——这恰好对应于范式转换“更换评价标准”的特征。生产力的进步可以在旧标准下度量,生产关系的变革则要求新的度量衡本身。
当然,类比终有限度。库恩面对的是边界明确的学科共同体(天文学家共同体、化学家共同体),范式革命最终会在共同体内部达成新的共识;区块链挑战的“范式”——中心化的金融和治理体系——牵涉的不只是知识共同体,更是权力结构和利益格局。科学革命固然也牵涉权威、声望与代际更替,但它终究要回到共同体所认可的解题能力与解释力;金融制度的变革则必须正面迎击既得利益的顽强抵抗。区块链革命的走向,既取决于技术的优劣,也取决于围绕它的政治博弈和社会力量的对比。
还有一个差异必须挑明:哥白尼革命的核心主张最终胜出——地球确实绕着太阳转,不再是静止的宇宙中心——而区块链革命是否会被历史证明为一场成功的范式转换,目前仍是开放的问题。它有可能像日心说一样最终改变整个金融和治理的基本架构,也有可能像炼金术一样,在催生若干有价值的技术副产品之后退居边缘。历史类比的价值不在于预测未来,而在于为理解当下提供参照系——它帮助我们辨认正在发生之事的结构特征,而不是为某种特定结局背书。
6.4 区块链革命的阶段论
一、革命的五个阶段:一种“新大陆”类比
在范式分析的基础上,我再提出一个关于区块链革命之发展阶段的框架。区块链从诞生到渗入社会的过程,在结构上与哥伦布之后欧洲人殖民美洲的历史进程有着颇为有趣的平行。任何跨领域的历史类比都必须在揭示结构相似的同时警惕过度延伸——这个类比也不例外,但它有助于为区块链革命标定宏观的历史方位。
第一阶段:发现(Discovery)。在美洲殖民史中,这一阶段以哥伦布 1492年的首航为标志——一个未知的新世界被发现,但发现者本人并不完全理解自己发现了什么:哥伦布至死都认为自己到达的是亚洲。在区块链的语境中,这一阶段对应于中本聪2008年发布白皮书、2009年比特币上线的时期。正如哥伦布的远航源于寻找通往印度之新航路的实际需求,中本聪的发明源于解决互联网支付之信任问题的实际需求——但两者最终都开辟了远超初始设想的疆域。中本聪是否预见到了区块链此后十几年的发展方向,就像哥伦布是否理解自己的发现一样,是一个无法确证的问题。
第二阶段:拓荒(Pioneering)。发现之后,紧跟着的是少数冒险家在陌生环境中艰难建立最初的定居点。在区块链的语境中,这大致对应第三章详述的 2009—2013年:哈尔·芬尼、加文·安德烈森等早期开发者和论坛上的早期用户,就像区块链世界的“五月花号”乘客,在一片技术荒原中建起了最初的社区、工具和惯例。这一时期的标志性事件是拉斯洛用一万枚比特币购买两个比萨——新大陆上第一次真正的商品交换,它证明这片数字新大陆不仅在理论上成立,更在经济上可用。
第三阶段:淘金热(Gold Rush)。无论是 16 世纪西班牙人对中南美洲金银的掠夺,还是 19 世纪加利福尼亚的淘金潮,都呈现出同一种模式:大量人口在短时间内涌入,驱动他们的是对财富的渴望而非对新世界的理解;投机和欺诈泛滥;先到者占尽先机,后来者大多铩羽而归。区块链世界自 2017年以来经历的一切与此高度同构:第四章记述的ICO狂潮——2017年一年融资约56亿美元,而约八成项目事后被认定为骗局——以及其后的DeFi之夏、NFT狂热和Meme币炒作,无不是被“一夜暴富”的传说驱动;早期参与者积累了巨大的先发优势,多数后来者在市场崩盘中蒙受损失。淘金热的喧嚣为新大陆带来了人口和资本,也带来了混乱和道德败坏。
第四阶段:治理与制度建设(Governance and Institution Building)。淘金热的混乱最终催生对秩序的需求。在殖民史中,这一阶段的标志是法律体系、行政机构、产权制度和贸易规则的建立;在区块链世界中,则是各国监管框架的成形——欧盟的MiCA 法规、美国对加密资产的分类监管——行业自律的形成、DAO 治理的实验,以及传统金融机构的正式入场:贝莱德等机构 2023年申请比特币现货ETF,2024年1月获批。制度建设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妥协的过程:新世界的拓荒精神与旧世界的制度规则必须找到平衡,而这种平衡往往以牺牲新世界的部分原初理想为代价。
第五阶段:文化成熟(Cultural Maturation)。这是最终的阶段,也是最难预见的阶段。在美洲史中,文化成熟意味着美洲不再只是被开发的资源地或投机的冒险场,而是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身份和价值体系——从政治独立到文化自觉。在区块链的语境中,文化成熟意味着区块链不再只是一种工具或投资标的,而是深刻改变了人们理解信任、价值、组织和身份的基本方式——正如印刷术最终不只是“印书的工具”,而是塑造了整个现代文明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模式。
二、我们身处何处?
如果这个五阶段框架大致成立,那么当下的区块链世界处于哪个阶段?我的判断是:正处于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过渡的转折期。淘金热的高潮已过——2021年见顶的NFT和DeFi投机狂热在2022年之后显著降温,市场经历了严酷的清洗,缺乏实质的项目大批消亡。与此同时,制度建设在加速——从监管框架的完善到传统金融机构的大规模入场,从比特币现货 ETF 获批到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实验,区块链正从“法外之地”逐步并入既有制度体系。
然而这一过渡绝非平滑的线性过程。淘金热的余波仍在——Meme 币的投机热潮反复发作,提醒我们投机冲动远未消退。制度建设的方向也远未确定——去中心化的治理理想与中心化的监管现实之间,张力依然尖锐。更关键的是,制度化本身可能就是再中心化。莱顿维尔塔对“云帝国”的研究提示了一种历史的反讽:中本聪式“以代码取代制度”的路线,在交易所、稳定币发行商和托管平台那里,一再地长回了它本想取代的中心化形态。至于第五阶段的“文化成熟”究竟意味着什么、能否实现、以何种形态实现,目前完全是开放的——正如 18 世纪的美洲殖民者很难预见独立革命,今天的区块链参与者也很难预见区块链最终将如何(以及是否)改变文明的基本结构。
还应当说明:各阶段的分界并不清晰,时间上大量重叠。正如美洲某些地区进入制度建设阶段时,别处的拓荒和淘金仍在继续,区块链世界同样不均衡:比特币和以太坊等成熟生态的制度化已相当深入,而链上游戏、去中心化社交等新兴领域仍处在拓荒乃至发现阶段。这种多层次、多节奏的格局,使任何关于“当前阶段”的单一判断都难免简化。
阶段论的价值在于帮助我们辨识历史方位,而不是给出确定性的预言。历史不是宿命——不是所有被发现的新大陆都走向文化成熟:有的荒废了,有的被旧世界重新吞并,有的走上了完全出乎意料的道路。何况新大陆类比本身也有固有的限度:地理大发现拓展的是物理空间,区块链革命重组的是制度空间和信任架构——后者在某种意义上更根本,因为它触及的不是人类活动的地理边界,而是人类组织社会的基本逻辑。区块链革命的最终走向,将取决于技术、制度、文化和政治力量之间复杂而不可预测的互动。
6.5 区块链与中华文化传统的呼应
一、跨文化对话的必要性与限度
迄今为止,本章的分析主要借助西方哲学传统——海德格尔、英尼斯、麦克卢汉、库恩——为区块链定位。然而区块链是一种全球性的技术现象,不应只在西方思想的坐标系中被理解。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某些核心观念,与区块链所体现的技术理念之间,存在着值得探索的呼应。先做两点方法论上的声明:第一,我无意论证区块链是“中国的”,或与中华文化有什么特殊的亲缘——区块链诞生于全球性的密码学共同体,不属于任何特定文化;第二,也无意落入“古已有之”的窠臼——宣称古人早已预见了现代技术。我要做的是一种更节制的工作:看看不同文化传统的思想资源,能为理解同一种技术现象提供怎样不同的视角。这不是等式论证,而是交叉照明——借一种传统中的思想资源照亮另一种语境中的技术现象,从而拓展理解,而非封闭它。
二、“天下”观念与非威斯特伐利亚秩序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天下”观念,提供了一种与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判然有别的世界秩序图景。在现代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国际秩序的基本单位是拥有绝对主权的民族国家,国际关系本质上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力博弈,不存在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真正权威。而在“天下”的观念中,政治秩序的基本框架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而是一个涵盖所有人的整体秩序——“天下”不是由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拼成的体系,而是以“天”或“道”为最高原则的有机整体。赵汀阳在其“天下体系”理论中指出,“天下”概念的核心在于它预设了一种超越任何特殊群体利益的普遍视角——“从世界出发理解世界”,而非“从某个国家出发理解世界”。
把这一思想资源引入区块链的讨论,可以得到一些有趣的观察。比特币和以太坊这样的全球性公链,在结构上恰是一种“非威斯特伐利亚”的秩序。第三章曾引安东诺普洛斯的比方:关闭比特币就像关闭互联网一样困难——一个“领土”即其全部节点所在之处的网络,不属于任何主权国家,不受任何单一法域管辖。区块链的治理不是由主权实体之间的条约规定的,而是由所有参与者共同遵守的协议规则维系的——某种意义上,这更接近“天下”式的秩序想象:一种不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全球性治理框架。
当然,必须立即指出这个类比的重大限度。“天下”观念在历史上的实际运作,往往伴随着以中原为中心的等级秩序——“华夷之辨”的文化等级与去中心化理念恰相抵触。我关注的不是“天下”的历史实践,而是它作为政治想象力的思想潜能:一种从“整体”而非从“部分”出发思考秩序的方式。对于理解区块链这种天然越出国境的技术基础设施,这种思维方式自有其参照价值。
三、甲骨文与不可篡改的记录
第三章曾以“数字石碑”为喻;本节把这个比喻向中国文明的纵深处推进——从甲骨到史官。对记录和历史的高度重视,是中华文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从商代甲骨到秦汉简牍,从二十四史的编纂到地方志的修撰,中国发展出了一套世界上最系统、最持续的历史记录制度。这个传统的核心信念是:记录是权力的基础,历史的完整是秩序的保障——“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史官之职近乎神圣。
甲骨文与区块链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结构呼应。甲骨文刻写在龟甲兽骨上——坚硬而不可修改的载体,一经刻成即为永久记录,无法轻易擦除。其内容主要是占卜的记录:商王向神灵提问、神灵的“回答”、事后的验证,构成一条从提问到回答再到验证的、有时间顺序的完整链条。用今天的术语说,甲骨文可以被看作一种原始的“不可篡改记录”——刻写在坚硬载体上的、带时间顺序的、记录了查询与验证过程的数据链。类比当然有限度——甲骨由中心化的权力(商王与卜官)掌控,区块链则是去中心化的——但它提示出一个深层的文化事实:人类文明很早就意识到,不可篡改的记录对维系社会秩序有多么关键。区块链在数字时代回应的,正是这个古老而持久的需求。
进而言之,中国史学传统对“篡改历史”的深恶痛绝,也与区块链的防篡改精神形成有趣的对照。史家最受尊崇的品质是“据事直书”——如实记载,虽迫于权力而不改其辞。《左传》记齐太史兄弟因直书“崔杼弑其君”而相继被杀,继任的史官仍援笔直书——千百年来,这是中国知识人心目中记录诚信的最高典范。区块链以技术实现的不可篡改,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这一文化理想的技术性接续:它不再依赖史官个人的道德勇气——可歌可泣,但终究脆弱——而是依赖密码学与分布式共识的数学确定性。从“人的诚信”到“算法的确定性”,记录的可靠性换了地基。这既是一种技术进步,也是一种值得再三掂量的文化转型。
四、“重史”传统与“重商”传统的对照
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中西文明之间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差异:如果说西方近代文明的主导倾向是“重商”——重视商业、贸易和资本积累,那么中华文明的传统倾向更接近“重史”——重视历史记载、文化传承和时间延续。这不是说中国不重商业或西方不重历史,而是说两种文明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侧重不同。
这一对照在区块链的语境中获得了新的意义。区块链的两大核心功能——价值转移与不可篡改记录——正好分别对应“重商”与“重史”两种取向。比特币最初的设计目标是点对点的电子现金,一种价值转移工具,这更接近“重商”传统的关切;但区块链作为一部永久性的分布式账本——一部“数字史书”——其文化意义或许更接近“重史”传统的精神:在不可信任的环境中守护历史记录的完整与真实。同一种技术,西方人多半把它读作新的货币,中国文明的眼光却不妨把它读作新的史书。两种读法都对,而第二种读法在现有文献中尚少有人展开——这正是中华思想资源可以贡献于区块链理解的地方。
五、“道”与去中心化治理
第四章在记述 DAO 的治理实验时,已经点出“DAO”与“道”的同音巧合,并把哲学的展开留给了本章。现在可以展开讨论这个问题了:道家对“无为而治”的思考,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治理之间,究竟只是谐音的巧合,还是思想的呼应?
老子描述的理想治理是“无为而治”——不是统治者无所作为,而是不以一己的意志强行干预,让万物循其自身之“道”运行。《道德经》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最理想的统治者,百姓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第三章曾论及,中本聪的退场恰是比特币去中心化得以完备的条件。“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对理想治理者的刻画,在这位匿名创造者身上获得了一个意外贴切的当代例证:最彻底的治理,是使被治理者意识不到治理者的存在;最彻底的创造,是使造物不再需要创造者。
在一个运行良好的区块链网络中,没有可见的统治者,没有发号施令的中心;矿工、开发者和用户各按自己的利益行事,而他们的行动在协议框架内自发汇聚成稳定的秩序——这正是“道法自然”的当代图解:万物各循其性,无需外在强制,自然归于和谐。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尤其呈现出这种特征:一旦部署上链,便按预定代码自动执行,无需任何人干预或裁决;合约的创建者甚至可能早已消失,合约仍按其“道”——它所编定的规则——忠实运行。值得玩味的是,以太坊创始人布特林本人对“治理”的扩张一贯警惕,反复主张把需要人为决断的事项压到最少,让协议层保持最大限度的中立。这种“治理越少越好”的工程直觉,与“太上,不知有之”之间的共鸣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共鸣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道家对“有为”之治的批判——统治者越是主动干预、越是要按自己的蓝图改造社会,结果越是适得其反——在当代思想中有一个著名的回响:哈耶克对“致命的自负”的批判,即中央计划者自以为能掌握全部必要的信息做出最优决策,实则必然因知识的分散性而犯下系统性错误。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老子的警告与哈耶克的论证在精神气质上异曲同工。区块链的设计哲学——用预先确定、透明、人人可审查的协议规则,取代不透明、可随意更改、集中于少数人之手的相机决策——正是对“有为”之局限的一种技术性回应。
当然,这些呼应不应被夸大为“区块链是道家思想的技术实现”。“道”是关于宇宙根本秩序的哲学观念,“协议”是人类编写的技术规则,二者的本体论地位根本不同。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差异:老子的“无为”以圣人的德性为前提,区块链的“无为”却以参与者的自利为引擎——一个靠德,一个靠利,这层分别不该被同音的巧合掩盖。跨文化的照明到此为止,再往前一步就是牵强附会了。
6.6 行动者网络中的区块链:一种“区块链自然观”
一、由技术观照自然
本章最后要提出一个更大胆的构想,我称之为“区块链自然观”。要说清这个提法,得先回到“自然观”这个词本身。
我们都熟悉“机械自然观”:伴随现代科学的兴起,自然被看作一架机器,万物之间不再有神秘的内在联系,一切变化都可还原为微粒的位移,并最终还原为数学符号之间的关系。机械自然观广受批判,常被认作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那么,在机械自然观之外,足以与之抗衡的究竟是怎样一种自然观呢?常见的说法无非是“有机自然观”“生态自然观”,但这些提法都颇为可疑——它们往往只是表态,并没有提供另一种切实可把握的观照方式。
要害在于,“自然观”这个词本身就暗含着一种深刻的矛盾。“自然”追根溯源指的是某种自主性、内在性的原则——依据自身、自行其是的事物才构成“自然”;而“观”是人的一种特定的把握方式。于是,自然观意味着:我们要以某种可把握性,去驯化自然之不可把握性。人们总是借助自己最熟悉的技术活动来观照自然——这就是为什么“机械”会成为现代自然观的支点:机械是现代人最熟悉、最可控、最可理解的东西。在机械之前,人们用身体观照宇宙(“神的身体”的隐喻从柏拉图沿用到牛顿),用工匠技艺观照万物(中国人所谓“天工”);在钟表之后,20 世纪的人已经更多地把自然看作信息系统和数据运算。简言之,自然观就是由技术观照自然,技术环境变了,自然观也随之变迁。
那么,在计算机之后呢?“网络”正是足以充当时代环境的通用技术。第一章已详述从巴兰的分布式网络到互联网的历史,此处只须指出哲学这一侧的对应物:与网络技术相呼应的理论恰好在 1980—90年代应运而生,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 ANT)便是典型代表。
二、网络自然观:拉图尔的去中心化
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 1947—2022)在《科学在行动》(1987)和《重新组装社会》(2005)等著作中发展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改变了人们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之关系的方式。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三条。其一,反对在“自然”与“社会”、“技术”与“政治”之间做截然二分:一项科学事实的成立,既依赖仪器和材料,也依赖评审机制、期刊制度和科研资助体系,把这些因素分派到不同范畴只会遮蔽科学的实际运作。其二,把“行动者”的范畴扩展到非人类实体:机器、文本、微生物、代码同样参与社会秩序的构建——拉图尔不是说锤子有意识,而是说非人实体有自己的“抵抗性”,会限制、引导乃至偏转人类行动的方向。其三,“平坦本体论”:网络中没有预设的特权中心,“社会”不是现成的结构,而是经由行动者之间不断建立和断裂的关联被持续“组装”出来的。
传统科学哲学以“自然”为中心,其后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翻转过来、以“社会”为中心,拉图尔则用“网络”的意象解构了任何中心。在他看来,“主客二分”是一种结果而非前提:科学家并不是注视着“自然”工作的,他们围绕数据、图表和论文工作,背后是更多的仪器、实验室、经费与社群……所谓“自然”,是经过层层“转译”与“纯化”之后贴上的标签。可以说,行动者网络理论把“自然”观“没了”——它否认有一个现成的自然界等着被观照,“自然”成了网络中被生产出来的概念。
这与区块链网络的同构性是显眼的。比特币网络中没有中央服务器,没有管理员节点,每个节点在协议面前一律平等:东京家用电脑上的全节点与纽约数据中心里的全节点,验证交易与区块的资格毫无分别。 ANT 的“平坦本体论”在比特币网络中获得了近乎字面意义的技术实现。区块链世界也是典型的“社会—技术”混合体:2021年中国对挖矿活动的清理整顿(社会因素)导致全网算力骤降(技术后果),触发难度调整机制的自动响应(协议反馈),又反过来影响全球市场的预期(社会反应)——在这样的纠缠里,“技术的”与“社会的”根本画不出边界。
三、行动者网络的新中心:信用
但 ANT 有一个未被自己照亮的暗角。行动者网络打破了“自然”这个旧中心,它自己会不会立起一个新的中心?
ANT(至少其早期版本)是描述性而非批判性的:它解构了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却没有告诉我们怎样的生产过程更好。既然所有行动者一律平等,那么争议中谁胜出?拉图尔的回答是“盟友更多者胜”——伽利略的成功在于他联结了原本孤立的几个领域。但问题是,三个领域就注定胜过一个领域吗?似乎并没有先行的标准可循,只能事后诸葛亮,宣布胜者为王。芬伯格便批评行动者网络理论缺少批判的维度,有在“界定自然的斗争”中偏袒胜利者之嫌。
事实上,拉图尔自己揭示的网络图景,是以“信用”作为新的中心的。他自觉借用“资本”“投资”的语汇解释科学家如何不断胜出:科学家的成功就是不断积攒credit、维持 credibility。这里有一个译名上的征候:credit 一词,《实验室生活》和《科学在行动》的中译者在不同语境下译作“荣誉”“功绩”“经费”“信誉”“声望”等等,唯独没有译成这个词在资本主义语境下最常见的含义——“信用”“信贷”。而拉图尔本人明说,credit 与信念、权力和商业的行动相联系;科学家的行为与资本投资人极其相似——信用的积累是投资的前提,储备越多回报越可观,回报又推动进一步的积累。
也就是说,在拉图尔笔下,科学家和资本家一样没有终极目的,只是维持着从信用到生产再到信用的增殖循环。可是,一旦既得利益者控制了游戏规则,马太效应就会让强者恒强——像钱生钱、利生利的资本那样,再难撼动。倘若不能再以上帝、自然或人民的宏大名义发动反抗,又如何打破既定的秩序?解构了“自然”这个旧中心之后,ANT 把解释权默默交给了“信用”的逻辑;而对这个新中心,拉图尔的批判明显偏少。网络的去中心化进行了一半,在“信用”这一环上停住了。
四、区块链:信用的去中心化
而这恰恰就是区块链补上的那一环。第一章和第三章已经详述了技术细节,这里只须记取一个结构性事实:在比特币出现之前,网络技术似乎能把一切信息都去中心化地传递,唯独“信用”不行——点对点的转账信息必须经权威中心验证才有效,否则便有双花问题。许多人因此断定:信息可以去中心化,信用的裁定必须中心化。于是出现了悖谬的现象:信息网络越发达,金融体系反而越集中——连偏远地方的银行联网之后也丧失了独立的裁判权。直到中本聪把工作量证明、时间戳与链式账本拼合起来,才证明在完全开放、彼此互不信任的网络中,同样可以生产信用。所谓区块链,其实是对网络技术的补全:在信用的领域,也完成了去中心化。
既然行动者网络理论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彼此呼应,那么参考区块链补全网络的方式,我们也可以为行动者网络理论打上同一个补丁。由于区块链方兴未艾,习惯“在黄昏后起飞”的哲学家很难穷尽其潜力,这里只选取它的若干特点与 ANT 相互映照——必然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就好比笛卡尔的机械宇宙并不真的与某一台实际的机械十分相似,由区块链启发的观念也不必与现实的区块链技术处处对应。
其一,承载信用。区块链在去中心化网络中承载了信用:数字货币并非实物,其价值不需要任何中心机构背书——这就好比相传拉普拉斯宣称“不需要上帝这个假设”,让许多人惊恐万分。一种瓦解权威中心的观念本身并不稀奇,以往这类观念往往沦为离群索居的自说自话或怎样都行的相对主义;区块链的不同在于,它不止于破坏旧秩序,而是建设性地生产出新的共识。
其二,匿名节点。比特币的匿名性,与其说是为了隐匿,不如说是为了开放:任何行动者都可以随时加入网络,无需向任何机构注册。在区块链中,一个账号背后可能是一家公司、一个国家、一群科学家、一个乞丐,或一套仪器——这恰好覆盖了ANT“行动者”概念的全部范围。区块链的匿名性保障了任何行动者——无论人类还是非人类——都有资格加入网络。
其三,公共账本。区块链是一个不断累积的公共账本,实现了一种无中心的公共性——正如行动者网络既不是地方性的也不是普遍性的:网络是稀疏的、脆弱的,却覆盖全球。在去中心化的开放网络中形成共识,正是拉图尔晚年的政治理想——生态危机这样的公共事务迫在眉睫,只强调各说各话的权利而拒绝共识,既不现实也不理想。区块链作为公共账本,展示了一种不破坏开放性的共识机制。
其四,证明竞赛。拉图尔把科学家谋求信用的工作称作“证明竞赛”(proof race),竞赛的方式是比拼调动资源的能力。区块链的设计与此异曲同工:以竞赛决定记账的优先权。更有意味的是与库恩的对应:常规科学中的“解谜”,不正是一种工作量证明式的竞赛吗?谜题的形式由既有共识规定,解出很难,验证很易;第一个解出的人获得在公共账簿上记账的资格,并赢得额外的信用。由此,6.3节的库恩与本节的拉图尔接到了同一条线路上:从库恩到拉图尔其实都已暗示,解谜活动并不是对“自然”的逼近,而是信用循环中的证明竞赛——而区块链的思想,有助于把这场竞赛的规则看得更清楚。
其五,最长链胜出。不同的行动者可能几乎同时解谜成功,各自的新区块各有追随者;由于没有权威中心提供标准时间,谁先谁后各执一词,胜负最终由追随者的解题能力在若干区块之后拉开——通俗地说,只有最长的链胜出。最终形成的账本史是单线的、“辉格式”的功绩史。科学史何尝不是如此?教科书把胜利者的谱系追认为“科学的进步”,失败的支流被默默剪除。
其六,分叉。但区块链对这种辉格史观有一个微妙的修正:分歧者并非没有存身之处。对某次记账持有异议而又力不能胜的行动者,可以保留分叉点之前的全部共识,从此另立门户;适当差异化之后,弱小的链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区块链不仅允许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达成共识,还为反叛者和另类者留了出路——这是它比“胜者为王”的信用循环更宽厚的地方。
综合这六组映照,可以给“区块链自然观”一个紧凑的表述:“自然”好比区块链——它是从去中心化的行动者网络中生产出来的公共概念;“自然知识”由无数背景各异的节点不断维护更新,各节点通过易于验证的解谜竞赛,争夺为它增添记录的优先权;相互冲突的记录最终只保留一条,由追随者之间的竞争决定;整部记录构成一条辉格式的科学史,但分歧者可以通过分叉维护出自己的“竞争链”。这种自然既不是机械论的自然——没有一个中心化的设计者从初始条件推演一切;也不是有机论的自然——没有内在目的统摄整体;它是网络中涌现的自然。而且——这是对ANT的补全——它的信用同样是去中心化地生产出来的。
五、能动性的重新分配及其反思
这种自然观落回区块链自身,最直接的哲学后果是“能动性的重新分配”。在传统金融体系中,能动性高度集中:央行决定货币供给,银行决定是否放贷,平台决定是否批准一笔交易,监管机构决定是否冻结一个账户;普通用户只能在既定规则内行动,规则的制定权握在少数机构手中。区块链把部分能动性归还给了网络的所有参与者:任何人都可以创建地址并发起交易,无需许可;任何人都可以运行全节点,独立验证整条链;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协议修改的方案,诉诸社区共识。与此同时,区块链还把一部分能动性“委托”给了非人类行动者: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交易,难度调整算法自动调节出块节奏,密码学签名自动验证合法性——这些非人类行动者正在行使此前只有人类机构才能行使的“决策权”。
但能动性向非人行动者的转移,未必全是福音。The DAO事件(第四章已详述其经过)在此呈现出另一重意义:它是非人行动者之“能动性”的一次戏剧性展示。攻击者的每一步操作都为代码所允许,社区却不得不以一次分裂了共同体的硬分叉,用人的判断推翻代码的裁决——个中细节与“代码即法律”的争论,第四、五章已有分析,不再重述。智能合约不仅“乖乖执行”人的意图,也以自身的逻辑缺陷偏转了人类行动的方向——这恰是 ANT 所说的非人行动者的能动性,只不过它来得比理论家设想的更猛烈。
这桩公案提醒我们为“区块链自然观”划定边界。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不可能被任何一套预先编写的代码穷尽——总有代码未曾预见的情况,而在那里,人的判断力、道德直觉和协商能力不可替代。近年的哲学研究也在收紧区块链的承诺:德·菲利皮等人的“确信机器”之说(第五章已详析)在此获得一个新的面向——那台生产确信的机器,最终仍系于核心开发者、矿工等人类行动者的作为,因而是一台需要治理的机器。另有研究把规范问题从“是否无需信任”转换为“是否值得信任”:区块链作为一种“虚拟制度”,照样要接受制度所要接受的那种评判。简言之,去中心化与自动执行可以接管许多常规决策,却不能也不应取代人在根本不确定性面前的道德判断与政治协商。技术可以是药,但被当作万能药时就会变成毒——斯蒂格勒的警告在此再次回响。
本章开头问的是去中心化时代的哲学风貌。经过海德格尔的集置、英尼斯的偏向、库恩的范式、中华传统的思想资源与拉图尔的网络的逐一观照,图景已渐次成形:区块链不只是一项技术创新,更是一个哲学事件——它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技术与自由、媒介与文明、创新与传统、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的关系。它既不是海德格尔期盼的“诗意的栖居”,也不是波斯曼忧虑的“技术垄断”的完成,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充满张力的技术可能性。我们可以借区块链来思考哲学;反过来说,我们的哲学思考也将参与塑造区块链的未来。这种可能性最终指向何方,取决于人类社会——而不仅仅是技术本身——的选择。下一章将把目光投向这些选择的一个具体场域:元宇宙、游戏与人工智能所代表的数字世界的未来。
第七章 元宇宙、游戏与 AI:区块链与数字世界的未来
前面两章分别从价值哲学与科技哲学的角度考察了区块链:货币与信任、媒介偏向与范式革命。但区块链从来不是一项孤立的技术。在当代数字文明中,它正与另外两股技术潮流——元宇宙与人工智能——发生交汇。这种交汇不是技术架构的简单叠加,也不是商业概念的拼贴,它逼出一个根本问题:当虚拟世界变得日益持久而自主,当人工智能开始替代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区块链所代表的去中心化、自主权与透明性,将在何种意义上成为人类自由的技术地基?
本章分三步走。先从技术史为“元宇宙”定位,把它从热词的泡沫中打捞出来(7.1—7.2);再以游戏——特别是“全链上游戏”——为切入点,讨论区块链如何在虚拟世界中重建自由(7.3);最后转向人工智能,借阿伦特的人类活动三分法剖析AI对人类存在的三重威胁,进而论证区块链与AI的协同何以构成一个多元技术未来的基础(7.4—7.6)。
7.1 元宇宙的技术史定位:超越虚拟现实
一、从科幻小说到热词轮替:元宇宙概念的谱系
“元宇宙”(metaverse)一词诞生于 1992年。美国科幻作家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在小说《雪崩》中描绘了一个与现实平行的数字世界:人们以“化身”(avatar)出入其间,在三维的虚拟街市中生活、交易、社交,其繁华程度不亚于现实都会。这一文学想象为后来的一切元宇宙讨论定下了基本框架——一个持久存在的、多人共享的三维虚拟世界。当然,斯蒂芬森并非凭空造词。《雪崩》上承 1980年代以来的一条科幻谱系: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1982年在短篇《燃烧的铬》中造出“赛博空间”(cyberspace)一词,又以 1984年的《神经漫游者》使之广为流行,更早还有弗诺·文奇(Vernor Vinge)1981年的中篇《真名实姓》(True Names),其中已有人们以化身在虚拟世界中社交冒险的场景。这些作品不只是文学幻想——从虚拟现实先驱拉尼尔(Jaron Lanier)到Facebook的扎克伯格,硅谷的工程师和企业家在相当程度上是把它们当作技术路线图来读的。
从技术实践看,元宇宙的历史比它的文学史更长,也更曲折。早在互联网商业化之前,文本形态的“多用户地牢”(MUD, Multi-User Dungeon)就已开始探索共享虚拟空间:1978年,罗伊·特鲁布肖(Roy Trubshaw)在埃塞克斯大学创建了第一个MUD系统,理查德·巴特尔(Richard Bartle)随后加入共同开发,多名用户得以同时在一个纯文字描述的世界里探险与交谈。没有一帧图像的 MUD,却已经具备元宇宙的几个核心要素:持久存在的世界、多用户的同时在场、用户对环境的能动参与。此后的演进沿两条线展开。一条是图形与沉浸感的升级:从文本 MUD 到《网络创世纪》(1997)、《魔兽世界》(2004)这样的大型多人在线游戏,再到林登实验室 2003年推出的开放式虚拟社交平台《第二人生》。 《第二人生》尤其值得记取,因为它首次大规模实践了“虚拟经济”:用户创造数字物品,以平台货币“林登元”交易,林登元又可按浮动汇率兑换美元;在其鼎盛的 2006 至 2007年间,用户间交易额已达亿美元量级,一些人干脆以虚拟世界中的营生为业。
另一条线索指向社交与文化生产的深化。《罗布乐思》(Roblox, 2006年上线)与《堡垒之夜》(Fortnite, 2017年上线)模糊了游戏、社交与文化消费的界限:2020年,说唱歌手特拉维斯·斯科特在《堡垒之夜》中举办的虚拟演唱会,吸引了超过 1230万名同时在线的观众——没有任何实体场馆容纳得下这个数字。至此人们渐渐看清:元宇宙不只是一种技术形态,更是一种新的文化生产与消费方式。
2021年,Facebook 更名为 Meta 并宣布全面转向元宇宙战略,“元宇宙”骤然从小众概念升格为全球热词,资本闻风而动,从房产营销到在线健身,万物皆可“元宇宙”。然而热得快,凉得也快。Meta 的元宇宙部门“现实实验室”(Reality Labs)自 2020年以来累计经营亏损已超过 800亿美元,头显的销量与留存远不及预期;2022年底 ChatGPT 横空出世,公共注意力整体转向生成式人工智能——到2024年之后,连“大模型”都不够新鲜了,话语的前沿又换成了“智能体”(agent)。“元宇宙”于是从媒体头条上悄悄淡出,只留下一句“元宇宙已死”的讥评。
那么,元宇宙真的“死”了吗?要回答,先得弄清退潮退掉的是什么。被证伪的其实是一条特定的商业路线——“元宇宙等于VR头显”:Meta重注沉浸硬件,烧掉数百亿美元,买到的教训恰恰是感官沉浸堆不出一个世界。而元宇宙作为多条技术趋势的汇聚——持久的虚拟世界、运转的数字经济、可携带的身份与资产——并未随热词一道退场:《罗布乐思》的用户在热潮退去后继续增长,链上世界的实验仍在进行,生成式 AI 反而大幅压低了虚拟内容的生产门槛。倒是“热词轮替”现象本身颇耐人寻思:公共话语从一个词跳到下一个词,从未真正消化任何一个。哲学界的回应比市场慢半拍,却更经得起退潮的检验——查默斯(David Chalmers)2022年的《现实+》把虚拟世界的本体论争论延续到了热潮之后,批评与回应至今不绝;中文学界亦然,从赵汀阳把元宇宙当作潜在的“存在论事件”来严肃对待,到《自然辩证法通讯》2023年的“元宇宙的哲学基础”专题,再到对元宇宙的现代性忧思,沉淀下来的讨论恰恰出现在热度散去之时。也有论者更进一步,把元宇宙热潮本身解读为资本以“再幻境”安顿现代性虚无的精神症候。这一批判对炒作阶段的元宇宙是中肯的,但若止步于此、把元宇宙整个打发掉,便等于在反向上接受了炒作者的前提——把一个技术史范畴等同于它最喧嚣的商业版本。我在此重审元宇宙,不是因为它是热点——它早已不是——而是因为只有商业泡沫散尽,它的技术史内涵才露出水面。
二、元宇宙不是虚拟现实:一个关键的澄清
在公共话语里,关于元宇宙最顽固的误解,就是把它等同于虚拟现实(VR)。误解的来源不难理解:扎克伯格宣布战略转向时满屏都是头显演示,科幻电影里“进入元宇宙”也总是从戴上头盔开始。但问题是,戴上头盔就进入元宇宙了吗?正如我此前的研究所论证的,把元宇宙等同于虚拟现实是一种严重的概念混淆,它遮蔽了元宇宙真正的技术史意义。
虚拟现实的核心关切是感官沉浸(sensory immersion):通过头戴显示器、动作捕捉、触觉反馈,尽可能地“欺骗”人类感官,让用户觉得自己身处一个虚拟环境之中。它的终极理想是“完美沉浸”——与真实环境在感官上不可区分的体验。这条技术路径的哲学根源可以追溯到笛卡尔式的怀疑论:如果恶魔能够完美地欺骗我们的感官,我们便无从区分真实与虚幻。VR 所做的,无非是在技术上实现这个笛卡尔式的恶魔。
元宇宙的关切则在别处。元宇宙首先不是一种感官体验,而是一种社会—经济系统。这一点从构词上就看得出来:“元宇宙”之为“元”(meta-verse),要害在前缀上——meta 既有“超越”义,也有“关于自身”义;简言之,“元”一定是“超”,但“超”未必是“元”。元宇宙不是某一次具体的虚拟体验,而是诸多虚拟体验所寄居的那个持久世界本身。关键不在于“沉浸感有多逼真”,而在于“这个世界能否独立运转”:有没有自己的经济体系、社会关系、治理规则与文化生产。其实连“沉浸”本身也未必系于感官逼真——下棋的人何尝因为“马”摸起来毛茸茸、“炮”动起来轰隆隆才入迷?棋手沉浸于规则与意义之中,而非材质与画面之中。《罗布乐思》里那些低多边形的方块小人毫无逼真可言,但只要那里有持久的社会关系、运转的经济和用户驱动的文化生态,它就比一段视觉上无懈可击的单人 VR 影片更接近元宇宙——后者与元宇宙的本质压根无关。
理解元宇宙最恰当的方式,不是把它当作某一项新发明,而是把它看作多条既有技术趋势的汇聚点。从技术史看,至少有五条独立发展的线索在此交汇:其一,三维图形与实时渲染能力的持续提升;其二,低延迟、高带宽的实时多人网络通信;其三,社交媒体培育出的数字身份与在线社交习惯;其四,游戏产业积累的虚拟世界设计经验与用户生成内容(UGC)生态;其五,也是本书最关心的,区块链所提供的数字所有权、去中心化经济与自主治理的基础设施。元宇宙不是这五条线索中的任何一条,而是它们的交汇处。这就是为什么任何单一维度的理解——把元宇宙说成 VR 的升级、社交媒体的升级或游戏的进化——都注定片面。
三、区块链之于元宇宙:所有权的基础设施
在这五条线索中,区块链的角色需要单独说。前四条线索的技术各有进展,却共享一个结构性缺陷:用户在这些平台上创造和积累的一切数字资产,最终都攥在中心化的平台运营商手里。一位在《魔兽世界》里投入数千小时的玩家,其装备与角色名义上归他所有,实则完全受制于暴雪公司的服务条款——封号、改属性乃至关闭服务器,皆在平台一念之间;一位在《第二人生》中建造虚拟房产的用户,其“产业”不过是林登实验室数据库里的一条记录。
这与第四章 4.4节所揭示的数字所有权困境一脉相承。在 Web 2.0 的架构下,平台是用户数据与数字资产的实际控制者,用户对自己创造的内容只享有名义上的权利。这意味着,无论虚拟世界在感官上多么逼真、在社交上多么丰富,它始终是一个“租借的世界”——用户是租客而非业主,平台是地主而非公共设施。在租来的世界里,真正的元宇宙无从谈起:元宇宙的要件——持久性、自主性、可跨平台的身份与资产——在中心化平台的支配下没有一样能得到保障。
区块链为这一困境提供的是结构性的解法:虚拟世界中的数字资产可以铸造为NFT,其所有权记录在不受任何单一平台控制的公共账本上;资产的归属不取决于平台的善意或服务条款,而取决于持有者对私钥的掌握;哪怕创造这件资产的平台倒闭,只要区块链网络还在,所有权记录就不会消失。换句话说,区块链把“地契”从地主的抽屉里取出来,放进了无人能独占的公共档案馆。Decentraland 与 The Sandbox 等基于以太坊的虚拟世界,正是沿这一逻辑展开的实践:虚拟土地以 NFT 的形式出售与流转,建筑与艺术品由用户创造并真正归用户所有。
当然,必须承认,这些项目的现状远谈不上成功:2022年之后链上地价暴跌,在线人数寥落,“链上鬼城”之讥不绝于耳;迄今没有任何一个区块链虚拟世界在规模与成熟度上够得着《罗布乐思》的脚踝。但技术史一再提醒我们,早期的架构选择往往比短期的用户体验更有长远的分量。万维网在 1990年代初的体验远不如美国在线、CompuServe 这些商业在线服务——后者内容精美、服务周到,前者简陋得像一份纯文本传单——最终开放架构却把所有封闭的竞争者送进了历史,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不经许可地在开放协议上添砖加瓦,而封闭花园只能靠一家公司的力气生长。区块链之于元宇宙,或许正是如此——它提供的不是更好的体验,而是更自由的地基。
7.2 元宇宙的媒介环境学分析
上一节从技术史为元宇宙定位,本节换上媒介环境学的透镜。第六章已用英尼斯的“偏向”理论分析过区块链自身,这里把同一传统的另外几件工具——麦克卢汉的四联体、梅罗维茨的场景理论——对准元宇宙。
一、麦克卢汉四联体与元宇宙
麦克卢汉晚年在遗著《媒介定律:新科学》中提出了分析任何技术的四联体框架(tetrad):这项技术强化(enhance)了什么?使什么过时(obsolesce)?再召回(retrieve)了什么?推至极端后又反转(reverse)为什么?把这四问对准元宇宙,可以得到一组颇有启发的回答。
元宇宙强化的是人类“在场”(presence)的多样性。前数字时代的在场是单一而排他的——一个人同时只能在一个地方;电话与视频已经造就了某种“远程在场”,元宇宙则更进一步:人可以通过化身“出现”在一个不对应任何物理位置的虚拟场所,并在其中开展实质性的社交、经济与文化活动。这种虚拟在场不同于打电话或看视频——后两者是把一个空间的信息搬到另一个空间,前者是凭空造出一个新空间并让人“身处”其中。它使之过时的,则是物理空间的独占性。从封建领地到现代不动产,对稀缺空间的占有始终是权力与财富的基座;元宇宙以近乎无限的虚拟空间,动摇了这一稀缺性所支撑的结构——当然,这种过时化不会彻底,肉身仍需物理空间的庇护,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经济与文化活动迁入虚拟空间,物理空间的相对权重势必下降。
元宇宙再召回的,是前现代“万物有灵”的世界图景。在现代科学祛魅之后的世界里,物是无生命的客体,空间是均质的几何容器;而在元宇宙中,物件可以被赋予能动性,场所可以有自己的“性格”与“氛围”。这种对物与空间的重新赋魅,结构上与古代神话的世界图景遥相共鸣——只不过其根基不再是信仰,而是代码。最后,元宇宙推至极端会反转为它的反面:如果它的初衷是拓展人类的活动空间与自由度,那么一个全面沉浸、却由少数公司控制的虚拟世界,反而可能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监控与规训装置——人类的注意力、创造力与社会关系被整体吸纳进一个商业化的数字空间,人在“拓展”自身的同时交出了自主性。这并非危言耸听——四联体的“反转律”在互联网身上已经应验过一次:第一章所述 Web 2.0 的故事,正是一个以开放始、以平台围场终的反转故事。波斯曼在《技术垄断》中的警告于此完全适用:当一种技术成为文化的主导范式,它就不再只是工具,而成了一种无形的意识形态——规定什么有价值、什么是可能的、什么被允许。四联体于是给元宇宙的分析留下一道悬而未决的题:强化、过时化与再召回都已初见端倪,唯独“反转”尚在人类的选择之中——这正是所有权架构之争的全部意义所在。
二、消失的地域:虚拟空间的规则由谁来写
梅罗维茨(Joshua Meyrowitz)在《消失的地域》中提出过一个透彻的论点:电子媒介对社会的根本影响,不在于它传递了什么信息,而在于它改变了社会“场景”(situation)的结构。他综合戈夫曼的拟剧论与麦克卢汉的媒介论指出:物理空间之所以在前电子时代有决定性的社会意义,是因为空间划出了“前台”与“后台”、局内人与局外人的界限,从而维持着社会角色的分化;电视与电话打破了这些界限,使原本隔离的场景发生“融合”——孩子从电视上窥见了成人世界的后台,政客的私人言行暴露于公众,社会角色随之重组。
电视与电话对空间感的消融还是间接的——它们改变了信息的流动,但没有创造新的空间。元宇宙则直接造出了一种新的空间形态。在虚拟世界里,前台与后台的界限不再靠物理墙壁维持,而是由代码和权限系统设定:一间虚拟会议室可以写成任何人都能旁听的广场,也可以写成森严的密室——这种选择在物理世界中由建筑结构与地理位置决定,在虚拟世界中则全凭代码设计者的意志。这意味着,空间的社会功能不再是“自然的”(由物理环境给定),而是“设计的”(由技术系统建构)。由此浮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权力问题:谁握有设计虚拟空间之社会规则的权力,谁就实质上握住了那个空间中社会秩序的钥匙。物理城市的社会规则是千百年日常实践的积淀,没有任何主体能一手“设计”;虚拟世界的规则却可以被一行代码改写。这并不是抽象的可能——7.1节述及的《第二人生》就是先例:那个世界的“物理法则”与社会规则,从一开始就由林登实验室的代码单方面写定。虚拟空间之“立法权”的问题,在那里第一次集中显露。
或许有人会说,虚拟空间终究是“假”的空间,谈不上严肃的栖居。现象学的传统恰恰反对这种成见。在现象学看来,空间从来不是牛顿力学里那种均质的客观“容器”,而是与人的存在方式交织的生存结构。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区分了生存论的“空间性”与几何空间:人对空间的原初经验不是度量与坐标,而是“切近”与“去远”——某物之“近”,不在于几何距离短,而在于它在我们的操心活动中更加上手。照此看,虚拟空间的“空间性”与物理空间在生存论上并无本质差别:一位与朋友在虚拟世界中共同盖房子的用户,她对那个空间的切近感,可能远胜于对窗外那栋从未走进的写字楼。空间感的真假,不由几何裁决,而由生存裁决。
三、栖居、持久性与“为谁运行”
要更深地理解虚拟空间,不妨从一只蜗牛说起。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在《空间的诗学》中对蜗牛壳有过一段精妙的现象学分析:壳不是蜗牛的“住所”那么简单,它由蜗牛的身体分泌而成,既是庇护,也是蜗牛自身的延伸——蜗牛与壳之间不是人与工具那种外在的使用关系,而是内在的共生关系。人类的栖居与此类似:从穴居到摩天楼,人不断建造自己的“壳”,不只为遮风挡雨,更是为了在物质世界中确立自身存在的位置与形式。这个类比当然有牵强处——人毕竟可以搬家,蜗牛不能——但它点出了栖居的本质:壳是存在方式的物质化表达。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以“世界”(world)一词指称人类劳作所造就的人工物之总和:房屋、道路、城市、制度构成生活的持久框架,把短暂的个体生命嵌入一个跨越世代的公共世界。她有一个贴切的比喻:世界像一张桌子,围坐者因它而聚拢,又因它而保持距离——人工物的“居间”既联系人又分开人。
元宇宙可以理解为人类筑壳活动在数字领域的延续:虚拟世界中的建筑、景观与物品,同样是人为自己创造的栖居空间,是创造力的数字化表达。但虚拟栖居与物理栖居有一处根本差异:虚拟空间的“物理法则”本身是可设计、可修改的。物理世界里,重力、距离、材料强度是建造活动不可逾越的前提;虚拟世界里,这些“法则”全由代码定义。这意味着虚拟栖居在原则上是一种更自由的栖居——人不仅造壳,还能设定壳所在世界的物理学。可是,当法则本身可以设计,谁来设计法则?在中心化平台的模式下,平台运营商不仅是虚拟世界的建造者,还是它的“立法者”兼“物理学家”。区块链对元宇宙的意义因此超出了“数字确权”:它关乎虚拟世界治理权的去中心化——如果世界的规则由社区共识而非公司决策制定,虚拟栖居才可能免于任意支配。
不过,要成为阿伦特意义上的“世界”,光有自由还不够,还得有持久——世界之为世界,正在于人造物比人活得久。而数字世界的默认性格恰恰相反。第六章曾借英尼斯的框架指出,数字媒介整体上是高度空间偏向的:信息瞬间传遍全球,却极少真正留存;网页随时改写,服务器一关,整个虚拟世界灰飞烟灭——三十年来网络游戏一次次“关服”的历史,就是一部小世界接连覆灭的历史。第六章也已把区块链命名为这片易逝洪流中罕见的“时间偏向”媒介。现在可以把这个命名接到元宇宙身上了:元宇宙若要从一场可以散场的“体验”长成一个跨越世代的“世界”,需要的正是时间偏向的地基——一种不随任何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而存灭的记录方式。
最后回到那个最常见的争论:元宇宙究竟是物理现实的“延伸”,还是它的“替代”?查默斯在《现实+》中给出了分析哲学的回答:虚拟现实是真正的现实,虚拟体验可以是真实的体验,虚拟物品可以有真实的价值。这一论证在哲学界激起了持续的回应——有人以假扮理论为元宇宙另立一套“虚构主义”的形而上学,有人则批评整个形而上学进路根本失焦,主张从媒介与使用出发理解虚拟世界。在我看来,查默斯的论证在逻辑上是有力的,只是止步于“是否真实”之问,而问题还可以再往前推一步:重要的不是虚拟世界“是否真实”,而是它“为谁运行”。一个由单一公司控制的虚拟世界,无论其中的体验多么真实,本质上仍是一座精心设计的主题乐园——景观再宏伟也是布景,居民再热闹也是游客,游客的“自由”有限且可撤销,管理方随时可以把不守规矩者请出园外,乃至说关门就关门。主题乐园的比喻或许刻薄了些——许多平台对用户不可谓不殷勤——但殷勤的地主仍是地主。这种自由与阿伦特所说的政治自由——在公共空间中自主行动的自由——有本质之别。相反,一个基于区块链、由社区治理的虚拟世界,纵然体验粗糙,在结构上却更接近一个真正的“世界”:规则不受单一权威任意支配的公共空间。到了这一步,“延伸还是替代”的二元对立就不重要了——它既非物理现实的附庸,也非其敌人,而是与物理世界并行的另一种人类栖居。
7.3 游戏、自由与全链上世界
一、两个方向:全感官与全链上
元宇宙的核心不在感官沉浸而在社会—经济的自主性——这一区分在游戏领域表现得最为鲜明。当代游戏技术正分化为两个方向,它们都自称“未来的游戏”,技术路径与哲学诉求却南辕北辙。
第一个方向可称为“全感官游戏”(full-sensory games)。它沿VR的路径推进,致力于以视觉、听觉、触觉乃至嗅觉的模拟提供尽可能逼真的沉浸体验:Meta 的Quest 系列头显、苹果的 Vision Pro、各式体感手套与动作捕捉设备,都是这条路上的装备。它的终极理想是“完全沉浸”——玩家无法区分游戏与现实,正如《黑客帝国》的矩阵或《头号玩家》的“绿洲”所描绘的那样。这一理想哲学上早有名字:诺齐克的“体验机”——一台能供给任何美妙体验的机器。而诺齐克的著名直觉是,几乎没有人愿意终身插上插头:我们要的不只是体验的感受,还要真的去做、真的去是、真的与他人共在。全感官路线把宝全押在“感受”上,恰恰押错了人对世界的根本期待。第二个方向则是“全链上游戏”(fully on-chain games),又称“自主世界”(autonomous worlds)。它压根不追求感官的极致——许多全链上游戏的画面甚至不如 1990年代的老游戏——它要的不是“感觉真实”,而是“真正拥有”与“真正自主”:游戏的全部状态——角色、物品、世界规则乃至游戏逻辑本身——都记录在区块链上,任何人可验证,任何单一主体无法篡改。 2020年问世的策略游戏 Dark Forest 是这一方向的代表作:它以零知识证明在链上实现了“战争迷雾”,全部游戏逻辑公开部署,玩家甚至可以编写自己的智能合约插件来参战。
两个方向的分野,深处对应着对“虚拟世界之本质”的两种理解。全感官方向认定虚拟世界的价值在于提供替代性的感官体验——它是现实的替代品;全链上方向则认定虚拟世界的价值在于承载自主的社会与经济关系——它是另一种现实。前者问“虚拟世界有多逼真”,后者问“虚拟世界有多自由”。
二、游戏作为自由的空间
在深入全链上游戏之前,先得把“游戏”与“自由”的关系从哲学上理清。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在《游戏的人》中提出过一个至今震耳的论断:游戏不是文化的产物,而是文化的源泉——法律、战争、哲学、艺术乃至宗教,都能在游戏中找到原初形态。他对游戏的界定包含几个要素:游戏是自愿的——被强迫的游戏不再是游戏;游戏有自己的时空界限,遵循一套不同于日常生活的规则;游戏的目的在游戏自身之中,而非在游戏之外。其中“魔圈”(magic circle)的概念尤其要紧:游戏总是在与日常生活隔开的特殊时空中进行——运动场、棋盘、舞台、法庭——这个被划定的圈子有自己的规则与意义系统,与圈外的“真实”世界之间隔着一道无形的界限;进入魔圈,意味着自愿接受另一套规则,并在这套规则中寻找乐趣与意义。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把这层理解又推深了一步。他强调游戏的“自主性”,说道:“游戏的真正主体……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也就是说,当人真正投入游戏时,他不是在“利用”游戏达成外在目的,而是被游戏吸引和卷入——游戏有自己的运动节奏与展开逻辑,玩家既是参与者,也是被参与者。国内诠释学研究已经指出,这一游戏观正是伽达默尔真理观的枢纽:游戏先于游戏者而存在,规则对游戏者有主宰性。当代游戏哲学从另一端汇入了同一条河:阮(C. Thi Nguyen)把游戏界定为“以能动性为媒介的艺术”——玩家在游戏中暂时栖身于另一套能动结构之中,游戏因此构成一座“能动性的图书馆”。游戏之自由,不在于为所欲为,而在于自愿进入另一套规则并在其中获得新的行动可能。
这里还要接回第三章埋下的一条线。第三章曾借卡斯的“无限游戏”概念为比特币的持存方式辩护:它没有终局,其目的就是让游戏继续。这一概念在此与赫伊津哈的“魔圈”、伽达默尔的“游戏本身是主体”相遇——三者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三个面相:游戏是一个自足的、不从属于外在目的的意义世界;最高的游戏是那种任何一方都无法单方面终结的游戏。
那么,当代的商业数字游戏还配得上这些哲学描述吗?答案令人忧虑。大型在线游戏表面上提供了空前丰富的游戏体验,深层结构却被商业逻辑攥着:规则修改服从收入最大化,内容更新追随“参与度经济”(engagement economy)的指标——随机掉落的奖励、限时开放的活动、精确到分钟的留存曲线,无一不是用心理学精心调校的钩子。更要紧的是,当代在线游戏的“魔圈”由公司单方面划定——公司决定规则是什么、何时改、谁能玩;玩家积累的一切——角色、物品、成就、关系——终归是公司数据库里的记录,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处置。在这种结构下,游戏的自由只是一种被许可的自由,随时可以收回。被许可的游戏还是赫伊津哈所说的游戏吗?恐怕只能算它的商业仿制品。
三、自主世界:把“游戏本身是主体”写进架构
全链上游戏要从根上改变这一状况。游戏的规则(逻辑)、状态(数据)与资产(物品)全部以智能合约的形式部署在链上,由此带来三重结构变化。其一,规则透明且不可暗改:传统游戏的规则是黑箱,运营商可以悄悄调整掉率与数值;全链上游戏的规则任何人可审查,修改须经链上治理的公开流程。其二,资产真正归玩家:物品以 NFT 或代币的形式由玩家私钥控制,不可没收,可以在游戏之外自由交易,且原则上可以带进其他兼容的世界——一位玩家在某个链上世界赢得的剑,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当犁——此即“可组合性”与“互操作性”。其三,也是最激进的,世界自主存续:智能合约一经部署,游戏世界便开始独立运转,哪怕开发团队解散,只要区块链网络还在,世界就不会“关服”;由于合约开源,任何人都可以在原有世界上添砖加瓦,像在一个开放的乐高世界中那样无许可地扩建。
这在哲学上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自主世界”的构想,本质上是把伽达默尔的洞见转写成了技术架构。如果“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那么全链上游戏就是让这句话从现象学描述变成工程事实:游戏世界不再依附于任何外在主体——开发商、运营商——而作为一个自主运转的系统存在;玩家进入它、在其中活动和创造,但世界本身的存亡不系于任何人的善意。第三章的“无限游戏”在此也找到了它的游戏论归宿:一个无法被任何一方单方面终结的世界,才是结构意义上的无限游戏。
当然,全链上游戏眼下还谈不上“好玩”:交易确认慢、交互成本高、界面不友好,可玩性远逊于中心化游戏;怀疑者完全有理由问——一个没人玩的“自主世界”,自主给谁看呢?这一质疑对现状是成立的,但它把阶段性限制误当成了结构性死局。正如早期互联网因带宽只能传文字和低清图片,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不适合”视频;全链上游戏的价值不在当前的体验,而在它开辟的架构可能性:游戏世界可以独立于任何商业实体而自主存在——这个可能性一旦被演示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赫伊津哈在《游戏的人》末章还留下了一个警告:当游戏的自愿性与自足性被外在目的——商业利润、政治宣传——侵蚀时,游戏就退化为伪装成游戏的工具性活动。对照当代游戏产业,这个警告毫不过时:“氪金”机制、利用心理学设计的随机掉落与限时活动、把游戏时间换算成广告收入的商业模式——这些做法都是在魔圈上开出通往钱柜的暗门,使游戏从自由的活动蜕变为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全链上游戏并不能自动免疫——投机与炒作在加密生态中无处不在,“边玩边赚”(play-to-earn)的浪潮恰恰一度把游戏彻底金融化:当玩家上线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挖”,游戏就成了车间,魔圈就成了工位,这正是赫伊津哈所斥的伪游戏——但至少在架构层面,它为自主的游戏保留了可能:规则公开、资产自有、世界不灭。如果物理世界的自由需要宪政与法治来保障,虚拟世界的自由或许就需要开放协议与去中心化治理来保障。全链上游戏是这个大构想的一次小规模排练。而排练场上已经出现了新的角色:由大模型驱动的 NPC 开始在虚拟世界中即兴言谈,“游戏里都是谁”正在变成一个认真的问题——这把我们引向本章的下一个主题。
7.4 AI 的“精神分裂”与人类活动的三重危机
一、从就业焦虑到存在之问
前三节谈的是人类栖居与活动的虚拟空间,本节转向一个更紧迫的主题:人工智能对人类存在的挑战。自2022年底ChatGPT点燃这一轮AI热潮以来,局面一年一变:大模型先是嵌入办公、教育与科研的日常,随后“智能体”开始替人执行整段的工作流——订票、报销、写代码、做研究综述,人只在头尾过问。然而公共讨论却呈现出令人不安的单一性:几乎一切争论都围着“AI 会不会抢走我的工作”打转。就业焦虑当然是严肃的现实关切——弗雷(Carl Benedikt Frey)在《技术陷阱》中以详尽的历史分析表明,技术进步虽在长期创造了更多就业与更高生活水准,但在短期与中期往往造成严重的替代与冲击;工业革命时期英国手工织工的命运,完全可能在 AI 时代以新形式重演。
在进入分析之前,先把本章为何谈 AI 交代清楚——这不是赶题。第二章曾指出,现代密码学与计算机科学诞生于同一历史情境、出自同一批人之手:破译恩尼格玛的图灵与追问“机器能否思维”的图灵本是同一人。今日 AI 与区块链的交汇,因此不是两条陌生河流的偶遇,而是同源之水的重逢——一支发展了图灵的“机器能计算什么”,另一支发展了图灵的“计算如何守护秘密”。智能与信任,本是计算革命的一体两面。
但仅仅从就业角度理解 AI 是远远不够的。就业问题本质上是经济与社会政策问题——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原则上都能缓解替代的冲击。AI 对人类存在的真正威胁比失业深远得多:它触及的不只是人的经济生活,还有人的创造能力与政治行动的可能性。为了把这层威胁揭示出来,我将借助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提出的人类活动三分法。
二、劳动、工作与行动:阿伦特的三分法
阿伦特把人的“积极生活”(vita activa)分为三种活动:劳动(labor)、工作(work)与行动(action)。这三个词在日常汉语里几乎不分——labor 与 work都译作“劳动”或“工作”——阿伦特却偏要把它们掰开,因为它们回应着人类存在的三种不同条件。
“劳动”对应人的生物性条件:人是活的生物体,必须不断摄取、消化、维持。劳动是为满足生物性需要而进行的重复活动——耕种、烹饪、清洁、照料——其产物随生随灭:食物被吃掉,衣服被穿旧,打扫过的房间又会脏。劳动没有持久的成果,它是永无止境的循环,如西西弗斯推石。阿伦特把只从事劳动的人称为 animal laborans——王寅丽译作“劳动动物”——其存在方式与动物并无本质差别,都是被生物必然性驱使的循环生存。
“工作”对应人的世界性条件:人不仅是生物体,还是世界的建造者。工作创造持久之物——房屋、家具、艺术品、法典——其产物超越创造者的生命而存在,构成人所居住的“人工世界”。阿伦特称工作着的人为 homo faber,王译“技艺人”:他从自然中提取材料,按预先构思的蓝图把它造成持久的产品,在自然的流变之上立起一个稳定的人类世界。
“行动”对应人的政治性条件:人还是在公共空间中彼此言谈、共同行动的存在。行动是人在他人面前的言语和作为——阿伦特写道:“在行动和言说中,人们表明了他们是谁”——行动揭示的是某人是“谁”(who),而非他是“什么”(what)。行动不同于劳动(没有持久成果)也不同于工作(有预定蓝图),它内在地不可预测、不可逆转——言行一旦展开,后果便溢出行动者的掌控;阿伦特为这两重困境开出的药方也只能在人际之间生效:以宽恕补救不可逆,以承诺安顿不可测。行动是创生性的,能开启前所未有的事件链条;也是脆弱的,需要一个公共空间和他人的在场。在阿伦特看来,行动是三者中最具人类尊严的活动:唯有在行动中,人才作为独特的个体——而非可替换的功能单元——出现在世界上。
三种活动层级分明又相互依存:没有劳动的生物基础,工作与行动无从谈起;没有工作造就的持久世界,行动便没有舞台;没有行动赋予的意义,劳动与工作都沦为空转。阿伦特对现代社会的根本批判正在于此:现代社会把劳动捧上至高地位,把工作贬低为劳动的一种(工匠让位于流水线),又把行动逐出公共领域(政治让位于行政管理)——结果,现代人越来越像“劳动动物”:被消费循环驱使,丧失了创造持久世界的能力,也丧失了在公共空间中自主行动的意愿。
三、AI对劳动的替代:一个被过度讨论的问题
当代关于AI的讨论几乎全部压在三分法的第一层。“AI将取代多少岗位?”在政策、媒体与学术研究中占据了压倒性的位置。弗雷的分析提供了历史纵深:从 18 世纪的纺织机械化到 20 世纪的流水线,几乎每次重大技术变革都伴随大规模劳动替代;AI的新变化在于,它替代的不只是体力劳动,还有相当一部分脑力劳动——数据录入、文书处理、客户服务,如今大模型已经实际接手了其中不少。
有意思的是,这类可替代的工作——无论体力脑力——大多具有阿伦特所说“劳动”的特征:重复、消耗、不留成果。数据录入员的工作在完成的那一刻即被消耗——数据进了系统,录入过程本身不留下任何“作品”;客服的一通电话解决一个即时问题,通话本身不产生任何持久的制品。从阿伦特的视角看,AI 替代这类劳动,原则上并不伤及人的尊严——这些活动本就不是人类存在中最有尊严的部分。倒不如说,如果 AI 能把人从劳动循环中解放出来,让人腾出手来从事工作(创造)与行动(公共参与),这种替代甚至是一桩积极的变革。
当然,这个乐观判断立刻撞上现实的硬约束:在当代社会,劳动不仅是生存活动,更是收入分配与社会认同的主渠道。哲学上说劳动被替代无损尊严,现实中失去劳动就是失去收入、地位与安全感。弗雷详述了从卢德运动到大萧条的历史教训:即便技术进步长期有益,短中期的社会阵痛也绝不可轻慢。这里不再展开就业问题的经济学讨论——它已被充分讨论,且本书无意越俎代庖。真正要追问的是:AI 的影响是否止步于“劳动”这一层?如果是,那么 AI 的挑战再严峻,本质上仍是可以靠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与再分配来应对的分配问题;如果不是——如果它伸向了工作与行动——那问题就远比“如何应对失业”更根本:受冲击的将不是人的饭碗,而是人之为人的活动方式。
四、AI对工作的威胁:人工世界的瓦解
事实上,AI 正在明目张胆地侵入“工作”的领地。大模型已能生成质量可观的文章、诗歌、代码和剧本;图像与视频生成模型能造出夺人眼球的画面;编程智能体可以从需求描述直接交付可运行的软件;连科学发现这块工作的高地也已被部分攻占——蛋白质结构预测这类难题,如今交由机器完成已是常态。AI 不只是在取代重复性的“劳动”,它正在进入此前被视为人类专属的“创造”。
从阿伦特的角度看,这远比劳动替代更可忧。如果 AI 只替代劳动,人还能在工作与行动中安身——不再为谋生而劳作的人,仍可通过创造持久的作品在世界上留下印记。可当 AI 开始替代“工作”,第二根支柱也晃动了:如果 AI 几秒钟就能生成一篇比多数人写得更好的文章、一幅比多数人画得更精美的图,人作为“技艺人”的尊严何在?
这里需要一个区分:AI“创造”的作品与人通过工作创造的作品,在本体论上等同吗?阿伦特对工作的理解有个关键环节:工作始于预先构思的“形象”或蓝图,制造者按这一内在蓝图把材料转化为成品——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何这样做、成品应当是什么样子。 AI 的生成过程恰恰缺了这个环节:大模型基于概率预测逐词接龙,统计意义上模拟了语言的模式,却没有“意图”、没有“目的”、没有对成品的预期形象。这不意味着 AI 的产出在质量上必然逊色——许多任务上它已超过人类平均水平——但在阿伦特的框架里,工作的价值不只在产品,更在制造过程本身:正是在工作中,人确立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
因此 AI 对工作的威胁是双重的。一重是经济的:当 AI 生成的画作与画家数月的心血在视觉上难分高下,后者的市场价值必然受到冲击。另一重更根本:AI 动摇了人作为“世界之建造者”的自我理解——如果机器也能“建造”(生成文本、图像、代码乃至科学假说),建造还是人之独特性的标志吗?这一冲击有个值得玩味的落点:第二章所述的开源运动,本是“人类作为制造者的尊严”在数字时代的当代形态——成千上万的程序员为同侪的承认而协作筑造公共代码。如今 AI 生成的代码涌入开源仓库,连这块“技艺人”的最后自留地也被卷入了真伪难辨的洪流——这件事的象征意义,不亚于其实际影响。维纳(Norbert Wiener)早在1950年的《人有人的用处》中就预见了这一困境,他的判断很冷峻:人的价值在于做机器做不了的事,而当机器能做的事越来越多,才能平平者在劳动市场上将无物可卖。维纳忧虑的是自动化,而AI把他的命题从劳动一路推进到了工作。
五、AI对行动的威胁:公共领域的消亡
如果说 AI 之于劳动与工作的影响多少已被讨论,那么它对第三层——“行动”——的威胁所获的关注就少得多。而在我看来,这恰恰是AI对人类存在最深的威胁。
回顾阿伦特对行动的界定:行动以“复数性”(plurality)为条件——它需要不同的人在共享的公共空间中彼此面对,而非孤立的个体面对自然或材料。行动是政治的本质——不是狭义的政府事务,而是人与人共同商议公共事务的活动。AI 对行动的威胁至少有三层。
第一层是对公共话语空间的稀释。公共空间能充当行动的舞台,前提是参与讨论的各方是真实的行为者——有信念、有动机、要负责。当 AI 生成的文本、图像与视频大量涌入——今天网络上新增内容中机器生成的比例正节节攀升,深度伪造已能以假乱真,社交平台上的“机器水军”可以为任何立场批量制造“民意”——人们越来越难以判断一段言论是否出自真人。判断一旦不可能,公共话语便丧失其政治功能:一个无法区分真人言说与机器输出的“公共空间”,在阿伦特的意义上已不再是公共空间,而退化为充满噪音的信号管道。真正可怕的不是某一条假消息,而是普遍怀疑的氛围——当“任何声音都可能是机器”成为默认预设,真人的言说也将无人当真。
第二层是对自主判断力的蚕食。从信息筛选、购物推荐到政策分析,越来越多的判断被外包给AI。蚕食是渐进的:先让AI做不要紧的决定(推荐电影、规划路线),再让它做要紧些的(评估方案、起草意见),最终可能丧失独立判断的意愿与能力。在政治领域,这意味着民主的空心化:公民若靠 AI 的“摘要”与“分析”形成对公共事务的立场,民主所赖的自主政治判断便被架空——人们不再自己阅读、思考和形成立场,只负责在 AI 给出的选项中“点击”确认。人人仍在投票,形式上仍是民主,实质上自主的公民已退化为 AI 系统的“批准按钮”。斯蒂格勒把这种由技术造成的能力退化称为“无产阶级化”(prolétarisation)——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经济剥夺,而是更根本的知识与技能的丧失。当 AI 替人完成判断过程,人虽名义上仍是“决策者”,实际上已被剥夺了做出判断所需的经验与技能。
第三层最为根本:AI 消解着行动的独特性本身。阿伦特之所以把行动奉为最高的活动,是因为行动揭示每个人不可替代的“谁”。可当 AI 能模仿个体的文风与语调、合成以假乱真的音容,“独特性”本身就成了可复制之物。如果 AI 可以生成听起来完全像“你”的言论,你在公共空间中的言说还有独特性可言吗?当一切可被模拟,阿伦特意义上的行动——人之独特性的展现——还可能吗?
六、“精神分裂”的AI:没有自我的全能扮演者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提出一个概括性的命题:AI 对人类存在的威胁,可以描述为一种“精神分裂”。先做一个词义澄清:schizophrenia 由希腊语 schizein(分裂)与 phrēn(心智)合成,字面义即“分裂的心智”;现代精神医学恰恰反对把这一病名望文生义地理解为“多重人格”,而这里取的正是这个被医学弃用的字面本义——它描述的不是疾病,而是一种结构:AI 是一种没有统一自我的存在者,因而可以同时地、毫无矛盾地扮演阿伦特所区分的全部三种角色。
作为“劳动者”,AI 可以无休止地执行重复任务——不疲倦、不厌倦、不要报酬。作为“工作者”,AI 可以产出在功能上等同于人类作品的东西——文章、代码、图像、音乐。作为“行动者”,AI 可以在公共空间中“发言”——撰写评论、参与论战、以虚拟身份介入社会议题。它之所以能分饰一切角色,恰恰因为它没有“自我”:没有生物性需要(因此不真正劳动),没有对世界的执着(因此不真正工作),没有独特的人格(因此不真正行动)。AI 是一面镜子——它映出一切,却不拥有任何东西。镜子的比喻当然也有限度——镜子不会主动凑到你面前——但它点出了要害:在镜子里活动的不是镜子。
这种“分裂”之所以构成威胁,不在于 AI 在哪个单项上胜过人类,而在于它的存在模糊了劳动、工作与行动之间的界限,使人难以继续在这些活动中安放自身存在的意义。当一个没有自我的存在者也能“劳动”“工作”“行动”,这些活动作为人类存在之支柱的意义,就面临被掏空的危险。这一分析同时提示了当前 AI 讨论的一个结构性盲点:人们多把 AI 的影响当作“量”的问题(替代多少岗位?),较少追问“质”的问题(AI 如何改变了人类活动本身的意义结构?)。弗雷的历史分析提供了宝贵的纵深,但其问题域是劳动替代的经济后果,尚未延伸到活动的意义结构。而 AI 的真正挑战在于,它迫使人类重新追问:什么才是“人有人的用处”?
7.5 超越加速主义:“丰富”与“强化”的技术分类
一、加速主义光谱:从e/acc到d/acc
认清了 AI 的三重威胁,下一个问题自然是:如何应对?当代技术思想界在这个问题上大体排成一道光谱。一端是“有效加速主义”(effective accelerationism,e/acc):技术进步是人类福祉的根本驱动力,应当不惜一切地加速,任何减速的努力——无论出于安全还是伦理——都是短视有害的;人类的一切问题,从贫困疾病到气候与太空,最终只能靠更多更快的技术创新来解。这套话语在硅谷创业圈风行,并不令人意外——第一章曾借特纳的研究指出,从《全球概览》到电子前沿基金会,把技术当作救赎之路的乌托邦信念是硅谷一脉相承的文化血统;e/acc不过是这一血统在AI 时代的代际变体——只是反文化的公社换成了风投的推特,“工具赋予个人力量”的信条原封未动。光谱的另一端是各色技术怀疑论或“减速主义”。这一立场在人文学者与部分社会活动人士中更常见,盯住的是技术的负面后果——失业、不平等、隐私侵蚀、民主退化乃至生存风险;最激进者主张对前沿 AI 的训练施加严格限制甚至暂停,以便社会有时间消化和管控变革,2023年春那封征集了上万签名的“暂停巨型 AI实验”公开信便是标志。
以太坊创始人布特林(Vitalik Buterin)在 2023年底的长文《我的技术乐观主义》中提出了一个试图跳出两端的立场:d/acc,防御性加速主义。他的核心论点是:不应笼统地给所有技术加速或减速,而要区分技术的类型——有利于“防御”的技术(信息安全、生物防护、去中心化治理)应当加速,可能造成大规模不可逆伤害的技术(自主武器、失控的超级 AI)则须审慎。他把“d”展开为多重含义:defense(防御)、decentralization(去中心化)、democracy(民主)、differential(差异化);在2025年初的续篇中,他又把加密技术、AI安全的责任规则与全球算力“软暂停”机制纳入同一框架——加密与 AI 安全两条议程在他笔下正式合流。布特林是当代少有的“哲学家工程师”,其十年文章的结集已成为研究区块链思想史的一手文献。
二、单向度的速度之争
d/acc 比不加区分的加速主义高明,这一点应当承认。但无论 e/acc 还是 d/acc,骨子里仍共享一个未经审视的前提:把技术进步看成单一维度上的量变——分歧只在快慢。这种思维方式,恰是马尔库塞所诊断的“单向度”。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指出,发达工业社会造就了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它消除了对现存秩序的一切否定性维度,使人只能在既有框架内想问题,无法设想根本不同的替代方案。套到技术领域:“单向度”表现为人们只会沿着“更多、更快、更高效”的轴线想象技术进步,却不追问进步的方向本身对不对、效率所服务的目的值不值。
把这面镜子照向当前的 AI 之争:加速派喊“快一点”,减速派喊“慢一点”,双方争的都是速度,很少有人问方向——我们正在发展的是什么样的 AI?它服务什么目的、嵌入什么社会关系?有没有可能存在一条根本不同的路径:不以“更高效地替代人类”为目标,而以“增强人的创造力与自主性”为目标的 AI?d/acc 比 e/acc 多走了一步——它至少区分了好技术与危险技术;公平地说,布特林把“d”扩展为去中心化与民主,已经溢出了纯粹的安全考量。但其框架的主轴——防御性还是进攻性——依然是单向度的:它衡量的是技术的风险,而不是技术所促进的人类活动的类型与质量。一种技术哪怕在安全意义上全然“防御”,若它推动的仍是劳动的自动化与人的去技能化,那么对阿伦特所说的工作与行动,它照样有害。
三、丰富与强化:另一种技术分类
要跳出快慢之争,就得换一把尺子。我提议区分两类技术:“强化生产的技术”(technologies of intensification)与“丰富生活的技术”(technologies of enrichment)。前者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速产出为首要目标——当代 AI 的主流方向,从大模型到自动化系统,大体属于此类:找到人正在做的任务,用更快更便宜更少出错的方式做掉它;结果是效率上升,人在过程中的参与和能动性下降。后者以扩展人的体验、增强人的能力、深化人与人的联系为首要目标——一把好乐器不取代音乐家,而让音乐家奏出独自无法实现的音乐;一种好的通信工具不取代交往,而让人跨越山海维持情谊。丰富生活的技术并非不提效率——它往往也提——但效率是增强人之能力的副产品,不是目的本身。
这一区分并非凭空发明,它有思想史的根基。芒福德 1964年在《技术与文化》杂志上发表的著名论文《权威技术与民主技术》区分了两种技术传统:“民主技术”分散、小规模、服务于多样的人类需要——手工工具、农耕技艺、地方性的能源;“权威技术”集中化、大规模、以效率和控制为导向——大型水利工程、工厂流水线、军事技术体系。芒福德认为技术史的悲剧在于权威技术对民主技术的碾压——不是因为前者更能满足人的需要,而是因为它更善于集中权力。
斯蒂格勒的概念(上一节已引入其“无产阶级化”)提供了另一个参照。他区分技术与人的两种关系:一种是技能化的(qui déprolétarise,直译“去无产阶级化”),技术在增强人的同时也培养人的技能——学乐器须经年累月,这过程本身就是能力的生长;另一种是去技能化的(qui prolétarise,直译“使无产阶级化”),技术在提供便利的同时拿走人的能力。注意这里的译名方向:斯蒂格勒的“无产阶级化”指的就是技能被剥夺,所以“去无产阶级化”恰恰是技能的归还——汉语直觉容易把两个词弄反。一个现成的例子(这是我的发挥,不是斯蒂格勒的原例):GPS导航让人不再需要记路认图,方向感随之萎缩。在斯蒂格勒看来,当代数字技术——社交媒体、推荐算法——大体属于使人“无产阶级化”的一类:给信息便利,收注意力与判断力的税。
海德格尔的思想也能在此获得新解。第六章已详论“集置”(Gestell):现代技术把一切存在者框定为可“订造”(bestellen)、可“促逼”(Herausfordern)的持存物。但海德格尔在同一篇演讲中引荷尔德林的诗句说:“但哪里有危险,/哪里也生长着救渡。”技术把一切化约为资源的同时,也潜藏着超出这种化约的可能——只是这种可能不会自动兑现,须靠人主动追问并开辟与技术的另一种关系。
那么区块链站在这把尺子的哪一边?我认为它在结构上更接近“丰富生活的技术”。区块链的核心功能不是提高生产效率——论算力效率,它远不如中心化数据库——而是重新分配权力与所有权:让个体真正拥有数字资产,让社区自主治理自己的事务,让经济活动无需信任中介即可进行。这些功能服务的不是“更快完成任务”,而是“更自主地参与社会”。在芒福德的分类中,区块链靠近民主技术;在斯蒂格勒的分类中,它靠近“去无产阶级化”——使用区块链钱包要学私钥管理、读懂智能合约、参与社区治理,这些学习本身就是能力的培养。当然,这是就架构倾向而言的判断,不是给现实开脱——投机赌场化的加密市场恰恰是反例——但架构的倾向决定了争夺的余地。
四、拓展维度,而非调整速度
如果以上分析成立——当前技术讨论的病根在“单向度”的方法论,而不在快慢之间站错了队——那么出路就不是调速,而是开辟新的维度。具体而言有三件事。其一,在 AI 发展中自觉区分“替代人类”的 AI 与“增强人类”的 AI,并优先发展后者。这个区分归根到底是一个价值选择:把人看作效率偏低的信息处理器(于是理应被更高效的 AI 换掉),还是看作不可替代的意义创造者(于是应当被技术增强和解放)?增强人类的 AI 不替人判断,而为人的判断提供更丰富的信息与更多元的视角;不替人创造,而为人的创造提供新的工具与材料——它之于心智,应当像乐器之于音乐家,而不像自动钢琴之于钢琴家。其二,在数字基础设施中自觉引入去中心化架构,防止技术权力过度集中——区块链在此不是万灵药,它解决不了 AI 带来的所有问题,但它至少可以确保 AI 的发展不被少数巨头彻底圈占。其三,在技术政策与公共讨论中引入阿伦特式的多维标尺:评价一项技术,不能只看 GDP 与生产率,还要问它是否增进了人作为创造者与行动者的能力,是否守住了公共空间的复数性。
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的结尾引用本雅明的话:“只是因为有了那些不抱希望的人,希望才赐予了我们。”也就是说,正因为当前的技术发展呈现出单向度的趋势,超越它的可能才显得清晰。区块链不是 AI 的对手,也不是它的替代品,而是为技术未来添上另一个维度——所有权、自主性与去中心化的维度——与 AI 的智能维度互补。下一节就来看这种互补在现实中如何可能。
7.6 AI 与 Web3 的协同:多元世界的技术基础
一、AI的垄断危机
先正视 AI 发展中一个日益严重的结构性事实:集中。时至今日,最前沿的大模型几乎全部出自少数巨头及其盟友之手——OpenAI 与微软、谷歌、Anthropic、Meta、xAI,再加上几家追赶中的大厂。这并非偶然:训练一个前沿模型所需的算力、数据与工程人才动辄以数十亿美元计,只有最雄厚的组织负担得起。于是 AI 领域正在形成一种类似二十世纪初石油工业的寡头格局:少数握有关键资源——算力、数据、人才——的巨头控制了整条产业链,中小参与者只能在巨头开放的 API 上做边际开发。第一章曾引吴修铭的论断:每一种新的信息技术——电话、广播、电影——都从开放走向垄断。AI 正以更快的速度重演这个“循环”:从开放的学术研究到少数巨头的算力城堡,它走完从草根到寡头的路程不过十年。互联网时代尚且有“大学生在宿舍里改变世界”的神话,而在大模型时代,连入场券都印着九位数的价格。平台资本主义的逻辑,在 AI 身上找到了迄今最昂贵的载体。垄断的代价不只是经济的:当 AI 的研发权集中在少数企业,AI 的发展方向就不可避免地由这些企业的商业利益与文化偏好主导——单一文化语境里长出的AI,再善意也难以充分容纳人类需求与价值的多样性。
当然,垄断的图景近年出现了一个重要变数:开源模型。Meta 的 Llama 系列、中国的 DeepSeek 等开放权重模型,显著缓解了使用层面的垄断——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部署、微调。国内学者已经指出,开源与闭源两条路线之争,关乎大模型时代全球秩序是走向霸权还是走向协商。但开放权重不等于去中心化:模型的训练议程、数据取舍与价值对齐仍由发布方一手裁定,算力依旧集中在几家云厂商。更根本的问题在于:关于“人类应当如何与 AI 共处”的重大决策——什么可以生成、什么必须拒绝、AI 该表现出何种“价值观”——实际上由极少数企业的决策层拍板。这些决策固然以“安全”与“负责任”的名义做出,国内技术伦理学界也已把“价值对齐”当作核心议题来讨论,但其实质仍是:少数人在替全人类决定 AI 的性格与边界。在阿伦特的政治哲学里,这正是“行动”的反面——不是复数的人在公共空间中共同商议,而是少数掌权者在封闭空间里单方面裁决。
二、去中心化AI:可能与幻象
区块链为打破 AI 垄断提供了一种结构性的备选方案。这个构想骨子里是第一章巴兰问题在智能时代的重演:巴兰当年追问,把整个通信体系压在少数中心节点上是否过于脆弱,并以分布式拓扑作答;今天的问题变成了——当智能成为基础设施,把它压在少数中心节点上是否过于危险?去中心化 AI 试图用同一种拓扑回答新的问题。具体而言,区块链可以提供 AI 发展所需的三类去中心化基础设施。在算力方面,Akash、Render 等去中心化计算网络试图把散落全球的闲置算力汇成一个不受单一实体控制的市场;在数据方面,区块链可为“数据主权”提供技术担保——当前大模型的训练数据多半来自对用户内容的无偿圈占,堪称数据的“圈地运动”,而可验证的数据控制权让个人与社区得以在透明条件下决定自己的数据是否、如何被用于训练。这不是一种“反AI”的立场,而是一种“让数据的主人在AI的发展中拥有发言权”的立场。在治理方面,DAO 为 AI 的集体治理提供了制度模型——与其让企业高管独断“对齐”的方向,不如让用户、开发者与受影响者共同参与规则制定;这种治理当然面临参与度低、效率低、易被操控等现实难题,但至少在原则上,它比企业内部的闭门裁决更接近阿伦特所说的公共行动。还有一层常被忽略的适配:随着能自主交易、自主行事的 AI 智能体涌现,机器需要自己的身份与支付轨道——没有身份证件的智能体开不了银行账户,而加密协议天然是机器可直接调用的金融与身份基础设施;已有研究提出以区块链、智能合约与DAO对自主智能体实施分级注册与监督的治理框架。
但这里必须泼一盆冷水。对市面上打着“去中心化 AI”旗号的项目,近年的实证研究给出了相当无情的诊断:主要的“AI 代币”项目大多严重依赖链下计算,所谓去中心化往往名实难副——链上的只是代币,智能仍在中心化的服务器里。这盆冷水泼得对。去中心化 AI 在今天更多是一种架构上的可能性,而非已兑现的现实;把它当成营销词,正是对这种可能性的透支。承认这一点并不取消论证——第一章的分组交换、第三章的比特币,起步时同样被讥为玩具——但它提醒我们把“应然的架构”与“实然的泡沫”分开来谈。
三、多元社区与多方向的AI:计算机的两个孩子重逢
现在可以提出本章的核心论点了:AI 的未来不应是少数企业主导的单一轨道,而应是多元社区沿不同方向探索的多条路径。一句话:只有打破单向度的价值,多元社区才能发展多方向的AI。
这个论点在认识论上主张:不存在唯一“正确”的 AI 方向。什么样的 AI 算好,取决于使用者的需要、价值与生活方式——农业社区与金融都市所需的 AI 可能根本不同,强调个人自由的文化语境与强调集体和谐的文化语境对“合适的 AI”的期待也大异其趣;若AI的发展全由硅谷文化主导,全世界就只能用反映硅谷价值观的AI,无论这种价值观在当地语境中是否合宜。在政治上它主张:AI 的发展权不应被垄断——这不只是反垄断经济学的考虑,也是阿伦特式的关切:当关乎人类未来的技术决策由少数人做出,公共领域就在最需要它的时刻缺席了。在技术上它主张:区块链与 AI 的协同不是“区块链+AI”的拼盘,而是架构层面的互补——AI 提供智能(处理信息、识别模式、生成内容),区块链提供自主性(确权、透明、去中心化治理);两者结合意味着智能不必以集中为代价,自主不必以低效为代价。国内学界有一个传播很广的概括:人工智能是生产力的革命,区块链是生产关系的革命。用本书的语言说:生产力的革命决定人类能做什么,生产关系的革命决定这种能力归谁支配——前者不配上后者,解放就会变成新的依附。
读到这里,第二章埋下的那条线索可以收拢了。计算机有两个孩子:一个是人工智能,继承了图灵“机器能否思维”的追问;一个是密码学,继承了图灵“计算如何守护秘密”的实践。两兄弟分头长大了七十年——一个住进了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一个散居在千万个节点上——如今在数字文明的关口重逢:AI 把“智能”推向极致,却带来集中化的危险;区块链把“信任”铸入协议,却苦于自身的笨重。各自的短处正是对方的长处,这不是巧合,而是计算革命内部的自我补全:智能与信任,本就是同一场革命的一体两面。布特林把加密技术纳入 AI 安全议程的努力,正可以看作这场重逢在工程层面的第一份会谈纪要。
四、从技术基础到人类解放
以上论述难免被批评为过于乐观——区块链远未成熟,加密生态中投机与欺诈丛生,我无意否认。但技术史的教训是:一项技术的长期意义,往往不取决于其早期的混乱,而取决于其架构开辟的可能性空间。互联网在 1990年代的泡沫与骗局不比今天的加密世界少,却没有妨碍它重塑文明——这一“从玩具到基础设施”的模式,本章已一再遇见。
本章走过的路可以这样收拢:元宇宙不是 VR 的升级版,而是多条技术趋势的汇聚,其核心在数字世界的社会—经济自主性——区块链为它提供所有权与治理的地基,时间偏向的媒介为“世界”提供持久性;全链上游戏把伽达默尔“游戏本身是主体”的洞见写进了架构,为虚拟世界中的自由提供了一次小规模排练;AI 对劳动、工作与行动的三重威胁表明,真正的问题不是机器抢走多少岗位,而是一个没有自我的“全能扮演者”如何掏空人类活动的意义结构;应对之道不在加速与减速之间,而在区分“强化生产”与“丰富生活”两类技术,让智能与自主性互补,让多元社区发展多方向的 AI。把这几条线拧在一起的,是同一个追问:数字技术究竟把人当作什么——可优化的资源,还是不可替代的创造者与行动者?
维纳那本书的书名本身就是论题:人有人的用处——技术的最终目的不是替代人,而是把人用在人的位置上。这一命题在AI时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当AI在功能上日益逼近人的各种活动,“使人成为人”的技术路径必须被明确地辨认和坚持。区块链未必是通向这一目标的唯一道路,但它所代表的去中心化、自主权与多元性,是这条道路绕不开的路基。不过,数字世界的自由终究要落回现实世界中人的解放——货币与国家、共同体与个体、劳动与自由,这些最古老的政治哲学问题将以崭新的形态回来。这就是下一章的主题。
第八章 网络国家与数字时代人的解放:区块链的社会哲学
区块链自诞生之日起就不只是一个技术方案,更是一个社会想象。比特币创世区块里嵌着一行新闻标题——“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第三章曾指出,这是对救市政策的无声抗议。一项技术把社会批判刻进自己的第一个数据块,这在技术史上近乎绝无仅有:区块链从出生起就承载着对另一种社会组织形式的渴望、对权力安排的不满,乃至对“人的解放”这一古老命题的重新想象。前几章分别在价值哲学、科技哲学与数字世界的未来等层面展开讨论,本章把视野放到最大——社会哲学。
本章的问题清单如下:区块链与社会主义理想之间是否存在出人意料的结构性共鸣(8.1)?“激进市场”理论为加密运动提供了怎样的政治哲学资源(8.2)?超人类主义与加密文化有何内在关联(8.3)?“网络国家”的构想能否重塑民族国家的主权逻辑(8.4、8.5)?最后,在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的双重变革之下,马克思和阿伦特关于人的解放的经典论述将获得怎样的新生命(8.6)?最后一节同时也是全书哲学论述的收束:我将在那里提出一个把马克思的解放理想与阿伦特的政治哲学结合起来的综合框架。
8.1 区块链与社会主义理想的交汇
一、一个出人意料的亲和性
把区块链和社会主义放在一起谈,乍听上去近乎范畴错误。比特币社区的主流意识形态是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ism):限制政府权力、保护私有财产不受国家干预、反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垄断——桩桩件件都与社会主义传统中的集体所有制、国家调控和社会公平针锋相对。本书第二章描绘的思想谱系——从密码朋克到奥地利学派——也确实始终站在国家干预的对立面。那么,二者之间还有什么可谈的呢?
有的。只是这种亲和性不在政治立场的趋同,而在问题意识的共鸣——二者诊断的病症在相当程度上是同一个,尽管各自开出的药方南辕北辙。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集中于三个概念:异化 (Entfremdung)、剥削和商品拜物教(Warenfetischismus)。有意思的是,中本聪创造比特币的动机——尽管用的是全然不同的话语——在结构上与这三重批判一一呼应。我无意把这种呼应夸大为思想的血缘:中本聪在其有限的公开文本中从未引用过马克思,他的思想资源明明白白来自密码朋克运动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但正如韦伯所说的“选择亲和性”(elective affinity),思想的结构共鸣可以独立于思想的谱系而存在。
而且这并非孤鸣。法国哲学家阿利扎尔径直提出了“加密共产主义”(cryptocommunism):在他看来,区块链使“货币这一生产资料的集体占有”第一次在技术上成为可能。在中文学界,高奇琦把区块链与民族国家、股份公司并列为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社会发明”,并下了一个广为征引的判断:人工智能是生产力的革命,区块链是生产关系的革命。第六章与上一章都曾引及这个论断,此处关键的是它的另一半意味:“生产关系”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行。区块链动的若真是生产关系,那么用马克思的眼光打量它,就不是牵强附会,而是顺理成章。
先看异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述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异化、同劳动过程相异化、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四重异化环环相扣:正因为劳动者无法掌控劳动过程,他才被剥夺了劳动产品;正因为类本质被否定,他才在人际关系中感到敌意而非联结。把目光转向当代金融体系,一种结构相似的异化随处可见:普通人把劳动所得存入银行,银行随即拿这些存款去投资放贷,储户对自己的钱被如何使用既无知情权也无控制权。2008年的金融危机把这种异化的后果暴露得最为触目:数以百万计的普通人因金融机构的冒险而失去住房和毕生积蓄,制造危机的银行家们却在政府救助下安然脱身。比特币的设计理念——个人直接掌控自己的资产,无需信任任何中介——在结构上正是对这种金融异化的技术性回应。当一个人握有比特币的私钥,他与自己的财产之间就不再隔着任何中介:没有银行可以冻结他的账户,没有机构可以拿他的钱去冒险。这种“自我托管”(self-custody),出发点是自由主义的产权保护,效果上却是一种反异化的安排。
再看剥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生产机制:工人创造的价值大于他得到的工资,差额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而在当代货币体系中,还存在一种更隐蔽的价值转移: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增发货币,购买力被稀释,持币者的实际财富缩水——在其批评者看来,这无异于一种无需任何民主程序授权、向全体持币者开征的隐性税收。奥地利学派称之为“通胀税”;若换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这不啻为一种制度化的价值转移——从劳动者和储蓄者流向政府和金融体系的单向转移。比特币的固定供应量设计(总量上限 2100万枚)从根本上封死了这条通道:没有任何实体能靠增发来稀释持币者的购买力。
最后是商品拜物教。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商品仿佛自带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它的“价值”仿佛内在于商品本身,而非人类劳动的社会性凝结。这种拜物教结构在货币领域表现得最为彻底:人们把法定货币视为天经地义,从不追问为什么一张印着数字的纸可以换来真实的商品,为什么中央银行有权决定货币的发行量,货币制度背后的权力关系是什么。比特币的出现,连同围绕它兴起的整个加密货币运动,在客观上起到了“去拜物教化”的作用:它迫使人们重新审视货币的本质,认识到法币并非自然之物而是一种权力建构。正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要揭开商品拜物教的面纱,比特币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法币制度之“自然化”面纱的一次撕扯——它未必给出了正确的答案,但它把被遗忘的问题重新变成了问题。
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与工人自管理
如果说比特币在货币领域呼应了马克思对金融资本主义的批判,那么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在组织形态上与社会主义传统的对应还要更直接。第四章结尾曾把 DAO称作一座治理实验室,并提到合作社运动两百年来摸索的问题——集体所有如何运作、民主决策如何不流于形式——正在链上以前所未有的密度重演。DAO 与工人自管理理想之间,存在着值得认真对待的形式对应。
工人自管理是社会主义运动中源远流长的理想。从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到巴黎公社的实践,从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制度,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合作社运动,劳动者对生产过程的民主控制始终是社会主义理想的核心成分。它的核心主张是:劳动者不应只是被雇佣的执行者,而应当是生产决策的参与者和剩余的分享者;企业不应是资本家的私产,而应是全体劳动者共同管理的事业。
DAO的组织结构与这一理想在形式上若合符节。在典型的DAO中,决策不由单一管理者或股东做出,而由代币持有者投票达成;规则不由管理层单方制定和解释,而是编码在公开透明的智能合约之中;财务状况不是锁在保险柜里的商业机密,而是任何人可随时在链上查验的公开记录。没有 CEO,没有董事会,没有层级分明的科层体系——至少在理想形态上,DAO重组了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
但必须立刻指出:这种对应是形式的而非实质的。DAO 的代币持有者并不等于工人——代币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到,持币不等于为组织贡献过劳动。事实上,许多DAO的代币高度集中在少数早期投资者和创始团队手中,普通参与者的实际决策权微乎其微。这种“一币一票”的财阀统治(plutocracy),偏偏延续了马克思所批判的“以资本而非劳动决定权力”的逻辑。马克思主义学界对数字资本主义的批判在此完全适用:数字劳动同样是生产性劳动,数字资本并没有改变资本积累的本性。倘若DAO只追认资本、不追认劳动,那它就不是什么“自由人联合体”,而只是披着去中心化外衣的资本集中体。
当然,实验室的意义就在于容许试错。第四章述及的那些修正机制——基于贡献度的治理、二次方投票(下一节详论)、不可转让的灵魂绑定代币(SBT)——方向是同一个:把 DAO 从“谁出钱多谁说了算”的资本逻辑,推向“谁贡献多谁发言权大”的劳动逻辑。而后者,正是工人自管理理想的核心原则。
三、关键的张力:自由主义外壳与社会主义内核?
这里需要把立场说清楚:我绝不是在主张区块链“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也无意给这项技术贴上任何政治标签。区块链是一种基础设施,它既可以服务于自由主义的目标(保护私产、规避监管),也可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目标(合作社的透明治理、公共物品的民主分配)。真正值得玩味的是一个更微妙的现象:区块链社区在意识形态上是压倒性的自由意志主义乃至无政府资本主义,但他们造出来的工具——去中心化治理、透明的公共账本、无需许可的金融基础设施——在结构上却为社会主义式的组织形态准备了条件。
这种“自由主义外壳、社会主义内核”的张力并非没有先例。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创造着消灭自身的条件:大工业把劳动者集中起来,为他们的联合提供了可能;世界市场打破地方壁垒,为国际主义创造了条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准备物质条件——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洞见之一。类似地,加密社区的自由意志主义者在追求“个人主权”的路上,也许正在不自觉地为新型的集体组织形式奠定技术基础。自由意志主义者发明了 DAO,而 DAO的逻辑指向的却可能是某种数字合作社。
这并非局外人的一厢情愿。加密社区内部已有人喊出同样的判断:自称“区块链社会主义者”的达维拉既反对主流的加密资本主义,也反对左翼对这项技术的全盘拒斥,主张把区块链用于工人合作社、公共物品与“加密公地”。内外两面的声音合起来提示我们:围绕区块链的意识形态光谱,远比“右翼玩具”的刻板印象来得丰富。
马尔库塞的诊断(上一章 7.5节已引)正在于此:发达工业社会通过技术合理性的全面渗透,消弭了否定性思维的空间,使人不再能够想象一种根本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从这个角度看,区块链的意义或许不在于它已经实现了什么,而在于它重新打开了社会想象的空间:金融体系可以不依赖中央银行,组织可以不依赖科层制,信任可以不依赖权威机构——即便这些替代方案远未成熟、毛病众多,“替代方案是可能的”这一认知本身就具有解放性。在新自由主义“别无选择”(There Is No Alternative)的口号笼罩数十年之后,恢复想象不同可能性的能力,已经是一桩了不起的事。
8.2 激进市场与加密运动的政治哲学
一、波斯纳与韦尔的《激进市场》
2018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Eric Posner)与微软研究院经济学家韦尔(Glen Weyl)合著出版了《激进市场》,副标题相当扎眼——“根除资本主义与民主以实现一个公正社会”。两人提出了一系列大胆的制度设计,试图用更彻底的市场机制来医治资本主义的痼疾——不是用社会主义取代市场,而是用更“激进”的市场修正现有的市场。
书中最具创造性的提案是哈伯格税(Harberger Tax)——一种全新的财产制度。在哈伯格税之下,所有财产所有者必须公开为自己的资产设定一个自评价格,并按这一价格缴纳一定比例的年度税款;关键在于,任何人都可以按所有者的自评价格买走该资产,所有者不得拒绝。这个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内在的平衡机制:自评价格定得过高,税就交得多;定得过低,资产就有被人买走的风险。其哲学前提是对传统私有产权概念的根本挑战:它否认“绝对私有产权”的正当性,转而主张一种“共有自评税”(Common Ownership Self-Assessed Tax, COST)制度——个人对资产的占有始终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而非绝对的、永恒的。
哈伯格税直接触及政治哲学中最古老的争论之一:财产权的正当性根据何在?洛克主张,人通过劳动与自然物的“混合”获得对该物的自然权利。诺齐克在洛克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持有正义”的绝对性——只要财产的获取过程正义,任何再分配都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波斯纳和韦尔则从效率与公平两面挑战这一传统:绝对私有产权不仅在道德上可疑——凭什么最先占有某物的人就永远占有它?——在经济上也是低效的:产权的垄断性使资源无法流向最能利用它们的人。哈伯格税以强制性的市场机制打破这种垄断性,在理论上实现更高的配置效率。
二、二次方投票与二次方资助
二次方投票(Quadratic Voting)并不是本书第一次提到——第四章在 DAO 治理史中已经述及它与灵魂绑定代币的实验。这里要补上的,是这些机制的政治哲学来源。在传统的“一人一票”制度中,每个人对每个议题拥有等量的影响力,无论他对议题的关切深浅。二次方投票允许投票者在不同议题上投下不同数量的选票,但购买额外选票的成本按平方递增:投1票共花费1个积分,投2票共花费4个,投3票共花费9个,依此类推。它要在“一人一票”的形式平等与“一元一票”的市场逻辑之间走出一条中间道路:人们可以对自己最关心的议题投入更多影响力,但平方递增的成本结构卡住了富人用钱买决策权的路——边际影响力越买越贵。
布特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值得专门一说。他对激进市场的兴趣远不止于理论好奇:他在多篇博客文章中详细讨论哈伯格税与二次方投票在区块链生态中的应用,并亲自参与把这些理论翻译成可部署的智能合约。这种“哲学家—工程师”的双重身份在加密社区并不罕见——布特林十年来的文章后来由传播学者施奈德编为《权益证明》文集出版,俨然一部以太坊的思想自传。理论构想与技术实现之间的距离,在区块链领域被压缩到了最短:智能合约使复杂的制度设计可以直接编码为自动执行的程序。
二次方投票的逻辑在加密世界最显著的落地是二次方资助(Quadratic Funding)。布特林与希齐格、韦尔合写的论文2018年以《自由激进主义》(Liberal Radicalism)为题发布预印本,2019年正式刊出时改题《资助公共物品的灵活设计》。其核心思想是:一个项目获得的匹配资金,不与捐款总额成正比,而向捐款人数的广度倾斜。假设项目 A 获得 1个人的 100 元捐款,项目 B 获得 100个人的每人 1 元——直接捐款总额相同,但在二次方资助机制下,项目 B 将得到远高于 A 的匹配资金,因为它得到了更多人的支持。广泛获得小额支持的项目——也就是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项目——被放大,只讨好少数金主的项目则不被放大。
回到第一章的一个细节:伯纳斯-李把万维网无偿献给公众,而开放协议的维护者此后长期处于无人供养的境地。Gitcoin 的二次方资助正是对这一互联网时代遗留问题的制度回应——它试图让“谁来供养公共物品”本身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公共决策,而非依赖个别理想主义者的自我牺牲。自 2019年以来,Gitcoin 已通过这一机制向以太坊生态的开源项目分配了数千万美元。在传统模式中,公共物品资助的决策权要么集中于政府官僚(财政拨款),要么集中于少数富人(私人慈善);二次方资助把决策权分散给广泛的社区成员,又靠数学结构避免了简单多数决的粗暴。
三、批判性审视:激进还是精致的自由主义?
尽管“激进市场”的提案在制度设计上颇具创造性,仍有必要对它做一番批判性的审视。先从哲学预设看:《激进市场》的整套方案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社会问题可以通过更好的市场设计来解决。这个前提本身就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者会指出,市场机制设计得再精妙,也无法解决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哈伯格税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它不触及生产关系的变革;二次方投票可以改善决策的质量,但它仍在既有的政治经济框架内运作。换言之,“激进市场”的激进只在制度技术层面,而不在社会结构层面。
再从实践效果看:哈伯格税在最彻底的形式下将制造一种永恒的不安全感——没有人能确保自己的财产不被买走。对住房这类关乎基本生存的资产,这种不安全感尤其成问题。波斯纳和韦尔也承认这一点,建议对必需品豁免或降低税率——但豁免一旦开始,“激进”的锋芒便已钝化。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二次方机制仍以“理性经济人”为隐含的人性假设:它假定人们能够理性评估自己对各议题的关切并据此分配资源。这忽视了社会结构对偏好的深层塑造——在高度不平等的社会里,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的人,谈何从容参与复杂的二次方决策?形式上的制度平等并不自动转化为实质上的社会公正。
这场争论在 2024年得到了一个戏剧性的注脚:同一年里,三位分析哲学家出版《抵抗之钱》,系统论证比特币作为“抵抗之钱”在货币政策、抗审查、隐私与金融包容上利大于弊;戈伦比亚的遗著《赛博自由意志主义》则给出针锋相对的总判词:加密货币自始就是右翼意识形态的技术表达,所谓“抵抗”不过是反国家叙事的变奏。两部书各执一端,却共享同一个前提:区块链的政治含义不由代码自动决定,而要在政治哲学的法庭上逐项审理。本书的立场介于二者之间——既不把加密技术奉为解放的福音,也不把它贬为意识形态的赘疣。
平心而论,《激进市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具体方案是否可行,而在于它开辟的思考方向:用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的工具重新想象社会制度。而区块链为这种想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实施平台——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复杂的投票与分配规则,链上治理保证规则透明且不可篡改,代币经济为各种激励机制提供低成本的试验场。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不是某一种政治哲学的工具,而是政治哲学实验的通用基础设施:它让各种替代性制度设计的“快速原型化”成为可能。制度的对错可以争论,但让制度之争从书斋走进试验场,这件事本身改变了政治哲学的处境。
8.3 超人类主义、长生与 Web3
一、加密文化中的超人类主义底色
在区块链社区——尤其是硅谷和以太坊社区——的文化氛围里,一种名为超人类主义(transhumanism)的思潮占据着显著却很少被正面讨论的位置。超人类主义主张运用先进技术增强人的身体与认知能力,最终突破衰老和死亡的自然限制。这种思潮在加密社区的核心人物中分布得异常密集:布特林公开支持抗衰老研究,并多次以加密货币向长寿研究机构捐赠,累计达数百万美元之巨; PayPal 联合创始人、比特币早期投资者蒂尔(Peter Thiel)是超人类主义运动最著名的金主之一;而第三章述及的哈尔·芬尼——比特币第一笔交易的接收者——2014年因渐冻症去世后,依其遗愿接受了人体冷冻保存,期待未来的技术将他复苏。这个细节在第三章只是一笔带过的史实,如今可以获得它的思想史定位:加密文化与超人类主义在这个人身上交汇——他既是算法货币的第一位接受者,又是技术不朽的一位践行者。
这种人事上的重叠并非偶然。我认为,加密文化与超人类主义之间存在一种深层的选择亲和性,根子在二者共享的一个信念:人类当前的处境——无论是受制于中央银行的金融秩序,还是受制于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不是不可更改的宿命,而是可以靠技术手段加以超越的暂时限制。两场运动共同的精神底色是一种工程师式的乐观:只要问题可以被精确定义,它就可以被系统地解决。
二、凯恩斯的幽灵:“从长期来看,我们都死了”
要理解超人类主义与加密经济学的内在关联,不妨从一句被引用了无数次的经济学格言入手。凯恩斯在 1923年的《货币改革论》中写道:“从长期来看,我们都死了。”(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这句话通常被理解为对沉迷长期均衡的经济学的批评——经济学家应当关心当下的现实,而非抽象的长期趋势。但在我看来,这句俏皮话泄露的远不止方法论态度:它点破了现代经济思维的一个深层预设——人的有限寿命。
整个现代宏观经济学建立在一个很少被明说的人类学前提之上:每个经济行为者的时间视野是有限的,因为命是有限的。在一个人终将死去的世界里,遥远的未来对个人而言形同“不存在”——无论一百年后世界变成什么样,都与已经死去的我无关。于是“理性的”经济行为就是最大化有生之年的效用,由此而来的是对当下消费的系统性偏好,也就是经济学所说的“时间偏好”(time preference)与“折现率”。未来的一元钱不如今天的一元钱值钱,根本的原因不只是通胀或机会成本,而是:未来的我也许已经不在了。凯恩斯的格言不过是把这个结构性的事实说穿了而已。
“人终有一死”的预设与通胀政策之间存在深层的逻辑勾连。如果每代人都终将消逝,没有任何个人会真正承受“长期”的后果,那么适度通胀就是合理的——刺激当下的消费与投资,把“未来的负担”留给“未来的人”。这种代际转嫁依赖一个隐含假设:未来的债务人与当下的债权人不是同一批人。可是,超人类主义所追求的技术前景——大幅延长人类寿命——正要瓦解这个假设。
三、如果我们不会死去
让我做一个思想实验。假设生物医学在不远的将来取得重大突破,人的寿命可以延长到数百年——不是衰弱的苟延残喘,而是健康有活力的状态。在这样的世界里,经济行为的理性结构将发生什么变化?
首先,折现率会急剧下降。预期自己将活三百年的人,对三十年后一元钱的估值,远高于预期只活七十年的人。长寿使长远的未来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长期来看”不再是“我已经死了”,而是“我还在”。这意味着,长寿世界中的人会自然而然地关心长期投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不是出于利他的道德觉悟,而是出于纯粹的自利理性:三百年后的地球不再是“后人的问题”,而是“我自己的问题”。
其次,通胀政策在长寿世界中将变得极不合理。一个将活五百年的人,若始终持有年均贬值 2%的法币储蓄,他的财富将在生命历程中被通胀吞噬殆尽。在这种条件下,比特币的通缩设计——总量固定、不可增发——就不再是什么“极端”的经济主张。第五章曾指出,比特币的通缩设计抬升了未来的权重;超人类主义的长寿愿景不过是把同一逻辑推到了生命论的极端——当“长期”不再意味着“我已死去”,低时间偏好就从美德变成了常识,“健全货币”(sound money,即第四章所谓“数字黄金”的定位)也就从奥地利学派的意识形态偏好,变成了长寿者的生存必需品。
当然,以上推理建立在一个尚未实现、也许永远不会实现的技术前提之上。生命的大幅延长至今仍是高度投机性的愿景。但思想实验的价值不在于前提是否为真,而在于它揭示的逻辑结构:加密货币的经济模型(通缩、长期持有、低时间偏好)与超人类主义的生命愿景(长寿、长期主义、超越自然限制)之间存在内在的一致性。这两场看似不相干的运动——一个关于货币,一个关于生命——共享同一个深层信念:人不应当被现有条件的局限所束缚,无论这局限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还是自然界的衰老规律。
这种关联已经凝结为制度形态。VitaDAO 是一个以延长人类寿命为使命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自 2021年成立以来通过代币治理机制资助长寿研究项目——加密技术与超人类主义的选择亲和性,在此结晶为一个组织。
四、批判性的审视
承认上述逻辑关联的同时,也有责任指出其中的严重问题。第一,长生愿景若真的实现,其社会后果可能是极度不平等的:如果长寿技术只有富人用得起,它将造就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不平等——富人不仅拥有更多财富,还拥有更多时间。这种“寿命不平等”将令现有的阶级分化相形见绌。第二,把死亡当作一个“工程问题”而非人类存在的基本条件,这本身就是一个大可质疑的形而上学立场。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把“向死而在”(Sein zum Tode)视为此在通达本真性的根本条件——正是对死亡的领会,使人的存在获得整体性与紧迫感。如果死亡被技术性地“取消”了,人的存在会不会随之失去它的本真性?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但它们提醒我们对技术乌托邦主义保持警惕——哪怕是最迷人的那一种。
8.4 网络国家的构想:从民族国家到网络城邦
一、斯里尼瓦桑的《网络国家》
第二章结尾,我曾借韦瑟福德的观察提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货币形态的几次关键变革都伴随着社会组织形态的深刻重组,那么数字货币的兴起又预示着何种新的组织形式?同样在第二章,梅的《加密无政府主义者宣言》虽未直接宣布“主权与领土脱钩”,却已把身份、交易与信任从国家登记和地理辖区中抽离出来。问题于是翻转了:当加密技术不再只是帮人逃离国家,它是否也可能被用来再造国家?从 1988年的宣言到 2022年的建国手册,加密政治想象走过了一条从“逃离国家”到“再造国家”的弧线——斯里尼瓦桑(Balaji Srinivasan)的《网络国家:如何创建一个新国家》堪称这条弧线迄今最体系化的表达之一,也可以读作对韦瑟福德之问的一份激进答卷。
斯里尼瓦桑给“网络国家”下的定义是:“一个高度对齐的线上社区,具有集体行动的能力,在全球各地众筹领土,并最终获得既有国家的外交承认。”定义的每个要素都值得拆开来看。“高度对齐的线上社区”——网络国家的起点不是领土而是社区:与传统国家的常规想象不同,它不是先在地图上划定疆界、再把居民装进去,而是先聚集志同道合者,再获取物理空间,所谓“云优先、陆后到”(cloud first,land last)。“集体行动的能力”——它不是讨论组或粉丝俱乐部,必须能动员成员协调行动: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立规。“众筹领土”——它不求连片疆土,而以众筹方式在全球各地获取分散的公寓、社区、园区,形成“群岛式”的地理存在。“外交承认”——它的终极目标是被国际社会正式承认为主权实体。
斯里尼瓦桑的论述建立在对历史的非常规解读之上。他指出,民族国家并非人类政治组织的唯一形式或最终形式,不过是近几百年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民族国家兴起之前,人类曾以城邦、帝国、宗教共同体、特许贸易公司等多种形式组织政治生活;这些形式各有短长,却有一个共同点:政治共同体的边界未必总由单一、连续、排他的领土来划定。城邦的规模很大程度上由公民间的面对面互动界定,宗教共同体的范围由信仰的共享划定,贸易公司的势力范围由商业网络的延伸决定——当然,这些共同体也都各自占有土地、城郭与辖区,领土从来都重要,只是未必总是政治认同的唯一起点。只有在民族国家的逻辑中,领土、人口、政府与主权承认才被压缩进同一套格式,“领土”成为政治共同体的决定性要素——而互联网的来临,正使这套以领土为默认入口的政治逻辑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想象的共同体:安德森的遗产与网络国家
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象的共同体》中提出过一个影响深远的论点:民族不是自然存在的实体,而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他说的“想象”并非“虚假”或“捏造”——任何超出面对面交往范围的共同体都必须依赖想象的纽带,因为成员不可能彼此尽识。关键不在共同体是否被想象出来——大规模共同体无一例外——而在它以何种方式、借助何种媒介被想象出来。
安德森的论证是:民族这种特定的想象形式,其兴起与印刷资本主义(print capitalism)密不可分。这里的主角不是孤立的印刷术,而是印刷技术、资本主义出版市场与人类语言多样性的合流:标准化的民族语言借助印刷品大范围流通,报纸和小说则为分散各地的读者制造出共享的时间体验——无数素不相识的人在同一天读同一份报纸上的同一些新闻,这种“同时性”体验构成民族认同的心理底层。换言之:有什么样的传播媒介,就有什么样的共同体想象。
第二章曾指出,印刷术为纸币的流通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条件;安德森则揭示了同一种技术组合的另一项造物——民族这个“想象的共同体”。可以说,印刷资本主义同时参与催生了民族国家与法定货币这对孪生子——这是一种类比,而非严格的发生学断言:让纸币真正流转起来的,从来不只是纸张与油墨,还有商业信用、财政需要与国家背书;民族认同的凝结,也同样依赖印刷之外的诸多条件。但循着这条对称,当区块链同时提供新的货币形态与新的共同体纽带时,我们目睹的或许正是这对孪生子的数字转世:协议货币与网络城邦。这不是把两样新事物凑在一起的修辞——媒介、货币与共同体的同构演化,在货币史上有先例可援;网络国家的构想由此获得了它的货币史根基。
按这个逻辑推演,互联网作为全新的传播媒介,理应催生新的共同体想象。网络社区——从 Reddit 的兴趣小组到 Discord 的加密社区——事实上已经构成一种新型的想象共同体:成员散布全球、素未谋面,却通过共享的在线空间、共同的话语体系和集体的行动经历产生了强烈的身份认同。区块链为其中一部分社区补上了一块关键的拼图——经济基础。发行社区代币、建立共享金库(treasury)、实施链上治理,这些社区由此不再只是文化认同的载体,而成为拥有共同财产、共同规则和共同治理机制的准政治实体。网络国家的构想正是这条路的极限形态:从“有共同文化的网络社区”,到“有共同经济的链上组织”,再到“众筹现实领地、寻求既有国家承认的准国家实体”——每一步都是共同体制度化程度的升级。
不过,安德森的框架同时也暴露了网络共同体的软肋。安德森笔下的民族有一个关键特征——“有限性”:每个民族都被想象为有边界的,边界之外是别的民族;这种有限性正是认同得以凝聚的前提。网络社区的边界却是模糊的、可渗透的、相互交叠的——一个人可以同时属于多个社区,进出的成本通常远低于国籍、户籍或领土身份的转换。这种“轻质”的成员资格,与民族国家那种生而归属、难以脱离的“重质”成员资格形成鲜明对照。网络共同体能否在保持开放与流动的同时,建立起足以支撑集体行动的凝聚力?斯里尼瓦桑的回答是“高度对齐”——网络国家不指望先天的、不可选择的归属感,而追求基于共同价值观的自愿结合。但自愿结合的另一面是随时可以退出——这种“退出的自由”会不会让网络国家永远停留在脆弱、短命的状态?这个问题留待8.5节再议。
三、一个修正:从“网络国家”到“网络城邦”
学术界对《网络国家》的批评来得很快,而且——意味深长地——最成体系的一批首先出现在地理学及其邻近领域。林奇与穆尼奥斯-维索在《人文地理学进展》上追踪了自由意志主义“退出”想象从海上家园到区块链智慧城市的系谱,结论是一部反复上演的“技术政治失败”史;克兰德尔剖析了洪都拉斯 Próspera 等风投建城项目背后的殖民主义空间逻辑;韦克菲尔德等人以迈阿密为样本提出“加密城市治国术”的概念;思想史家斯洛博迪安则把这一切纳入“碎裂资本主义”的长谱系——从经济特区到私人城市,市场激进派一直在寻找逃逸民主控制的“区域”。批评多集中于地理与城市研究而非哲学,并不奇怪:网络国家宣称超越领土,最坐不住的自然是研究领土的人。但这个学科分布也提示了一个尚待展开的方向——地理学家审查的是它的空间实践,至于“政治共同体能否以协议为地基”这个哲学问题,则还少有人详论。下文尝试把这个问题接过来。
我认为,斯里尼瓦桑的构想在一个关键环节上雄心过度:他把终极目标设定为“获得既有国家的外交承认”——也就是跨过国际法上国家资格的门槛。这在可预见的将来几乎不可能——现存国际体系由主权国家主导,它们几乎没有动力去承认一个可能分流其公民与税基的新型实体。更重要的是,“国家”这个概念承载着极复杂的含义:它对内意味着在一定领土内对暴力的合法垄断(韦伯),对外则牵涉领土完整、主权平等、国际法主体资格等一整套门槛。网络国家是否能够、是否应该追求传统国家的全部属性,高度可疑。
因此我宁愿换一个更审慎的名字——“网络城邦”。以“城邦”(polis)代“国家”(state),有几重考量。第一,规模:数千到数万人的高度对齐的社区,更接近古希腊多数城邦的尺度,而非现代民族国家。第二,多元:城邦从未垄断政治组织的形式——城邦体系中多个城邦并存、竞争、结盟,这比单一民族国家的逻辑更适合描述由众多网络社区构成的政治生态。第三,也最根本:城邦的核心不是主权的排他性,而是公民身份与政治参与。亚里士多德从参与议事、司法与公职来界定公民,把城邦理解为自由公民的共同体——城邦并非没有领土,只是它的政治重量不全压在连片的疆域上,而系于公民之间的政治关系。这个以参与而非主权承认为本的政治概念,与网络社区的特质天然契合。
“网络城邦”不要求外交承认,不垄断暴力,不求连片领土。它追求的是一种温和得多、也现实得多的目标:成为与民族国家并存的补充性政治组织——为特定人群提供特定的治理服务(身份认证、争端解决、公共物品资助、社区规则制定),而把国防、刑事司法、基础设施等功能留给传统国家。这种“功能分化”的模式,比“全功能新国家”的构想更有活路。
四、历史的回声:贸易公司与宗教共同体
网络城邦可能长成什么样?历史上有两个先例可作参照。
第一个是近代早期的特许贸易公司,尤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VOC)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这些公司在某种意义上堪称 17、18 世纪的“网络国家”:拥有自己的军队、法律体系、外交能力和领土管辖权,在相当程度上行使准国家职能;其权力基础最初不在领土主权,而在国家特许、贸易网络与资本积累。 VOC 甚至可以被看作“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史前形态——以股份制把风险与收益分摊给广泛的投资者,以章程和委员会实现治理;不过这个类比不能走得太远:它既不真正去中心化,也不会自动执行。当然,贸易公司的历史同样写满殖民暴力与压榨——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从不自动通向正义,这一点前文的地理学批评已经替我们记着了。
第二个是跨领土的宗教共同体,尤其是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教会拥有跨越诸王国的成员网络、独立的法律体系(教会法)、自己的官僚机构与财政系统;它的“领土”并非一块地理上连续的疆域,而是由散布各地的教区、修道院和教产构成。教会的凝聚力不来自领土的邻近,而来自信仰的共享——这与网络国家以“对齐”为凝聚基础的逻辑颇为相似。而教会的普世权威,终究先在 14 世纪以后王权国家的上升中逐步受限,又被16世纪的宗教改革推向制度性分裂。
两个先例合起来说的是同一件事:非领土性的政治组织在历史上并不缺先例,但它们最终都被领土性的民族国家取代或边缘化。网络城邦能否逃脱这个命运?数字通信大幅削弱了物理距离对社区凝聚的束缚,区块链为信任与治理提供了不必处处依赖国家权力的基础设施,加密货币则让相对独立的经济运转成为可能——技术条件确实前所未有。但技术可能性能否变成政治现实,仍取决于网络城邦能否与既有国家找到可持续的共存方式。历史不重复自己,但历史押韵。
8.5 网络主权的新形态与技术基础
一、数字时代的主权之问
主权(sovereignty)是现代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博丹在 16 世纪把主权定义为“国家的绝对且永久的权力”;霍布斯把主权者视为社会契约的产物;卢梭把主权归于人民。这些理论家在主权归属上针锋相对,却在一个前提上高度一致:主权以领土为框架。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通常被视为这一原则的象征性起点——尽管晚近史学对所谓“威斯特伐利亚神话”颇多修正;但无论如何,近四百年来,领土主权一直是国际秩序绕不开的基石。
数字时代却让领土主权遭遇了结构性的难题。信息不认国境线,互联网用户可以瞬间与世界任何角落通信和交易,加密货币则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传统的银行与跨境清算体系完成价值转移。国家对经济活动与信息流通的控制,于是越来越依赖于对数字基础设施——接入点、域名服务器、支付渠道——的把持,而非对物理边界的守卫。
于是有了“网络主权”(cyber sovereignty / digital sovereignty)之争。当前全球至少存在三种相互竞争的模式。第一种是“延伸主权”:把领土主权的逻辑延伸进数字空间——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产生和流动的数据拥有管辖权,要求互联网企业遵守本国法律、数据本地化存储。中国所倡导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这一模式的系统表述,其要义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国家主权在数字时代非但不过时,反而需要新的技术和制度形态来落实。第二种是“平台主权”:大型科技平台凭借用户规模与技术控制力,事实上行使着准主权功能。Meta 旗下产品连接着数十亿用户,其平台规则在许多方面起着法律的作用;谷歌的算法决定什么信息可以被发现;苹果的应用审核则决定什么应用能进入它的生态。莱赫登维尔塔干脆把这些平台称作“云帝国”:它们立法(服务条款)、征税(平台抽成)、裁判(封禁仲裁),所欠缺的只是承认自己在行使权力。第三种是“协议主权”:通过去中心化协议建立一种不依赖任何国家或企业的数字治理秩序。第一章曾用一句话概括 Web 2.0 的教训——协议无主而平台有主;“协议主权”模式正是要把这句话反过来用:让“无主”本身成为一种主权形态——主权不归属于任何单一实体,而是内嵌于协议规则;规则一旦获得足够共识,外部力量便难以单方面更改——除非通过升级、分叉或治理投票,重新凝聚出新的共识。
二、去中心化身份与数字公民
区块链为前述的“协议主权”提供的最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是去中心化身份体系,其核心是去中心化标识符(Decentralized Identifiers, DID)。在传统身份体系中,个人身份由国家机关(身份证、护照)或商业机构(社交账号、银行账户)认证和管理;个人对自己的身份数据缺乏真正的控制——政府可以撤销公民身份,平台可以封禁账号。
DID 体系要从根上改变这个局面:个人拥有并掌控自己的身份标识符,它不依赖任何中心化机构的签发,可以锚定在区块链上,也可以托管于其他可验证的数据注册表;借助可验证凭证(Verifiable Credentials)与零知识证明等密码学技术,个人可以“选择性披露”自己的身份属性——向酒吧出示“已满 18岁”的证明,却不泄露出生日期。灵魂绑定代币则是这一理念在加密领域的一种设想:不可转让的链上凭证,记录一个人的身份属性、教育经历、社区贡献——它们与人绑定,原则上不能买卖流通,因此在设计上抵抗了把身份与声誉直接金融化的冲动。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DID 的意义不在于立刻取代国家意义上的“公民身份”,而在于为“成员身份”提供了一个国家之外的技术底座。在民族国家体系中,公民身份由国家授予——国家决定谁是公民,身份一旦被撤销,人就沦为阿伦特所说的“无权利的人”:她对无国籍者命运的分析表明,所谓天赋人权,在实践中竟系于国籍这根细线——用她自己的话说,系于一个政治共同体是否愿意承认你“拥有权利的权利”。 DID 则提供了另一层身份骨架:标识符的存续与归属可由密码学证明,而不必完全仰赖单一国家或平台的授权。这为网络城邦的“数字公民身份”准备了技术条件——一个人可以同时是某个民族国家的公民和某个网络城邦的成员,两种身份并行不悖。
三、链上治理与数字货币:经济独立的技术条件
协议主权的另一个关键维度是经济独立。在传统国际体系中,货币发行权——以及对本国货币制度的规制权——是国家主权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一个不能发行、调节或影响自己所用货币的政治实体,主权总是不完整的。从这个角度看,加密货币为网络城邦提供的并不是传统国家意义上的法偿货币主权,而是一套经济自治的技术底座:发行自己的代币,建立自己的金库,通过链上治理决定公共资金的用途。这一切在技术上都无需既有国家的预先许可——但技术上的“无需许可”并不等于法律上的豁免。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容易混淆的词。第三章曾以“算法治理”指称规则的自动执行——以比特币为例,难度调整、产量减半,无人投票,代码自行其是;本节所说的“链上治理”(on-chain governance)则是共同体在链上做出集体决策——提案、辩论、投票,再交由智能合约执行。前者治理的是机器,后者治理的是人;链上治理的全部难题,偏偏出在“人”这一端。在链上治理框架下,成员直接对提案投票,结果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从而大大压缩了传统组织中常见的“执行偏差”;提案、投票、拨款也尽可能留在公开账本上,供人复核。德·菲利皮、赖耶斯与曼南在《区块链治理》中把这套实践的难题系统化了:法治与“代码之治”的关系、链上共同体的合法性来源、多中心治理的可能——政治哲学的老概念在区块链语境中被一一问题化。现实中的链上治理毛病不少——投票率低迷、投票权集中、治理攻击——但它至少实现了一种很难被传统组织复制的透明度与可验证性。
四、案例分析:萨尔瓦多的比特币实验与数字人民币
从理论回到现实。两场国家级的数字货币实验,先为网络主权的讨论提供了绝佳的对照;而2025年的美国,又把这个对照推成了三角。
2021年9月,中美洲小国萨尔瓦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比特币确立为法定货币的国家。总统布克尔推动的这项政策,从主权角度看意涵复杂:萨尔瓦多自 2001年起以美元为法定货币,实质上已放弃货币主权;如今采纳一种不受任何国家控制的货币作为第二法币,某种意义上是借“协议”来赎回被美元拿走的自主权。但比特币的价格波动性让这场豪赌从一开始就悬在半空——一国的货币政策,怎能托付给一种单日跌幅动辄两位数的资产?
结局来得不算太迟。法币化并未带来普遍采用——研究者发现,下载 Chivo 官方钱包的人多半冲着 30 美元补贴而来,早期下载者里六成多领完补贴就不再交易,另有两成甚至没动过那笔钱 ——却实实在在惊动了国际债权人。2024年12月,萨尔瓦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为期四十个月、约 14亿美元的扩展信贷安排达成工作层协议,调整比特币政策是放贷条件之一;2025年1月29日,议会修订《比特币法》:商家接受比特币改为自愿,税收与公共债务不得以比特币支付,政府逐步退出 Chivo 钱包的运营。比特币名义上仍保留含糊的“法币”字样,实际上已退回投资资产的位置。
这场实验的退潮与其说宣告了比特币的失败,不如说划清了“主权货币实验”的限度。萨尔瓦多不是被美国制裁压垮的,而是被一纸贷款协议“赎买”的——在主权债务的世界里,货币主权从来不只是国内立法的事。它同时以教科书般的方式印证了本书一再申说的判断:当“法定货币”的采用要靠 30 美元补贴来推动时,问题已不在技术而在信任;让国家财政与高波动投机资产深度捆绑,迟早要在债权人面前低头。豪森所批评的“加密殖民主义”在此显出其复杂性——把未经检验的货币实验施加于贫困国家的民众,究竟是金融包容,还是金融实验主义?四年实验买来的教训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法币的归法币,资产的归资产。
与萨尔瓦多的路径恰成对照的是中国的数字人民币(e-CNY)。第三章曾提到,比特币的兴起刺激各国央行启动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是行动最早者之一,并留下一个悬而未答的问题——“算法的货币与主权的货币将如何相处”。数字人民币给出的答案,不是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而是由中央银行发行和管理的法定数字货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M0),坚持中心化管理,实行“可控匿名”(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它在底层用到密码学、智能合约等技术,却不把零售支付交给比特币式的公链共识;在架构原则上与比特币针锋相对:比特币以协议取代主权,数字人民币以数字技术强化主权——这是“延伸主权”模式在货币领域的典型形态。这场实验的规模已非任何加密货币可比:截至 2025年9月末,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累计交易金额约14.2万亿元,开立个人钱包逾2.2亿个;2025年9月,上海的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正式运营,跨境数字支付与区块链服务平台随之上线——延伸主权的逻辑正从境内零售走向跨境清算的自主性。姚前早在 2022年已把这条路径的方向讲得很清楚:Web3.0的基础设施关乎国家数字主权与技术竞争力。
在这两极之间,2025年的美国提供了第三种姿态:收编。2025年3月6日,美国以行政令设立“战略比特币储备”与“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把已被最终没收、无需返还受害者的比特币集中交由财政部托管,作为国家储备资产;同年7月18日,《GENIUS 法案》签署成法,为“支付稳定币”确立了联邦监管框架。个中辩证颇值玩味:诞生于对国家货币权力之反抗的比特币,如今被它所反抗的国家收作“储备资产”;而稳定币——加密世界里最不“加密”的部分——则成了美元体系向链上延伸的载体。主权对协议的收编,与协议对主权的挑战,在同一个十年里并行不悖。
三个案例合起来看:同一种底层技术,可以服务于截然相反的政治目标——挑战主权、强化主权、收编入主权。技术不是中性的,但技术的政治含义也不由技术单方面决定,而是在技术与制度、与政治意志的角力中被塑造出来。
五、数字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张力
网络城邦所追求的“数字主权”与既有国家的领土主权之间必有张力。这种张力不只是管辖权的技术性冲突,而是直抵政治哲学的根基:主权的最终基础是什么?
社会契约论为国家权威——进而为主权——提供的是一种基于“同意”的正当性论证:人们让渡部分自然权利、服从共同权威,换取安全与秩序。但传统国家中的“同意”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构的——绝大多数人出生在某国,从未真正“选择”加入,所谓同意往往只是对历史偶然性的默认。网络城邦则宣称提供了一种更接近真实的“选择”:一个人可以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和利益判断,主动加入或退出。这种“脚投票”——更准确地说是“指投票”——的可能性,为政治正当性的“同意”基础注入了更坚实的经验内容。
然而“退出权”的实际价值取决于人们是否真有替代选项。赫希曼在《退出、呼吁与忠诚》中指出,面对组织的衰退,人们有两种基本反应——“退出”(exit)是一走了之、改投他处,“呼吁”(voice)是留下来设法改变现状。网络城邦的倡导者偏爱退出:对社区不满,就换一个,或者另建一个。但赫希曼真正锋利的提醒恰在这里:退出太容易,呼吁就会萎缩——最不满、也最有能力推动改革的人先走了,组织反而失去了自我纠错的能力。在国家层面,“退出优先”的逻辑可能导致最有能力、最有资源的公民迁入网络城邦,把最脆弱的人群留在日益衰败的传统国家里——这是“精英脱逃”,不是普遍的解放。
第三章所述的区块大小之争,恰好为赫希曼的框架提供了一个链上与链下交织的案例:大区块阵营中的一支最终行使了“退出”,于 2017年8月分叉出比特币现金;而反对纽约协议的普通用户、开发者与节点运营者,则把“呼吁”转化为协议层的压力,迫使少数矿工与企业关起门来达成的“密室协议”——SegWit2x 的 2MB 硬分叉阶段——在激活前夕流产。这里的“呼吁”不是温和的请愿,而是一种带牙齿的呼吁:它仍在原链内发声,却用全节点的验证规则告诉矿工,算力不能替代共识。退出与呼吁在同一场危机中并存且相互制衡——这正是去中心化治理区别于“退出优先”之精英脱逃逻辑的关键。退出权可以是解放的工具,也可以是特权的通道;分界线不在技术,而在“解放”二字究竟何指。这正是最后一节的问题。
8.6 数字时代人的解放:马克思与阿伦特的启示
一、马克思论人的解放
全书的哲学论述至此即将收束。最后这一节要把前面的各条线索拢起来,正面回答一个问题: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双重变革之下,“人的解放”意味着什么?
先对“解放”二字做一点辨析。这个词如今多少有些磨损了——广告里的扫地机器人也号称“解放双手”。但在马克思那里,Emanzipation 原指奴隶或未成年人脱离支配权而获得自主资格,它从一开始就是个政治法律概念,而非省力的同义词。所以“解放”天然包含两问:从什么中解放出来(束缚是什么),以及解放出来去做什么(自由用来干什么)。前一问大家都爱谈,后一问却常被悬置——仿佛枷锁一除,美好生活自动开始。本节的论证将表明:正是后一问,把马克思引向了他的局限,也把阿伦特引向了她的洞见。
马克思一生的思想工作围绕着一个核心关切——人的解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年轻的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核心概念,刻画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存在状态:劳动者不是在劳动中实现自己,而是在劳动中否定自己;劳动不是自由的活动,而是被迫的苦役。马克思写道:“因此,结果是,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简言之,异化最深的悖谬在于:人只有在不工作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人。劳动本应是人的本质活动,却成了人急于逃离的东西。
马克思对解放的设想建立在他对“类本质”(Gattungswesen)的理解之上:人之为人,不在消费,不在占有,而在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在改造世界的劳动中实现并确证自己的力量。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消除异化劳动,使劳动从被迫的谋生手段变回自由的生命表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一段著名的描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这段文字常被嘲笑为乌托邦幻想。但它的要点——人从固化的社会分工中解放出来,自由地发展多方面的能力——正在人工智能时代第一次获得了讨论其技术实现条件的资格。
到了《资本论》第三卷,成熟的马克思提出了“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著名区分。物质生产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再理想的社会也要维持必要的物质生产;“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这一区分的清醒之处在于:马克思并不幻想消灭劳动,而是主张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以扩大自由时间。解放不是从一切劳动中解放,而是从必然劳动中解放,从而为自由活动腾出空间。
二、阿伦特的批判:劳动、工作与行动
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把人类的“积极生活”区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劳动(labor)、工作(work)与行动(action)。第七章已借这一三分法剖析过人工智能的三重危机,此处只须召回要点。劳动对应生命的新陈代谢:循环往复,产品旋生旋灭,主体是“劳动动物”(animal laborans);工作建造持存的人工世界:有始有终,留下桌椅、房屋、制度这些“作品”,主体是“技艺人”(homo faber);行动则是人在公共空间中以言行显现自身独特性、开启新事的活动,其本质是“出生性”(natality)——每一次行动都是一个新的开端,不可预测,不可逆转。
阿伦特对马克思的批判正是建立在这个三分法之上。在她看来,马克思深刻地诊断了异化劳动,但他的解放方案有一个根本缺陷: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定义为“劳动”(生产活动),把解放理解为“劳动的解放”。这一来,他不仅混淆了“劳动”与“工作”,更把“行动”也还原成了一种生产——政治行动被理解为改造社会的“劳动”,革命被理解为“制造”新社会的“工程”。而把一切人类活动都纳入生产的范畴,从而取消了行动的独特性。
阿伦特的担忧可以化成一个尖锐的问题:解放之后,人们做什么?马克思的回答是自由的创造性劳动——打猎、捕鱼、批判。但阿伦特追问:这些仍是个人性的活动,它们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维度——公共性。人的自由不是在私人领域里随心所欲,而是在公共领域中与他人共同行动、共同创建意义。如果解放只是把人从工厂释放到花园,从必然的劳动释放到自由的消费或自由的创造,那么公共领域——政治参与、集体商议、共同行动——依旧荒着。
三、AI、区块链与三重活动的重新配置
铺垫完毕,现在亮出我自己的论点: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联合发展,有可能为阿伦特意义上的“行动”——政治参与和公共生活——创造前所未有的条件;但这种可能性能否兑现,取决于技术的部署方式与制度安排。让我们沿三分法逐层来看。
第一层,劳动——AI 正在系统性地接管它。阿伦特意义上的劳动是维持生命过程所必需的、重复性的、不留下持久产品的活动;当代经济中的大量岗位正属此类:数据录入、客服应答、流水线操作、文书处理。人工智能——尤其是大模型与自动化系统——正在迅速替代这类活动。从阿伦特的角度看,这种替代本身并非坏事——机器若能承担新陈代谢式的重复活动,人就有望走出“劳动动物”的处境。真正的问题是:被解放出来的人将做什么?是沦为无所事事的消费者,还是转向更高形式的活动?
第二层,工作——区块链正在重塑它,尤其是与财产、契约和制度建设相关的部分。工作的核心是制造持存的人工世界:立制度、定规则、造结构。智能合约、DAO、链上治理,本质上都是“工作”领域的技术——它们制造持久的制度性产品(合约一经部署便持续运行),建立可靠的规则框架(链上规则透明且不可篡改),构造新的组织形态。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把“制度建设”这件原本由少数精英——立法者、官僚、公司高管——垄断的工作,向普通参与者开放了一角:任何人都可以部署合约、参与治理、提出提案。
第三层,也是最关键的——行动。如果 AI 接管了劳动,区块链承担了工作的制度性部分,那么人类特有的、不可替代的活动是什么?答案正是行动。行动是 AI 无法替代的:行动的本质是出生性——全新、独特、不可预测——而 AI 的本质是基于过去数据的模式识别与延伸;顺着第七章的分析说,AI 可以惟妙惟肖地续写既有的故事,却无法真正开始一个新的故事。行动也是区块链无法自动化的:它发生在人与人的相遇之中,需要的不是算法的精确执行,而是不确定性中的判断与开创。
这个三分法并不是从外面硬套到区块链头上的——回望上篇的历史,区块链世界自身就预演了三种活动的全谱。第三章的工作量证明是纯粹的“劳动”:算力的燃烧重复而无休止,每个区块的“产品”即刻被消费为安全性,矿机日夜运转,恰似一场永不停歇的新陈代谢。第四章的 NFT 创作与智能合约部署是“工作”:在易逝的比特洪流中制造持存的数字人工物,给数字世界添置“家具”。而 DAO 治理中的提案、辩论与投票,则是“行动”的雏形——人们在链上公共空间中以言辞显现自己,共同决定前所未有之事。第三章详述的区块大小之争——论坛上的万千争辩、纽约协议前后的动员与反动员——无论结局如何,正是阿伦特意义上的“行动”在链上共同体中的第一次大规模显形。区块链不只是为三种活动提供新条件,它本身就是一座三种活动的标本馆。
由此可以给 Web3 社区一个哲学定位:它们有潜力成为阿伦特意义上的“行动空间”。在理想形态的 Web3 社区中,成员不只是消费者(消费内容和服务),也不只是投资者(持币待涨),而是积极的参与者——参与规则制定,就公共事务展开商议,以言行影响共同体的走向。这种参与不为糊口(劳动),不为造物(工作),而是为了在共同体中显现自己、与他人相遇、共同开创——这正是阿伦特给“行动”下的定义。
四、从“类本质”到“共同行动”:一个综合的框架
现在可以把马克思与阿伦特的洞见拼合成一个融贯的框架了。
马克思的贡献在于揭示了经济结构对人之存在状态的决定性影响:人不可能在饥饿和贫困中实现自由,物质解放是精神解放的前提。AI 对劳动的替代,如果伴随着合理的财富分配机制——而这正是区块链可以提供的制度基础,例如经由智能合约执行的基本收入分配 ——就有可能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过渡:不是消灭物质生产,而是把它的大部分交给机器,从而缩短人类的必要劳动时间。
而且,马克思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并非纯然的乌托邦悬设。第二章所述的开源运动已经在软件生产中预演了这种劳动形态——成千上万的程序员“只是为了好玩”而协作建造公共物品,劳动在此就是生命的表现而非谋生的苦役。真正的问题是:这种形态能否越出软件这一边际成本为零的特殊领域——而这正是 DAO 与链上公共物品资助(第四章、本章8.2节)所测试的命题。
阿伦特的贡献则在于指出:“自由王国”中人的活动不应只被理解为自由的劳动,无论它多么富于创造性;解放的核心维度是行动。人的解放不是让人人都成为艺术家或工匠(尽管那很美好),而是让人人都成为公民——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者。马克思笔下那个上午打猎、下午捕鱼、晚饭后从事批判的自由人,在阿伦特的框架里还缺一样东西:他还应当在城邦的广场上——无论物理的还是数字的——与同伴们就共同事务展开讨论和行动。
关键是看清:这两人不是简单的互补,而是相互矫正。阿伦特矫正马克思的生产主义——把一切活动都看成生产,解放就只能被想象为更好的生产;马克思则矫正阿伦特的等级制——阿伦特对劳动与“社会问题”的轻视是其理论中最常被诟病的一点,仿佛唯有摆脱了必然性(necessity)的人才配登上行动的舞台。古希腊城邦的公民之所以有闲暇行动,是因为奴隶在替他们劳动;阿伦特的政治哲学始终没有真正解决这个尴尬。而 AI 的出现头一次让这个死结有了技术性解法:如果承担“奴隶”角色的是机器,行动的门槛就不必再以他人的不自由为代价。马克思提供地基,阿伦特提供穹顶——少了前者,行动是悬空的清谈;少了后者,解放只造出一个吃饱了的消费社会。
把这个综合框架对准区块链,可以得到本书社会哲学部分的中心论断:区块链的意义不在于让每个人更富有(那是投机者的幻想),也不止于建一个更公平的金融体系(那是改良主义者的期望),而在于它有潜力为数字时代的行动提供制度基础。DAO不只是一种新的公司形式,它是一种新的公共空间的雏形;链上治理不只是一种决策工具,它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新渠道;网络城邦不只是一种新的政治组织,它是行动得以展开的新场域。
不妨用一幅具体的图景收拢这个框架。设想不太遥远的将来:AI 系统已能高效处理绝大部分物质生产与服务——从农业、制造到物流、基础诊疗。人类的必要劳动时间被大幅压缩,“自由王国”第一次在物质条件上变得可能。但正如阿伦特所警告的,如果被解放的人们只是成为消费者——消费 AI 产出的无穷商品与娱乐——那么解放就沦为一种新的奴役:不是被迫劳动的奴役,而是空虚消费的奴役。马尔库塞早就给这种状态起好了名字:“一种舒舒服服、平平稳稳、合理而又民主的不自由在发达的工业文明中流行。”解放若只解放出消费者,不过是换了一种枷锁。
区块链——如果用得其所——可以为另一种“解放后的生活”提供制度底座。通过 DAO 与链上治理,从劳动中解放出来的人可以把时间投入共同体事务:商议公共资源的分配,制定共同生活的规则,就关切的议题辩论和表决。通过网络城邦,人们可以参与跨越地理边界的政治实践。通过去中心化的社交协议,人们可以在不受平台资本支配的空间里展开真正的公共讨论——不是算法为流量而组织的“互撕”,而是为理解他人、表达自我、共同求真的对话。
这幅图景的内核可以用马克思的概念来表述: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阿伦特把这个洞见再推进一步:人的最高实现不在孤独的创造中,而在与他人的共同行动中——人是政治的动物(zoon politikon),他的自我实现需要一个公共舞台。 AI可以解放人的劳动力,区块链可以为公共生活提供制度架构,但只有人自己——通过不可预测、不可程序化的行动——才能赋予这些技术基础以人性的意义。
五、审慎的结语:可能性与障碍
必须在本章结束前把话说明白:以上是对一种可能性的探索,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今天的Web3生态距离上述图景还有极其遥远的距离,至少隔着三重障碍。
第一重,投机压倒政治。当前绝大多数加密用户参与 Web3 的动机是买币待涨,而非阿伦特意义上的行动;DAO 的投票参与率普遍低迷,许多所谓治理不过是大户的寡头统治。施奈德的诊断切中要点:当治理依赖代币激励时,“加密经济学”就成了治理的天花板——一切问题被化约为经济计算,政治的空间反被技术压缩。国内学者同样指出,区块链的多中心架构固然蕴含“算法民主”的潜能,但治理技术不能替代政治本身。要让 Web3 社区从投机场所变成行动空间,需要的不是更好的代码,而是文化与制度的变革。
第二重,数字鸿沟。如果 Web3 成为新型公共空间的主要形式,缺乏技术能力、设备或网络接入的人群将被系统性地排斥在外。当前 Web3 用户在年龄、教育、地域和经济状况上高度同质——以年轻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发达国家男性为主。还应当记得第一章援引的世界银行统计:全球约十三亿成年人没有银行账户。任何关于区块链解放潜能的讨论都应从这一事实出发——对被金融体系排斥者而言,“无需许可”不是意识形态口号,而是进入经济生活的现实通道;解放的哲学如果遗忘了这十三亿人,就只是有产者的清谈。阿伦特的行动概念以“复数性”(plurality)为前提——行动只在多元的人群中才有意义。一个排斥了大多数人的“公共空间”,不是公共空间。
第三重,也是最根本的——技术不能替代政治。区块链可以为新的社会组织提供基础设施,但基础设施本身不会自动产出良好的社会。互联网的发明并没有自动带来全球的公共理性——它既催生了维基百科,也催生了虚假信息的洪流;区块链同样不会自动创造一个更自由、更公正的世界。技术创造可能性,可能性的实现却系于人的选择和行动。这正把我们带回了阿伦特:在三种活动中,唯独行动是人的特权——照她的说法,野兽和神都无份于行动,唯有人能以言行开启新的开端。
但正是在这份审慎之中,仍有希望可言。AI 与区块链的联合发展,至少在原则上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历史可能:AI 解放人的劳动,区块链重组人的工作,而被解放出来的人,可以把更多的生命投入真正属人的活动——政治参与、社区建设、意义创造。这种可能性能否实现,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最后一条写道:“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对区块链的社会哲学,同样的话也成立:认出区块链的解放潜能,只是解释世界;让潜能落地,才是改变世界。而改变世界的行动——正如阿伦特所教导的——永远不可预测、不可控制,既可能辉煌,也可能灾难。这种根本的不确定性不是有待消除的缺陷,正是自由本身的面相。
链是确定的,人是自由的。区块链的社会哲学,最终就落在这两句话的张力之间。
结论 存在之链——区块链哲学的展望
一、从“存在巨链”到“存在之链”
1936年,美国思想史家阿瑟·洛夫乔伊(Arthur O. Lovejoy)出版了其代表作《存在巨链》(The Great Chain of Being),以“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的方法追溯了西方思想中一个最古老、最持久也最具渗透力的观念——“存在的巨大链条”。这一观念的核心是一幅宇宙等级图景:一切存在者按其完善程度排列在一条自最高到最低的连续链条之上,从顶端的上帝(或柏拉图的“善的理念”),经由天使、人类、动物、植物,一直延伸到最底层的矿物和纯粹质料。每一个存在者都在巨链上占据固定的、不可替代的位置;等级之间没有间隙,因为“自然不作飞跃”(natura non facit saltum);整个宇宙因此呈现为一个完满的、有序的、层级分明的统一体。洛夫乔伊指出,这一图景源自柏拉图的“充溢原理”(principle of plenitude)和亚里士多德的“连续性原理”(principle of continuity),经由新柏拉图主义传入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并在文艺复兴和近代早期获得空前的影响力——从但丁的《神曲》到蒲柏的《人论》,从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到林奈的生物分类学,“存在巨链”以各种变体塑造了西方文明对宇宙秩序的基本想象。
为什么一部讨论区块链的书,要以一部九十年前的观念史名著收尾?因为“存在巨链”远不止是一种宇宙论的陈设,它同时是一种存在论——一种关于“存在意味着什么”的根本理解。在这一框架之下,每一个存在者的意义都取决于它在巨链上的位置:位置越高,越接近上帝,就越完善、越真实;位置越低,越远离上帝,就越匮乏、越虚幻。存在的秩序是垂直的、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秩序的根据不在存在者本身,而在那个位于链条顶端的最高存在者。这一图景在政治和社会层面的投射一望即知:王权来自上帝,贵族高于平民,牧师高于俗人,灵魂高于肉体,理性高于情感——一切等级秩序都可以在“存在巨链”中找到形而上学的辩护。说到底,“存在巨链”是一种中心化的存在论:意义的源头集中在一个最高点上,再自上而下地“流溢”(emanatio)至一切低级存在者。没有顶端的上帝,整个链条便失去了根据。
启蒙运动和近代科学的兴起在根本上动摇了这条巨链。哥白尼把地球从宇宙的中心移开,牛顿用力学定律取代了天使的推动,达尔文用自然选择取代了神圣的等级设计,尼采宣告了“上帝之死”。曾经牢不可破的巨链在近代思想的锤击之下断裂了——没有上帝作为链条的扣环,等级秩序便失去了终极的合法性根据。那个先后在密码学、货币学和知识结构层面记录下“中心之移除”的哥白尼,也是存在巨链的第一位拆链人。洛夫乔伊在其著作的最后几讲中详细追踪了这一“巨链的断裂”过程,指出十八世纪后半叶以来,“时间化”(temporalization)的趋势使存在的等级图景被转写为进化的时间图景——存在者之间不再是共时的等级关系,而是历时的演化序列。
然而,巨链的断裂并不意味着等级秩序的消失。如果说前现代社会的等级秩序以神圣权威为根据,那么现代社会则创造了一系列新型的中心化秩序:民族国家垄断了暴力和立法权,中央银行垄断了货币发行权,科层制机构垄断了行政管理权,而在数字时代,平台公司垄断了信息分发和社会连接的渠道。这些现代制度不再以“上帝”为名,但在结构上仍然复制着“存在巨链”的中心化逻辑:权力和意义集中于少数中心节点,再自上而下地向外辐射。中央银行之于货币体系,正如上帝之于存在巨链——它是整个系统的“第一因”和最终担保者,失去了它,整个体系便面临崩溃。第五章已经分析过,2008年金融危机所暴露的,正是这种中心化信任架构的脆弱。
在此我要提出本书的收束性概念:“存在之(区块)链”(Blockchain of Being)。这个名字得益于汉语的一个巧合:blockchain 的“链”与 chain of being的“链”,本是同一个词。但巧合之下是实质的对照。“存在巨链”是垂直的、中心化的、自上而下的——所有存在者被排列在一条从最高到最低的等级链条上,意义的源头集中于链条的顶端;“存在之链”则是水平的、分布式的、去中心化的——存在者之间不再是等级关系,而是点对点的网络关系,意义不是从某个最高点“流溢”下来的,而是在网络节点的交互中涌现出来的。如果说“存在巨链”的隐喻是一棵有根的大树(根在天上,枝叶向下延伸),那么“存在之链”的隐喻则是一张没有中心的网——德勒兹和加塔利所说的“根茎”(rhizome)。
当然,“存在之链”不能只是一个文字游戏。我的论点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无论其当前的实践多么粗糙——在哲学上标志着从中心化存在论向分布式存在论的一次转向。第六章已经论证,区块链在结构上抵抗了海德格尔所批判的“集置”式中心化控制逻辑,以“分散—协调—涌现”的方式让秩序从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自发生成。这不只是技术架构的变化,而是世界观的变化——它从根本上质疑了“秩序必须来自中心”这一自“存在巨链”以来深入西方思想骨髓的预设。在“存在之链”的图景中,秩序不需要最高权威来设计和维护,信任不需要中心机构来担保和背书,价值不需要主权者来发行和管理——这些都可以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通过协议和共识来实现。旧的链条把万物拴在上帝的脚下,新的链条让节点彼此相连。
二、全书回顾:五条线索的收束
行至卷末,按惯例应当回顾全书。但回顾不等于把八章的摘要再抄一遍——那样的回顾,读者大可跳过。导论曾允诺,全书设有五条贯穿上下篇的线索:信任、时间、价值、范式、治理。现在要检验的是:这五条线究竟有没有织成一张网?先用最简省的笔墨重走一遍双线的路径,再沿五条线索逐一收束。
上篇“区块链技术的历史源流”从技术史的维度追溯了区块链的前世今生。第一章以冷战时期巴兰的分布式通信方案为起点,论证区块链是互联网“去中心化”精神的延伸和完成——互联网实现了通信的去中心化,却在应用层走向了再中心化;第二章考察密码学、开源运动与数字货币三条前史线索,揭示区块链不是凭空出现的孤立发明,而是多条技术脉络在特定历史时刻的汇聚;第三章把中本聪的白皮书还原为2008年金融危机与密码朋克运动双重背景下诞生的技术社会现象;第四章则展现了从以太坊、NFT、DAO到Web3愿景,区块链从一种数字货币方案向多层次技术社会生态的演化。
下篇“区块链技术的哲学反思”从技术哲学的维度展开分析。第五章借齐美尔的货币哲学重审货币、价值与信任,揭示区块链对货币本体论和信任架构的重构;第六章以海德格尔、英尼斯和库恩为主要工具,提出“时间偏向”的媒介分析与“哥白尼—中本聪”的范式类比,并以“区块链自然观”补全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第七章以阿伦特的劳动—工作—行动三分法为框架,分析 AI 时代人类活动结构的危机与区块链的回应;第八章把讨论推向社会哲学,从马克思的解放论域、激进市场理论、超人类主义直到网络国家的构想,汇聚于数字时代人的解放问题。
信任线从第一章出发:中心化信任的四重代价——效率损失、单点故障、隐私侵蚀、金融排斥——表明“可信第三方”从来是权力问题而非工程问题。第三章引中本聪的论断:“传统货币的根本问题是,它运转所需的全部信任。”第五章接住这句话,辨析算法信任与制度信任的分界,并以两个代价惨重的判例为它定界:第二章DigiCash 之死证明,密码学若依附于一家公司,便与这家公司同寿;第三章 Mt. Gox事件证明,算法信任无法代行制度信任与自我责任。信任没有被消灭,只是被重新安置——这是信任线的结论。
时间线在第三章竖起第一块界碑:解析区块链数据结构时,我以“数字石碑”喻指其时间戳序列——每一块石碑都以真实的计算耗费铸成。第六章借英尼斯为这一媒介品格正式命名:“时间偏向”。第五章把同一条线引向货币:四次准点执行的产量减半,是一种把未来预先写定的发行纪律,通缩设计由此重新设定了时间偏好;第八章再推一步——超人类主义的长寿愿景,不过是同一逻辑的生命论极端。
价值线发端于第二章萨博的比特黄金:“稀缺可以被设计”——这个念头一旦成立,价值的根基便从地质学转移到了密码学。第五章追问设计稀缺的存在论地位;第四章的 NFT 把设计稀缺推广为非同质的数字稀缺,第五章请齐美尔以“距离说”作裁断。代鸡券的寓言由第二章讲前一半、第五章讲后一半:当兑换券与鸡彻底脱钩时,它不是变得更“假”了,而是第一次成为了真正的钱。
范式线的标志是哥白尼的三度出场:第二章以“哥白尼革命”命名公钥密码术对“共享秘密”前提的打破;第五章考察哥白尼以数学头脑分析劣币驱逐良币的货币论著;第六章展开哥白尼与中本聪的八条结构性平行。三度出场记录的是同一个母题:秩序不必由特权中心来保证。沿线的史实也各就各位——第一章 AT&T 工程师断言分组交换“永远不可能工作”,在第六章成为在位者以旧标准否定新架构的标本;第三章的区块大小之争,在第六章成为范式危机的链上案例:分歧不在数据,而在评价数据的标准本身。
治理线从第二章密码朋克的“编写代码”信条出发,中经莱西格“代码即法律”的描述性命题,到第四章 The DAO 事件完成清算——防御的姿态一旦滑向立法的僭越,深渊随即打开。第三章中本聪的退场,在第六章获得了“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的跨文化注脚;第四章 DAO 的治理实验,在第八章汇入网络城邦的构想。第二章的印刷术线索在这里汇拢:印刷资本主义参与缔造了民族国家与法定货币这对孪生子,区块链则同时供给协议货币与网络共同体——治理线最终汇入对政治共同体形态本身的追问。
五条线之外,还有一条没有写进导论的暗线。第二章指出,现代密码学与计算机科学同根同源、出自同一批人之手;第七章由此把今日 AI 与区块链的交汇理解为同源之水的重逢——一支发展了图灵的“机器能计算什么”,另一支发展了图灵的“计算如何守护秘密”。图灵的两个孩子,在我们这个时代重逢了。智能与信任,原是计算革命的一体两面。
这两条线索——历史的与哲学的——不是并列,而是互相照亮。史学为哲学供给地基:没有比特黄金,“设计稀缺”就是悬空的玄谈;没有 Mt. Gox 事件,“算法信任的限度”就只是逻辑推演。哲学反过来照亮史实:没有“时间偏向”,创世区块里那条新闻标题只是一桩轶事;没有范式论,区块大小之争只是一场口水仗。拉卡托斯曾仿照康德的句式说: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本书所做的,无非是把这句箴言从科学搬到技术,再落实到区块链这一个案上。
三、区块链哲学的核心命题
如果把全书压缩成几句话,剩下的会是什么?在全书论述的基础上,这里尝试提炼出本研究的六个核心命题。它们不是各章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贯穿全书、在研究过程中逐步成形的哲学判断。
命题一:区块链完成了互联网未竟的去中心化事业。
如第一章所论证的,互联网的最初设计理念是去中心化的——巴兰的分布式网络构想旨在消除任何单一故障点。然而互联网在发展中经历了一个深刻的悖论:通信层面的去中心化最终催生了应用层面的极端中心化。谷歌垄断了搜索,Facebook 垄断了社交,亚马逊垄断了电商,少数平台公司成了数字世界的“新封建领主”——用第一章的术语说,这正是平台资本主义之下的再中心化。再中心化之所以发生,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虽然实现了信息传递的去中心化,却未能解决价值传递和信任建立的去中心化——在缺乏信任机制的网络中,人们不得不依赖中心化的中介来确认交易、验证身份、保障契约。区块链通过密码学和分布式共识提供了一种不依赖任何中心化中介的信任基础设施,从而有可能在价值和信任的层面实现互联网在通信层面已经实现的去中心化。这不是一块技术补丁,而是对互联网原初精神的恢复和完成——从信息互联网到价值互联网。
命题二:区块链是空间偏向的数字世界中罕见的时间偏向媒介。
这是第六章借英尼斯的媒介偏向理论提出的分析框架。数字技术的整体趋势是极端的“空间偏向”——信息以光速在全球传播,但也极其脆弱易变:网页可以随时改写,文件可以无痕删除。区块链以其不可篡改性、时间戳机制和链式结构,在数字世界中构建了一种独特的“时间偏向”——第三章称之为“数字石碑”,一种把流动的数字信息固定于不可篡改之历史记录中的技术能力。这一判断的意义超出技术讨论:英尼斯曾指出,一个文明的健康有赖于时间偏向与空间偏向之间的某种平衡,而当代数字文明正呈现出过度空间偏向的症状——假新闻泛滥、集体记忆碎片化、“后真相”政治兴起。区块链的时间偏向为数字文明补上了一个急需的维度: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洪流中重建历史深度和记录可靠性的可能。
命题二之外,本书还借助英尼斯的“垄断—循环”理论提出了一项配套命题:技术史中的“去中心化”不是一次性的革命,而是不断循环的历程——每一种新媒介都打破一种特定的知识垄断,又催生新的中心,等待下一轮新技术的再去中心化。Web3并非第一次“去中心化”,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理解区块链的历史位置,就是把它放回这条由文字、印刷、电报、互联网一路延伸的长链之上;评价它的成败,不在于它是否一劳永逸地终结了一切中心化,而在于它是否成功解构了它所针对的那个具体的中心——平台资本主义对数字产权与价值传递的垄断。
命题三:区块链的出现在结构上构成了一场库恩意义上的范式革命。
如第六章“哥白尼与中本聪”八条结构性平行所论证的,区块链对既有金融和治理体系的挑战,在结构上与科学史上的范式革命呈现出惊人的相似:革命始于实际问题的驱动而非纯理论的推演;核心思想是对已有元素的重新组合而非全新发明;传播经历了从专家圈子向公众扩散的圈层模式;新范式在初始阶段的实际效果并不优于旧范式;革命改变的是世界观而非仅仅是技术效率。必须再次强调:这一类比并不预言区块链革命必然成功——并非每一次范式挑战都能最终取代旧范式——它揭示的是一种更一般的“革命动力学”模式,帮助人们更准确地识别正在发生之事的结构性特征。预言成败是先知的事,辨认结构才是哲学的本分。
命题四:区块链在行动者网络中重新分配了人类与非人类行动者之间的能动性,并补全了行动者网络理论本身。
借用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第六章论证了区块链改变的不只是人与人的关系,还有人与技术的关系。在传统的中心化体系中,决策权集中于人类行动者(银行家、监管者、平台管理员),技术只是被动的工具;在区块链网络中,智能合约、共识算法、代币经济模型等非人类行动者承担了原本由人类中介执行的功能——验证交易、执行规则、分配资源——能动性由此被重新分配。第六章进而指出,行动者网络中真正的硬通货是“信用”——谁的转译被接受,谁的记录算数——而区块链第一次把信用的登记与分配本身去中心化了: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补全了行动者网络理论。这种重新分配既蕴含解放的潜力(减少对人类中介之任意权力的依赖),也蕴含新的风险(当“代码即法律”被推向极端,人的判断和灵活性被算法的刚性所取代)。正如斯蒂格勒的“药学”所提示的,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药物”,其效果取决于使用的方式和语境。
命题五:AI 处理劳动和工作,区块链保障行动——二者共同构成数字时代人的解放的技术基础。
这是第七章和第八章的核心论点。借用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的人类活动三分法——劳动(维持生命的重复性活动)、工作(制造耐久物品的创造性活动)和行动(在公共领域中展现自我、与他人互动的政治性活动)——可以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各自定位:AI 的优势在于处理“劳动”以及“工作”中可程式化的部分,它可以高效完成重复性的计算、生产和服务;区块链的优势在于保障“行动”的制度条件,它以去中心化的治理架构、透明的规则体系和抗审查的公共空间,为数字时代的政治参与和公共生活提供基础设施。这两股技术潮流并非陌路相逢——上文刚刚说过,它们是图灵的两个孩子。如果 AI 能将人类从大部分“劳动”中解放出来,那么被解放出来的活动空间应当被引向“行动”——政治参与、公共商议、社区建设——而非无尽的消费和娱乐。区块链所提供的去中心化治理工具(DAO、链上投票、网络城邦),正是为这种“行动”提供制度支撑的技术平台。
命题六:网络城邦代表了民族国家之外的一种新型政治共同体形式。
如第八章所论证的,区块链技术使一种超越传统领土边界的政治组织形式成为可能。安德森曾揭示民族国家是印刷资本主义所催生的“想象的共同体”;第二章则提示,同一种印刷术也使纸币的流通成为可能——印刷资本主义参与缔造了民族国家与法定货币这对孪生子。循此对称,当区块链同时提供新的货币形态与新的共同体纽带时,我们目睹的或许正是这对孪生子的数字转世:协议货币与网络共同体——一种以共同价值观和共同协议(而非共同领土和共同血缘)为纽带的政治组织。我更愿意用“网络城邦”而非“网络国家”来称呼它:其规模、功能和与既有国家的关系,更接近古希腊的城邦而非现代的主权国家。网络城邦不寻求取代民族国家,而是作为一种补充性的政治组织形式,为特定人群提供特定的治理服务,并在与既有国家的互动中探索共存之道。
四、局限与展望
任何诚实的研究都要交代自己的限度。以下的交代不是例行的谦辞——每一条都实实在在地约束着本书结论的效力,也各自指着一条往前走的路。
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区块链仍然年轻。从 2008年中本聪发表白皮书至今,这项技术走过了还不到二十年——相较于印刷术从古登堡到马丁·路德的半个多世纪,或蒸汽机从瓦特到产业革命全面展开的近百年,区块链的社会效应远未定型。这意味着本书的许多判断——尤其是社会哲学层面的判断——带有推测的性质:“范式革命”的类比、“时间偏向”的分析、“网络城邦”的构想,都是基于趋势的外推与历史类比的借鉴,而非对既成事实的描述。就区块链而言,黄昏尚未降临,事件仍在发生。猫头鹰起飞太早,看见的多半是自己的影子——我所能做的,是在不确定中给出分析的框架,而不是宣布最终的哲学裁决。
那么,本书在当下的研究版图中站在哪里?导论的研究述评已经说明:2024年,四部专著在四家大学出版社同时问世,区块链哲学研究走向成熟——辩护者与批判者都不再打游击,货币哲学被整编进学科建制。在这幅成熟化的图景中,本书的位置由三点界定:其一,把技术史与技术哲学贯通为一书——国际文献中史与哲仍是两班人马,哲学家引史书如同查地图;其二,以现象学技术哲学与媒介环境学为主要工具——这两支传统在英语区块链哲学中几乎缺席,而分析传统与政治批判一家独大;其三,立足中文学界,把中国的监管路径、数字人民币与“数字藏品”经验纳入哲学视野。但位置的独特不等于工作的完成。本书对分析哲学传统中的相关讨论涉猎不足——查默斯在《现实+》中对虚拟世界本体论地位的论证、帕辛斯基等人对加密货币货币地位的社会本体论分析,都与本书主题密切相关,第七章虽有初步回应,却未能系统纳入讨论框架。在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之间架设桥梁,是后续研究的当然方向。
再次,本书对区块链之局限性和负面效应的讨论,虽散见于各章,但尚欠系统。区块链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环境问题虽随以太坊转向权益证明(PoS)而有所缓解,比特币网络的能耗仍然巨大;安全漏洞和智能合约缺陷已导致数十亿美元的损失;去中心化理想与资本集中的现实之间存在深刻张力——第八章已指出,许多 DAO 的代币高度集中于少数人之手。批判性的清单还可以更长:豪森笔下的“加密殖民主义”——加密企业家在全球南方利用贫困与冲突推销“假解决方案”——和福克斯记录的投机狂热与行业欺诈,都提醒我们这项技术的阴影面远未被本书穷尽。更根本的是“无需信任”(trustless)理想与人类社会信任需求之间的内在紧张:完全消除对人际信任的依赖,是否真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韦巴赫敏锐地指出,“无需信任”的技术系统最终仍需某种信任来支撑——对密码学的信任、对开源代码审计的信任、对共识机制的信任;德·菲利皮等人走得更远:区块链产生的与其说是信任(trust),不如说是确信(confidence)——而确信仍然依赖核心开发者与矿工这些有名有姓的人。区块链不是消灭了信任,而是把信任从人际关系和社会制度搬到了技术协议和数学证明。这种信任的“位移”而非“消除”,是区块链哲学需要追问到底的问题。
此外,有几个本书未及详论的变量,必须坦白地记在这里。其一,量子计算对密码学根基的威胁。本书反复把区块链的可信性奠基于“数学上的困难”,而肖尔(Shor)算法在足够强大的量子计算机上正瓦解这种困难——后量子密码学的迁移已经启动,但一条以“不可篡改”自许的链如何在更换密码学根基时保持自身的连续性,是悬而未决的哲学问题,而不只是工程问题。其二,稳定币与传统金融的合流。2025年美国稳定币联邦立法之后,与美元挂钩的链上货币事实上成了主权货币的延长臂——去中心化的技术架构承载中心化的货币权威,这一杂交形态溢出了本书“算法信任对制度信任”的二分框架。其三,具身智能时代的新变量。当 AI 不再只是屏幕里的对话者,而成为物理世界中的行动者,阿伦特三分法的应用场景将再次改写——本书对“劳动”自动化的分析,届时需要重新校准。
与此相关,国家与加密货币的关系在 2024年以来进入了新阶段:萨尔瓦多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贷款协议后于 2025年初修订《比特币法》,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名存实亡;美国则转向积极接纳,设立战略比特币储备并完成稳定币立法;中国的数字人民币走向跨境运营。这些变动的细节已在第八章处理,这里只须点出其哲学含义:国家不再问“要不要取缔它”,而开始问“如何把它编入自身”——收编取代了对峙。而收编正再一次确证了本书的“再中心化”命题:去中心化技术的命运,总是在与中心化力量的缠斗中被塑造。
还应说明,本书主要从技术史与技术哲学的视角立论,对区块链的法律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维度着墨相对有限。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加密资产的法律性质、去中心化组织的责任归属,需要法律哲学的专门研究;区块链对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的冲击,需要政治经济学的深入分析;数据隐私、环境正义与社会公平问题,需要应用伦理学的系统考察。本书提供的分析框架可以为这些相邻研究充当地基和参照,但不能替它们说话。
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本研究提出的核心问题和分析框架,具有超越特定技术之兴衰的持久价值。区块链的具体形态可能发生巨大变化——也许比特币会被更优的数字货币取代,也许今天的区块链在未来看来会像早期的蒸汽机一样粗笨——但区块链所提出的哲学问题不会过时。信任是否可以被技术化?价值是否可以脱离中心化权威而自主流通?去中心化的组织能否替代科层制?数字世界是否需要一种不同于物理世界的产权制度?人在数字时代的解放意味着什么?即使区块链技术本身被更先进的技术取代,这些问题仍会以不同的形式被继续追问。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哲学”的价值不只在于对一种特定技术的哲学分析,更在于它所开启的一组长久的哲学追问。
未来的研究可以在三个方向上展开。其一,AI 与区块链的哲学关系——这已不再是预测,而是现状。布特林 2023年底提出 d/acc(防御性、去中心化的差异化加速主义),明确把加密技术与 AI 安全议程拢在一起,并在此后数年持续推进;对“去中心化 AI”的祛魅研究则提醒我们口号与现实的落差——多数“AI 代币”项目严重依赖链下计算,名实难副;用区块链与 DAO 治理自主 AI 智能体的构想也已成形;中文学界亦开始以“开源协商”的逻辑讨论大模型时代的全球秩序。承诺与祛魅并行,正说明这一交汇处需要哲学的分辨力——图灵的两个孩子重逢之后如何相处,将是未来十年技术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其二,区块链的比较文明研究——不同文明传统(中国的“天下”观、伊斯兰金融的无息原则等)如何理解和回应区块链,第六章只是开了个头。其三,区块链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对区块链生态中权力集中、财富不平等和意识形态功能的系统清算,批判的武器在第八章已经备下,系统的运用有待来者。
五、结语:技术与人的共同演化
本书行将结束之际,让我们回到那个最根本的问题:技术于人,究竟是身外的工具,还是存在的条件?
贝尔纳·斯蒂格勒毕生坚持一个论点:人不是先于技术而存在、然后“使用”技术的主体,而是在技术中、通过技术、与技术一起被构成的存在者。斯蒂格勒将这一过程命名为“后种系生成”(epiphylogenesis)——人类通过把个体经验外化为工具和符号(即“第三持存”),获得了超越生物遗传和个体经验的第三种记忆与传承方式。在斯蒂格勒看来,从最原始的石器到最复杂的数字算法,技术从来不是外在于人的“工具”,而是人之为人的构成性条件——正是技术使人的时间经验、记忆方式和社会组织得以可能。人创造了技术,但技术也创造了人;二者处于永恒的共同演化之中。
接受这一立场,区块链的出现就不只是人类工具箱里多了一件器具。每一种重要的技术革新都在根本上重塑人的存在方式:文字改变了人的记忆方式(从口头记忆到文本记忆),印刷术改变了知识的组织方式(从手抄本文化到印刷文化),蒸汽机改变了劳动方式(从手工到机械化),互联网改变了通信方式(从地方性交往到全球即时连通)。区块链正在改变的,是人建立信任和组织协作的方式——从依赖中心化权威的信任到依赖去中心化协议的信任,从科层制的组织到网络化的协作。这种改变的最终影响将远远溢出金融和技术的范围,渗入人对自身与他人之关系的基本理解。
当然,斯蒂格勒的“药学”也时时提醒我们保持清醒:技术既是药又是毒,同一种技术既可以增强人的能力、拓展人的自由,也可以导致人的退化、削弱人的判断。区块链可以成为重建社会信任的基础设施,也可以沦为投机赌博的工具;可以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开辟新的渠道,也可以成为逃避法律监管的掩护;可以促进全球范围的公平协作,也可以加剧数字鸿沟和财富不平等。技术的“药性”——治愈之药还是致命之毒——不取决于技术本身,而取决于人如何使用它、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和文化条件下使用它。这意味着,区块链的未来不是一个可以由技术专家单独决定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政治问题和文化问题。
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中引用了荷尔德林的诗句:“但哪里有危险,/哪里也生长着救渡。”这句诗对区块链同样适用。区块链的危险是真实的——投机泡沫、能源消耗、监管套利、技术乌托邦主义的盲目——但救渡也在同一种技术中生长:对中心化垄断的结构性制衡、对个体权利的技术性保障、对新型公共空间和政治共同体的可能性开拓。救渡不是从天而降的援军,而是与危险同根而生的可能性;危险与救渡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面,而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相——它们共同构成技术之“药”的双重本性。
回到本书开篇讲述的那个时刻: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比特币创世区块中嵌入了一条《泰晤士报》的头条——“财政大臣濒临对银行实施第二轮纾困”。这条信息被永久铭刻在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之中,不可篡改,不可删除。在本书的分析框架中,这个看似简单的举动有多重意涵:它是时间偏向媒介的第一次宣言——在数字世界中立起了第一块“数字石碑”;它是新范式对旧范式的隐含批判——以对金融体系之脆弱的暗示,宣告一种替代方案的诞生;它也是“存在之链”的第一个环节——此后十七年间生长出的每一个区块、每一笔交易、每一个智能合约、每一个 DAO,都以这个创世区块为起点,连成一条不断延伸的链。
洛夫乔伊笔下的“存在巨链”已在思想史的变迁中断裂,但“链”的隐喻并未消失——它以全新的形态在数字世界中重生。旧的巨链是垂直的、等级的、由最高存在者赋予意义的;新的“存在之链”是水平的、分布的、由网络中每一个节点的参与共同编织的。旧的巨链把存在者固定在不可变更的等级位置上;新的“存在之链”是开放的、不断延伸的——每一个新区块都为链条增添新的内容,而链条的方向不由任何预定的“最高善”规定,它由网络参与者的集体行动——交易、投票、编码、协商——共同塑造。
技术与人的共同演化仍在继续,区块链不过是这部数百万年长卷中最新的一章。它的最终命运——是如哥白尼革命般改变人类的世界观,还是如炼金术般在催生若干有价值的副产品后退居边缘——尚无定论。但无论技术实践最终走向何方,区块链已经不可逆转地改变了人们思考信任、价值、共同体和自由的方式。一种思想一旦被提出,便获得了独立于其物质载体的生命。“去中心化”作为一种组织原则、一种世界观、一种对“秩序必须来自中心”之预设的根本质疑,已经嵌入当代思想的肌理,不会随某一种具体技术的兴衰而消散。
我愿意用全书的论述来担保这样一个判断:在从“存在巨链”到“存在之链”的漫长转变中,区块链扮演了一个独特而不可替代的角色。它不是这场转变的起点,也不会是终点;但它是这场转变在我们这个时代最生动、最具争议、也最值得哲学省思的技术表达。阿伦特教导我们,人类活动中最可贵的是“行动”——在不可预知的境遇中开创新事物的能力。区块链所开创的,不只是一种新的技术,更是一个新的可能性空间——在这里,信任可以不依赖权威,价值可以不依赖中心,共同体可以不依赖领土,自由可以不依赖许可。这些可能性能否成为现实,取决于人——而非算法——的选择和行动。而这,正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 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
- 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 安东诺普洛斯:《区块链:通往资产数字化之路》,林华、蔡长春等译,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
- 安乐哲、郝大维:《通过孔子而思》,何金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巴什拉:《空间的诗学》,张逸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
- 巴特尔:《设计虚拟世界》,王波波、张义等译,红旗出版社2005年版。
- 巴特菲尔德:《历史的辉格解释》,张岳明、刘北成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 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
- 波斯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何道宽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
- 波斯曼:《娱乐至死》,章艳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
- 波斯纳、韦尔:《激进市场》,胡雨青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版。
- 布特林:《权益证明:以太坊的诞生和区块链哲学》,陈永伟译,中信出版社2023年版。
-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 陈朦、蓝江:“数据、劳动与平台资本——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的数字资本主义研究”,《国外理论动态》2024年第1期。
- 陈太明:“伽达默尔游戏论真理观的内在逻辑——兼论对其真理观相对主义的质疑”,《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第139—148页。
- 陈晓平:“元宇宙的哲学基础及其伦理问题——兼与翟振明教授商榷”,《自然辩证法通讯》2023年第2期,第9—18页。
- 德勒兹:《差异与重复》,安靖、张子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德勒兹、加塔利:《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 2):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
- 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 丁文文、王帅、李娟娟、袁勇、欧阳丽炜、王飞跃:“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发展现状、分析框架与未来趋势”,《智能科学与技术学报》2019年第2期,第202—213页。
- 方兴东、钟祥铭、彭筱军:“全球互联网 50年:发展阶段与演进逻辑”,《新闻记者》2019年第7期。
- 芬伯格:《技术批判理论》,韩连庆、曹观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弗格森:《货币崛起:金融如何影响世界历史》,高诚译,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
- 弗雷:《技术陷阱:从工业革命到 AI 时代,技术创新下的资本、劳动与权力》,贺笑译,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21年版。
- 高奇琦:“区块链在智能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意义”,《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第108—115页。
- 高奇琦、梁兴洲:“幻境与虚无:对元宇宙现象的批判性反思”,《学术界》2022年第2期,第54—64页。
- 高奇琦、张鹏:“从算法民粹到算法民主:数字时代下民主政治的平衡”,《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第15—25页。
- 格雷伯:《债:第一个5000年》,孙碳、董子云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
- 哈特:《法律的概念》(第三版),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 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姚中秋译,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
- 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文修订第二版),陈嘉映、王庆节译,商务印书馆 2016年版。
- 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载《海德格尔文集·演讲与论文集》(修订译本),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5—40页。
- 海德格尔:“诗人何为?”,载《林中路》(修订本),孙周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年版,第242—290页。
- 《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
- 赫希曼:《退出、呼吁与忠诚:对企业、组织和国家衰退的回应》,卢昌崇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文化的游戏要素研究》,傅存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 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王炳文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 胡翌霖:“从技术史看‘元宇宙’——信息革命的新环境”,《自然辩证法研究》2023年第7期,第89—94页。
- 吉布森:《神经漫游者》,Denovo译,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
- 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修订译本),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 贾开:“算法社会的技术内涵、演化过程与治理创新”,《探索》2022年第 2 期,第 164—178页。
- 伽士特拉:《荷兰东印度公司》,倪文君译,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版。
- 蒋余浩、贾开:“区块链技术路径下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决策责任机制变革研究”,《电子政务》2018年第2期。
- 金德尔伯格、阿利伯:《疯狂、惊恐和崩溃:金融危机史》(第七版),朱隽、叶翔、李伟杰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年版。
-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高鸿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 康娜、陈强:“数字经济下数字藏品的三个关键法律问题与规制建议”,《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第113—129页。
- 柯瓦雷:《从封闭世界到无限宇宙》,张卜天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 库恩:《哥白尼革命:西方思想发展中的行星天文学》,吴国盛、张东林、李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张卜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 拉图尔:《科学在行动:怎样在社会中跟随科学家和工程师》,刘文旋、郑开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
- 拉图尔:《我们从未现代过:对称性人类学论集》,刘鹏、安涅思译,上海文艺出版社 2022年版。
- 拉图尔、伍尔加:《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建构过程》,刁小英、张伯霖译,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
- 莱西格:《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 蓝江:“一般数据、虚体、数字资本——数字资本主义的三重逻辑”,《哲学研究》2018年第3期。
- 雷蒙德:《大教堂与集市》,卫剑钒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版。
- 利文森:《牛顿与伪币制造者:科学巨匠鲜为人知的侦探生涯》,周子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版。
- 刘旺鑫:“哥白尼货币理论初探”,《科学文化评论》2014年第5期,第39—54页。
- 刘永谋:“元宇宙的现代性忧思”,《阅江学刊》2022年第1期。
- 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
- 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商务印书馆 2015年版。
-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年版。
-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 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增订评注本),何道宽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
-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 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肖志军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 孟飞、程榕:“如何理解数字劳动、数字剥削、数字资本?——当代数字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1期,第67—80页。
- 孟小峰、刘立新:“区块链与数据治理”,《中国科学基金》2020年第1期,第12—17页。
- 纳拉亚南等:《区块链:技术驱动金融》,林华等译,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
-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 齐美尔:《货币哲学》(修订第三版),陈戎女、耿开君、文聘元译,华夏出版社 2018年版。
- 尚帕涅:《区块链启示录:中本聪文集》,陈斌、胡繁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版。
- 斯蒂芬森:《雪崩》,郭泽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版。
- 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1:爱比米修斯的过失》,裴程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
- 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3:电影的时间与存在之痛的问题》,方尔平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
- 斯蒂格勒:《象征的贫困1:超工业时代》,张新木、庞茂森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 斯尔尼塞克:《平台资本主义》,程水英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 宋胜男、闫宏秀:“算法信任的本质问题探析:从概念到构成”,《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第28—35页。
- 塔普斯科特、塔普斯科特:《区块链革命:比特币底层技术如何改变货币、商业和世界》,凯尔等译,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
- 韦伯:“以政治为业”,载《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5年版。
- 维纳:《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与社会》,陈步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 吴修铭:《总开关:信息帝国的兴衰变迁》,顾佳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
- 辛格:《码书:编码与解码的战争》,刘燕芬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 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孙鸿敞、李宏、陈锡龄译,商务印书馆 1996年版。
- 徐笑菡、李岭涛:“传播领域引入区块链技术的逻辑解读与哲学反思”,《中国新闻传播研究》2020年第6期,第54—68页。
- 徐延辉、吴世倩:“区块链技术与数字信任建构机制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22年第 9期。
- 闫宏秀:“基于信任视角的价值对齐探究”,《浙江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第39—48页。
- 闫宏秀:“数字中国的三重价值意蕴及其彰显路径”,《学术前沿》2022年第22期,第100—107页。
- 姚前:“Web3.0: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中国金融》2022年第6期。
- 姚前、汤莹玮:“关于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若干思考”,《金融研究》2017年第7期。
- 叶文杰、高奇琦:“‘系统生活世界’视域下大模型时代的全球秩序——GPT 的霸权秩序与DeepSeek 的全球协商化构建”,《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 5 期,第137—147页。
- 伊德:《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尘世》,韩连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 英尼斯:《传播的偏向》,何道宽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 英尼斯:《帝国与传播》(中文修订版·英文双语版),何道宽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 喻佑斌:“论区块链在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年第 1 期,第74—80页。
- 翟振明:“元宇宙的哲学预设”,《自然辩证法通讯》2023年第2期,第1—8页。
- 赵金旭、孟天广:“技术赋能:区块链如何重塑治理结构与模式”,《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9年第4期。
- 赵汀阳:“假如元宇宙成为一个存在论事件”,《江海学刊》2022年第1期。
- 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二、外文文献
- Abbate, Janet, Inventing the Internet, MIT Press, 1999.
- Acemoglu, Daron and Pascual Restrepo, “The Race between Man and Machine:Implications of Technology for Growth, Factor Shares, and Employmen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8.6 (2018): 1488–1542.
- Alizart, Mark, Cryptocommunism, trans. Robin Mackay, Polity, 2020.
- Allen, Hilary J., Driverless Finance: Fintech’s Impact on Financial Stabil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2.
- Alvarez, Fernando, David Argente, and Diana Van Patten, “Are Cryptocurrencies Currencies? Bitcoin as Legal Tender in El Salvador,” NBER Working Paper No. 29968,
2022.
- Ammous, Saifedean, The Bitcoin Standard: The Decentralized Alternative to Central Banking, Wiley, 2018.
- Antonopoulos, Andreas M., Mastering Bitcoin: Programming the Open Blockchain, 2nd ed., O’Reilly, 2017.
- Antonopoulos, Andreas M., The Internet of Money, vol. 1, Merkle Bloom, 2016.
- Bailey, Andrew M., Bradley Rettler, and Craig Warmke,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of Cryptocurrency I: Money without State,” Philosophy Compass 16.11(2021): e12785.
- Bailey, Andrew M., Bradley Rettler, and Craig Warmke,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of Cryptocurrency II: The Moral Landscape of Monetary Design,”Philosophy Compass 16.11 (2021): e12784.
- Bailey, Andrew M., Bradley Rettler, and Craig Warmke, Resistance Money: A Philosophical Case for Bitcoin, Routledge, 2024.
- Ball, Matthew, The Metaverse: And How It Will Revolutionize Everything, Liveright,
2022.
- Banerjee, Abhijit and Esther Duflo, Good Economics for Hard Times, PublicAffairs,
2019.
- Baran, Paul, “On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I. Introduction to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RAND Corporation, RM-3420-PR, 1964.
- Baran, Paul, “On 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 XI. Summary Overview,” RAND Corporation, RM-3767-PR, 1964.
- Bartle, Richard, Designing Virtual Worlds, New Riders, 2003.
- Benkler, Yochai, The Wealth of Networks: How Social Production Transforms Markets and Freedom,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 Berg, Chris, Sinclair Davidson, and Jason Potts, “Capitalism After Satoshi,”Journal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Public Policy 7.2 (2018).
- Berg, Chris, Sinclair Davidson, and Jason Potts, Understanding the Blockchain Economy: An Introduction to Institutional Cryptoeconomics, Edward Elgar, 2019.
- Berners-Lee, Tim,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 Proposal,” CERN, 1989.
- Berners-Lee, Tim, Weaving the Web: The Original Design and Ultimate Destiny of the World Wide Web, HarperCollins, 1999.
- Bier, Jonathan, The Blocksize War: The Battle Over Who Controls Bitcoin’s Protocol Rules, Independently published, 2021.
- Blumenberg, Hans, The Genesis of the Copernican World, trans. Robert M. Wallace,MIT Press, 1987.
- Boellstorff, Tom, Coming of Age in Second Life: An Anthropologist Explores the Virtually Huma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
- Bostrom, Nick, “A History of Transhumanist Thought,” Journal of Evolution and Technology 14.1 (2005): 1–25.
- Brands, H. W., The Age of Gold: The California Gold Rush and the New American Dream, Doubleday, 2002.
- Brunton, Finn, Digital Cash: The Unknown History of the Anarchists, Utopians, and Technologists Who Created Cryptocurrenc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
- Buterin, Vitalik, Proof of Stake: The Making of Ethereum and the Philosophy of Blockchains, ed. Nathan Schneider, Seven Stories Press, 2022.
- Buterin, Vitalik, Zoë Hitzig, and E. Glen Weyl, “A Flexible Design for Funding Public Goods,” Management Science 65.11 (2019): 5171–5187.
- Carse, James P., Finite and Infinite Games: A Vision of Life as Play and Possibility,Free Press, 1986.
- Castells, Manuel, The Internet Galaxy: Reflections on the Internet, Business, and Socie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 Castro, Miguel and Barbara Liskov, “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Symposium on Operating Systems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OSDI ‘99), 1999: 173-186.
- Castronova, Edward, Synthetic Worlds: The Business and Culture of Online Game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 Cerf, Vint and Robert Kahn, “A Protocol for Packet Network Intercommunication,”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22.5 (1974): 637–648.
- Chaffer, Tomer Jordi, et al., “Decentralized Governance of Autonomous AI Agents,”arXiv:2412.17114, 2024.
- Chalmers, David J., Reality+: Virtual Worlds and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W. W.Norton, 2022.
- Champagne, Phil, The Book of Satoshi: 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Bitcoin Creator Satoshi Nakamoto, e53 Publishing, 2014.
- Chaum, David, “Blind Signatures for Untraceable Payments,” in Advances in Cryptology: Proceedings of Crypto 82, Plenum Press, 1983: 199-203.
- Chaum, David, “Security Without Identification: Transaction Systems to Make Big Brother Obsolete,”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28.10 (1985): 1030–1044.
- Chen, Melvin, “The Philosophy of the Metaverse,” 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25 (2023), art. 41.
- Crandall, Jillian, “Plotting Cryptoeconomic Imaginaries and Counterplotting the Network State,” Progress in Economic Geography 3 (2024): 100028.
- Crosby, Alfred W., The Measure of Reality: Quantification and Western Society,1250-16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 Davies, Donald W., et al., “A Digital Communication Network for Computers Giving Rapid Response at Remote Terminals,” Proceedings of the ACM Symposium on Operating System Principles, 1967.
- Dávila, Joshua, Blockchain Radicals: How Capitalism Ruined Crypto and How to Fix It, Repeater Books, 2023.
- De Filippi, Primavera and Aaron Wright, Blockchain and the Law: The Rule of Cod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 De Filippi, Primavera and Samer Hassan, “Blockchain Technology as a Regulatory Technology: From Code Is Law to Law Is Code,” First Monday 21.12 (2016).
- De Filippi, Primavera, Morshed Mannan, and Wessel Reijers, “Blockchain as a Confidence Machine: The Problem of Trust & Challenges of Governance,” Technology in Society 62 (2020): 101284.
- De Filippi, Primavera, Wessel Reijers, and Morshed Mannan, Blockchain Governance,MIT Press, 2024.
- de Grey, Aubrey and Michael Rae, Ending Aging: The Rejuvenation Breakthroughs That Could Reverse Human Aging in Our Lifetime, St. Martin’s Press, 2007.
- Diffie, Whitfield and Martin E. Hellman, “New Directions in Cryptography,” IEEE Transactions on Information Theory 22.6 (1976): 644–654.
- Dixon, Chris, Read Write Own: Building the Next Era of the Internet, Random House,
2024.
- Dodd, Nigel, “The Social Life of Bitcoin,” Theory, Culture & Society 35.3 (2018):35–56.
- Douceur, John R., “The Sybil Attack,” Proceedings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Peer-to-Peer Systems (IPTPS 2002), 2002: 251-260.
- DuPont, Quinn, “Blockchain Identities: Notational Technologies for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Abstracted Entities,” Metaphilosophy 48.5 (2017): 634–653.
- DuPont, Quinn, “Experiments in Algorithmic Governance: A History and Ethnography of ‘The DAO,’ a Failed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in Malcolm Campbell-Verduyn (ed.), Bitcoin and Beyond: Cryptocurrencies, Blockchains, and Global Governance, Routledge, 2018: 157-177.
- DuPont, Quinn, Cryptocurrencies and Blockchains, Polity, 2019.
- Eich, Stefan, The Currency of Politics: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Money from Aristotle to Keyne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22.
- Eichengreen, Barry, Globalizing Capital: A History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2nd e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
- Epstein, Edward Jay, The Rise and Fall of Diamonds, Simon & Schuster, 1982.
- Eyal, Ittay, “The Miner’s Dilemma,” 2015 IEEE Symposium on Security and Privacy,2015: 89-103.
- Fairfield, Joshua A. T., “Tokenized: The Law of Non-Fungible Tokens and Unique Digital Property,” Indiana Law Journal 97.4 (2022).
- Fanti, Giulia, Leonid Kogan, Sewoong Oh, Kathleen Ruan, Pramod Viswanath, and Gerui Wang, “Compounding of Wealth in Proof-of-Stake Cryptocurrencies,” in 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 (FC 2019), 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 Vol.11598, Springer, 2019.
- Faux, Zeke, Number Go Up: Inside Crypto’s Wild Rise and Staggering Fall, Crown Currency, 2023.
- Feichtinger, Rainer, Robin Fritsch, Yann Vonlanthen, and Roger Wattenhofer, “The Hidden Shortcomings of (D)AOs—An Empirical Study of On-Chain Governance,”arXiv:2302.12125, 2023.
- Ferguson, Niall, The Ascent of Money: A Financial History of the World, Penguin,
2008.
- Finocchiaro, Maurice, The Galileo Affair: A Documentary Histor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 Fortnow, Lance, The Golden Ticket: P, NP, and the Search for the Impossibl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3.
- Frederick, Shane, George Loewenstein, and Ted O’Donoghue, “Time Discounting and Time Preference: A Critical Review,”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40.2 (2002):351–401.
- Frey, Carl Benedikt, The Technology Trap: Capital, Labor, and Power in the Age of Autom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
- Galbraith, John Kenneth, Money: Whence It Came, Where It Wen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7.
- Gibson, William, Neuromancer, Ace Books, 1984.
- Golumbia, David, Cyberlibertarianism: The Right-Wing Politics of Digital Technology,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24.
- Golumbia, David, The Politics of Bitcoin: Software as Right-Wing Extremism,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6.
- Graeber, David, Debt: The First 5,000 Years, Melville House, 2011.
- Greenberg, Andy, Tracers in the Dark: The Global Hunt for the Crime Lords of Cryptocurrency, Doubleday, 2022.
- Hacking, Ian, “Introductory Essay,” in Thomas 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4th ed.,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2: vii-xxxvii.
- Hafner, Katie and Matthew Lyon,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s of the Internet, Simon & Schuster, 1996.
- Halpin, Harry and Alexandre Monnin, eds., Philosophical Engineering: Toward a Philosophy of the Web, Wiley-Blackwell, 2014.
- Han, Jungsuk, Jongsub Lee, and Tao Li, “A Review of DAO Governance: Recent Literature and Emerging Trends,” SSRN Working Paper No. 5074046, 2025.
- Hansen, Mogens Herman, Poli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Ancient Greek City-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 Hardin, Garrett,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162.3859 (1968): 1243–
1248.
- Hassan, Samer and Primavera De Filippi,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Internet Policy Review 10.2 (2021).
- Hayek, Friedrich A., Denationalisation of Money, London: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1976.
- Heath, Thomas, Aristarchus of Samos: The Ancient Copernicus, Clarendon Press, 1913.
- Hodges, Andrew, Alan Turing: The Enigm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4.
- Horvat, Branko,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ocialism, Armonk, NY: M.E. Sharpe, 1982.
- Howson, Peter, Let Them Eat Crypto: The Blockchain Scam That’s Ruining the World,Pluto Press, 2023.
- Huizinga, Johan, Homo Ludens: A Study of the Play-Element in Culture, Routledge &Kegan Paul, 1949.
- Ihde, Don, Technology and the Lifeworld: From Garden to Earth,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0.
- Johnson, Steven, Emergence: The Connected Lives of Ants, Brains, Cities, and Software, Scribner, 2001.
- Kahn, David, The Codebreakers: The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Secret Communication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Internet, Scribner, 1996.
- Katz, Jonathan and Yehuda Lindell, Introduction to Modern Cryptography, 3rd ed.,CRC Press, 2021.
- Kerckhoffs, Auguste, “La cryptographie militaire,” Journal des sciences militaires 9 (1883): 5–38, 161-191.
- Keynes, John Maynard, A Tract on Monetary Reform, Macmillan, 1923.
- Knapp, Georg Friedrich, The State Theory of Money, Macmillan, 1924.
- Koestler, Arthur, The Sleepwalkers: A History of Man’s Changing Vision of the Universe, Macmillan, 1959.
- Krasner, Stephen, Sovereignty: Organized Hypocris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
- Kuhn, Thomas, “Commensurability, Comparability, Communicability,” PSA:Proceedings of the Biennial Meeting of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Association 1982.2(1982): 669–688.
- Lakatos, Imr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Its Rational Reconstructions,” in R. C.Buck and R. S. Cohen (eds.), PSA 1970, Boston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8, D. Reidel, 1971: 91-136.
- Lamport, Leslie, Robert Shostak, and Marshall Pease, “The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 ACM Transactions on Programming Languages and Systems 4.3 (1982): 382–
401.
- Latour, Bruno, Reassembling the Social: An Introduction to Actor-Network-Theo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 Lehdonvirta, Vili, Cloud Empires: How Digital Platforms Are Overtaking the State and How We Can Regain Control, MIT Press, 2022.
- Leising, Matthew, Out of the Ether: The Amazing Story of Ethereum and the $55 Million Heist That Almost Destroyed It All, Wiley, 2020.
- Lessig, Lawrence, 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 Basic Books, 1999.
- Levenson, Thomas, Newton and the Counterfeiter: The Unknown Detective Career of the World’s Greatest Scientist,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2009.
- Levy, Steven, Crypto: How the Code Rebels Beat the Government—Saving Privacy in the Digital Age, Viking, 2001.
- Long, Pamela O., Openness, Secrecy, Authorship: Technical Arts and the Culture of Knowledge from Antiquity to the Renaissanc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1.
- Lovejoy, Arthur O., The Great Chain of Being: 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an Ide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6.
- Luhmann, Niklas, Vertrauen: Ein Mechanismus der Reduktion sozialer Komplexität,Enke, 1968.
- Lynch, Casey R. and Àlex Muñoz-Viso, “Blockchain Urbanism: Evolving Geographies of Libertarian Exit and Technopolitical Failure,”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48.1(2024): 66–84.
- Mafrur, Rischan, “AI-Based Crypto Tokens: The Illusion of Decentralized AI?,”IET Blockchain 5.1 (2025).
- Makarov, Igor and Antoinette Schoar, “Blockchain Analysis of the Bitcoin Market,”NBER Working Paper No. 29396, 2021.
- McDougall, Walter A.,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A Political History of the Space Age, Basic Books, 1985.
- McLuhan, Marshall and Eric McLuhan, Laws of Media: The New Scienc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88.
- Meiklejohn, Sarah, et al., “A Fistful of Bitcoins: Characterizing Payments among Men with No Names,” Proceedings of the 2013 Internet Measurement Conference, ACM,2013: 127-140.
- Merton, Robert K., “The Matthew Effect in Science,” Science 159 (1968): 56–63.
- Meyrowitz, Joshua, No Sense of Place: The Impact of Electronic Media on Social Behavio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 Moringiello, Juliet M. and Christopher K. Odinet, “The Property Law of Tokens,”Florida Law Review 74 (2022): 607–671.
- Mumford, Lewis, “Authoritarian and Democratic Technics,” Technology and Culture
5.1 (1964): 1–8.
- Nabben, Kelsie, “The Ethnography of a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 De-mystifying Algorithmic Systems,” Ethnographic Praxis in Industry Conference Proceedings, 2022.
- Narayanan, Arvind and Jeremy Clark, “Bitcoin’s Academic Pedigree,”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60.12 (2017): 36–45.
- Narayanan, Arvind, et al., Bitcoin and Cryptocurrency Technologies: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6.
- Nguyen, C. Thi, Games: Agency as Ar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0.
- O’Dwyer, Rachel, Tokens: The Future of Money in the Age of the Platform, Verso,
2023.
- O’Reilly, Tim, “What Is Web 2.0: Design Patterns and Business Model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of Software,” Communications & Strategies 65.1 (2007): 17–37.
- Pasquale, Frank, The Black Box Society: The Secret Algorithms That Control Money and Informa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 Passinsky, Asya, “Cryptocurrency: Commodity or Credit?,” in Joakim Sandberg and Lisa Warenski (eds.), The Philosophy of Money and Fin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4.
- Passinsky, Asya, “Should Bitcoin Be Classified as Money?,” Journal of Social Ontology 6.2 (2020).
- Planck, Max, Scientific Autobiography and Other Papers, trans. F. Gaynor,Philosophical Library, 1949.
- Pöll, Eva, “Engineering the Trust Machine: Aligning the Concept of Trust in the Context of Blockchain Applications,” 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26 (2024).
- Popper, Nathaniel, Digital Gold: Bitcoin and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Misfits and Millionaires Trying to Reinvent Money, Harper, 2015.
- Posner, Eric A. and E. Glen Weyl, Radical Markets: Uprooting Capitalism and Democracy for a Just Socie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8.
- Prasad, Eswar S., The Future of Money: How the Digital Revolution Is Transforming Currencies and Finan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21.
- Raymond, Eric S., The Cathedral and the Bazaar: Musings on Linux and Open Source by an Accidental Revolutionary, O’Reilly, 1999.
- Reijers, Wessel and Mark Coeckelbergh, “The Blockchain as a Narrative Technology:Investigating the Social Ontology and Normative Configurations of Cryptocurrencies,”Philosophy & Technology 31.1 (2018): 103–130.
- Reijers, Wessel and Mark Coeckelbergh, Narrative and Technology Ethics, Palgrave Macmillan, 2020.
- Rivest, Ronald L., Adi Shamir, and Leonard M. Adleman, “A Method for Obtaining Digital Signatures and Public-Key Cryptosystems,”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21.2(1978): 120–126.
- Roberts, Larry, “Multiple Computer Networks and Intercomputer Communication,”Proceedings of the ACM Symposium on Operating System Principles, 1967.
- Rowland, Ingrid D., Giordano Bruno: Philosopher/Heretic,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08.
- Russo, Camila, The Infinite Machine: How an Army of Crypto-Hackers Is Building the Next Internet with Ethereum, Harper Business, 2020.
- Saltzer, J. H., D. P. Reed, and D. D. Clark, “End-to-End Arguments in System Design,” ACM Transactions on Computer Systems 2.4 (1984): 277–288.
- Sandberg, Joakim and Lisa Warenski, eds., The Philosophy of Money and Financ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4.
- Schneider, Nathan, “Cryptoeconomics as a Limitation on Governance,” University of Colorado Boulder Working Paper, 2022.
- Schneider, Nathan, “Decentralization: An Incomplete Ambition,” 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y 12.4 (2019): 265–285.
- Schneier, Bruce, Liars and Outliers: Enabling the Trust that Society Needs to Thrive, Wiley, 2012.
- Schumpeter, Joseph A.,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 Searle, Joh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 Free Press, 1995.
- Sfetcu, Nicolae, Philosophy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Ontologies, MultiMedia Publishing, 2019.
- Shin, Laura, The Cryptopians: Idealism, Greed, Lies, and the Making of the First Big Cryptocurrency Craze, PublicAffairs, 2022.
- Simmons, A. John, Moral Principles and Political Obligation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9.
- Singh, Simon, The Code Book: The Science of Secrecy from Ancient Egypt to Quantum Cryptography, Anchor Books, 2000.
- Slobodian, Quinn, Crack-Up Capitalism: Market Radicals and the Dream of a World Without Democracy, Metropolitan Books, 2023.
- Srinivasan, Balaji, The Network State: How to Start a New Country, self-published,
2022.
- Srnicek, Nick, Platform Capitalism, Polity, 2017.
- Stallman, Richard, Free Software, Free Society: Selected Essays of Richard M.Stallman, GNU Press, 2002.
- Stephenson, Neal, Snow Crash, Bantam Books, 1992.
- Stiegler, Bernard, For a New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trans. Daniel Ross,Polity, 2010.
- Stiegler, Bernard, Taking Care of Youth and the Generations, trans. Stephen Barker,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 Stiegler, Bernard, What Makes Life Worth Living: On Pharmacology, trans. Daniel Ross, Polity, 2013.
- Suetonius, The Twelve Caesars, trans. Robert Graves, ed. James B. Rives, Penguin Classics, 2007.
- Swan, Melanie and Primavera de Filippi, “Toward a Philosophy of Blockchain: A Symposium: Introduction,” Metaphilosophy 48.5 (2017): 603–619.
- Swartz, Lana, New Money: How Payment Became Social Media,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20.
- Szabo, Nick, “Smart Contracts: Building Blocks for Digital Markets,” Extropy 16(1996).
- Tapscott, Don and Alex Tapscott, Blockchain Revolution: How the Technology Behind Bitcoin Is Changing Money, Business, and the World, Portfolio, 2016.
- Tavinor, Grant, The Aesthetics of Virtual Reality, Routledge, 2021.
- Taylor, Michael Bedford, “The Evolution of Bitcoin Hardware,” IEEE Computer 50.9(2017): 58–66.
- Teng, Yan, “Towards Trustworthy Blockchains: Normative Reflections on Blockchain-enabled Virtual Institutions,” 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23 (2021).
- Teng, Yan, “What Does It Mean to Trust Blockchain Technology?,” Metaphilosophy
54.1 (2023): 145–160.
- Tierney, Brian, The Crisis of Church and State, 1050-1300,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88.
- Torvalds, Linus and David Diamond, Just for Fun: The Story of an Accidental Revolutionary, HarperBusiness, 2001.
- Tuchman, Barbara W., The Zimmermann Telegram, Viking Press, 1958.
- Turing, Alan M., “On Computable Numbers, with an Application to the Entscheidungsproblem,” Proceedings of the London Mathematical Society, 2nd ser.,
42.1 (1937): 230–265.
- Turner, Fred, From Counterculture to Cyberculture: Stewart Brand, the Whole Earth Network, and the Rise of Digital Utopianism,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6.
- van Wirdum, Aaron, The Genesis Book: The Story of the People and Projects That Inspired Bitcoin, Bitcoin Magazine Books, 2024.
- Velasco González, Pablo R., “Computing Ledgers and the Political Ontology of the Blockchain,” Metaphilosophy 48.5 (2017): 712–726.
- Wakefield, Stephanie, Sarah Molinari, and Kevin Grove, “Crypto-urban Statecraft:Post-pandemic Urban Governance Experiments in Miami,” Urban Geography 44.8 (2023):1816–1824.
- Warmke, Craig, “What Is Bitcoin?,” Inquiry: 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f Philosophy 67.1 (2024).
- Weatherford, Jack, The History of Money: From Sandstone to Cyberspace, Crown, 1997.
- Werbach, Kevin, The Blockchain and the New Architecture of Trust, MIT Press, 2018.
- Westman, Robert, The Copernican Question: Prognostication, Skepticism, and Celestial Orde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1.
- Weyl, E. Glen, Puja Ohlhaver, and Vitalik Buterin, “Decentralized Society: Finding Web3’s Soul,” SSRN Working Paper No. 4105763, 2022.
- Wiener, Norbert, The Human Use of Human Beings: Cybernetics and Society, Boston:Houghton Mifflin, 1950.
- Williams, Sam, Free as in Freedom: Richard Stallman’s Crusade for Free Software,O’Reilly, 2002.
- Winner, Langdon, “Do Artifacts Have Politics?,” Daedalus 109.1 (1980): 121–136.
- Wu, Tim, The Master Switch: 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s, Knopf, 2010.
- Zuboff, Shoshana, The Age of Surveillance Capitalism: The Fight for a Human Future at the New Frontier of Power, PublicAffairs, 2019.
三、网络文献与其他
- Akash Network,项目文档,https://akash.network。
- “An Open Letter”(署名“The Attacker”的公开信),经Pastebin流传,2016年6月18日。
- Andreessen, Marc, “The Techno-Optimist Manifesto,” a16z.com, October 16, 2023.
- Ars Technica, “Bitcoin Security Guarantee Shattered by Anomaly,” June 16, 2014.
- Back, Adam, “Hashcash—A Denial of Service Counter-Measure,” 2002,http://www.hashcash.org/papers/hashcash.pdf。
- Beekhuizen, Carl, “Ethereum’s energy usage will soon decrease by ~99.95%,”Ethereum Foundation Blog, May 18, 2021.
- Beff Jezos and Bayeslord, “Notes on e/acc Principles and Tenets,” Beff’s Newsletter (Substack), July 10, 2022, https://beff.substack.com/p/notes-on-eacc-principles-and-tenets。
- Blandin, Apolline, et al., “3rd Global Cryptoasset Benchmarking Study,” Cambridge Centre for Alternative Finance, 2020.
- Buterin, Vitalik, “d/acc: One Year Later,” January 5, 2025,https://vitalik.eth.limo/general/2025/01/05/dacc2.html。
- Buterin, Vitalik, “Ethereum: A Next-Generation Smart Contract and 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 Platform,” 2013, https://ethereum.org/en/whitepaper/。
- Buterin, Vitalik, “My Techno-Optimism,” November 27, 2023,https://vitalik.eth.limo/general/2023/11/27/techno_optimism.html。
- Buterin, Vitalik, “The Meaning of Decentralization,” Medium, February 6, 2017,https://medium.com/@VitalikButerin/the-meaning-of-decentralization-a0c92b76a274。
- Cambridge Centre for Alternative Finance, “Cambridge Bitcoin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dex,” https://ccaf.io/cbnsi/cbeci,2026年6月访问。
- Chainalysis, “Dissecting the DAO: Web3 Ownership is Surprisingly Concentrated,”
2022.
- Christie’s,“Beeple (b. 1981), 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线上专场,2021年3月11日。
- CoinShares Research, “The Bitcoin Mining Network”(系列报告)。
- Dai, Wei, “B-money,” 1998, http://www.weidai.com/bmoney.txt。
- Digital Currency Group, “Bitcoin Scaling Agreement at Consensus 2017,” May 23,
2017.
- Dillinger, Ray(署名Bear),cryptography@metzdowd.com邮件列表发帖,2008年11月6日。
- Donald, James A., “Re: Bitcoin P2P e-cash paper,” cryptography@metzdowd.com,November 2, 2008.
- Entriken, William, Dieter Shirley, Jacob Evans, and Nastassia Sachs, “ERC-721:Non-Fungible Token Standard,” January 24, 2018,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721。
- Epic Games, “Astronomical Recap,” April 2020,https://www.epicgames.com/fortnite/en-US/news/astronomical-recap。
- Epstein, Edward Jay, “Have You Ever Tried to Sell a Diamond?,” The Atlantic,February 1982.
- Ethereum Foundation, “The Merge,” https://ethereum.org/en/roadmap/merge/。
- Fabric Ventures and TokenData, “The State of the Token Market: A Year in Review& Outlook for 2018,” 2018.
- 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 The 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Report,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2011.
- Finney, Hal, “Bitcoin and me,” bitcointalk.org, March 19, 2013.
- GameKyuubi, “I AM HODLING,” bitcointalk.org, December 18, 2013.
- Gibson, Liam, “After Terra, Luna Crashes, Regulators Count Cost of Crypto,” Al Jazeera, May 20, 2022.
- Goodman, Leah McGrath, “The Face Behind Bitcoin,” Newsweek, March 6, 2014.
- Greenberg, Andy, “Bitcoin’s Earliest Adopter Is Cryonically Freezing His Body to See the Future,” WIRED, August 28, 2014.
- Hanyecz, Laszlo, “Pizza for bitcoins?,” bitcointalk.org, May 18, 2010.
- Hughes, Eric, “A Cypherpunk’s Manifesto,” March 9, 1993,https://www.activism.net/cypherpunk/manifesto.html。
- IMF, El Salvador: Request for an Extended Arrangement Under the Extended Fund Facility, IMF Country Report No. 25/58, Washington, D.C.: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5.
- IMF, Press Release No. 24/485, December 18, 2024.
- IMF, Press Release No. 25/43, February 26, 2025.
- ludens, “Autonomous Worlds (Part 1),” 0xPARC Blog, August 2022,https://0xparc.org/blog/autonomous-worlds。
- May, Timothy C., “The Crypto Anarchist Manifesto,” 1988(1992年9月在密码朋克创始聚会上宣读)。
- Meta Platforms, Inc., Form 10-K(年度报告),2022—2025。
- Nakamoto, Satoshi, “Bitcoin open source implementation of P2P currency,” P2P Foundation forum, February 11, 2009.
- Nakamoto, Satoshi, “Bitcoin P2P e-cash paper,” cryptography@metzdowd.com,October 31, 2008.
- Nakamoto, Satoshi, “Bitcoin v0.1 released,” cryptography@metzdowd.com, January
2009.
- Nakamoto, Satoshi, “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 2008,https://bitcoin.org/bitcoin.pdf。
- Nakamoto, Satoshi, “Re: Bitcoin open source implementation of P2P currency,” P2P Foundation forum, February 18, 2009.
- NIST(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后量子密码学标准FIPS 203、FIPS 204、FIPS 205,2024年8月。
- Ordano, Esteban, Ariel Meilich, Yemel Jardi, and Manuel Araoz, “Decentraland: A Blockchain-based Virtual World,” White Paper, 2017.
- Park, Kate and Rita Liao, “Terra Creator Do Kwon Faces Prosecution in South Korea,”TechCrunch, May 20, 2022.
- Pitta, Julie, “Requiem for a Bright Idea,” Forbes, November 1, 1999.
- Popper, Nathaniel, “A Hacking of More Than $50 Million Dashes Hopes in the World of Virtual Currency,” The New York Times, June 17, 2016.
- Popper, Nathaniel, “Hal Finney, Cryptographer and Bitcoin Pioneer, Dies at 58,”The New York Times, August 30, 2014.
- Render Network,白皮书,https://renderfoundation.com。
- Reyburn, Scott, “JPG File Sells for $69 Million, as ‘NFT Mania’ Gathers Pace,”The New York Times, March 11, 2021.
- Schneier, Bruce, “There’s No Good Reason to Trust Blockchain Technology,” Wired,February 6, 2019.
- Siegel, David, “Understanding The DAO Attack,” CoinDesk, June 25, 2016,https://www.coindesk.com/learn/understanding-the-dao-attack。
- Satis Group, “Cryptoasset Market Coverage Initiation: Network Creation,” July 11, 2018.
- Szabo, Nick, “Bit Gold,” Unenumerated (blog), 2005年12月(页面落款2008年12月27日),http://unenumerated.blogspot.com/2005/12/bit-gold.html。
- Szabo, Nick, “Bitcoin, What Took Ye So Long?,” Unenumerated (blog), May 28, 2011,http://unenumerated.blogspot.com/2011/05/bitcoin-what-took-ye-so-long.html。
- “Terraform Labs Files for Bankruptcy Protection in U.S.,” Reuters, January 22,
2024.
- The Economist, “The DAO of accrue,” May 21, 2016.
- The Economist, “The Trust Machine: The Technology Behind Bitcoin Could Transform How the Economy Works,” October 31, 2015.
- The Sandbox(Pixowl),The Sandbox Whitepaper,2020。
- The Tim Ferriss Show, “#504: Vitalik Buterin”,播客访谈,2021年3月8日。
- The White House, “Establishment of the Strategic Bitcoin Reserve and United States Digital Asset Stockpile,” Executive Order, March 6, 2025.
-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Report of Investigation Pursuant to Section 21(a)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The DAO,” Release No. 34-81207, July 25, 2017,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investreport/34-81207.pdf。
- United States v. Ulbricht, S.D.N.Y., 2015.
- Vogelsteller, Fabian and Vitalik Buterin, “ERC-20: Token Standard,” November 19,2015, https://eips.ethereum.org/EIPS/eip-20。
- W3C, “Decentralized Identifiers (DIDs) v1.0,” W3C Recommendation, July 2022.
- White, Molly, “Review: Chris Dixon’s Read Write Own,” Citation Needed, February 2024, https://www.citationneeded.news/review-read-write-own-by-chris-dixon/。
- Wood, Gavin, “Ethereum: A Secure Decentralised Generalised Transaction Ledger”(Ethereum Yellow Paper),2014, https://ethereum.github.io/yellowpaper/paper.pdf。
- Wood, Gavin, “ĐApps: What Web 3.0 Looks Like,” April 17, 2014,https://gavwood.com/dappsweb3.html。
- World Bank, The Global Findex Database 2025: Connectivity and Financial Inclusion in the Digital Economy, 2025.
- 新华社:“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2019年10月25日电。
- 央视新闻:《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累计交易金额达14.2万亿元》,2025年10月28日。
-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9月4日。
-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正式运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2025年9月25日。
-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2021年7月。